闖單幫雖然是搶劫,卻不是一般意義的搶劫,首先他們選的目標就不是相對容易下手的普通人,而是像酒吧、會所之類半黑不白的場所。
而且他們不會在一個地方待太久,就如過江龍一般,在一個地方最多也就待上一兩天。
最近幾年這種人比較少,但往前二十年,這種人卻是比較多,而且在臺灣、香港等地也都比較多。
一般都是犯了事,被官府通緝,逃跑時身上又沒什麼盤纏,就會找些半黑不白的場所去要些盤纏來。
按照規矩,對這種人,大家也都是比較照顧,管吃管住,走時奉上程儀。
但現在這年頭,講究的是拳頭大、有錢,誰還管你江湖道義?
而且現在闖單幫的也都變了意味,實際上就是來勒索。
一般來說這種場所都是不會報警,而是採取自己的辦法去報復,但這些人打一槍換個地方,哪裡給你報復的機會?
有人會奇怪,強龍尚且不壓地頭蛇呢,兩個闖單幫的就能勒索到錢?
答案是肯定的。
既然是開門做生意,所求無非是利,闖單幫的無家無業,上來就和你擺着拼命的姿態,到地方二話不說,先給自己來一刀,你到是給錢還是不給錢?
給錢不過是兩三萬的事,不給的話,一天起碼都沒生意,自己算算損失。
站在“6號會所”門外的二人,一個叫於金龍,一個叫於金虎,從名字就可以聽出是兄弟倆。
倆兄弟,哥哥於金龍三十一歲,弟弟於金虎二十九歲,兩個人在外面打工攢了十幾萬,貸款買了輛卡車,原本想靠着開卡車賺錢娶媳婦過上好日子呢,結果第一次開車就出車禍撞死了人。
卡車賠給人家不算,還倒欠了一屁股債,兄弟倆當時那叫一個難受啊,都準備好安眠藥準備自殺了。
用僅有的錢買了酒菜後,吃吃喝喝到下半夜,兩個人就準備一起吃安眠藥。
結果哥哥就直愣愣的看向外面。
弟弟問哥哥看什麼呢。
哥哥說看錢呢。
弟弟笑着說“哥你別開玩笑了,哪裡有錢給你看!”
結果他順着於金龍的目光看去,還真看到了錢,一羣有錢人剛從KTV裡走出來,有的摟着一個小姐,有的摟着兩個小姐……
於金虎笑道:“左右都是想死,不如干一票?”
於金龍不甘示弱:“幹就幹!”
那天晚上,他們搶到了足足十萬元現金,手錶、手機之類的價值還沒有算進去。
當天晚上,二人就租了輛車走了。
兩年下來,他們幾乎跑遍了全國,今天是他們來郵亭的第三天,根據他們的踩點,“6號會所”就是最好的目標。
二人向門口走去。
保安攔住了二人:“二位先生,實在不好意思,裡面人滿了,您是等會兒還是?”
於金龍、於金虎兩兄弟相視一眼,於金龍走上前去,嘿嘿笑道:“我們不是來玩的,你們老闆在不在?”
這種上門來毛遂自薦的人保安見的多了,他揮揮手,說道:“我們老闆不在,你們要是玩,就等會,不玩就……”
話到這裡,他忽然閉嘴了,因爲他感覺到腰間有一個堅硬的東西頂着他。
他不由自主的嚥了口口水。
於金龍皮笑肉不笑道:“不玩怎麼樣?”說着他的刀子用力向前捅了一點,與此同時伸出另一隻手捂住那保安的嘴。
燈紅酒綠的外面,也沒有人注意到這裡,即便有人看到還以爲是很正常的聊天呢。
保安發出一聲悶哼,他感覺到自己腰間在流血,卻因爲被捂住嘴而喊不出聲音,只能“嗚嗚嗚”的叫,眼神中充滿慌張。
這時不遠處的一名保安問道:“小孫,怎麼回事?”
於金龍低聲說道:“告訴他沒事,不然下次就不是皮外傷了!”說完就鬆開手。
那保安哆哆嗦嗦的看了眼於金龍,卻被於金龍給瞪了眼,連忙說道:“沒,沒事,我遇到個老鄉,聊會兒!”
“那行,你看着點,別光顧着聊天啊!”
見另外的保安離開後,於金龍才說道
:“一個月兩三千,至於讓你賣命嗎?命是自己的,錢是人家的,你帶我們去你們老闆那裡,就沒你的事了!”
也算於金龍、於金虎兄弟倆來的湊巧,今天是“6號會所”開會和發工資的時間,事實上開會不止是商量“6號會所”的事,還有別的事。
卓小帥和廖先偉二人一個有勇一個有謀,而且又有官場上的面子,這幾個月裡基本上把郵亭市的黑道給整頓一清,現在在他們旗下有一家賭場、兩家桑拿,一家KTV,每一家在該行業都是數一數二的存在。
便是廖先偉的老子廖棟廖市長也沒有想到自己家兒子能有如今的成就。
不過二人謹記袁朗的教誨,把自己洗的很白,不過手下卻也有不少敢打敢拼的角色,畢竟他們做的這些行業來錢快,卻也吸引要錢不要命的新入行。
別看“6號會所”裡一片燈紅酒綠,辦公室裡卻是明亮的白熾燈,看上去就好像是位於寫字樓裡的辦公室一般。
廖先偉正坐在電腦前算着賬目,他點了幾下鼠標後,苦惱的抓了抓頭髮,說道:“最近幾個月光顧着收購新的公司呢,賺的錢都砸進去了,竟然沒有盈利!”
卓小帥問道:“到年底能有多少錢?好歹過年咱們得給袁哥一個大大的紅包吧?”
廖先偉認真的點頭,他現在是越來越胖了,雙下巴也都出來了,他又操作了幾下電腦,之後認真的說道:“如果按照目前的情況看,到過年的時候,應該能有四百萬的盈利,到時留下一百萬做流動資金,剩下的都給袁哥!”
卓小帥這纔開心的點頭。
要知道,袁朗投資了“6號會所”給他們之後可就沒怎麼管過他們,若是換個狡詐的人,隱瞞別的產業,只給袁朗幾十萬分紅,恐怕袁朗也不知道。
但在兩個少年心中,如果沒有袁朗,他們一個還是小混混,一個還是扶不上牆的官二代呢,所以賺的錢理所當然都要給袁朗。
而且在他們心中總覺得,袁朗是有大前途的,只要跟着袁哥混,今後的日子肯定比現在貪個幾百萬的日子要好過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