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3日維權事件發生以來,黃有財先是威逼利誘個別領導成員,接着又指使社會人員圍攻集團辦公大樓,又承諾了一比十的股權收購比例,更可笑的是在昨天晚上的所謂的臨時股東會議上,公開宣佈了收股的方案,他明知建委領導反對他這樣做,他卻偏要去做,由此可見,黃有財始終沒有一點真心誠意,一味地胡攪蠻纏,目的是想拖延時間,分化瓦解維權股東隊伍,拖垮維權股東的意志,打擊報復維權股東。黃有財的這些所作所爲,不僅損壞了他原來的美麗‘光環’,嚴重挫傷了廣大股東的善心和對他個人本人的信任,還將其虛僞、欺詐、蠻不講理、不顧他人專爲一己之私利的面目暴露無遺。由於部分股東或者是出於黃有財一比十五股權收購承諾的迷惑,或者是受黃有財‘老好人’、‘活雷鋒’、草原‘小英雄’形象及‘善良’表面的欺騙,或者是由於親朋好友及同事的勸說,或者是處於其他勢力的壓迫,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或是參加了昨天晚上的所謂的臨時股東會議。對大家的行爲及所作出的決定,所有維權股東予以理解,沒有任何責備和怨言,如果黃有財真的有那麼多現金付清其收購的股權,大家受益了,其他維權股東也非常高興,這充分證明維權給大家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實惠。
但是,黃有財前前後後的欺騙行爲,應該喚醒大家的覺悟,請保持清醒,明辨是非,重新審視黃有財,避免再遭到蠱惑和欺騙。這樣,爲了維護海建集團和全體職工的利益,下面,我就近期一些工作部署如下:(一)嚴格落實和執行3月23日臨時董事會的會議決議。停止實施內部深化改革方案,即所謂的‘二次改制’;由監事會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摸清家底,同時還廣大股東知情權。(二)要認真履行職責,努力工作,保持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人力資源部儘快組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員工的意見,自4月份開始適當調整提高員工的養老、醫療等‘五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具體標準由人力資源部提報意見,交經理辦公會或職工大會研究決定;儘快落實原企業編職工及其他聘用人員提出的‘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的問題,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要根據相關規定,共同擬訂方案;要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儘可能降低因延誤工期給公司及客戶帶來的不利影響;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搶抓當前的有利時機,努力承攬業務,各職能部室要積極配合各單位的工作,搞好服務和後勤保障工作。(三)要繼續通過各種正規渠道,依法維護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儘可能地保證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不受損失。
同時,我要求大家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一)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明辨是非,不要被個別人的言行所矇騙,更不能因個人的一私之利,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職工的利益。(二)要按照工作程序,切實做好請示、彙報工作,對需要公司作出意見的問題,要採用書面形式,由公司領導共同研究,集體決策。(三)要上傳下達,保持政令暢通。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將公司研究的意見和會議精神,原原本本地傳達到每位員工,讓每位員工如實瞭解掌握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和維權情況。(四)要勤政廉潔,樹立良好形象。公司領導、中層幹部要在工作生活中保持高度的自覺性,時刻注意自身形象,做到一身正氣,率先垂範,時時處處爲職工作出表率。(五)要加強考勤管理,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六)要堅持不懈地將維權進行到底,並確保生產經營和維權工作‘兩不誤’。”
劉爲民一氣講了這麼多,到了最後,他的嗓子啞得幾乎要說不出話來了。他本想把準備和黃有財談判的幾點想法也在這個會上說一說,可他知道,這些人裡邊有黃有財的耳目,所以,他就沒有說。王偉、高玲、李明都做了表態發言,支持劉爲民的講話。郭興聽了劉爲民的講話,心裡感到了些許的寬慰,因爲劉爲民談到了原來企業編人員的一些訴求,而且,也談到了要提高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儘管郭興明白,劉爲民這是在拉攏民心,以便獲得更多人的支持,但是,不管怎麼說,這對大多數職工來說,是個好事。
會議剛開完,劉爲民又接到了李密的通知,要他們立即趕到建委,再一次進行協商!接到通知,劉爲民就約上王偉李明郭興一起來到了建委。他要高玲和姜一民在公司裡留守,並讓姜一民把剛纔的會議紀要抓緊整理出來。
其實,在劉爲民他們來之前,李密已經把黃有財找了過來。黃有財搞的那個臨時股東大會決議令於前和李密都很生氣。一大早,於前就和李密碰了一下頭,兩人都覺得黃有財做的有點太過分了。於前要李密找黃有財,狠狠地批評他一頓,要求在建委協調其間,不得搞什麼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之類的東西。李密費了好大的勁,才把黃有財叫到建委。
一見黃有財,李密就怒氣衝衝地對黃有財說:“老黃,你在幹什麼?我們的話是不是不管用?我不是說不讓你收股嗎?你什麼意思?”
黃有財爭辯說:“這,這不是我個人的意思啊,是大多數股東的意思啊,你沒看見有一百多個股東簽字嗎?”
“你少給我扯淡!”李密氣惱地說,“你當我不知道?最後不就是隻有四十幾個人投票了嗎?再說了,這個時候,你弄這個什麼臨時股東大會有意思嗎?你開這麼個臨時股東大會,你就穩操勝券了?那好啊,你就去領導海建集團吧,只要你保證你們海建集團現在一切都穩定下來了,我們支持你,怎麼樣?”
黃有財被李密說得啞口無言。正在這時,劉爲民他們幾個過來了。
在路上,劉爲民對王偉說好了,由於他的嗓子說話很困難,就由王偉代表大家和建委領導用語言交流。今天,李密就是要黃有財和劉爲民他們雙方面對面的交流,有什麼問題都擺出來,以便好抓緊進行協商,時間不等人啊,都好幾天了,還沒協調出個結果來,李密心裡很着急。今天,建委這邊,只有李密和張靈泉,申立江說有個案子要開庭,請了假。黃有財這邊,三個人,除黃有財外,還有葛忠一和張善良。劉爲民這邊是四個人。劉爲民和黃有財四目相對,眼裡都冒着火。
等大家都坐好了,李密開始講話了:“今天把大家召集過來,是要你們面對面地交流一下。現在,你們也知道,海建集團已成了全省的熱門話題了。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想的,反正,我是感到很難堪。這不是一件很榮幸的事,而是丟人的事。市裡領導也一再地督促我們,要我們儘快地把你們的問題給解決了,我和於前主任心裡很是着急。可是,我怎麼看見你們不着急啊?啊?難道你們就願意看見海建集團就這樣毀在你們的手裡嗎?我不相信你們就願意做海建集團的罪人吧?所以,我希望你們拿出誠意來,從維護海建集團的大局出發,雙方都退讓一下,爭取儘快地把矛盾化解了,讓海建集團的職工們都安下心來,讓社會安下心來,這也是爲了我們海城市的社會穩定,所以,今天我就把話說白了吧,你們,今天,必須給我把協議簽了,這是個政治任務。好了,下面臨着你們說了。我看,劉總你們先說說吧。”劉爲民用手指了指嗓子,然後,又指了指王偉。
王偉說:“剛纔李主任給我們提出了要求,我們知道領導的難處。
可是,話又說回來了,我們並沒有過分的要求,我們只是要求黃總承認三·二三董事會決議,因爲,按這個決議,黃總也並沒有受什麼損失,他還是董事會成員,還是黨委書記,還享受正職待遇,而且,他還是房地產公司的老總,我們就不明白了,爲什麼黃總就一定要當這個集團的董事長?難道海建集團離了黃總就不能存在下去了嗎?海建集團是全體股東的集團,不是黃總一個人的集團,我們是按《公司章程》依法召開的董事會,儘管在會議通知上我們可能是有欠缺,但這也不影響我們大多數董事會成員的意志啊?是不是?再一點,我們要求黃總把藏匿的會計資料拿出來,由我們聘請社會中介進行審計,難道這也是不合理要求嗎?我們就不明白了,爲什麼黃總拒絕我們這個要求?難道黃總有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是怕審計?我們的第三點要求就是,如果黃總不願和我們在一起共事,我們可以考慮按一比十的比例將黃總所持有的三百萬的股份給退回,這樣,黃總在經濟上能得到補償。我們無非就是這三點要求,我們覺得這三點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很可行的。另外,我們堅決要求黃總收回已散發的所謂的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因爲,這個決議是非法的!”王偉的這些話,可以說,句句戳到黃有財的疼處。但是,黃有財是不可能服輸的。
王偉話音一落,黃有財就針鋒相對地接上了:“剛纔,王總滔滔不絕地說了那麼多,可是,他忘了一個根本的問題,那就是我是海建的第一大股東,我是海建集團的法定代表人,做任何事情,沒有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那是不合法的。這個,你們有感覺吧?現在,銀行沒我的簽字你們能辦業務,還是工商局能給你們辦業務?你們提出的所謂的審計問題,我沒有不同意啊,我不是已公開聲明,要找社會中介來搞審計嗎?我找的就不行,你們找的就行?這恐怕沒道理吧?我還是董事長哩,你們不是也提出過嗎?對外辦業務,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還是由我來簽字的嗎?這就在事實上你們承認了我還是董事長,是不是?所以,就得由我來安排。不過,我話說在前頭,只要你們不撤銷所謂的三·二三董事會決議,我是不會聽從你們的擺佈的。是不是簽字,由我說了算。
至於你們說我們藏匿會計資料,這更不是個問題了,爲什麼?因爲我是董事長啊,善良是會計科長啊,我們有權保管有關資料啊,倒是你們,非法地搶佔辦公室,非法地查閱集團的一些機密,按說,我應該告你們,但是,我沒有,爲什麼?因爲我想讓你們改過自新。我自始至終沒有說過不願意和你們共事,我是海建的第一大股東,我是不會退股的,我不退股,是從全海城市的大局出發的。
如果我退了,那在社會上會造成很壞的影響的,一方面,社會上會說我老黃只爲了錢,另一方面,我們海城有很多國有公司改爲民營公司,如果你們得逞了,別的公司都跟着學怎麼辦?噢,大家舉一下手,把董事長就給免了,那像個什麼?那不是亂套了嗎?我倒是有個建議,如果你們不願意和我共事,我可以按一比十的比例把你們的股收購了,你們每人也能拿幾百萬,你們也可以另成立一個公司嘛。就像你們所說的,難道海建集團離了你們就不能運轉了嗎?我覺得我們這幾年在一起工作,還是有感情的,還是不要絕情的好。你們看,張總現在不就很好嗎?既有了錢,還一樣做副總,多好。如果你們願意,也可以像張衛利一樣,我收了你們的股,你們的職務待遇不變,怎麼樣?至於你們說臨時股東大會是非法的,那你們的董事會決議就不是非法的了?我可以撤銷臨時股東大會決議,但前提是,你們撤銷三·二三的董事會決議!”黃有財的這些話,讓人聽起來,真是句句在理,句句有誘惑力!
聽着黃有財的話,劉爲民氣得渾身發抖,他想和黃有財辯論,可是剛說出一個“你”字,就感覺嗓子火辣辣的,疼得他無法繼續說下去。
王偉質問黃有財:“你如果心裡沒有鬼,那爲什麼怕我們找人審計?難道我們會給你編造罪名?我們所提議的對外辦理業務,如需法定代表人簽字還是由你來籤,我們那也是爲了海建集團的大局出發的,如果你以此來說事,對不起,那我們就沒什麼話可說的了。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你來承擔。你已不適合幹董事長了,你爲什麼還要賴着不辭職?難道董事長是終身制嗎?”
黃有財振振有詞地說:“你不要用威脅的口氣來對我說話。我就是認爲你們對我不懷好意,怎麼了?你們不就是想整我嗎?《公司章程》裡可是有規定的,如果公司認爲股東的查賬會有損於公司的利益,公司可以拒絕查賬的。你們不服,可以到法院去告呀。”
王偉反駁說:“如果我們去法院,誰還和你在這兒費口舌?如果你就是不答應,我們自然會到法院的,你放心好了。”
黃有財對李密說:“李主任,你聽聽,他們這是有誠意嗎?動不動就拿法院來嚇唬我,好像法院是他們這些人開的似的。”
剛纔,黃有財提到,要按一比十收劉爲民他們手中的股份,李密一下子想起來他昨天早晨到東方集團進行了解的事來。當年,油品公司發生股權紛爭,最後,不也是把反對派手中的股份收購了,才把矛盾化解了嗎?嗯,這倒是個可以考慮的辦法。李密心裡想到,但他此時不想說出來這個想法,他覺得他得和於前主任溝通一下再說。他不露聲色地說:“你們雙方剛纔都把自己的想法談了出來,我覺得,只要你們爲海建集團着想,就不會找不到妥協的地方的。這樣吧,你們雙方先交流着。張主任你就先主持一會兒,我先出去一會兒,半個小時後我再過來。”
李密正和於前在辦公室裡交談着,只見張靈泉慌慌張張地跑進來,上氣不接下氣地說:“不好了,他們打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