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姐”朱強輕輕地叫了一聲。
“什麼事?”知曉問。
“我想擁抱一下你,可以嗎?”
知曉略微想了一下,便展開懷抱,兩個人來了個保守的擁抱。
“我會想你,很想很想。”朱強在知曉的耳邊說。
“謝謝你!”知曉說。
“有任何事情你可以找我。”
“我會的,後會有期!”知曉笑着說。
“後會有期!”朱強說。
“阿姨再見!”玲瓏伸出手向知曉道別。
知曉也伸出手向玲瓏道別。
非常欣慰,看得出來,這段早早的戀情並沒有影響到兩個孩子。兒子同同自從全身心地投入到學習當中之後,就再也沒有提起過玲瓏,似乎早已把她忘記。而玲瓏,這次見面,也沒有感覺到她有多相信朱同,她甚至還問都沒有問朱同的情況。
他們懂什麼愛情呢?自己懂不懂愛情還是問題呢。
秋天是知曉最喜歡的季節,因爲她生於秋天。
這一天是自己的生日。一大早有點敲門,是朱同,他捧着一盒點綴着玫瑰花的蛋糕站在門口,“媽,生日快樂!”
“兒子,你怎麼知道是我的生日,今天不用上學嗎?”知曉很驚訝。
“老爸告訴我的,請了半個小時的假,我馬上要回去,來給道聲祝福,晚上爸爸會來陪你的。”
“謝謝你!”
“還有一盒巧克力,是我和妹妹一起送的,希望你能每天都幸福,我們都很愛你。”朱同懂事不少。
知曉差點感動得老淚縱橫。
“我先回學校了,晚了會捱打的。”
朱同匆忙說完,便離去了,這個小少爺,雖然被關在學校裡,但是一旦有事要出來,是有司機接送的。
朱子彬記得自己的生日,很幸福。
朱同走了沒一個小時,朱子彬便打來電話。
“你記得我的生日,謝謝你!”知曉說。
“今年特意留心了,不想錯過,被你罵。”
“哈哈!原來是這樣,真是有心人。”知曉說。
“你還想要什麼禮物,告訴我?”
“要你一個吻,哈哈!”知曉大笑。
“這麼容易滿足?我想告訴你,我已經把你住的公寓樓買下來了,你以後不用交房租了。”
“真的?”知曉不敢相信,“你真有錢哦!”
“我說話算話。”
“可是我並不缺錢,不如我也買幾幢樓送給你,你炒房地產算了。”知曉大方的說。
“除了你這個人,我不需要任何東西,白天我很忙,晚上我去陪你。”
“好的。”反正明達不知道自己的生日,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六點之前,快遞將一份文件送給她,打開一看果然是寫着她名字的房契。很幸福,只是這個晚上等到好晚,他連電話也沒有打來,他是不是想要做凌晨前的最後一個送祝福的人,知曉已經很多年,似乎從來就沒有過晚上在家裡靜靜地等着一個男人。
等到快十點。
知曉忍不住將電話打過去。
“你在哪裡?”除了問詢,還有擔心。
“我在醫院。明珠突發疾病,昏倒了,正在搶救。”
“她怎麼會突發疾病?是什麼時候發的?”知曉問。
“我九點下班回家換洗,她九點十分就暈倒了。”
“暈得真巧!”知曉持懷疑的態度。
“我晚點再找你,等她沒事之後。”他說。
知曉直接掛掉電話,很後悔打了這個電話問詢,她恨不得現在在醫院躺着的是朱子彬而不是明珠,若是朱子彬有了什麼閃失,自己會原諒他,但是偏偏不是,明珠就算是快死了,也覺得她是在搞鬼。
明珠啊明珠,我還沒有找你算總帳呢!知曉恨得牙癢。想要報復她的心從來就沒有停止過,不止是她,還是那懦弱的朱子彬,有什麼不可以,偏偏要有同情心,同情誰不可以,偏偏要同情明珠。
好吧,自己總不能太孤獨。不是還有人在等着她隨時打擾嗎?知曉想
到了朱強。不管他如何想,就算誤會自己對他有意思也好,隨便他怎麼樣,她只是不想出門,又不想一個人度過她的三十五歲生日。
知曉費了很大的勁才找到朱強的名片,原以爲永遠不會聯繫的人,現在找起來就特別費勁,還是要把他的號碼存起來才行。但是朱強的電話關機,打他公司的辦公室電話,依舊是沒有人來接。爲什麼,這些男人個個都這樣,不需要的時候都冒出來,需要的時候卻一個都不見。
晚上十二點過了,電話才響。也不知道是朱子彬找她還是朱強回電話。朱子彬說晚點沒事了會找她,但是她已經沒有了心情,也不想聽他聲音,更不想見他這個人。說愛自己,還把自己住的這幢公寓樓都買下來,爲什麼不把家裡的母老虎直接趕走呢?一家四口不是其樂融融嗎?知曉再強,也不過是個女人而已。
凌晨一點,電話繼續響着。知曉走到窗戶旁往下面看,沒有看見車燈亮,沒有車鳴喇叭,沒有人在樓下等她。可是電話一直在響。究竟會是誰,如果是朱子彬,他只要在樓下按幾下喇叭,自己一定會原諒他,讓他上來,可是沒有。除了電話,什麼也沒有。知曉便去睡了,關掉了手機。
第二天,去明達的學校看他。
他看見知道,非常興奮,一雙手沾滿了顏色,他不停地搓着。
知曉很驚訝地發現,這大半個月不見他,居然不想念他,甚至,差點忘記了他,真是可怕。當初認識時的那種美好的感覺,一點一點在悄悄地流失了。
“我已經找了幾個老同學,我們決定開一家比較藝術化的美術學校,任何年齡層次的人都可以來報名。”明達歡喜地說。
原來這些天在忙這個。
“需要多少資金投入?”知曉問。
“門面要租五層,大概要十萬一年,要裝修,需要二十萬,還要買一批美術書籍和美術用品,也需要十幾萬,前期運作估計也要一些錢。”
“大概多少?”
“五十萬左右,我們幾個一起湊錢,然後再向銀行貸款。”明達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