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墨鏡,我要被認出來了,怎麼辦?”錦年想也不想的回覆了過去。
權予一愣,半天沒話出來。
錦年解釋:“我是一個藝人。不管我現在火不火,有多少人認識我。出門在外,都要僞裝好,避免有不好的消息。”
這些,都是孟萌告訴她的。
很榮幸的,在孟萌一天天如同唐僧唸經一樣,在錦年耳邊念,她終於是聽進去了。
也有了一點,最基本,做藝人的意識了。
如果孟萌在,現在一定會抱着她,感激涕零的。
丫頭,你終於有了覺悟了!
“我現在跟你一起,萬一被人認出來了,又是一個緋聞,這可不好。”那個人,小氣的跟什麼一樣。
估計又要生氣了。
錦年自然而然的想到某人。
可……
馬上的,她臉色就不好看了起來。
他都讓她滾了,也說了,她要是站出來給連城澄清,那麼他就不會幫她了。
這不是變相說,以後跟她關係要取消嗎?
而且……
他這個人,真的太壞了!
怎麼可以這樣陷害連城?
錦年越想越亂,心情也越發不好。
權予帶着她來到一家餐廳門前,她卻停頓住了。
搖頭,說:“我想起來我還有事情,我想先把事情處理了。”
“下次吧,下次我請你。一直都欠着你一頓飯呢。”錦年笑着說。
“跟你吃一頓飯,真的比登天還難啊。”權予感嘆。
卻並沒有挽留錦年,而是笑的擺手,說:“要我送你嗎?”
“不用不用,就在這裡附近的。”錦年笑着擺手。
權予也不在說什麼,擺手:“那麼,就再見吧。”
“再見!”錦年說,在離開的時候,又揚了揚手中剛纔讓權予寫下的字條,說:“事情辦好以後,一定第一時間,把錢還給你的。”
話落,她人也轉身離開了。
權予看着她的背影,歪頭,冷笑了一聲。
而人羣裡,突然有個人走了出來,撞了權予一下,之後就離開了。
這麼一個輕微的舉動,在人潮人海的商場裡,根本不算什麼。
可是,沒有人知道,在那個人撞權予的時候,手裡的一張紙條,正悄然無聲的交給權予。
權予捏在手中,又看了看錦年離開的方向,一直到看不到她的身影,他才捏着字條離開。
錦年快走了幾條街,就回到了自己跟孟萌所住的公寓裡。
剛纔特地讓權予把車子開到那個商場裡的,主要是爲了方便回來。
之所以要多此一舉換一身衣服,主要是這套公寓裡,很多狗仔,而且一起住的藝人也不少。
被拍到什麼的,實在不好。
衣衫不整,還跟一個男人一起回來……
這樣的新聞出來,她一定死在權少傾……停!
突然的,錦年腦海警鈴大作。
把剛纔的想法,狠狠的給掐死了。
爲什麼老是想起他!
不要想,也不該想!
她甩甩頭,就不想讓自己在想了。
可,就在甩完頭以後,她頓時感覺後腦勺一陣眩暈,又有點刺痛刺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