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敵三,而且是三個從來沒有打過交道的高手,這讓唐重倍感壓力。
按照前輩們言傳身教的打的過就打過不過就跑的原則,唐重現在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撒丫子逃跑。
只要是在森林裡面,他逃命的成功率還是很高的。在山地地形,他不信有人可以追得上自己。
可是,如果他逃了,剛剛爬出去不遠的蘇山怎麼辦?山腳下面的老頭子怎麼辦?
這個時候,唐重真是鄙夷自己不是個自私自利的混蛋王八蛋。要是那樣的人,哪裡還用顧忌別人的安危?自己活着纔是最緊要的事情。
這就是好人不長命的原因。唐重同學覺得,無論是橫看豎看前看後看,他都是四四方方的好人標本。
既然不能逃跑,唯一的選擇就是戰鬥。
祈禱他們看不到自己是不可能的,自己手裡抓着的是草,不是隱身草。
再說,他們找不到自己,肯定會順着蘇山爬動的痕跡追下山去。如果他們把蘇山給劫持了,自己不還是要束手就擒?
誰讓自己不僅僅是個好人還是個憐香惜玉義薄雲天捨生忘死見死不救但是隻要沒死就一定會救的絕世好男人呢?
戰鬥是講究技巧的。
唐重沒有往山下逃命,反而轉過身去,學着蘇山剛纔離開的姿勢,雙肘挪動,撅着一對大屁股朝着山林裡面爬過去。
只要進入樹林裡面,他能夠活着的機率就會增加很多。
唐重攀爬的姿勢雖然沒有蘇山那般的性感銷魂,可是動作卻熟練輕捷的多。人動草不動,就像是一條靈活的遊動在草叢之間的毒蛇。
他沒有擡頭。
從來都沒有擡頭。
他知道,在自己企圖擡頭窺探目標的時候,目標也同時會看到自己。
這是很危險也很愚蠢的行爲。
很多時候,耳朵比眼睛的功用更加的強大。當然,大多數人是難以理解這樣的意境的。
他的耳尖微微翹起,將他沒有看到長相的三個人的每一個動作都聽在心裡。
甚至,他嗅聞到了淡淡的香味。
那不是花香,也不是香水的味道。沒有殺手膽敢在執行任務的時候使用香水,那不是裝逼,那是傻逼。
那是成熟女人身上特有的香味,自然散發出來的體香。
“有一個女人。”唐重在心裡暗自記下這個信息。
銀狐站在唐重和蘇山剛纔躺倒的位置,說道:“有兩個人。”
大鳥用手摸了摸那些被壓折的青草和紅土地的溫度,說道:“斷痕很新,證明他們離開的時間不長。”
他掃了眼四周,指着向下的一條爬行痕跡,說道:“一人往下,是從這兒爬下去的。”
又指着另外一條往上的壓痕,說道:“一人往上。往下爬的是一個女人,朝上面跑的是一個男人。”
手裡握着軍刺的野豬冷哼一聲,嗡聲嗡氣的說道:“你怎麼知道往下的是女人往上的是男人?爲什麼不可能兩個都是男人?”
“向下的壓痕很輕,壓倒的面積也很小,而且草尖上還殘留着淡淡的馨香。這是女人的味道。往上的那條壓痕面積更寬一些,證明那人的體格也更加龐大一些。而且,他在發現我們的情況下沒有往下逃跑卻偏偏朝上往林子裡面鑽,不正是爲了把咱們吸引過去嗎?用自己寶貴的生命爲自己的女伴爭取逃跑的時間,不正是一些愚蠢的男人才會做的事情?”
頓了頓,大鳥一臉譏笑地看着野豬,指着地上兩個捱得很緊的人形凹槽,說道:“再說,在這麼浪漫的環境,怎麼可能會是兩個男人並排躺在一起呢?”
大鳥和野豬都對銀狐有意思,所以兩人的關係一直都很不和睦。爭風吃醋互損互攻是常有的事情。
這一次,顯然是野豬吃了虧。
野豬很生氣,說道:“知道這些又怎麼樣?在你說這些廢話的時候,獵物早都跑的沒影子了。”
“放心,跑不了。”銀狐咯咯笑着,說道:“雖然山林裡面的地形很利於掩護,但是,無論是人還是兔子,只要他們有運動過的軌跡,都會在草地上或者石頭上留下痕跡----我們只要跟着痕跡尋找就行了。如果他們是攀爬的話,應該還沒有跑遠。也沒辦法跑遠。”
“我和野豬去捉那個唐重,銀狐去捉那個女人?”大鳥說道。
“唐重那小子很狡猾,你們不可大意。”銀狐叮囑着說道。
“你也小心。”大鳥笑呵呵地說道。
野豬嘴笨,看到兩人郎情妾意的甜蜜模樣,冷哼一聲,手持軍刺大步朝着樹林裡面走過去。
“快跟上。”銀狐表情嚴肅的對大鳥說道。她清楚,現在已經進入殺伐階段,容不得一點兒輕視大意和義氣用事。
“我明白怎麼做。”大鳥說道。“不過,如果他一心想死-----上帝恐怕也會很爲難吧?”
“他必須活着。”
銀狐眼神凌厲地掃了大鳥一眼,握着手槍朝着山下追去。她躬着身體奔跑,騰挪起伏,彷彿是一隻靈動的狐狸。
銀狐之名,果然不虛。
銀狐說的沒錯,無論多麼狡猾的獵物,在行動間都會給獵人留下足夠多的痕跡。
野豬和大鳥一前一後,沿着獵物留下來的蛛絲馬跡朝林子深處走過去。
前面是一條小溪,是唐重和蘇山準備網魚給老酒鬼補身體的那條小溪。
小溪對面,突然間就失去了獵物的腳印。
在小溪的邊沿,有一堆堆積起來的樹葉,看起來就像是一個人爲的小山包。
山包極其的安靜,偶爾有沙沙的聲音傳來。
野豬和大鳥對視一眼,兩人快速的卡位,將那個小山包進行包圍,然後大鳥舉槍對着山包就開始扣動扳機。
砰砰砰-----
連續幾顆子彈打進山包裡面,枯葉紛飛。如果有人埋伏在裡面,恐怕已經被打成了篩子。
野豬快速的衝了過去,一腳把山包給踢平。
除了兩隻張着嘴巴拼命蹦噠掙扎的小魚,別無它物。
剛纔樹葉沙沙作響,就是這兩尾小魚的功勞吧?
“中計了。”大鳥急聲喝道。
很顯然,這個山包是有人特意堆積起來的。
獵物堆積起來這個山包不是爲了埋伏襲擊,而只是爲了吸引他們的眼球而已。
根據人性心理學,在這種環境下,即便你覺得獵物不可能傻乎乎的躲藏在這麼簡陋的陷阱裡面,但是,你也不可能對這個陷阱置之不理-----萬一他當真埋伏在這裡面呢?
在野豬踢平那堆樹葉,而大鳥的視線也被眼前的一幕所吸引時,唐重從大鳥頭頂數米高的樹葉深處一躍而下。
手持利刃,直刺大鳥的頭頂天靈蓋。
大鳥感覺到危險,急忙舉槍欲射。
可是,最寶貴的反擊時間已經消失了。
瘋一樣的少年。
唐重從天而降,頭下腳上,兩人的距離瞬間拉近。
唐重一刀揮出,大鳥那隻握槍的手腕一下子被切割出一條深深的口子。
手腕的大動脈被切斷,鮮血狂飆,手裡的槍械也應聲掉地。
趁他病,要他命。
在有另外一個敵人覬覦,隨時有可能加入戰團的情況下,唐重不敢有稍微的大意和剎那的遲疑。
他在一刀切開大鳥的手腕使他手裡的槍械落地的同時,另外一刀已經刺向了他的咽喉。
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大鳥閃避已經來不及,竟然選擇用手肘擋刀。
唐重手裡那隻殺雞刀刺進了大鳥的手肘骨頭裡面,在他想要拔開的時候,大鳥那隻沒有受傷的手已經一拳轟了過來。
砰!
唐重沒有後退,也同時握拳和他對轟。
他要做的就是在野豬沒有反應過來時把大鳥殺掉,這樣的話,一對一的遊戲他的勝算更大一些。
骨頭斷裂的聲音響起,大鳥的身體連連後退。
他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如此大的塊頭,竟然在力氣比拼上輸給了那個看起來瘦瘦弱弱的華夏小子。
他的手臂脹痛,手指關節有兩根斷裂。想要再次進攻已經是不可能了。
“該死的傢伙。”野豬從小溪裡爬了起來。他把手裡的軍刺當做暗器丟了出來,軍刺的尖端兇猛的刺向唐重的胸口。
在他把軍刺丟出去的同時,身體也跟着啓動起來,跟在軍刺的後面轟降降地朝着唐重奔了過去。
哐哐哐----
野豬像是一頭奔跑的野豬般,氣勢雄壯,一往無前。
唐重的身體原地九十度旋轉,在軍刺即將飛到面前時閃身避過,卻又回手一抓,一把握住軍刺的刺柄,把軍刺給抓在手心。
然後,他握着軍刺的那隻手沒有任何停頓,‘嗖’地一聲把軍刺給一個刁鑽的角度刺進了大鳥的下巴。
大鳥表情猙獰扭曲,雙眼瞪大如銅鈴,身體踉蹌向後倒去,雙手捂着下巴再也說不出話來。
鮮血順着指縫流敞,很快就染紅了手掌和衣服。
大鳥的身體重重地砸在地上,滿地枯葉紛紛揚揚,像是無限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