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必須從嚴,從嚴必依法紀。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在相當程度上就與這些國家的黨員幹部紀律意識淡薄、不遵守紀律、違規亂紀有關,以致這些國家的執政黨腐敗叢生,最終被人民羣衆拋棄。當前,世情、國情、黨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們面臨的發展機遇和風險挑戰前所未有,不斷增強我們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必須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大力促進全體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嚴格遵守以黨章爲核心的各項紀律。
1.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
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爲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加強紀律建設,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第一位。
政治紀律是黨的紀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紀律,是黨的全部紀律的基礎,也是加強紀律建設的首要任務。只有政治紀律嚴明,才能保證組織、廉潔、羣衆、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紀律的嚴明,才能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維護中央權威。總的來看,當前全黨遵守政治紀律的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比如,少數黨員幹部在一些涉及黨的基本理論、路線和方針政策的重大政治問題上說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對中央的決策和要求陽奉陰違、另行其是;有的編造傳播政治謠言,醜化黨和國家形象,在幹部、羣衆中造成惡劣影響;等等。這些都是黨的政治紀律所不容許的。
嚴明政治紀律,最根本的是要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章。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不論擔任何種職務、從事何種工作,都要牢記自己是一名在黨旗下宣過誓的共產黨員,時刻用入黨誓詞約束自己;堅持以黨章爲鏡,對照黨的紀律、羣衆期盼、先進典型,對照改進作風要求,在宗旨意識、工作作風、廉潔自律上查問題、找差距、明方向,自覺用黨章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對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權利和領導幹部基本條件要了然於胸,並作爲必須遵守的根本行爲規範,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和黨性鍛鍊,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嚴明政治紀律,核心要求是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判斷一名黨員幹部的政治紀律意識強不強,關鍵要看他能否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要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任何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部署,都必須以貫徹中央精神爲前提;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各自爲政、陽奉陰違。黨員幹部要堅持正確的原則,敢於同一切損害黨和人民利益的思想和行爲作堅決鬥爭,決不允許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決不允許泄露黨和國家秘密,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決不允許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紅線,是黨的政治紀律的基本要求,必須不折不扣地遵守。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2.嚴格遵守組織紀律
組織紀律是處理各級黨組織之間以及黨組織和黨員之間關係的行爲規範,是增強組織紀律性的重要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是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課題”,“要好好抓一抓組織紀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
列寧曾經說過,黨是“組織的總和”,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增加十倍”。我們黨是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力量。黨的領導的一個重要體現,就在於有嚴密的組織體系和強大的組織能力,而這些又必須以嚴明的組織紀律作保證。否則,黨就有可能變成一盤散沙,領導作用也就無從談起。從總體上看,全黨遵守組織紀律的情況是好的。但隨着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計劃經濟時期的資源配置方式和組織管理模式發生了改變,各種複雜的人際關係和利益關係對黨內生活帶來不可低估的影響,黨內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現象比較突出,有的還相當嚴重。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使組織觀念、組織程序、組織紀律都嚴起來,切實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
抓好組織紀律,增強黨性是前提。黨性決定組織紀律性,黨性強組織紀律性就強。作爲一名黨員幹部,要堅持黨性原則,始終站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場上,而不能把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強化黨的意識,切實增強對黨的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真正做到在黨愛黨、在黨爲黨、在黨憂黨。要強化組織意識,時刻想到自己是黨的人,是組織的一員,相信組織、依靠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堅決做到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抓好組織紀律,落實制度是保證。長期以來,我們黨形成了許多好的組織制度,但現在一些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損害了組織紀律的嚴肅性。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制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完善黨內生活常態化機制,有效整治軟弱渙散問題。要在全黨進一步強化組織觀念、程序觀念,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明確必須報告的事項和程序,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決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決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隱瞞不報。
抓好組織紀律,強化管理是關鍵。黨組織功能的實現、作用的發揮要靠有效管理。黨的各級組織及主要負責人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敢於板起臉來開展批評,努力在全黨形成敢於批評、善於批評的氛圍,不斷增強黨內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鬥性。黨員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自覺防止用個人決定代替組織決定、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黨員幹部要正確處理個人與組織的關係,對黨組織要忠誠老實,說實話、道實情。黨內應該平等相待,決不能搞人身依附關係,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
當前,尤其要嚴格人事紀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堅持注重實績、羣衆公認,不準任人唯親,不準搞團團夥夥,不準拉關係、徇私情,嚴格落實幹部考評選拔任用制度規定,切實把那些政治堅定、實績突出、作風過硬、羣衆公認,關鍵時刻經得起考驗的優秀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使各方面優秀幹部充分涌現、各盡其能、才盡其用。
3.嚴格遵守廉潔紀律
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爲規則,是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黨章還明確規定了黨的幹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爲民,以身作則;反對官僚主義,反對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嚴格遵守廉潔紀律,既是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黨員幹部必須履行的一項重要義務。
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保持黨的肌體健康,始終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我們黨非常重視廉潔紀律建設,在革命、建設和改革各個時期,根據當時的任務要求,制定了不同的廉潔紀律。廉潔紀律一直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新修訂的《條例》中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爲,主要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的違紀行爲作出處分規定,在保留原《條例》廉潔自律專章的基礎上充實完善了廉潔紀律方面的規定:一是將原《準則》規定的“8個禁止”“52個不準”中不涉法的屬於廉潔紀律要求的相關內容納入新修訂的《條例》。比如,將原《條例》中的權權交易,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失管,離職或退(離)休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者藉機大吃大喝等違紀條款納入新修訂的《條例》。二是對原黨紀處分條例中違反廉潔自律行爲一章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比如,完善了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謀利,本人的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等活動,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用車等違紀條款。三是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形勢新要求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的實踐成果,新增了一些內容。比如,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違規取得、持有和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進行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等違紀條款,這些都屬於新增條款,旨在把權力的籠子扎得更細更密。這些規範,對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更嚴的要求。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在行使權力和日常生
活中,一定要嚴格遵守,切實做到任何時候都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行爲、守得住清白。
4.嚴格遵守羣衆紀律
羣衆紀律是指導、約束黨組織和黨員執行羣衆路線、維護人民羣衆根本利益、保持黨和羣衆血肉聯繫的相關規範,是黨組織、黨員處理與人民羣衆之間關係的行爲準則。羣衆紀律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是密切黨同羣衆血肉聯繫的重要保證,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政治組織的顯著標志和政治優勢,更具有政黨紀律的特色。
遵守黨的羣衆工作紀律的核心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基本要求是堅持以人爲本、關注民生、執政爲民。我們黨是馬克思主義執政黨,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實現、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始終是黨永遠不變的根本目的。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繫羣衆,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羣衆。要自覺防止和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和唯上之風,深入基層、深入羣衆、深入實際,撲下身子、放下架子,注重瞭解實情察民意、加強溝通聽民聲,始終與人民羣衆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要堅持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爲檢驗一切工作的試金石,想問題、作決策、幹工作都從羣衆利益出發,努力做到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羣衆期盼相符合,切實增強羣衆工作的實效性。要尊重和維護人民羣衆正當權益和利益,堅決防止和糾正與民爭利的行爲,及時正確處理教育、醫療、徵地拆遷、保障性住房分配、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損害羣衆利益的突出問題,切實把羣衆所思所盼所想的事情辦好,努力做到爲政不移公僕之心。要尊重人民羣衆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從羣衆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凡是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向羣衆公開,聽取羣衆意見,接受羣衆監督。
5.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工作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是黨的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的重要保證。黨的工作內容十分豐富,包括宣傳工作、教育工作、組織工作、紀律檢查工作、羣衆工作、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構編制、對外聯絡、巡視、機關工作等。古人說:“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保證黨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離不開嚴明的工作紀律。
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深刻理解《條例》規定,不當“甩手掌櫃”,抓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一方面,要將違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行爲與工作中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黨和人民利益損失的行爲相區別,後者屬於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爲,應當通過紀法銜接條款予以處理。另一方面,要理解這個主體責任包括各級紀檢機關的監督責任,黨委書記作爲落實主體責任的第一人,應該監督黨的紀律、黨的規則的貫徹落實。對於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的責任,其中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6.嚴格遵守生活紀律
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爲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關係着黨的形象。黨章規定,共產黨員必須履行“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的義務。黨員不僅在生產、工作和學習上,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應起到先鋒模範作用。這就要求每一名共產黨員在生活中必須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堅決反對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反對一切庸俗、落後、腐化和違背理想信念宗旨的思想和行爲,自覺遵守家庭美德和社會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紀律。
新修訂的《條例》在分則中專設“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爲的處分”一章,主要對“四風”問題和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違紀行爲作出處分規定。增加了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追求低級趣味行爲的處分規定,通過紀律條文的方式,把反對“四風”這個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的重要實踐成果制度化,規定“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增加了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衆場所有不當行爲的處分規定。完善了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等違背家庭倫理行爲的處分條款。將原《條例》“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爲”一章中的“騙取榮譽行爲”歸入組織紀律,將“臨危不救行爲”歸入羣衆紀律。按照“紀法分開”的原則,刪除原《條例》中“重婚”“破壞軍婚”“拒不承擔撫養、贍養義務”“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等法律禁止行爲的規定,對這些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將依據總則中的紀法銜接條款進行黨紀處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