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鬱騏是個很有錢的人,因他生來就獲得了足以優渥過一生的財富;而他所有財富皆繼承自父親。金鬱騏的父親金守恆並不是個什麼商業大亨,或者在商場上有舉足輕重地位的人,事實上,他很沒沒無聞。臺灣的有錢人很多,但出名的卻很少;金守恆正是那種做人低調、悶聲發大財論調的忠實支持者。
在金守恆短短四十年的人生中,對於理財,他只做了三件事——一是將繼承自父親的大片土地逐一變賣投入股市;二,在全民瘋股票時悄悄將手中大量持股分段拋售轉爲現金;第三件事,將現金拿出一部分買了一點土地、房子,最後將手邊仍然用不完的鉅款用做創投,大量資助各種新興產業,爲那些想創業而沒有資金的人提供幫助。三五年下來,有大半的投資是失敗的,因爲那時臺灣的經濟隨着股票的崩盤而急遽衰退,幾乎沒有什麼行業是做得有起色的。當第五年的第一份投資報告結果出爐時,金守恆的財務經理人告訴他:他投資出去的鉅額金錢有七成血本無歸,只能認賠,但有三成是獲利的,而且未來前景非常樂觀,絕對可以彌補所有虧損的部分,還賺進更多。
七成的投資失敗率並沒有拖垮金守恆,就算全部的投資都失敗,也頂多讓他一時資金週轉有困難而已,卻是於根本無傷。而,另外三成的投資收益,正如理財師所預估的,在未來十年裡給了他百倍的回報。
於是,當金守恆在壯年離開人世時,留給獨生子的,是一筆非常巨大的財富。有土地、有房產、有黃金珠寶古董和大量現金,以及一些股票。
那股票不算多,至少不夠多到足以在那些公司裡說上一句話,但勝在都是現今最賺錢的大公司股票,每年分到的股利非常可觀。
當年金守恆的父親留給他的只有土地而沒有流動資產,所以金守恆才需要在理財上費盡心思——他是個性情淡泊、渴望生活安逸的人,讓他爲了賺錢而傷腦筋,實在也是委屈了;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兒子這輩子不用爲了理財而煩惱,可以享樂自由過一生。他的期望當然沒有被兒子辜負,金鬱騏如他所願活得很執垮,卻不是個敗家子,也不是那種心比天高、智比豬低的笨蛋,從來沒有被說動去創業,幻想當個商場天王什麼的。雖說每一個有錢人身邊永遠少不了在耳邊吹風煽動慫恿的人,金鬱騏身邊當然也有。他不在乎當個小小的散財童子,可若要他熱血沸騰的去傾注心力財力體力,就只爲了三十年後變成一個王永慶第二、郭臺銘第二之類的人物,那是不可能的。
金鬱騏不介意像他父親那樣,偶爾對一些有才氣、有創業雄心的人給予小小的投資贊助,但這只是玩票性質而已,不在乎賺了大錢或血本無歸。但若是叫他親自投身入商場征戰,他只想到一個字:累。
一個什麼都有了的人,又沒太大野心,加上自小被父親帶在身邊,耳濡目染言傳身教之下,金鬱騏也養成了安逸的性情。唯一不同的是,他還滿享受出鋒頭的感覺。要不是當明星太累,他還真打算去噹噹看。
他總認爲一個人若是生來幸運得不必爲溫飽所苦的話,其實也就不必把人生過得太累,能享受就好好享受,何必爭強鬥勝,非要在某個領域爭出一片天,就只爲了證明自己的強大?
但,顯然,會像他這麼想得開的人並不太多,至少眼前這個人就是金鬱騏眼中自找麻煩的人。趙美慎,二十七歲,金鬱騏的表妹,赫澤幫第六代繼承人候選之一同時也是趙家基因突變的一匹“黑羊”,因爲她的夢想是當白羊。若是她堅持不繼承家業的話,家裡也會供養她好吃好喝一輩子,什麼也不用做就能享福,多好不是?偏偏她不這麼想,專挑最難的路去走,真是自找麻煩、難以理解的人物。
她是趙家第六代子孫裡唯一一個自幼學業成績優秀,憑自身努力一路讀到最高學府,並且還申請到獎學金出國留學,拿名校碩士學歷歸國的人。這漂亮的資歷,放在一般正常人家,簡直可以說是光宗耀祖了;但對趙家來說,可不是那麼一回事。
趙美慎厭惡所有和黑道有關的事物,她努力求學就是爲了擺脫這一切。她對正常的人生有着無限憧憬,她想憑着自己所學,在商場上闖出一片天,證明自己即使脫離了家庭的庇廕,仍能海闊天空任遨遊。黑道家庭出來的孩子,並不是只能在那潭污泥裡爛一輩子,沒有其它出路!
她是趙家第四女趙如青的獨生女,她的母親是赫澤幫的財務總管,已經公開放話等她退休之後,這個位置就讓女兒繼承——如果她沒當上幫主的話。
這對母女鬥了一輩子,看起來還會繼續鬥下去。金鬱騏從來沒打算跟母親那邊的親人有所往來的,如果不是意外與趙美慎相認,他甚至不清楚母親那邊的親屬有哪些人。金鬱騏的理財師與會計師是父親留給他的,而這兩人又去找了一些需要的專業人才,共同合夥開了一間創投公司,專門針對各種新興產業加以評估,然後投資。
早期投資的金錢當然大多來自金鬱騏,而金鬱騏需要做的,就是當他們將一堆評定爲值得投資的報告呈上來時,加以簽名蓋章,決定投資或不投資;然後,等着聽到賺錢或虧錢的消息。
而趙美慎正是他那創投公司資助的青年創業名單裡的其中一名。她非常爭氣,拿到了資金描注之後,立即投入替代能源相關的研發上,兩年便做出成效,竟然已經小有獲利。於是,當她拿着亮眼的成績來到創投公司開會,要求第二波資金支持時,被引見給幕後金主。原本只是見個面、吃個飯的公事化應酬,哪裡知道竟然變成了認親宴。
於是,金鬱騏便和趙家算是有所交集了。
兩人極有默契的都沒有對外說出去,在趙家那邊尤其絕口不談。雖然金鬱騏對趙家沒興趣,但趙美慎很明確的告訴他:“這不是你說沒興趣就可以撇開的事。與其事到臨頭手忙腳亂完全無知受制於人,還不如儘可能的做到知己知彼。”
不容金鬱騏拒絕,她將許多他必須知道的事都儘量塞進他腦海裡。如此努力了一年多,總算讓金鬱騏勉強脫離腦袋空空的程度。
“怎麼接到了個電話,臉色就變得這麼差?”趙美慎問。
“我的司機李哥跟我說,明天你二姨三姨還會來我家,要我等在家中迎接。”
“我說過,躲是沒有用的。”趙美慎微微聳着肩,從她似笑非笑的臉孔看得出來,她很幸災樂禍。
這幾天,他們常常三更半夜在msn上密聊。趙美慎很夠義氣的將目前情勢分析了一遍,讓他有所瞭解;當然,更少不了挖苦嘲諷一番。這個少爺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如果早幾年……不,甚至只要早個半年開始做準備,現在哪裡需要這麼窩囊的躲着不敢見人?
“我沒有躲。”金鬱騏嘴硬的辯着。“雖然她們完全不顧我的意願,硬將那些凶神惡煞派來我家,美其名爲保護,那也不表示從此我的所有行蹤都得告知她們吧?我可不是她們的囚犯!不想讓那些人跟隨,不想見她們還不行嗎?”
“隨你怎麼說。”趙美慎揮了下手,不想再聽他的抱怨,這陣子聽得夠多了。這少爺承受力太低,心臟不夠強壯,自己好生鍛鍊去,她沒空聽他吱吱歪歪。“我說,你也振作一點。不管怎麼樣,給你母親留點面子吧,別弱了她的威名。”
“……我……母……咳,親……她……”金鬱騏一聽到母親這個詞兒就忍不住寒毛直豎,連說話都顯得困難。在他的詞彙裡,“母親”這兩個字屬於生僻字,每每想組合在一起時,都會卡住。
“叫不出來就別叫了,我想大姨不會介意的。”
金鬱騏佯咳了兩聲,這個艱難的話題直接跳過。說道:“看來明天勢必要跟兩位阿姨見面,我也不打算逃開。我知道她們想要什麼,但是她們怎麼會認爲我能提供她們要的鑰匙呢?連我都不知道的東西,她們要怎麼從我身上挖出來?”
“也許她們確實沒有把握可以從你身上取得鑰匙,但總要試一試。再說,你身爲趙家三代以來第一個男丁,不管你有多草包,或者有多麼不想繼承幫主的位置,都改變不了當年外婆遺囑裡白紙黑字明文寫下立你爲第一繼承人的遺命。”
“……別說這個,你明知道我不可能當什麼幫主。”
“你個人的意願沒有人在乎。”趙美慎很直接的要他認清事實。“如果讓你當幫主有利於某些人的利益的話,那你就躲不開。”
“我不想要,誰能勉強我?”他帶着點火氣道。
“當你沒有權力時,你的自由不在你手上。”
“……惡霸。”金鬱騏忍不住低聲罵道。所以他討厭她們,拒絕跟她們扯上關係,二十年來直接遺忘掉自己還有一大票勢力龐大的親戚。
“不是惡霸,是黑道。”她閒閒的糾正。
“唉……”很煩躁的嘆氣。
赫澤幫傳承了五代,趙美慎這一代尚未掌權的不算,外婆那一代是第四代,從那時家族裡就沒有出過男丁,所以才由外婆繼承幫主之位。外婆前後招贅了兩任丈夫,生了四個女兒,就是得不到兒子。第五代的幫主原本應該由金鬱騏的母親趙飛青接任,而她各方面的表現也深得幫衆信服,然而卻鬧出了跟金鬱騏父親私奔的醜聞——就在趙飛青即將嫁給另一大幫派少幫主的前三天。
那事鬧得非常大,不只整個黑道都轟動了,連警政單位也立即全副武裝的戒嚴起來,生怕隨時發生黑道火併、血流成河的慘案。第四代幫主花了好大力氣纔將一切壓下來,但各方面有形無形的損失卻是難以估計的。
趙飛青當然被她怒火沖天的母親給摘除幫主繼承權,甚至差點失去理智的發出追殺令,後來在所有長老力阻下,只對外聲稱就算日後趙家子子孫孫都死絕了,趙飛青也不得登上幫主之位。
於是,第五代竟是沒有幫主的。在趙飛青失去繼承權之後,也失去了在赫澤幫發話的權利,更是沒資格進入核心組織、參與幫務。這二十年來,沒有幫主的赫澤幫,是由趙家其它三個姊妹共同掌理,就等着在第六代幫主確立時,將幫務轉回正軌。
而金鬱騏身上,就擁有着可以讓赫澤幫走回正軌的“鑰匙”
金鬱騏知道在他十歲以前發生過一些大事,可惜他十歲以前的記憶已經非常模糊了,什麼都記不清——據說是因爲他曾經遭受嚴重驚嚇的關係,爲此還看過好長一段時間的心理醫生加以治療。
一直以來,他的雙親盡他們所能的保護他,爲他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成長,讓他得以遠離黑道干擾,直到三十歲。雖然外婆的遺囑所有人都不想接受,但現今幫內各擁派系,權力互相拉扯到如今維持一個謹慎的平衡,誰都不服誰,誰都想上位,但都缺了正統。所以金鬱騏這個人的存在就很必須;他無關緊要,絕對掌不了實權,卻又很關鍵,因爲他是老幫主過世前公開宣佈的繼承人;加上老幫主的意外過世,許多屬於幫主才能知道的機密都來不及傳下來,包括鎮幫令。
想要取得鎮幫令,就得先拿到鑰匙;而取得鑰匙的關鍵,在金鬱騏身上。就這麼簡單。
隨着趙美慎告知他的事情愈多,金鬱騏就愈頭疼。
他知道,事情恐怕不會在“鑰匙”事件結束後,就能如他所希望的再過回正常人的生活;他的男孫身分,可沒有別的男丁可以幫忙分擔。如果有利於某些人,就會讓一些人執着不已,他不會傻得以爲這種事很好脫身。
真是頭痛啊……怎麼會這麼麻煩呢?
他纔剛擬好追求奉嫺的計劃呢。
想來,他是太輕率了。他無意將她扯進麻煩裡,可是卻又不得不;因爲如果他不現在糾纏住她,她……隨時會走的。他不想她走。
赫澤幫的衆人有他們的執念,所以無視他的意願。
而奉嫺是他的執念,他……也自私的無視了她的意願。
這是否正好可以解釋——遺傳真是太神奇了?
他撫着額,苦中作樂的胡亂想着。
“你沒忘了下午三點有約吧?”奉嫺輕聲提醒金鬱騏。
“我知道。”金鬱騏點頭,指着自己的手錶道:“現在才早上八點半,離下午三點還很久,我們要去的地方不太遠,絕對可以在三點以前回來。”
“如果你有急事要辦的話,我跟着去反而成了你的妨礙,幫不上忙的,還不如留下來做自己該做的事,中午的飯……”奉嫺不知道金鬱騏打算帶她去哪裡,如果可以,不管是哪裡,她都不想去。
“就別管那些人了。我已經交代過趙嫂,以後他們的伙食就直接叫便當。”金鬱騏笑得有點壞,順手拉過她的手,大步走向車庫。“我現在纔想到,其實對於不速之客,我們是不需要太過禮遇的。或許就是因爲這裡一日三餐的伙食供應得太好,以至於他們全都不走了。我是說:也許他們本來打算晃個幾天就離開,就算要緊迫盯人,三兩個人也就夠了,怎麼現在人卻愈來愈多,尤其是用餐食間,都把廚房和客廳所有可以坐的地方都擠滿了。雖說來者是客,不過我們這些日子的招待,也算仁至義盡了。”
他一路說了許多話,就是沒放開她的手;兩人走到一輛造型很炫的跑車旁,他將她送進副駕駛座,微彎着腰,對她露出每天清早在鏡子前練習過無數次最迷人的笑容與最好看的角度。
“現在啊,主人家盡完待客義務之後,就該端茶送客了。我請趙嫂每天提供茶水,不斷的提供,不管他們想吃什麼,唯一得到的就只有茶。再想吃你煮的美味大餐,門兒都沒有。”說完,關上她這邊的車門,繞過車身,帥氣的鑽進車子裡,發動,然後跑車很對得起它昂貴的價格,立即像出膛的子彈一般射了出去。
奉嫺靜靜的看着自己的左手。剛纔被他帶着快步走,又因爲他不中斷的一直在說話,沒給她一點時間掙脫他的手,當然也不給她開口要求放手的機會。這個人啊……可是個情場高手呢,這五年來沒有正經談過一場以結婚爲前提的戀愛,倒是樂於幫每一位美女創造一個關於“遇見白馬王子”的美夢。
這或許是執垮的特殊能力吧,自然可以在數不清的交往經驗裡,總結出追求女性時的諸多小訣竅。方纔那“不經意”的牽手,就瞬間將兩人生疏的主僱距離給拉近成情況有些小曖昧的友人關係,而且做得沒一點冒失,很理所當然的樣子。
這種行爲,看着他用在別個女性身上,她會覺得很正常,可是若是用在她身上的話……不知道爲什麼,卻有一種忍俊不禁的感覺啊。
因爲……會忍不住的想着……某人爲此嘴角抽措的表情,知道“他”的感想,瞭解“他”的鬱悶,卻又無計可施的感覺。
那想必,很可愛吧?
“在笑什麼?”金鬱騏從開車出門之後,一直密切注意着後照鏡的情況,直到確定後方跟隨的人被他甩得有段距離之後,才側首看向她,正好捕捉到她臉上一抹特別的笑容。她在笑,看着被他握過的那隻手笑着。雖然乍然的第一個想法是她在懷念他手掌的溫度,表現出正常女子對一個優秀男子的親近,所合理產生的既羞且暗喜的態度;但出於某種難以言喻的直覺,他在第二秒就將這個自大的想法推翻掉了。主要是,她那甜甜的笑容裡,帶着的,依稀彷佛是幸災樂禍的成分。雖然不知道自己爲什麼會有這樣奇怪的直覺,但不會錯的,就是幸災樂禍。爲什麼?
“哦,沒什麼。可不可以說說,你打算帶我去哪裡呢?”她一貫的溫和聲音,笑笑的看着他問。這笑,已經回到客氣的範籌。
“我們去一間武道館,不太遠,車程一個小時就到了。我時間會抓得剛好,肯定來得及赴三點的約,你別擔心。”
誰擔心了?這是他個人的事吧,怎麼說得好像她已經成了跟他同一條船的人,得同進退似的。
不過……武道館?這個地方倒是讓奉嫺暗自思索不已,以好奇的口吻掩飾試探,問道:
“你的生活一向精緻華麗,絕對的高格調,難以想象會與武道館這樣的地方有所交流。”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其實我一直以來都在武道館學防身術。”金鬱騏很帥氣的微聳着肩。“這是我父親吩咐我無論如何都要堅持下去的事情之一。他老人家對我的期許非常少,所以,只要是他想要我去做的,不管任何事,我都會做到。”
“那麼說,你如今也算得上是個武林高手了?”她大眼裡帶着崇拜的亮光。
“呃……”像是在考慮要吹牛還是實話實說,不過對於這種很輕易就能被拆穿的事,就沒胡扯的必要了。“你一定沒聽清楚我剛纔說的話。我在武道館學的是防身術,不是武術。”
“有差別嗎?”她仍然維持着眨巴的大眼樣。
“當然有。差別在於真的下過苦功,或者打混摸魚。下過苦功的,自然學到武術;好逸偷懶的,就當是把武館當健身房用了,本事沒學到多少,身體倒是強壯許多。”
“那也很不錯了。這些年你連感冒都不容易感染到,看得出來身體底子極好。”她真心說着。
“可不是。我對成爲武林高手沒有興趣,不過倒是很喜歡來這兒玩,每個月都會來個兩三次,除了見見師父師兄他們,偶爾也在新進的小學徒面前擺擺師兄的威風。”他笑得很愉快。“雖然我學武不成,但師父還是滿喜歡我的。要知道,對於其它沒天分又不用功的人,他是不允許他們叫師父的,而且還直接叫人不用再來了,給再多的學費或找什麼大人物來關說都不成,我師父可不吃那一套。”
這是在炫耀了?
啊,也是,他最喜歡被人另眼相待了。喜歡鶴立雞羣的風光,喜歡與衆不同的卓然,喜歡在重視的人面前獲得一些特權。他知道自己不夠用功,不是個好徒弟,而師父對他獨有的縱容,讓他身心獲得巨大的滿足。
所以,這是他每個月都要跑來好幾次的原因是嗎?
這倒是可以說得通呢。
奉嫺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俊美的側臉,脣角一抹淺淺的笑。
覺得這人,縱使缺點和毛病不少,卻也不討人厭呢。
仔細想想,她討厭的動物裡,從來不包括擁有華麗外表的孔雀啊。
“啊,到了。”在間或的閒聊裡,近一個小時的車程很快過去,抵達目的地的——停車場。停好車之後,他遙指遠方。奉嫺順着金鬱騏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武道館在山上。這座山丘不太高,走上去只要四十分鐘就到了。前往武館的路有兩條,一條是二十米寬的柏油路,讓車子可以開上去。不過身爲師父的弟子,只能走這一條步道。可能會累一點,不過沿路風光不錯,就當是出來郊遊吧。”他對她笑着,再度“很順手”的牽住她。道:“走吧。剛開始是土坡道,沒有階梯,很容易腳滑,放心,我會顧着你的。”
奉嫺瞥了眼被他握住的手,沒有掙脫,跟着他一同往步道走去。
“金先生,我跟你說過,我是有男朋友的。”
“啊,我記得。”他坦然應道。
“那麼,這是?”她擡了擡被他握住的手。
“奉嫺,即使我不打算追求你,也不會放你一個人在這樣險峻的土坡路上獨行。”說到這裡,奉嫺剛好踩到一顆小石子,腳踝拐了下,他及時拉穩她往旁偏去的身子。“這條路是我們師兄弟走出來的。武館開了四十年,這條路就走了四十年;偶爾師兄弟們在得閒時,會扛着一些木板和工具在一些特別陡峭的地方築階梯、釘個扶手什麼的。一代一代的努力下來,如今這樣已算是相當好走了。你是第一次走,還是小心點好。”
“謝謝。”她只能淡淡的表示感謝。事實擺在眼前,這條路確實崎嶇不平。
“不客氣。”他臉上的笑一直沒停過,顯然心情非常好。“奉嫺,我很喜歡你,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天,可以以婚姻的方式將你變成我的家人。”他的告白很自然,自然得就像在談今天晚上要吃什麼。
“你在開玩笑吧?”她問。聽出他語氣的認真,卻又覺得他的“喜歡”輕飄飄得不具重量。
“怎麼會?我想好久了。就算開玩笑,也不會拿這種事來開。所以,我是認真的。”
“但是我有男朋友的。”
“我不覺得那是個問題。只要你還沒有結婚,我的追求就沒有違背道德與法律,不是嗎?”
“但違背了我的意願,就沒有關係嗎?”她的語氣很輕,質問卻很嚴厲。
他看着她的眼,道:“所謂的一見鍾情、兩情相悅這樣衝動的事,畢竟太不容易獲得。我很高興我們都不是屬於那種衝動派的人。我花了很長的時間來確定我喜歡你,雖無法保證這五年的相處是否也能讓你覺得我是個還不錯的人,也許……沒有。”他像是在她眼中極力探索,想要搜尋出她對他的一丁點迷戀或者好感。“不過,沒關係,就從現在開始吧,讓你真正進入我的生活,讓你瞭解我的一切,然後,你就可以考慮了。”
“考慮什麼?”
“首先,將我列入男友候選名單;然後,再晉級進入結婚人選名單;最後,就是考慮要辦中式婚宴還是西式婚宴的問題了。”
真是非常樂觀的遠景。這個少爺的人生真是一帆風順、心想事成——奉嫺也願意這樣祝福他,只要她不是三言兩語的就被綁在別人的人生計劃上的話。
“老闆,我真誠希望你的結婚計劃裡還有別的候選人。”
“沒必要。”金鬱騏問都不問爲什麼,直接一口回絕。
“爲什麼?”他對她竟是這麼有把握嗎?難道她太過溫和的外表,真的這麼具有欺騙性,以至於金鬱駿深信她的意志力肯定很薄弱,是他的追求攻勢輕易就可以征服的嗎?
金鬱騏抽出手帕給她。“擦一下吧,你滿頭大汗呢。”
不愧是情場白馬王子,就是能體貼注意身邊女性的需要。奉嫺沒有抗拒,說了謝謝後,就接過擦起臉來。因爲知道這不是他使用過的手帕,所以用得很安心。
金鬱騏會隨身帶着兩條以上手帕,除了一條自己使用之外,其它都是爲身邊的人準備的;而爲別人準備的手帕,一旦送出去,就不會再拿回來,所以奉嫺纔會安心使用,因爲知道那是新的。
在她擦汗時,他回答她剛纔的問題。
“我是喜歡上你之後,才考慮結婚的。而我花了好長時間才確定這份喜歡足以讓我願意爲此走入婚姻。我想,我大概沒力氣再花上同樣的時間去確定別的女孩子了吧。如果不是你,我大概不會想要結婚吧。”那可是個很勞累的過程呢,貴公子的美好人生不該在同一件事上重複消耗,即使是愛情。
他這樣的坦白,倒是讓奉嫺有些吃驚。這麼一個行事作風都講究到做作的人,不該說出這樣樸實的語句。以爲他會用各種誇張而華麗的詞藻來說出對她的愛語,就像演狗血愛情劇似的,這才能滿足他的表演慾不是嗎?對於一個總是把貴公子身分端得高高的男人而言,他這些話實在樸素得不具美感啊。
但,真實。
奉嫺絕對相信金鬱騏是確定自己喜歡她,纔打算將她綁進婚姻的。他想要她這個家人。就這麼簡單。
真不愧是高手——她只能這樣感嘆。他豐富的情場見聞,再加上親身體驗,讓他面對各種不同性情的女性時,皆能有恰當的表現。至少,金鬱騏在送了幾天的花之後,發現她臉上雖然在笑,但其實一點也不喜歡——因爲她沒有向他道謝,而且笑容還一天比一天疏離。所以他就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追她,而不必遭受難堪了。
說真的,有點對他刮目相看呢。
這並不是說他聰明,她從來不覺得眼前這個男人是聰明的。一個不思考的男人,不可能聰明到哪去;只能說他天生有種奇特的直覺,而這種直覺非常的靈。在討論“追求”這個嚴肅的問題時,這段不算好走的路也走完了。
當地勢變得平坦之後,奉嫺看到一座四合院的大型建築,走得更近一些之後,更看到大門的門匾上簡單明白的寫着“武道館”三個端正大字。
“這武道館沒有取名字嗎?”她好奇問。
“我師父姓武,用‘武道館’這三個字當館名也算名正言順,更是正好省事。我師兄他們說的。”金鬱騏笑道。“走吧,大門開着,代表今天在這兒的人可不少呢,正好讓你認識一下他們。”
真是順理成章啊!奉嫺猜想今日此行,搞不好就是爲了專程將她介紹給他的朋友;而這裡,只是第一步而已,他的朋友可多着呢。
“我不——”奉嫺覺得有必要跟他好好談談尊重這個問題,可她只來得及張口說出兩個字,聲音就戛然而止,像被按了暫停鍵似的,微張小口,整個人定住了。
碰!
一記斜裡疾襲而來的腿鞭兇狠的掃過來,金鬱騏像是正有所覺,纔要戒備,整個人就被踢飛得好遠,跌落到五步遠的草叢裡!
這一切快得只在眨眼間,奉嫺甚至沒有眨眼,然而卻還是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到底是……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