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們一再被叮嚀:個體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任何重視或放大個體的做法皆自私可恥,唯國家和集團利益至高無上,爲了“大”,必須時刻準備犧牲“小”……正像“皮毛論”鼓吹的那樣,“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藉助這樣的經驗邏輯,作爲“毛”的個體就天然披覆了一種自卑,被烙上了一記鮮紅的恥字,也使得“小”在一切被譽爲“大”和“皮”的權威前羞愧地低下頭,自慚形穢。
一旦“大小”“皮毛”這些日常經驗話語通過權力指認——被政治哲學賦予意想不到的倫理身份,一旦生物現象學變成了社會政治學,“小”和“毛”的“芻狗”悲劇即開場了。“大”永遠先聲奪人、不戰而勝,永遠象徵着權威、全能、無限、光榮與真理,永遠匹配壟斷、覆蓋、替代一切的圖騰魅力。
但問題是:這個“大”是否真正含有那個“小”?若是,那麼“大”對“小”該負怎樣的責任與義務呢?它對“小”所承諾的庇護與保障是否履行?若未履行或履行不好,那麼,它還有什麼資格與底氣從對方那兒領取信任和擁戴?它的合法性從何而來呢?
1930年,胡適在《介紹我的思想》中告誡當時的青年:“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的自由,便是爲國家爭自由!爭你們的人格,便是爲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羣奴才建造起來的!”
“人”被榨乾了。“人”奇怪地消失。個體之尊嚴、利益、價值、權利、意義,統統消失在組織、單位、團隊、黨派、國家、民族——這些以集體名義註冊的政治大詞中。生命作爲一種零散物件,像“螺絲釘”“小數點”一樣被嚴厲地擰固在國家機器上。可以說,“文革”結束前,在體制文化上,生命個體從未得到過價值觀層面的充實與滋養,它被不斷地向外抽、吸,日益乾癟。相反,“集體”“人民”“領袖”這些榜首詞卻源源不絕地輸入新政治能量,愈發神采奕奕、傲慢無禮。所謂“革命”,即要求“大”愈大——無窮大、“小”愈小——無窮小,大到萬壽無疆、重比泰山,小至輕若鴻毛、賤如糞土。
周永臣,一個絕對威權陰影下長大的知識分子,他不會不被告知自己的渺小,不會不對一切帶有“國家”標誌的東西和來自“上面”的指令抱以敬畏,不會不清楚自己的遭遇乃典型的“中國製造”。他面對的始終是國家機器,是至高無上的權力意志,是不容置疑的公章部門……作爲民間卑微的個體,一介自幼在“民怕官”的積弱文化和大一統思想下——靠“服從”“遵紀”成長起來的草芥書生,既然從未感受到來自“大”的庇護和撫愛,又怎敢伸手向長久籠罩自己的“大”要什麼公道?討什麼說法呢?
當“小”的對手被放擴爲無邊無際的“大”時,“小”無法不絕望,無法不崩潰。除了一遍遍地自卑、沮喪,他能怎樣呢?他能說出“國家錯了”那樣的話嗎?他敢想象“政府應向這個人道歉”那樣的事嗎?能忍則忍,能屈則屈,能受則受,實在受不了就只剩一條路……
他實在太弱了。何止是“小”——簡直是渺小。正是幾十年藐視“人”的文化激素和兇險的政治環境,發育了這種畸形可憐的弱和唯唯諾諾。正是長期“個”的缺席和權利的嚴重不足值,導致了一代人根本不理會或不敢動用自己的權利。尤其一個被下放到垃圾堆、含垢咀辱達37年的老人,如何在一夜間揀回久違了的尊嚴、揀回自己的公民資格?
或許有人嘀咕:時代畢竟不同了嘛,其實他完全可以……
不錯,他走得太安靜了,甚至看上去有點窩囊、沒出息。
但人爲什麼要逃避控訴的權利?
唯一的解釋是:他內心根本就不信這權利!根本就不信這權利已到手——無論它被標榜得多麼逼真和近在咫尺!他對突然授予的東西既陌生又恐懼,對歷史上“翻手爲雲覆手爲雨”的政治兇險記憶猶新。幾十年來,雖然周圍人的境遇多有改善,但他的境遇卻從未有變,難道他沒理由懷疑一切嗎?
將一盆香噴噴的肉賞給一匹快要餓死的駱駝,這何嘗不是一種羞辱?其內心除了悲涼、空蕩、悽楚,什麼都不會再有。
那17年的遲到又是怎麼回事?
說到底,仍是漠視人。在那些職能部門眼裡,一介草民實在太微不足道了,所以纔會發生那樣的遺忘,且對遺忘不以爲然,既無道歉,也無賠償……因爲自己據守的是“大”,對方是“小”,大對小怎麼會低頭呢?
西人有言:遲到的正義爲非正義。而周永臣收到的,已是“遲到的遲到的不完全正義”了。
輕描淡寫的“平反”與30年前的“罪名成立”,實質上有多大區別?缺少誠意的“精神安慰”和當年的“精神摧殘”又有何二致?甚至說,它比當年的出手更重,更具殺傷力和毀滅性——人往往可以承接命運的嚴酷,但卻受不了人生的奚落和捉弄。正是這鬼使神差、不期而至的大赦,讓他的神經一下子癱瘓了,一個人苦苦支撐的幻想被擊潰了,一個人的存在被忽略、廢棄和貶值到了極點,他聽到了冥冥深處的嘲笑聲……17年的頑強“活着”突然變得毫無意義,悲壯變成了可悲,堅忍變成了滑稽,正劇變成了荒誕。他實在沒有力氣再重視自己,心成了廢墟,所有的生存理由皆已散去。
歷史本身並沒能累垮這個人,但歷史的後來卻殺死了他。這隻能說明,那場歷史並未結束,而是一直暗暗延續着,是整座“加長的歷史”摧毀了他。
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周永臣的悲劇實爲一代“個人”的悲劇。
餘華曾有一部催人淚下的小說《活着》,描述了一個普通中國人的生涯故事,從青春到白髮,從挈妻攜子到家破人亡,從屢敗屢戰到萬念俱灰……其實,閱讀周永臣的遭遇,我覺得其履歷或許更能印證“活着”——這道偉大又殘酷的語義。
嚴肅地活着,有尊嚴有價值地活着——多麼不易。
2001年
(第四節爲什麼不讓她們活下去
革命的潔癖
電影中,不止一次看過這樣的情景:美麗的女戰士不幸被俘,雖拼死反抗,仍遭敵人侮辱……接下來,無論她怎樣英勇、如何堅定,多麼渴望自由和繼續戰鬥,都不能甩開一個結局:殉身。比如敵羣中拉響手雷,比如跳下懸崖或滾滾怒江……
小時候,面對這樣的情節,在山搖地撼、火光裂空的瞬間,在悲憤與雄闊的配樂聲中,我感到的是壯美,是激越,是緊挨着悲痛的力量,是對女戰士的由衷懷念和對法西斯的咬牙切齒。
成年後,當類似的新版畫面繼續衝來時,心理卻漸漸起變。除了對千篇一律的命運生厭外,我更覺出了一絲痛苦,一縷壓抑和疑問……那象徵“永生”的轟鳴似乎炸在了自己胸膛,我感到了一股毀滅之疼,一股死亡的驚恐。
爲何不設置一種讓其逃脫魔窟、重新歸隊的結局?爲何不讓那些美麗的軀體重返生活和時間?難道必須去死?她們就沒有活下去的理由和願望?難道她們的“過失”必須以死相抵嗎?
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創作心態?
終於,我懂了:是完美主義的要求,是革命潔癖的要求。
不錯,她有“過失”,她唯一的過失就是讓敵人得了手。在革命者眼裡,這是永遠的痛惜,永遠揮不去、擦不掉的內傷。在這樣的大損失面前,任何解釋都不頂事。對女人來說,最大的生命污點莫過於,而革命榮譽,似乎更強調這點,不僅精神純潔,更要清白,一個女戰士的軀體只能獻給自己的同志,決不能被敵染指。試想,假如她真的有機會歸隊,那會是怎樣一種尷尬?怎樣一種不和諧?同志們怎麼與之相認?革命完美主義的面子怎受得了?
唯一的出路,即所有編劇都想到的那種辦法。在一聲轟響中,所有恥辱都化作了一縷猩紅的硝煙,所有人都如釋重負,長舒一口氣。硝煙散盡,只剩下藍天白雲的純淨,只剩下美好的往事,只剩下復仇的決心和升級了的戰鬥力……
這是所有人都不願看到的,卻是所有人都暗暗希望的。
她昇華了,乾淨了,永生了。她再也不爲難同志們了,再也不令自己人尷尬了。她成全了所有的人生觀衆。
這算不算一種賜死?
我不得不佩服編劇的才華和苦心。他們都那麼聰明,那麼爲革命榮譽着想,以死雪恥,自行了斷,既維護了革命的貞節牌坊,又不讓活着的人背上心靈包袱……說到底,這是編劇在揣摩革命邏輯和原則行事,儘管正是他,暗中一次次駁回了她繼續活下去的請求,但他代表的卻是自己的陣營,是整個集團的形象工程。他是稱職的。
意味着毀滅,這層因果,不僅革命故事中存在,好萊塢電影裡也有。
《魂斷藍橋》我喜歡,但不願多看,因爲壓抑,因爲“勞拉”的死。我更期待一個活下來的妓女,一個有勇氣活下來的妓女,一個被我們“允許”活下來的妓女……若此,我會深深感激那位編劇。
讓一個曾經“失足”的人有顏面地活着,難道給誰丟臉?
是什麼讓藝術變得這樣苛刻和脆弱?這樣吝嗇和不寬容?
其實是一種隱蔽的男權,一種近乎巫術的大衆心理學,一種“法老”式的對女性倫理和生命角色的認定(即使在以“解放婦女”爲目標之一的革命運動中也不例外)。爲此,我認定那個暗示“勞拉”去死的編劇乃一俗物,我喜歡它也僅僅因爲前半部,因爲費雯·麗那淚光洶涌的眸子。
看過兩部熱播的公安題材電視劇:《一場風花雪月的事》和《永不瞑目》,作者海巖。不知爲何,當劇情展開至半,當那位女警察欲罷不能愛上了香港黑社會老大的弟弟,當那位臥底的大學生被誘與毒販女兒有了肌膚之親,我腦子裡忽閃過一絲不祥之兆,似乎已預感到她(他)必須死了……不僅因爲她(他)犯了規,違反了職業紀律,關鍵在於其身子出現了“不潔”——這是爲革命倫理所難以諒解的“罪”啊。開始我還盼着自己錯了,希望我的經驗過時了……但很遺憾,那經驗仍很“先進”。
或許作者就是那樣的道德家吧,有着難以啓齒的潔癖。也或許是自我審查所爲,不這麼寫,即無法從革命倫理的標尺下通過。
貞操、完美、褻瀆、玷污、恥辱、謝罪、洗刷、清白……
世人竟臆造了那麼多凌駕於生命之上——乃至可隨意取代它的東西——甚至鑄造出了命運的公式!
這讓我想起了自然界的一種哺乳現象:據說一些敏感的動物,若幼崽染上了陌生的氣味,比如與人或其他動物接觸過,生母往往會將之咬死。原因很簡單:它被染指過了,它不再“純潔”。
對女性身體的“領土”想象
印度女學者布塔利亞·烏瓦什在《沉默的另一面》中記述了1947年、隨着印度和巴基斯坦宣佈分治和獨立建國、在被攔腰截斷的旁遮普省發生的一場大規模流亡和衝突:以宗教隸屬爲界,印度教、錫克教徒逃向印度,伊斯蘭教徒涌向巴基斯坦。短短數月內,1200萬人逃難,100萬人死亡,10萬婦女遭擄掠。作者以大量實錄記述了這場人類災難,尤以女性遭遇最爲慘烈:爲防止妻女被玷污,大批婦女被男性親屬親手殺死,或自行殉身。
被採訪者中有位叫辛格的老人,當年他和兄弟把家族中的17名女人和兒童全部殺死。他說:“有什麼可害怕的呢?可怕的是蒙受恥辱。如果她們被抓去,我們的榮譽,她們的榮譽就都完了……如果你覺得自豪,就不會害怕了。”屠殺的方法有服毒、焚燒、刀砍、繩勒等。在錫克族的一個村子,90名女人集體投井,僅3人倖存。一位叫考爾的倖存者回憶:“我們大家都跳進了井裡,我也跳了進去,帶着我的孩子……井太滿,我們沒法淹死自己。”讀到這,我驚出一身冷汗,世上竟有一種叫“謀殺”的愛?死,反倒成了一種救贖、一種恩賜?
據說,那口井太慘烈太著名,連印度總理尼赫魯都曾去探視。
對於那些親手殺戮親人的男子來說,即使事情過去了半個多世紀,他們也不爲當年的事有一絲愧疚,反倍感自豪,對妻子姐妹毅然領死而充滿讚美之情。
幾十年後,許多被擄的婦女大難不死返回故里,迎接她們的第一句話竟是:“爲什麼回來?你死了會更好點兒。”
作者分析說:“不論印度教還是錫克教,都把女性的母親角色和生殖功能聯繫於民族國家大業的開展,聯繫於傳統的維護。女人身體成爲民族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土、男人集體的財產、反殖民抗爭的工具。”
其實,女體身體成爲男性決鬥的戰場,成爲民族拱衛的領土,這種情況在人類歷史上已成普遍。只不過愈是宗教形態強硬的地區,愈發變本加厲而已,爲澆固教旨的尊嚴和民族性的純粹,往往競相在對婦女的約束上下功夫,對女性形象和操守的約定與禁忌,總遠大於對男人的要求。比如在阿富汗塔利班的統治下,女性被剝奪了受教育和參與公共活動的權利,身體終日被裹在密不透風的長袍裡,只許露一雙眼睛——這種對女體的超強重視,這種監獄般的嚴密防守與封鎖,其實昭示了一種對宗教母本的捍衛決心,一種對外來文化窺視的嚴格防範,一種充滿敵意的警告與斷然呵斥。
你甚至很難說清楚,這究竟算一種護愛,還是一種刻意的虐待?
由於女性天然的生理構造、原始的生殖色彩、性行爲中的被壓迫和受侵略姿態,使女體艱難地擔負起宗族的繁衍、榮辱、盈虧、尊嚴、純潔、忠誠等符號學意義,女體成了一種特殊的隱喻和載體,人們在她身上灌注了超重的價值想象和歷史記憶:政治的、倫理的、血緣的、地緣的,甚至經濟學的……於是就產生了一種奇怪現象:古老的民族風情和習俗特徵似乎總能在婦女身上得以頑強的保留和遺存,乃至在社會生態學和旅遊業中,婦女無形中竟成了最大的文化看點之一。
於女人而言,這些超常賦予帶來的是不堪承受之重,平常日子裡,意味着身心禁錮,特殊時期則意味着災難降臨。尤其當宗教火拼和異族戰事發生,女性身體更首當其衝,淪爲雙方的戰場和爭奪的戰利品——因爲自己的重視,也勢必會引起對方的重視。“當兩陣敵對衝突時,爭相糟蹋和強姦對方的女人,成爲征服、凌辱對方(男人)社羣的主要象徵和關於社羣的想象。”(布塔利亞)這在近年的波黑戰爭和科索沃動亂中都表現得極充分。
所以,戰亂中的女人最不幸。文明與歷史的犧牲,很大程度上沉澱爲女性的犧牲。動亂最大的代價,最兇猛、最決絕和陰暗的部分,往往以落實到女性身上爲終結。勝利往往只是男人的勝利,而不會給女人帶來多大輕鬆。日本侵略戰爭過去了那麼多年,但“慰安婦”問題至今仍是籠罩受害國的一團濃得化不開的陰霾:毀損的國土、被掠的資源、陣亡的生命,皆可不要賠償,但被侮辱的女性身體,卻需討一個說法……或許在我們眼裡,戰爭最大的毀壞,即對女性身體的佔領;最難癒合的創傷,即女性體內的隱痛。
這種對女體過度的利益想象和價值比附,即使在理性發達的西歐,也很難例外。二戰後,在法國或意大利,人們竟自發組織起來,對那些與納粹軍人或德國僑民通婚的女子施以懲罰,將之剃光頭,令其抱着“孽子”上街遊行,隨意羞辱甚至殺戮……即使對德軍俘虜,也沒這般態度。可假如“佔領”異國女子的事發生在男人身上,非但不受譴責,反被捧爲英雄……爲什麼?難道是女性在生理構造上的隱秘性和凹陷性,較之男性,更易使人產生“不潔”的聯想?
不管怎樣,我對所謂“女性解放”時代的到來並不樂觀。只要對男女的審視態度仍存在雙重標準,只要不能平等地看待男女“”,只要繼續對女性附加超常的非生理意義和“領土”屬性——“潔癖”就會繼續充當女性最大的殺手。
2002年
(第五節戰俘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