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現場是一片唏噓,但是,出現這個動作之後,先是一陣空靈,鴉雀無聲,所有人都不說話了!
呆滯了兩秒鐘之後,頓時像是炸開了鍋!
“臥槽臥槽,這……這是……是專業級別的選手吧?”
“哇哦,太炫酷了……這動作簡直是帥絕了!”
“是啊是啊……要不是他已經有了女朋友,我真想追呢……”
“嘿,有女朋友怕什麼,只要沒有結婚,什麼時候都可以公平競爭嘛!”
旁邊的人,熙熙攘攘,一陣議論紛紛,凌宇和易小天,瞬間就沒地方站了,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原來以爲秦歌是沒有投中,現在看來,人家是捎帶着玩兒一個更帥氣的花樣而已。
凌宇愣在了原地,但是事實已經擺在眼前,自己打賭的話,還能算是嗎?如果不算數,自己面子何在?如果算是,自己要叫爹嗎?
“靠,這可是當着這麼多人的面啊……要自己顏面掃地的節奏?”
凌宇愣在了原地,還沒有反應過來,“啪!”的一聲籃球從秦歌的手中飛了過來,砸中凌宇的腦袋,把凌宇砸的一個趔趄,現場鴉雀無聲,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
“秦歌,你……你簡直是欺人太甚!”凌宇渾身起的打顫,但是有說不出一句話來。
這第三球,秦歌壓根兒就沒有去投,反而是直接砸向了凌宇的腦袋,“嗖”的一聲砸中,一陣喧譁,一陣唏噓!
秦歌則是呵呵一笑,揮了揮手,“這第三球,我就不用投了,首先,我也沒興趣要你這敗家的孫子,其次,以後不要再出現在我的視線,還有你,另外,我覺得易水看到你也挺反感的,你纏着也沒用……”說完之後,拍了拍凌宇的肩膀擡步離開。
“站住!”哪裡知道凌宇並不知道好歹,以爲秦歌的忍讓,只是嘲諷自己而已!
“秦歌,我會讓你死得很慘,從我的胯下鑽過去!”凌宇咬牙切齒的衝着秦歌說完,剛纔崇拜他的眼神已經蕩然無存了。
那些高中女生雖然花癡一點兒,但是究竟誰有氣度還是看得出來,原來自己一
致追捧的凌宇竟然如此不明事理和小肚雞腸。
秦歌有些惱怒,不過還是忍住怒意笑了笑,“別再幼稚了,我雖然不知道你是哪裡來的人,也不知道你有什麼身份,但是,希望你聽勸,奉勸你一句,千萬不要妄自尊大,很多人是你惹不起的,他們一句話,可以讓你前途毀於一旦,父母失業下崗,家庭沒落,露宿街頭你信嗎?”
凌宇這次纔算徹底愣住了,籃球場的人已經走光了,自己一人還呆呆的站在原地,若有所思。
對於這種傻逼,秦歌向來不樂意理會,只不過,今天這個凌宇故意找茬,所以,替他老子教育教育也好。
之後,秦歌隨便在步行街找了一個小麪館,吃了些面,坐在路邊抽了一下午的香菸。
差不多晚上六點鐘的時候吧,就徒步去了飛碟酒吧,柳姐在那邊,藍詩還沒有過來。
雖然秦歌在酒吧上班的時間不多,但是,因爲當初第一次來的時候就一鳴驚人,再加上是陳姐特殊照顧的人,所以,裡面和秦歌套近乎的人很多。
秦歌不願意理會,都是象徵性的打一個招呼而已。
“彪子,陳姐呢?”
彪子,前面說了,最開始,是跟着陳珊,在北城混的,但是因爲之前,黑頭狼之死,豪素讓陳珊去找回場子,滅了天歌門。
但是結果竟然輸在了秦歌手上,然後,陳珊他們這些半路過去的人,在北城都有些混不下去,被各個堂口的老大排擠的過不下去。
然後,陳珊這才把彪子介紹到天歌門了,現在,彪子還算是跟着陳姐,做陳珊的保鏢,但是算是天歌門旗下的小弟。
看到秦歌來了,直接拿了幾瓶調配好的酒水,坐在了秦歌邊兒上的位置上。
“沒來呢秦哥。”彪子說着,憨厚的笑了笑,然後打開了雞尾酒,放在桌子上,神神秘秘的。
“秦哥,知道今天晚上陳姐叫你,是啥事兒不?”
“我擦?”秦歌一愣,“感情你知道啊?我還一針納悶兒呢,其實說實話,我還不知道呢。”
“嗯。”彪子喝了一口酒,“今天晚上,是北城的一個
酒會。”
“北城?”
“沒錯。”
彪子點了點頭,“那北城,其實最開始同意陳姐和我們這一幫人加入,就是因爲豪素的兒子,對陳姐有意思,現在看,只不過是那貨不瞭解陳姐而已,現在知道了吃不到肉,所以,對我們不怎麼看重了……”
“那……這個酒會,爲什麼還會邀請陳姐呢?”秦歌疑惑道。
“還不是因爲你!?”彪子嘿嘿一笑,“秦哥你有所不知啊,咱們天歌門,還有你秦歌的大名,現在已經在江湖上漸漸傳開了,北城死在你手上人過,東城也死在你手上過人,甚至霸幫,還被一舉殲滅……”
“哎……”
彪子說到這裡,秦歌攔住了他,看了看周圍沒人注意,然後點了點頭,“這些廢話就別說了,說重點。”
“其實,北城是想拉攏天歌門……”
“這麼說,今天晚上陳姐叫我過去,是北城的意思了?”
“不是。”彪子搖了搖頭,“北城沒有說,只是告訴陳珊,讓她去參加酒會,可能是知道陳姐和你關係不一般吧,而且這種酒會,說白了,不就是約炮麼,那些混不起來的女人們,都喜歡在這種場合榜上個大哥什麼的……”
“至於已經混起來的,在這種場合,肯定是要帶上同伴的,咳咳,至於陳姐,因爲來回跳槽,最開始跟着東城混,然後去了北城,基本上這段時間人盡皆知,陳姐混的一點都不好,也就只有咱們天歌門,陳姐能說的着話了……”
“哦……”秦歌點了點頭,“感情,這幫孫子,就是爲了讓我過去唄?”
“沒錯。”彪子點了點頭,“而且,秦哥,小心一點,他們不但讓你過去,可能……可能還會刺激你!”
“刺激我?”秦歌當然搞不明白,“刺激我幹什麼?”
“讓你意識到,天歌門在北城手中,就是一隻螞蟻,然後再拉攏,打一巴掌給個甜棗吃,這是北城豪素的慣用手法……”
“呵呵……”秦歌笑了。
打個巴掌給個甜棗吃?這都是我十幾歲玩兒的技倆了好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