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胡蒙說能救命的寶貝葫蘆只有一個,丁大頭和瘦高個兒臉上的神情都有點兒不對勁,在這種關乎生死存亡的時候,兄弟義氣說起來實在太過蒼白。丁大頭腳步悄然往前挪動了一點,有意無意的把瘦高個兒擋在了身後,他不僅腦袋大,體型也比瘦高個兒健壯許多,他陪着笑臉說:“蒙少爺,我力氣比較大,真要是有什麼危險,我也好出手幫忙。這陰陽葫蘆不如就交給我吧,讓他拿這個中國結,遇到危險隨時都可以叫我。”
丁大頭沒有一點兒謙虛的意思,話說的非常直白,胡蒙猶豫了一下,轉眼看了看瘦高個兒。瘦高個兒臉色陰晴不定的說:“蒙少,這個葫蘆真的有那麼神嗎?是不是隻要拿在手裡,就可以放心的過河?河裡的那些古怪東西,就不會來害人了?”
胡蒙點了點頭還未說話,旺財在一邊不滿的說:“放肆!蒙少肯拿出這樣的寶貝來已經是格外恩遇,你還敢質疑這寶貝的神奇?老實說我都替蒙少不值,要是不相信,乾脆不要用這寶貝了。”
丁大頭搶着說:“相信!相信!我們相信!蒙少是什麼人?怎麼會誆我們這些小角色?蒙少,這葫蘆……”
胡蒙故作姿態,其實是想讓瘦高個兒主動要求,好把葫蘆順理成章的借給他。瘦高個兒雖然還沒立投名狀,但好歹已經算是自己人了,胡蒙有些小心思也不足爲怪。可是瘦高個兒不知哪根筋不對了,死活看不出胡蒙的意思。他點了點頭說:“是啊蒙少,大頭力氣確實比我大。葫蘆就交給他也無妨。”
瘦高個兒這話一說出口,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馬上就要渡過陰宅大河。此時此刻,有這陰陽葫蘆在手,等於多了一條性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可是瘦高個兒這麼淡然的放棄,難道他真的這麼高風亮節?丁大頭只以爲瘦高個兒在顧全兄弟情誼,不禁感動的一塌糊塗,同時又爲自己的自私感到有些慚愧,他拍了拍瘦高個兒的肩膀說:“好兄弟,你放心。不管你遇到什麼危險,我一定不會置之不理的!”
瘦高個兒微笑了一下沒有說話,胡蒙和旺財對視了一眼,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迷惑。瘦高個兒的表現太詭異了,絲毫不像他的爲人,這貨究竟在搞什麼鬼?不過現在不是考慮這些的時候,惡靈甦醒在即,已經沒時間耽擱了。胡蒙轉身指着小河說:“既然已經商量好了,我們這就出發吧。”
“蒙少。咱們應該怎麼過河?總不會是就這麼趟過去吧?”瘦高個兒恭敬的問道,“您也說了這河裡到處都是陰宅鬼冢,惡靈遍佈,我們貿然走進去。豈不是很危險?”
胡蒙指着河面上那座詭異的大宅子說:“當然不能就這麼走過去,看到那陰宅了嗎?它上寬下窄,形似一個骷髏頭。我們要從它的後腦處過河。也就是東廂房的第二間窗戶那裡。那裡是整條河上陰氣最濃郁的地方,但陰極陽生。是唯一的生路。只要我們在水裡能小心一點,不被惡靈迷惑。就能逃出去。”
胡蒙指點了生路,對旺財說:“旺財你先下去探探路,記得小心一點。”
胡蒙指使旺財的時候,眼神詭異,似乎在表達一些隱蔽的意思,旺財微微點頭示意。這一幕丁大頭並未起疑,但落到瘦高個兒眼裡,卻讓他心中一涼,更堅定了他的打算。旺財慢慢走到河邊,伸出一隻手試了試水溫,轉臉過來正想說話,可是“啪”的一聲響,他腦門上多出一個大大的血窟窿!
旺財一臉驚愕的倒在了水裡,兩眼圓睜,死不瞑目。胡蒙見狀大吃一驚,轉身正要說話,可是一顆子彈從他身後射來,穿透了他的後腦勺,從他的右眼裡鑽了出來。他身子僵了一下,一聲不吭的趴倒在地,抽搐了兩下就沒了動靜。
丁大頭驚恐的大喊大叫:“你幹什麼?爲什麼把蒙少殺了?你知不知道……”
“啪!”
丁大頭喉嚨上中了一槍,他不敢置信的捂着脖子,血從他的手指縫裡噴了出來。他艱難的“嗬嗬”了兩聲,伸手想去抓瘦高個兒,可是沒走兩步,一頭栽倒在地,再也沒能爬起來。大量的血液流出來,染紅了好大一塊地方。
瘦高個兒眼神冰冷的把槍收起來,走到丁大頭的屍體旁邊把他翻了過來,從他身上摸索了一會兒,把那個陰陽葫蘆給搜了出來。瘦高個兒看着陰陽葫蘆,冷笑道:“一羣白癡,以爲我這麼好糊弄?”
瘦高個兒收起陰陽葫蘆,轉身就走,路過胡蒙屍體的時候,又在他身上摸索了一番,找出一堆符咒、八卦鏡、紅繩之類的東西。這些東西雖然不知道具體有什麼用,但能被胡蒙帶在身上,想來不是凡物,瘦高個兒紛紛把它們裝了起來。
旺財的屍體倒在了河邊,血不停的流進水裡,把河水都染成了紅色。瘦高個兒本來已經走到了河裡,他想了想又折返回來,費勁巴拉的將胡蒙、旺財和丁大頭三人的屍體拖到一起,找了一根紅繩子把三具屍體綁在了一起。三具屍體比他們活着的時候更重,瘦高個兒做完這些,已經累的滿頭大汗。不過他沒有休息一下,先把三具屍體推到河裡,然後自己緊跟着屍體向河水深處走去。
瘦高個兒在光頭胖子的手下不顯山不露水,別人都以爲他是一個普通的打手。事實上只有光頭胖子和他自己知道,他表面上是打手,暗地裡是一個真正的殺手。打手和殺手,一字之差,但做的事天差地別。他是bk訓練營出來的精英,並非被淘汰的那種,他的槍法如神,堪稱百步穿楊,胡蒙三人身上的彈孔就是明證。
打手只是瘦高個兒用來掩飾身份的,誰也不會想到一個冷血無情的殺手會整天混在流氓中間打打殺殺吧?他殺過很多大人物,得益於他出衆的僞裝,一直都沒有被仇家發現過。他是潛藏在一羣土狗當中的雄獅,只要手上有一把槍,他可以面對全世界。
自從進入鬼村地界,光頭胖子帶來的二十個人相繼死光,只剩下瘦高個兒和丁大頭。丁大頭或者是憑運氣,但瘦高個兒絕對不是,他靠的是野獸一樣對危險的直覺。他總能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所以才能活到現在。譬如在發現胡蒙的有意設計之後,不僅沒有當場翻臉,反而選擇了投靠。如果不是裝作投靠了胡蒙,他可能根本沒機會來到陰宅大河,更不可能奪走陰陽葫蘆,佔了那唯一的一線生機。
胡蒙費盡心機,害死了光頭胖子等近二十餘人,說他忽然良心發現不想再害人了,誰信?反正瘦高個兒是不信的,所以他一直在小心提防。不管胡蒙表現的有多麼悲天憫人,但之前那些血淋淋的屍體擺在那裡,所有的一切都表明,他肯定還有陰謀,還要算計別人。
根據胡蒙的說法,瘦高個兒推斷出,他既然被強大的敵人追殺,要用那麼多條人命來佈置陣法,那麼所有人都死掉又算得了什麼?之所以留着瘦高個兒和丁大頭,必然是因爲陣法還沒有佈置完全,還缺了很重要的一環。這最後的一環,應該就在這陰宅大河上。
當胡蒙命令旺財下水探路的時候,他們兩個人交匯的眼神,讓一直悄悄留意的瘦高個兒意識到,最後的時刻來臨了。只要衆人下了水,瘦高個兒和丁大頭一定難逃被惡靈吞噬的命運,胡蒙和旺財會藉機逃走並激活所謂的大陣。儘管沒有任何的證據,但瘦高個兒相信自己的判斷,他這麼多年的殺手,不是白當的。
所以他決定先下手爲強,一槍一個乾脆利落的撂倒了所有人。(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