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的驚訝很快就消失了,因爲記憶開始交織,他回想起了一個人。
那是一個小女孩,她總喜歡穿上林森媽媽的鎧甲,拖着長長的披風,讓林森和林雪向她宣誓臣服,然後費力的抱着寶劍在林森雙肩輕點。
這種過家家式的遊戲,也只有林森會陪她折騰,每次到了宣誓的時候,林雪就會辦成另一個人衝出來高喊着:“我要打倒你!暴君!接受制裁吧!”
並非自行加戲,而是歷史的兒童版重演。
那個女孩的樣子林森已經記不太清了。
但林森記得,每次問起她爲什麼會喜歡一個暴君的時候,她總是很生氣且嚴肅的說道:“哪一個暴君會爲了子民獻出生命也不屈服?一定是勝利者胡寫的歷史!她就是我的英雄,偉大的第一薪王,第一女皇!”
是啊,人類文明新紀元中的第一位女皇,第一個王朝,第一個爲子民而戰,第一個覆滅,然後血灑疆場……
“你也很崇拜她吧?”辰光不懷好意的看着林森,方纔的崇敬和嚴肅只存在了三秒,現在又回到了他不正經的常態。
林森聳聳肩,不置可否。
“大概吧。”
“哎喲,這個最不是人話了,什麼看吧!隨便吧!大概吧!我最討厭了這些話了!崇拜就崇拜咯,這裡就我一人,你還害臊啊?”大叔翻了個白眼,像是受了很大的刺激。
“你有強迫症哦?”林森斜了他一眼。
“你是天枰座的吧?”大叔託着下巴後退一步。
林森嘁了一聲,不想繼續這個話題。
“不是說帶我參觀的嗎,你跑題了大叔!”
“叫辰哥!”辰光糾正了一下。
“好的,辰哥,可以繼續參觀了嗎。”
嘿嘿嘿,大叔得意了,他指着第二幅壁畫說道:“這裡下跪宣誓效忠的是十三騎士,其餘十二個我就不一一介紹了,但這第十三個叛徒我必須多說兩句!就是這個混蛋出賣了偉大的女皇,他打開了城門,以所謂的hé píng和投降換來了屠城的慘劇!這個混蛋後來被第三薪王封爲公爵,但還算他有點良心,宣誓當天突然出手殺死了製造屠城的第三薪王,然後他也被亂劍砍死了,不過人的忠誠只有一次,不會因爲悔悟而被諒解。”
這段歷史林森還是第一次聽說,因爲在《舊紀元正史》中,第三薪王是因病去世的,而那個叛徒也被寫成了偉大的hé píng使者形象,最後在奔波於hé píng的道路上遇害而死。
而第一薪王更是被寫成了不願意拋棄皇冠,據守不出,甚至在戰敗後屠殺子民的暴君。
歷史啊……
林森搖搖頭帶着不屑的恥笑。
“吶,這幅畫呢,描述的是‘逝火之祭’之前,偉大的勒米帝亞女皇與奎的長老會面,並願意爲他們tí gòng庇護,長老則將蓋亞之心送給了女皇!這可是唯一一副記載了這件事的壁畫喲!”大叔擡起手小心的拂去壁畫上的灰塵。
林森盯着畫中那個沒有性別特徵的人形存在,這與他之前見過的奎一模一樣。
不過那個崩塌世界到底是哪?茜拉現在怎麼樣了?……林森想了一陣放棄了,這段經歷看來只有等找到艾米纔有可能問清了。
不過,“蓋亞之心?”又是什麼?
又是一段歷史上從未記載過的秘聞啊。
林森皺眉問道:“辰哥,蓋亞之心是什麼?”
辰光搖搖頭,他撇撇嘴:“哎,我上一任守墓人沒有告訴我有關蓋亞之心的詳細故事,我當初也愛玩,就沒問。”
“哈?”林森無語了,這也太草率了吧,這可是很重要的歷史信息啊,就這麼被一個愛玩的大叔給斷了香火……
“哎嘿嘿!”大叔撓撓頭有點不好意思,不過他馬上像個小孩似的彌補道:“額,不過我知道後來女皇用它做了什麼哦!也就是因爲這件事,第一薪王纔會腹背受敵,最終覆滅……”
“恩?!”林森一震,嗅到了大秘密的味道。
“跟我來。”辰光帶着林森繼續沿着階梯向上走,來到位於大殿最頂端的一副壁畫前,這是七張壁畫最中間的一副。
這幅畫上畫的是勒米帝亞穿戴着鎧甲跪拜的在一個男rén miàn前的場景,那虔誠的姿態一如院落裡那石雕所描繪的一樣,寧靜而純粹,忠誠且瘋狂!
從勒米帝亞身上移開後,林森注意到之前的蓋亞之心被安放在了一個**男人的胸口,而當林森向上仔細看去時,才發現這個男人的另一半臉要比右側柔和許多,那感覺。
“像是女人……”心底的霧歡突然說了一句,她也一直在聆聽這些故事,現在她忍不住說了出來。
林森更加認同了,這個人是誰?爲何一個王朝的女皇要把看上去無比珍貴的蓋亞之心獻給他,還向他下跪臣服呢?
這時,就聽辰光不正經的解說道。
“噹噹的當!現在由我隆重介紹!這位就是傳說中的‘普羅米修斯!’1,也就是第一個將人類文明的火種播散在這個星球上的偉大存在!”
雖然辰光的解說有些戲謔的成分,但是林森卻神情一震,整個人都驚呆了。
他就是普羅米修斯!?
那個承載人類文明延續的起源號母艦上唯一的星際旅客?
歷史記載中,他被賦予了永恆的生命,並肩負着開啓人類新紀元的使命。
然而……
永恆的生命……看上去的美好……
其實……
是詛咒纔對吧!
林森忽然想起了什麼,意識到了什麼,他摸着自己的心口。
霧歡也想到了什麼,她震驚了,這……難道就是霍斯頓博士口中的。
人類最後的希望!
林森,就是新的“普羅米修斯”嗎!?
不對……不會的!
這個概念很快就被林森否定了,現在的人類正在蓋亞星上繁榮昌盛,儘管異種暫時佔據了穹頂之外的世界,但那不代表人類會再一次選擇逃離,異種也不是無敵的存在,人類能夠“戰勝”奎,自然也會清理掉異種。
而且他在這個“普羅米修斯”的身上看到“該隱”2的影子,這種影子讓林森不寒而慄。
所以,林森不相信自己會成爲什麼普羅米修斯,他也不會允許自己成爲那種孤獨的存在。
許久的沉默後,林森笑着問道:“那這位‘普羅米修斯’後來去哪了?”
辰光卡殼了,他想了想,撓了撓頭,看似在認真思考。
林森看透了,揶揄道:“因爲愛玩,所以沒認真聽,是不是啊,大叔?”
大叔臉上一紅,哼了一聲道。
“叫辰哥!”
“好了,辰哥,繼續吧,還有三幅壁畫呢!”林森說着就要向下走去。
不過辰光卻拉住他道:“那三幅壁畫回頭再看,你先跟我進來,這裡邊有樣東西你得先看看。”
“啊?哦……”林森摸不着頭腦,回身跟着辰光繞過了壁畫順着側門來到了後殿。
一進後殿,撲面而來的就是一股陰森森的寒冷,不過還好這裡有許多彩色的窗戶,陽光落進寒氣中還有幾分意境美。
這是哪?不會是瞻仰第一薪王的屍體吧?
林森這幾天真的看夠了屍體了,所以有點反胃。
“來來來,別杵在那發呆了,快過來。”辰光已經走到了最後邊,果然站在了一口棺槨面前。
林森咧咧嘴,有點不想過去,不過看辰光着急的樣子,反倒有些好奇了。
索性看了吧,也不多這一個。
都有點麻木了……
結果,到了近前,林森發現自己想錯了。
這的確是個棺材的模樣,卻是個空蕩蕩的棺材,而且這裡放好了枕頭,兩側還氤氳着奇怪的光澤。
“這是什麼?”林森沒見過這種東西。
“好東西喲!”辰光說着忽然擡手給林森脖子打了一針。
動作迅如閃電,嫺熟非常。
林森一驚,又暗算我!
然後身子一軟,除了神智還算清醒,整個人都軟倒在辰光懷裡。
“別害怕,相信你辰哥我,我不會害你!”
有了之前的經歷,林森自然是相信,可是,你他喵的就不能好好的和我商量一下嗎?
林森想開口,可是發聲的全套流水線都bà gōng了。
小心的將林森放入棺材後,辰光忽然臉上一苦,乾嚎起來。
“兄弟啊!你放心,大哥一定會給你報仇的!你就安息吧!”
說着就擡手要合上林森的雙眼。
林森瞪大了眼,像是在看傻逼!
辰光有些尷尬了。
是我演技不夠好?琢磨了一陣。
這一次,換了臺詞!
“兒啊!你就好好的睡吧,爹回頭給你燒個媳婦下去,省的你在下頭寂寞啊!……咳咳咳……”
林森聞言差點“詐屍”,可身體不能動彈的他只能嘴角抽搐的默唸着:“冷靜……冷靜……”然後配合着閉上了眼。
不是想配合。
而是真不願意再聽到這個人來瘋的傢伙再說出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話來,還是陪他玩玩吧。
將林森“入殮”完成,辰光的玩心也得到了滿足,他蓋上了“棺材蓋”,然後拍了拍說道:“好好睡吧,明早我來叫你。”
明早?不是吧,有這麼待客的嗎?就沒有空牀嗎,非得讓我睡棺材!林森要是能開口,絕對一連串的反問砸死他!
1:普羅米修斯:[古希臘語:πpoμηθe;yīng yǔ:prometheus],在希臘神話中,是最具智慧的神明之一,最早的泰坦巨神後代,名字有“先見之明”[forethought]的意思。泰坦十二神伊阿佩託斯與名望女神克呂墨涅的兒子。普羅米修斯不僅創造了人類,給人類帶來了火,還教會了他們許多知識和技能。
2:該隱:宗教文獻《聖經》裡的殺親者,爲人類祖先亞當[adam]及其妻子夏娃[eve]所生的兩個兒子之一,該隱爲兄長。因爲憎惡弟弟亞伯[abel]的行爲,而把亞伯殺害,後受上帝懲罰,獲得永生的詛咒,凡殺該隱的必遭報十倍。有些記載中,該隱是吸血鬼的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