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採桑子》
思君好似九秋蓬,各奔西東。各奔西東,風來雨去太匆匆。 思君更似九秋蓬,燃盡還生。燃盡還生,可憐仲春杏花紅。
我讀某些字老有着謎一樣的偏愛,跟魔怔似的,好在並無大礙也就矯正與否都無所謂了。放在人名裡對“之”算是情有獨鍾,倒不是受蘭亭序的影響,只是覺得這麼簡單的字也可以魅力無窮。
因此對三位文人也就多了一些關注:宋之問、李之儀,王之渙,也只想得到他們三位了,組合起來甚是不容易,不小心就會變成日式風格或者極其奇怪的組合。借用幾個名字的話,宋之寶,總覺得像傳世千年的文物,不知道的還以爲是博物館的中二化告示;吳之祖,這個更不得了,一下子要飛昇引得幾百萬人膜拜;賈之,這個諧音聽起來過於妙了,以至於有戲謔的成分了。
這三個人裡面,王之渙我雖最熟悉,但算不上最喜歡,其詩才固然好,文學史上也沒有出過什麼大的幺蛾子,只是覺得在大唐的詩歌殿堂裡只能勉爲其難的位於二線,只算得衆好之一。最熟悉的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也是被傳誦的過多有些盛名之下其實難副了,說白了,不就是說了個顯而易見的道理嗎,在宋詩裡面一抓一把,不過王之渙老先生寫得早,而且傳世佳作甚多還是值得肯定的。在大唐這樣一個年代,能成爲一時之好就已經實屬不易了。
李之儀大概是最喜歡的了,過於感性的說,名字也是聽起來最好聽。他算是蘇軾的門生,老實話文學造詣並不高,在文壇上也不是很活躍,倒是做過編修官,因此文學底子還是紮實的很的。宋詞裡面民歌的某些寫作手法或者說行文比較簡潔平易的不在少數,晏殊晏幾道這種大家都沒有少用過,甚至咱們氣吞萬里如虎的稼軒也有最喜小兒無賴,溪頭臥剝蓮蓬這樣的詞句,但是以民間詞作爲代表並廣爲傳誦的大概只有李之儀了。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長江水。 此水幾時休,此恨何時已。只願君心似我心,定不負相思意!幾十個字完全看不出模仿的口吻,全然被她帶進去,相比之下的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則是一看就知道是男的寫的,這種話裡有話的情感老帶着一股子矯情,讓人怎麼聽怎麼不舒服。能跟這種細膩投入的文筆想應和的,也大概只有極少數了。樂府的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棱,江水爲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這種指天爲誓,斬釘截鐵的示愛也必定是女子的口吻,否則的話,想想就假惺惺。金昌緒的打起黃鶯兒,莫教枝上啼。啼時驚妾夢,不得到遼西。相比之下就遜色許多,一聽就是局外人,一聽她的所思所想你也最多懂個兩分,還不如溫花間的千萬恨,恨極在天涯。山月不知心裡事,水風空落眼前花。搖曳碧雲斜。所以說爲什麼後主的亡國詞和辛棄疾收復失地的悲憤獨一無二,別人寫的僅僅是詩詞,而他們寫的是他們自己。
真的懂和不懂裝懂,是能一眼看穿的,要不然就是你太糊塗。
我雖然討厭終南捷徑的主人公,但是跟宋之問比起來還是好很多,宋之問算是大唐元老級別的詩人了,唐高宗的時候就在,武周的時候在,後來又堅持了兩任**,也真的是很活躍很積極的這麼一個人。然而兩件事還是讓我對他怎麼也沒有好感,一是溜鬚拍馬,沒有他沒拍過的馬屁,也沒有他沒唱過的讚歌,所以一開始風光的很,一次武曌召集文人集會的時候命人現場賦詩,第一個寫完的贈武則天身上穿的錦袍,這是多麼大的榮光!那傢伙,幾十上百個詩人就開始捻斷數根鬚,要說宋之問還是有兩把刷子的,不一會就第一個寫完了,武則天看了看,雖然寫的不咋滴,但是確實是第一個寫完了,也勉強算符合要求吧,就把錦袍脫下來給宋之問披上了。宋之問自然是屁顛屁顛的跑回座位,美得不行不行的。我比較滿意的是故事後面的發展,第二個人寫完了,武曌一看不得了,文筆俱佳啊,立馬比宋之問高出一個檔次,就徑直走過去直接從宋之問身上把錦袍拿下來轉身遞給了別人。我想宋之問當時臉都綠了罷。
第二件就是偷詩了,他有個親戚叫李頻,也是個詩人,可惜名聲不大,這一天帶着詩作請教宋之問。他看了看說,還欠火候,你在琢磨琢磨吧,第二天就把其中看到的兩句挪到自己的詩裡,交給大街小巷傳送了,這兩句詩就是:近鄉情更怯,不敢問來人。
因爲宋之問的高風亮節、德藝雙馨加上很討領導喜歡,日子可是過得相當滋潤,只是這個名聲也是越傳越遠了,換了國主之後也就妥妥的把那些錦繡珠璣良田美池收走了,晚年倒是落了個山窮水盡的下場,這也算是歷史在這件事上交出了比較讓人能接受的答案。
當然了,比起來知錯就改,我們還是希望有些顯而易見的錯誤一開始就不要犯,我想這還是做得到的。
八
《定風波》
卿說來,投桃報李,此生永以爲好。金釵寶鈿,勝過花梢,頻把秋波拋。青絲靴,綠瑪瑙,纏頭更比峨眉高。寒來,吹破一汪水,不曾想料。
又有新歡,忘了否,情話鬢角磨。喚丫鬟,院外採些芭蕉,怎也無處消。如今也,影煢煢,鏡裡花顏胭脂少。只得,度日如年,音信杳杳。
初中的時候就有人說我的文筆是老夫聊發少年狂,回想了一下,確實是老氣橫秋有的甚至有意的向民國靠攏了。那時期子期的文風是細膩中透着悲涼,感覺像是冰封的海棠一樣,那樣的文筆讓人想到黛玉和李清照,老實說那時就知道僅僅是憑文采而言,子期是遠遠高於我的,好在我一直也不在乎,所以寫出來的東西雖然偶有變化,但基本上還是那個樣子。
換句話來說我這個人是真的喜舊厭新,很久以來也只是維繫舊友,很少結識新人了。故人讓我感覺踏實,舊的東西也極爲順手,我有隻鋼筆,上面的漆都脫落完了還是堅持用着,至今也四個年頭了,甚至於高中的時候一根自動鉛筆都快粉碎了還讓我粘了又粘用了整整三年,在這件事上很多人開玩笑的說要是沒錢可以資助給我一隻鉛筆,我只是懶得換罷了。
同樣我喜歡泛黃的紙,舊的書等等,存着幾本書比我的年紀還要大,翻着就覺得親切,就不用過多的交流,相視一笑就可以談笑風生。
我原來的文章裡故人這個詞出現了成千上百次,人什麼時候開始懷舊就從什麼時候開始變老,現在好了些,因爲有些人已經不復吳下阿蒙了,不是朱顏改,只怕經不得再回首。
每次一回家,一切都是夢裡的樣子,除了青絲變白頭,就覺得是真的到了家,是真的可以放下一切以最真實的方式示人,狸奴膝上朦朧睡,舍內茶香陣陣濃。一切都是我渴望的狀態,外婆勁道的撈麪,桌上熱騰騰的紅薯,早上集市的熱鬧聲,外公樂呵的親自掌廚和外婆接我的時候的笑容。
我倒是沒有癡心妄想過這一些都不改變,因爲自欺欺人也要有個限度,只是不像謝爾頓那樣的抗拒反對一切改變罷了。
最是人間留不住,朱顏辭鏡花辭樹。
每到一個人生拐點我都在想,五年後甚至十年後我還能記得誰,因爲我的記憶力實在不敢恭維,也不該確定你在我生命中留下的痕跡有多重。
去年我經常在想,怎麼會這樣,罷了遺憾也是太濃重,誰也不能確保每次決裂都能和好如初,都能相逢一笑泯恩仇,都能抽刀斷水水更流,或者老死不相往來或者把你從我的記憶力移除。
其實越想忘記就越忘不了,反倒是不掛在心頭時間久了就直接消失。
有些時候啊,走着走着就散了,愛着愛着就淡了,說着說着就煩了,陪着陪着就厭了,以前自己總不信,現在也認命了,只是我們不曾察覺,其實內心早已波濤洶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