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錚的著書立說只能放在晚上在自己書房進行,而每天白天,他則要在巡撫衙門辦公。後世電視劇上經常表現出父母官的公務就是審案,究竟是不是,雲錚不清楚,反正他上任這些天以來,倒是沒有案子被告到他這裡來要他親斷,頂多就是某府某縣上報某疑案,請巡撫衙門批示如何進行。
張撫臺在的時候就給雲錚解釋過這種情況,說是通常這種案子上來,多半不是下面的州府縣衙不能審理,而是可能不能決斷。爲什麼呢,因爲這種案件很可能是牽扯到當地某大家族,該家族勢力太大,使得府衙和縣衙也不敢輕易決策,生怕他們上面有人。——古往今來,莫不如此。
雲錚自然知道張撫臺這話是客氣了說的,實際上在北疆,最大的家族自然就是他們雲家,而其餘“勢力太大”的家族,多半則是雲家當初的家將世家,這些家族每代人幾乎仍然都是效忠於雲家的,家裡十有能有個這樣的將軍那樣的將軍,如此家族發生點什麼事情,下面的府衙縣衙自然不敢隨意處置,否則萬一日後該家的將軍回來了要追究,誰樂意擔這個責任?得罪一位將軍和得罪一個屁民,聰明人都知道當然該選擇後者,哪怕後者不是一個,而是一家或者一羣——這都無關緊要。
凡是能呈報到雲錚巡撫衙門案頭的案件,基本都是如此,張撫臺當年看見這種案件,也只能是將其中世家鬧得太過分的處理一下,其餘的他也心有餘而力不足,並且所謂的處理一下,多半也就是賠點小錢,申飭一番。
但此刻的巡撫換做雲錚,事情就不是這麼容易了。雲少帥軍威浩蕩,軍中很少有人跟他唱反調,所以他最不怕的就是“某位將軍”。看着手裡的材料,雲錚朝身旁的趙文長道:“趙先生,這件案子,你看算不算是罪證確鑿了?”
趙文長捻鬚點頭:“如此足以斷定此案無誤了。”
雲錚嗯了一聲,沒有說話,手中掂量着那份材料,沉吟不語。
趙文長眼皮一耷拉,輕聲道:“按照往日的習慣,牽涉到一衛指揮使的案件,發個公函申飭一下,就算了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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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錚眼皮一翻:“強佔了人家的田,打傷了人家的人,殺了人家的牛,最後一把火把人家的房子都燒了……這樣的事,我身爲一省巡撫,就只能申飭一下?”
趙文長面無表情地道:“樂家一直是真定大戶,家中長子樂海,此刻官居真定衛第七衛指揮使,次子、三子分別在第九衛和第十一衛中任千夫長,可謂一門將軍。樂家家主,也就是這三位的父親樂廷,當年也是衛指揮使讓位,而現在還兼任着雛鷹學院步兵防禦戰教員,至於祖輩就更別說了……這樣一個家族,少帥以爲如何處置?”
雲錚霍然起身,面上肅殺一片,一字一頓:“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法,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
趙文長目中精芒一閃,再不復方纔淡然模樣,看着雲錚,沉聲問道:“巡撫大人,要動刀?”他心中所想,與雲錚不同,他以爲雲錚這麼做的意思是打壓真定衛中原有的派系,深層次的意思則是加大自己的權柄。
雲錚一下就明白了趙文長的意思,他並不覺得奇怪,似趙文長這等長期爲巡撫做幕僚之人,心中所想多半都是權謀的運用,這是很尋常的事情。但云錚並非這個意思。
作爲學法律出身的後世人,雲錚對中國古代的法律發展是很痛心的,自古中國就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之說,但實際情況往往並非如此,一般都是“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這與雲錚所堅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完全背道而馳的。雲錚穿越之後好幾次都有改革法律的想法,只是手中權力不夠才只是想想就作罷,但現在自己手裡的權力逐漸大了起來,他已經有打算要進行一些改革了,即便不徹底,不到位,但總能糾正過來一點。
在這樣一個古代的中國,要搞法律改革,雲錚心裡其實也覺得自己可能瘋了,但實際上中國即便後世他穿越的時候,也沒有真正進入“法治社會”的原因就有中國“人治”傳統太強大這個因素在裡面。而且中國人也沒有強烈的追求法律平等的心態在裡面,這是更大的悲哀。
在中國古代,與小農生產力相適應的是以家庭爲基本單位,以血緣爲紐帶的宗法等級社會關係。宗法制源於原始社會的父系制家長制,是處理家族內部關係的習慣準則,後來與國家政治相結合,家國一體,君父合一,成爲中國古代社會的基本制度和古代法制維護的重要內容。它注重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間的倫常關係,以“親親”的血緣合同,以“尊尊”的等級差別,強調大宗對小宗的支配,小宗對大宗的服從,尊長對卑幼的仁愛,卑幼對尊長的侍奉,以及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等等。在這種基礎上形成的傳統法律文化,不僅被蒙上了一層溫情脈脈的宗理色彩,而且一直以體現宗法等級的綱常禮義作爲中心和指導原則。
但實際上,這個法權基礎就不正確,在這個基礎至上誕生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存在真正的公正。法律出於皇權,自然作用便是維護皇權。主義的統治下,奴隸社會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會則是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皇帝實行的是個人獨裁統治,他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審判官。歷代法律都以皇帝個人意志的形式表現出來。
律的制定雖由朝臣具體完成,但批准權屬於皇帝,歷代帝王都凌駕於法律之上。除律外,皇帝還可根據需要隨時發佈詔、令、格、式等。“法自君出”,進一步鞏固和強化了皇權。
再一個就是儒家盛行之後的禮法結合,以儒家思想爲理論基礎。在中國古代法律中,禮佔有重要位置,“爲政先禮,禮爲政本”,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在其漫長的歷史發展進程中,逐步形成了許多重要的基本特點。其中既有一些同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古代法律制度大體一致的共性特點,也有一部分其他國家所不具備的自身獨特存在的個性特徵。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由於後者的存在和發展,使中國古代法律制度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的法律制度呈現出某種差異性。例如: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具有濃厚的宗理色彩,與宗法等級制度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往往表現爲國家政權、王權、皇權和族權、父權、夫權的高度統一;法律制度貫徹禮刑並用、“德主刑輔”原則,突出體現“禮治”、“德治”、“人治”特色;法律體系採取諸法合體、以刑爲主的體例模式,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部門的法律關係常常以刑事法律規範進行調整或制裁;刑罰制度相當野蠻殘酷,刑罰體系包含大量摧殘人身體膚或生理功能的肉刑內容等等。
這是何其落後的法律思想
雲少帥搞發明、寫文章其實都是半吊子的水貨,唯獨法律纔是他的專業,他記得德國的那個著名法律故事。
德皇威廉一世有座桑蘇西行宮處在波茨坦郊外,該行宮是由他先祖腓特烈大帝仿照法國的凡爾賽宮翻版建造的。在行宮高處遠眺,全城美景盡收眼底,美中不足的是行宮外一座又破又舊的大風車磨坊影響了他的心情。威廉一世派士兵前去與磨坊主交涉,願意要出高價購買後再拆除老磨坊,但是磨坊的主人,是個倔老頭,堅持稱磨坊是祖傳的,一家人世世代代以它餬口,多少錢都不肯出賣。威廉一世惱怒成羞,情急之下派一隊御林軍強行拆除了“有礙市容”的老磨坊。
事以至此,若依中國傳統的觀念“皇權至上”,都會認爲是磨坊主不識時務,自討苦吃。哪裡會想到知道這位倔強的磨坊主提起了破天荒的“民告國王”的訴訟,一紙訴狀將德皇威廉訴至普魯士最高法院,訴訟理由是威廉一世濫用職權擅拆民房,訴訟請求是要求威廉一世賠償自己損失,保障自己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世人注目的案件開庭了,普魯士最高法院的旁聽席擠滿了來自全國各地聽衆,威廉一世拒絕出庭,也沒有派代理律師應訴。極其簡單而又事實清楚的民事小案件,當聽完原告磨坊主的陳述後,三個官堅持正義女神的至理名言“爲了正義,哪怕它天崩地裂”,經過商量,最終形成統一的判決意見:被告人威廉一世因擅用王權,侵犯原告的財產權利,觸犯了帝國憲法第79條,判決責令被告人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樣大小的磨坊,並賠償各項損失費、訴訟費共150馬克。驕橫的威廉一世收到判決書後,經過一番痛苦的權衡後,不得不向法律低頭,按照普魯士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一一照辦。一座新磨坊又矗立在桑蘇西行宮對面,磨坊主也如數收到賠償金。
如此偉大的法律
雲錚緊緊握着手中的材料,目光堅毅:願中國的法律公正精神,能從我雲錚開始
不得不痛苦的告訴大家,這兩三天,不知道周圍哪家死了人,一整夜吹吹打打吵鬧不休,什麼事情都辦不好,我就不明白了,老人在世的時候不好好孝順,人都死了,再“極盡哀榮”又有個什麼用還吵着人家周圍無數人睡不得安穩覺這居然還是長沙市市區我真有打110報警的衝動了
豎起中指,罵一句:操沒一點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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