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安靜的等待着,直到槍聲突然的響了起來。
在雨林裡,就連槍聲都無法傳出太遠,而且樹木會讓槍聲變得沉悶,讓人無法分辨出槍聲的方位。
高光猛然驚醒,下意識的想要站起來,可是微微起身後卻是又快速蹲下,然後對着約翰低聲道:“交火了。”
約翰沒有出聲,他閉着眼,躺在衣服制作的擔架上一動不動。
高光心裡突然一驚,他用顫抖的聲音道:“瓶蓋,瓶蓋……”
約翰依然動也沒動,高光小心翼翼的伸出了左手,放在了約翰的鼻子前面,但他卻沒有察覺到約翰的呼吸。
高光心裡開始變涼了,但他依舊不肯就此放棄,於是他把手放在了約翰的脖子上,然後他發現約翰還有脈搏的。
沒死啊,沒死就行。
高光輕輕的出了口氣,然後他就看到約翰睜開了眼睛,呆呆的看着他道:“摸我幹嗎?”
“你……法克油!沒事不要裝死!”
高光氣壞了,但約翰卻是再次閉上了眼睛,有氣無力的道:“我要睡了,我真的沒力氣了。”
就在這時,高光聽到了橡皮在對講機裡的聲音。
“我看不到敵人,我無法找到敵人的準確位置!”
“我也看不到,我們不能壓制射擊浪費子彈,船長,怎麼辦?”
橡皮和喬治的聲音都很急促,而弗蘭克的聲音卻很鎮定,道:“靠攏,不能分散,我們必須靠攏到一起!”
高光愣了一下,看來船長他們三個沒辦法用突然襲擊的方式,從背後解決敵人。
發起突襲是好的,但如果敵人在暗處,那麼突襲的意義就大打折扣了。
現在是敵在暗,我也在暗,雙方都足夠小心,也都無法發現對方的位置,這樣的戰鬥太噁心了。
雖然沒辦法通過聲音辨別範圍,但是判斷距離還是可以的,聽聲音,交戰的距離很近,這就說明橡皮的判斷沒錯,敵人真的隱藏在他判斷出的位置。
高光拿起了手槍,他想了想,對着約翰道:“知道我是怎麼幹掉敵人的嗎?”
約翰這次睜開了眼睛,很是虛弱的道:“怎麼幹掉的。”
“就是衝過去,在很近的地方對準他們的腦袋開槍,這樣就一定能幹掉他們了。”
“呵,這可真是……你來真的!”
高光站了起來,他開始彎着腰向前慢慢推進了,約翰雖然都快死了,卻依然不可思議的看着高光的背影道:“你真是瘋的,喂!”
沒有理會約翰,高光捏着耳機低聲道:“我從敵人背後發起攻擊,小心些,我來了!”
通訊頻道里安靜了,片刻之後,橡皮用非常無奈的語氣道:“就不該讓瘋狗自己看着瓶蓋的,瘋狗他……他是瘋的!”
高光沒有急着跑,他依然在緩慢的靠近,然後他終於清晰的辨別出了一個開槍的位置,距離他不到二十米遠,而且還有人在低聲說些什麼。
沒有加速,高光只是更加小心了,然後,就在他極爲小心的蹲着前進時,突然聽到前方傳來了沙沙的聲音。
高光馬上停止不動,然後他眼看着一個穿着綠色軍裝的人從一堆草裡站了起來,朝着開槍的方向探頭張望了一會兒,然後又縮頭蹲了回去。
距離大概有三米遠,植物將敵人很好的隱藏了起來,卻也阻擋了敵人的視線,即使高光已經在咫尺之遙,但敵人卻沒有發現。
“沒有人,可能真的是我聽錯了,他們已經交火了,應該會有人從這裡經過了吧?”
“營地說敵人只有四個,我覺得他們沒辦法分開了,我們不要動,就在這裡等着就行。”
“你覺得他們是什麼人?”
“不知道,長官說是美國派來的間諜。”
“美國要和我們作戰了嗎?我覺得是來搶地盤的,誰知道呢。”
前方兩個人開始小聲聊天了,高光聽了一會兒,然後他決定動手。
再繼續潛行是不可能了,高光突然起身就衝了出去。
當高光猛然起身的時候,兩個單膝跪地躲在草叢裡的人愕然回身,他們的槍口也在朝後轉動,但是當高光已經起身之後,就不會讓人有機會對着自己開槍。
幾乎是頂着右邊的敵人鼻子開了一槍,瞬間將其擊斃之後,高光左手抓住了剩下一個敵人的槍管,右手直接把槍頂在了僅剩的那個敵人下巴上。
“別動……”
高光想抓個活的問問,但是他面前的敵人很兇悍,動作也很快,又或者他根本就是沒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在發現自己的槍口沒辦法對住高光之後,他立刻鬆開了步槍,雙手一把抱住了高光拿槍的右臂。
在胳膊被人推開之前,高光無奈的開火了,子彈從下巴向上方打進了敵人的腦袋,一聲怪異的槍響後,鮮血飛濺了高光一臉。
高光愣了片刻,然後他右手把槍插回了槍套,雙手端起了敵人手上的一把M16步槍。
這把槍很老了,但是一把自動步槍,無論如何也比一把手槍要好。
高光端着步槍,對前方正在發出槍聲的一片蕨類植物扣動了扳機。
後坐力不是很大,高光來回橫掃着,把彈匣裡的子彈一口氣打光,然後他丟掉了手上的步槍,拿起了身邊另一把步槍,對準了左前方一棵樹下突然冒出來的敵人開了火。
子彈橫飛,高光身邊的草被打的開始斷落,而高光把子彈都打在了敵人身旁的樹上,他們兩個都在開火的瞬間開始閃避,高光是向前趴在了地上,而敵人卻是閃身躲到了樹後。
這仗打的就是一個亂,距離不過二三十米的交火,這根本就不是考驗槍法的距離,因爲會開槍的人都能在這麼近的地方擊中目標,現在是考驗眼力的時候,因爲每個身影都是影影綽綽的,而且都是一閃即逝。
要是有手榴彈就好了,叢林戰,真的是最大發揮手榴彈作用的地形。
高光低頭看向了身邊的兩具屍體,他還翻動了一具屍體,可是屍體上都沒有手榴彈。
一直在叢林活動,身上卻沒有叢林戰的最佳武器,真不知道哥武組織這支游擊隊是太窮還是太笨。
高光砸草叢裡橫移了幾步,然後他再度起身,根本不敢舉槍仔細瞄準之後射擊,他就是把步槍舉過頭頂,漫無目的的掃射,直到把步槍裡的子彈打完。
當扣動扳機也沒有子彈打出,高光才愕然發現槍裡已經沒了子彈,然後,他愕然發現自己果然犯了新手通常都會犯的錯誤,那就是扣着扳機就不肯放。
軍迷的水準也就是這樣了,不能強求太多。
只是高光覺得和非洲那幫信仰射擊的黑蜀黍竟然是同一個水準,不由開始鄙視自己了。
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開槍沒打中敵人怎麼辦。
最簡單的兩個答案,一個是再開一槍,一個是離的近些再打。
高光蹭的一下就竄了出去,而且他丟掉了步槍。
當高光發現自己是真的不會用步槍之後,他就選擇了更熟悉的手槍,然後,他就用熟悉的方式來結束戰鬥。
一個衆所周知的事實,在戰場上越是怕死,那就死的越快,在面臨要麼殺死敵人,要麼被敵人殺死的絕境時,最好勇敢一些。
高光直挺挺的朝着敵人所在的位置衝了過去,然後在那個敵人再度從樹後出來,想要觀察一下高光的位置時,卻是愕然看到了正在衝過來的高光。
這就是很不講理的打法了,那個士兵錯愕的把步槍對準高光開火的時候,高光已經連開了兩槍。
敵人到死都想不明白這是什麼打法。
高光衝過了死掉的敵人,他還是在往前跑,蹦蹦跳跳的跑,因爲他根本就不會一邊射擊一邊前進的推進射擊。
就是往前衝,高光也不知道敵人在哪裡,如果有人躲在草叢裡朝開來一梭子子彈,那他就死了,但問題是高光現在根本就想不到這個如此簡單的問題,他滿腦子只有把敵人找出來,然後再開上一槍把敵人打死,對他來說戰鬥就是這麼簡單。
高光聽到了槍聲,也看到了有人在草叢裡對着一側開火,然後那個敵人看到了他,慌忙把槍口調整了方向對準了他。
甩手就是一槍,沒打中,高光又連開了兩槍,還是沒打中,但是他的敵人只開了一槍,然後就開始慌忙的換子彈,而且是在驚恐的大吼聲中開始換子彈。
高光又是一槍,第四槍終於擊中了敵人,因爲他距離自己的敵人只有不到五米遠了。
打不中就離近些再打,多簡單。
沒有停留,高光繼續向前跑,但是現在沒有了槍聲,也沒有人冒出來朝他開火了,高光覺得自己跑了太遠,於是他又折返往回跑,希望能找到其他敵人的位置,然後就在這時,他聽到橡皮在對講機裡道:“瘋狗你在哪裡,瘋狗!你在哪裡!”
高光氣喘吁吁的道:“我在……不知道,我幹掉了五個人!我還在找剩下的敵人。”
“不用找了,這裡只有六個人,船長用自己當誘餌試過了,沒人了。”
橡皮快速說完後,猶豫了一下,道:“不,或許你纔是誘餌。”
高光停下了腳,他拄着膝蓋喘了幾口粗氣,擡頭看了看四周,道:“我看不到你們,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兒,你們開一槍,讓我辨別一下方向。”
略費了一些時間,高光終於又和弗蘭克他們匯合了,當高光看到神色複雜的三個人後,他很認真的道:“我說,不許叫我瘋狗了,你們知道high light是什麼意思嗎?沒錯,就是高光時刻,你們以後可以這樣叫我。”
橡皮撓了撓頭,道:“我承認這是你的high light,我這輩子從沒這麼幹過,我也沒想過能這麼幹的,我只能說乾的漂亮,瘋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