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連薇的恐嚇下,道士不得不妥協。第二天與鎮上的人們說,妖怪不吃家禽,需得用童男童女去水上把妖怪引出來一舉抓獲。既然事情都到了這個份兒上,也莫怪這白衣道士不厚道,自己帶來的一些道徒他一個都沒貢獻出來,只說要童男童女。到時候要是活祭被吃了,他還可以帶着徒兒們逃命,沒被吃他就繼續坑蒙拐騙收香火錢。
可是誰家願意把自己的童男童女貢獻出來?這多半是有去無回的生意。
正在僵持階段時,連薇及時站了出來,以鎮上百姓的身份道:“道長道法高深,豈會讓他們白白去送死,況且道長也會隨同的吧,有道長保護着大家還怕什麼?今次若是都不願,等道長離去後,妖怪又出來作亂,到時候死的可就不是一個兩個了。”
大家聽後仍很猶豫,然後細細一思量,就覺得很有道理。
只不過就是苦了這道士。媽媽的他什麼時候說過要跟着活祭一起了?!那萬一他被吞了吐出來的時候真的是一截一截的了怎麼辦?
道長絞盡腦汁想一套託辭來爲自己開脫,可也不知連薇是使了什麼伎倆,以至於他出口的話如此的大義凜然:“佛道本一家,佛曰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救濟世人乃貧道之職責所在。大家放心吧,貧道會隨童男童女一起下湖,竭盡全力把他們安然無恙地送回。”
百姓們散了,回去考慮。
連薇站在一邊笑得讓人毛骨悚然。道士說完這堆話之後,直接跪倒,傷心地哭了,嚎道:“貧道到底是哪裡跟姑奶奶犯衝啊!”
傍晚,鎮上艱難地供出了四個童男童女,送去了道長的客棧,清一色的十歲左右的孩子,一臉怯怯的,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來這裡做什麼。道長對四個孩子語重心長道:“莫怕,有道長叔叔給你們當墊背的。”
人性都是自私的,且看這四個孩子的穿着,破破爛爛的,小臉髒髒的,一看就是城門口長期幹乞討事業的小乞丐。道長長期在外奔波,不可能沒見過如此冷暖世態,便先讓小二送來熱騰騰的飯菜,先讓四個孩子吃飽了再說。孩子們狼吞虎嚥,已經很久沒有吃過一頓飽飯了。
吃完了飯以後,夜幕下垂,道長牽着孩子風蕭蕭地朝大湖的方向走去。那裡已經備好了一條小船。
今夜連月色都慘淡了一些。
道長問:“餵你在附近吧?”
連薇的聲音傳來:“我在,你們快下水。切記,不可劃到湖中心,頂多百米就迅速返回。”
四個孩子身上雖然臭烘烘的,但是人體所散發出來的精氣卻是至純。
道士謹遵連薇指示,咬咬牙豁出去了,事到如今他只能相信連薇。臨陣退縮已經來不及了,連薇一定會說到做到把他打包扔水裡的,倒不如賭上一把,等連薇收拾了妖怪天亮了,他名利雙收。
讓四個孩子上了船,緊接着道士也上了船,顫顫巍巍地解開了繩索,拿着木漿開始划船,漸漸遠離了湖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