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隆重舉行。大會的任務是:制定憲法;制定幾個重要的法律;通過政府工作報告;選舉新的國家領導工作人員。毛澤東致了題爲《爲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鬥》的開幕詞,劉少奇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周恩來作《政府工作報告》。大會依據憲法和有關組織法選舉和決定了國家領導工作人員。毛澤東當選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爲副主席。劉少奇當選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宋慶齡等13人爲副委員長。選舉董必武爲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鼎丞爲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的提名,大會通過以周恩來爲國務院總理的決定。大會圓滿完成了它所擔負的各項重大歷史任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