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何變正經了。
當他見到楚忠信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與楚忠信的相處模式中,沒有絲毫玩笑嘲諷與插科打諢的生存空間了。
而對比宋何熟悉的警界人員,無論是沈江河的老謀深算,還是趙從軍的不拘小節,抑或周凱的沉穩內斂,在給宋何的第一印象上都不及楚忠信的嚴肅方正來的強烈。
如果說前面三個人需要慢慢相處才能感受到他們的性格魅力,那麼楚忠信只要向你走過來,就能讓你感受到一股天然具備震懾力的正氣。
宋何看着向自己走來的楚忠信,維持着一臉正經表情的同時,只能將吐槽鎖在心底:這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包公啊!
不過很快他就習慣性的開始觀察楚忠信,希望能從細節處推斷出楚忠信的爲人喜好和性格習慣
髮型一絲不苟……
兩眼炯炯有神……
表情剛正不阿……
警服纖塵不染……
步態……嗯?負傷了?
眨眼間宋何就發現,楚忠信在行走間似乎有些不協調,左腳與右腳的步距有着細微的差別,而且楚忠信似乎對這種不協調很是習慣,顯然這種情況存在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想到這裡,宋何腦中不由自主的泛起不着四六的念頭:看來是陳年舊傷,就是不知道影響不影響玄學發揮……
“你好,我是楚忠信。”眨眼間楚忠信就走到了宋何面前,棱角分明的撲克臉上表情絲毫未見變化。
“楚警官好。”宋何姿勢標準的敬了個禮。
楚忠信眼角的線條舒展了一絲,回禮點頭伸出手:“宋警官來得很及時。”
“應該的。”宋何強忍着心中開玩笑的衝動,一本正經的問道:“案子怎麼樣了?”
“正在查,可是收穫並不多。”楚忠信帶着宋何來到一間小會議室。
會議室中正坐着幾名警官,見楚忠信進來連忙起立敬禮,動作一絲不苟乾脆利索,頗有幾分熟極而流的感覺。
“基於本次案件的特殊情況,我特意成立了專案組。”楚忠信回禮讓衆人坐下,將宋何與警官做了介紹後說道:“截至目前爲止,我們能夠查到的線索很少。”
宋何看着發到他手中的案件資料,翻看間眉頭微微皺起,因爲他發現雖然資料衆多,可是有用的東西真的是如同楚忠信所說一般寥寥無幾。
這起案子發生在安城城郊的道路邊,報案人是一夥路過的騎行團體。
兩天前,這個騎行團隊在路過案發路段時,其中一名成員發現路邊枯草後的溝渠間露出一隻穿着運動鞋的腳。
這名騎行成員察覺到不對,立即喊停了隊伍,與同伴一同查看,這才發現溝渠中躺着一名面容盡毀的男性。
根據現場勘察判定,該男子的死亡時間爲報案時間一天前的晚上,屍身除了被老鼠啃噬了一部分外,損毀最嚴重的部位爲死者的面部和雙手。
而由於指紋面容盡毀,男子身上又沒有相關的身份證件,所以確定其身份就費了很大的功夫。
直到排查了案發地附近的失蹤人口之後,才確定死者是一名在附近居住的男性,有長期夜跑的習慣。
但是死者人際關係簡單,已經訂婚,除了身份證外,又沒有財物被劫走,財情仇三大動機都沒找到有作案動機的人,所以案件的調查就陷入了僵局。
“案發路段很偏僻,沒有監控攝像頭,排查可疑人員就極爲困難。”楚忠信一板一眼的說道:“除被老鼠啃噬的部位,死者身上傷痕共五處。”
“犯罪嫌疑人損毀死者面部和雙手的行爲,是爲了給我們調查死者的身份製造障礙。而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真正致命傷,是死者後腦和太陽穴部位的鈍器擊打傷。”
“經法醫鑑定,死者身上所有的傷痕都是一塊磚頭造成的,而這種磚頭在案發地周圍極其常見,且兇器也在現場被我們找到,就在案發地旁邊的枯草從中。”
“在做了大量調查之後,我們盡力還原了作案經過,確認死者是在人行道夜跑時,被人從後面襲擊,然後拖入草叢中殺害。”
“而結合種種跡象和案件的特徵來看,符合隨機作案的特點的。所以爲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我希望可以儘快破案。”
楚忠信說罷就看向宋何,臉上的表情明擺着是在等待宋何的意見。
宋何明白楚忠信的意思,更明白這件案子的難處。
隨機作案說起來僅僅是簡單的四個字,可是背後所代表的含義卻是完全不同。
從調查的角度來看,隨機作案沒有明確的指向性,作案目標隨機,作案地點隨機,就連作案手段都極可能是隨機的。
而正是因爲這種不確定性,讓人很難從財情仇三大作案動機上去鎖定嫌疑人。
與此同時,隨機作案也說明了案犯對於人命的漠視態度,一次作案後的成功逃脫,就極有可能讓他再次作案,演變成系列案件,給社會造成極糟糕的影響。
“楚警官,這個案子有點特殊,所以除了現在確定的嫌犯性別和大致體型外,我只能針對細節做一些推測。”宋何想了想,說出了自己觀察到得到的結果。
“這個案子從偵破角度來看的話,確實很難着手調查。可是從嫌犯作案的手段着手,來分析他的心理狀態,卻要相對容易很多。”
“隨機作案雖然看起來充滿了不確定性,可是這其中種種不確定的行爲與其他的案件相比,受到嫌犯潛意識影響的程度會更大,也就是說無論目標還是手段,很大程度是嫌犯潛意識做出的選擇。”
“這起案件的死者身高雖然不高,可是身體素質在同齡人中算不錯的。結合我們推測的嫌犯體型來看,他實際上應該並不具備優勢。”
“這種握法與我們平常的握法完全不同,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很少有人會這樣握。”
“可偏偏磚上的痕跡證明兇手的手沒有任何異常,所以這種握法只能是出於他個人習慣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