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不要抓我!我已經懺悔了,我現在是本·貝克,不再是本·哥拉卡了。”
因爲一開始就被閃瞎了眼睛,不能視物的本·貝克聽到那句
“你的事犯了”
的時候心裡馬上就方了。
中年人表現的非常驚恐,他慌張的一手揉着眼睛一手舉手投降:“我,我投降!我願意接受審判!我之前搶來的東西都在臥室的密室裡!”
對於這個人的身份波利茲不太感興趣:“你已經被我們包圍了!把魔杖扔了!
不然我們就對你不客氣了!準備!”
本·貝克擔驚受怕了幾個月了,就是害怕魔法部的人找來。
這會兒又目不能視,心裡慌亂的一匹。
手一鬆,魔杖掉在了地上,“發出“啪嗒”的響聲。
波利茲心下大喜,居然真的唬住人了!
雖然體內的可支配魔力不多了,但是一個飛來咒還是夠的:“魔杖飛來”。
拿到了魔杖,哪怕只是別人的魔杖,也讓他心下大定。
:“很好,你很聽話,現在告訴我,你把錢都藏在哪裡了?”
這纔是波利茲的目的,他哪來的心情去幫魔法部的蠢貨追捕逃犯?他是來找回他的錢的。
“好了,帶我們去你的密室裡吧!
我會酌情考慮是不是抓捕你歸案,史蒂夫,跟上他。”
滄桑性感的男聲這樣說。
“頭兒,上面讓我們把他帶回去,你放了他不太好跟上頭交代吧?”
另一個有點稚嫩一聽就是個年輕人的聲音提出了質疑。
他故意使用兩種聲音咋胡對方。
而隨着“兩個人”的激烈討論,本·貝克臉色變顏變色,急切的希望那個聲音沙啞的“頭兒”成功說服那個聲音稚嫩的史蒂夫,又爲了那個史蒂夫的反駁而害怕。
“好了,隊長讓我跟你去取東西,走吧!”
被閃有一會兒了,本·貝克漸漸的能夠睜開眼睛了,模模糊糊的大概能看見自己的面前有個人影,但是看不清楚臉。
不過,爲什麼這個人看起來個子那麼矮?居然跟十歲左右的孩童一樣高矮。
“你在想什麼?我爲什麼這麼矮是嗎?”
波利茲馬上就猜到他在想什麼了,用手裡的魔杖一捅他的肚子:“快點帶我去密室,不然就不用去了,我們直接帶你回去覆命就是了。”
本·貝克不敢吭聲了,在魔法界,身材矮小不是弱小的象徵。
魔法部招募傲羅的時候,往往是又瘦又矮的人優先,反而是他這樣高大魁梧的人要被“身高歧視”。
因爲這樣的人在同等級的水平下,決鬥勝率明顯的要比個頭高的人高一些。
這個“史蒂夫”個頭這麼矮還這麼年輕,說不定就是魔法部新來的精英傲羅,不能輕視。
趕快低頭垂目,老老實實的說:“不敢不敢,我馬上就帶您去。”
波利茲確認了一下他現在還是看不清,站遠了一點。
用“頭兒”的聲音說:“算了,我來問你,你是不是曾經在9月30日的晚上闖入了蘭道頓街的13號搶走了一些錢?”
本·貝克愣了一下:“我就知道,不應該去挑釁預言家大人的!”
他馬上就明白了,沒錯了,肯定是哪位預言家大人知道了自己對他的麻瓜僕人做的事情。
然後就把我的資料交給魔法部了!
“隊長先生!我承認,我坦白!我搶劫了那個麻瓜老頭,揍了他幾拳頭。
逼他打開了保險箱,拿走了裡面的一萬英鎊,但是我沒有使用魔法!也沒有使用不可饒恕咒!”
魔法界經常有窮得活不下去了的巫師去搶劫麻瓜,魔法部的態度是,如果你是依靠你的體力去搶劫的話。
只要不動用魔法,那這件事就是麻瓜世界的事情,犯人會交由麻瓜世界的警察局處理。
魔法部一般不會介入。
本·貝克現在就是想把這件事定性成爲麻瓜世界的普通搶劫案,他要避免這件事被魔法部介入。
因爲一旦他被帶去魔法部,馬上就會暴露身份。
現在已經不是大審判階段了。
魔法部可以對他進行細細的審問,時間一長,一旦暴露出來他就是本·哥拉卡,那麼等待他的,就是後半生在阿茲卡班的歲月。
“好吧,既然你沒有用魔法,那麼我們也不是不能放你一馬,不過,這就要看你的誠意了。”
可惜,來的人是波利茲,他纔不關心他過去做過什麼呢,敢打他的人就不可原諒,不過現在不能逼迫他太過了,迷惑,迷惑他。
繼續用“頭兒”的聲音,一邊走過來一邊說:“好了,史蒂夫,快點跟他一起去密室。
拿到贓物我們好回去交差,對了,把魔杖還給他。
如果一會兒需要用魔法開啓機關的時候你留神一些。
有問題的話我就在外面,隨時可以進去支援你。”
本·貝克感覺到有個樹枝狀的東西被放在了他的手邊,他心裡大喜拿起來摸了摸。
沒錯,就是我的魔杖!
手感,輕重,長度,完全一致。
毫不猶豫的塞進了自己的魔杖套,魔杖在手,本·貝克心裡的最後一絲不安全感也消失了。
他沒看見的是,波利茲手裡還拿着十幾根樣子一模一樣的“魔杖”,只要他說一聲:“這不是我的魔杖”,他就會再給他換一根。
這些魔杖都是從地上撿來的石子變的。
這會兒的本·貝克視力又恢復了一點,半摸半猜的帶着“史蒂夫”從破了個洞的客廳裡摸到了自己的臥室,波利茲站在他的背後,死死的盯着他的一舉一動。
一旦他要掏魔杖放法術,他馬上就會用“昏昏倒地”把他擊倒。
然後自己慢慢的在房間裡搜刮,搜多搜少他認了。
好在,本·貝克摸索着來到書架上,伸手探進排列的鬆散的圖書裡,用力的抓住什麼東西,一拉,一扭。
臥室的牀發出“喀啦喀啦”的聲音,挪開了,地面上升起來一個金屬的架子,上面擺滿了各種各樣的珠寶,金器,稀奇古怪的魔法道具。
還有一本本古老的羊皮紙書籍,最後就是一口袋的金加隆。
本·貝克根本就沒有睜眼,熟稔至極的拿起一件件魔法道具介紹道:“史蒂夫先生,您看,這是光輝之手,它可以發出只有持有者才能看得到的亮光。”
那是一隻抓着一隻蠟燭的乾枯人手。
波利茲沒有吭聲,本·貝克馬上就放下了光輝之手,轉而拿起來了另一個彷彿漢白玉雕琢的手杖:“這個是鐵甲手杖,持有者可以不耗費魔力的開啓一個可以長期存在的鐵甲咒。
雖然像您二位這樣的優秀傲羅肯定用不上它,但是這也是一個很棒的魔法道具。”
波利茲死死的盯着他,不過已經不是要準備攻擊了,而是隨時準備逃竄。
拿着鐵甲手杖的本·貝克的戰鬥力已經隱然在他之上了,只是希望他能夠因爲忌憚那個不存在的“頭兒”,不要暴起發難。
“反正他們兩個蠢到把魔杖都還給我了,大不了給他們點好處,把他們糊弄走,這件事就算是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