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護僑行動
半個月後,“東方公主”回來了,同來的,還有好多的商船。
其實當馬玥出發後兩天孫綱就有些後悔了,雖然說現在以“東方公主”的火力和速度,一個小型海軍艦隊都未必奈何得了,但目前列強海軍艦艇有很多都在那一帶出沒,一旦發生衝突,炮彈可不是鬧着玩的,結果愛妻走的這幾天他坐臥不安,他不止一次的對自己發誓,下次如果再讓她隨艦出海,他就把自己腦袋擰下來。
所以,當他得知“公主殿下”回來了,第一個反應就是撲向碼頭。
當看到馬玥平安無事,只是曬得顯得略黑了些,不過眉宇之間多了些許英武之氣,他這時也顧不上奇怪了,撲上去一把緊緊地將她摟在了懷裡。
小別三日,如勝新婚,大清國北洋船政大臣在碼頭上向愛妻如此公開示愛,恐怕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了。
直到聽到艦上的外國水兵們掌聲雷動,他纔不好意思地把差點沒喘過來氣的馬玥鬆開。
“怎麼走這麼多天!”他有些責怪地看着她,“沒出什麼事吧?”
“我這不好好的麼。”她微微一笑,“只是這回玩的恐怕有點大了。”
等她給他講了事情的經過,孫綱才知道都發生了什麼事。
“東方公主”號護送商船一路行進,走到爪哇附近的海域果然有海盜不明所以衝上來“打劫”,當他們的視野裡很快出現了一艘懸掛紅色龍旗的巡洋艦後立刻“炸鍋”,想逃命也來不及了,“東方公主”毫不客氣地一通排炮把他們通通送進了海底,在“美女指揮官”揚眉吐氣地準備護送商船前進時,過往的漁船和經過的商船看見龍旗飛揚的“東方公主”紛紛哭訴海盜的罪行,並要求保護,並向“東方公主”提供了一些海盜巢穴的大概位置,“美女指揮官”看見這些漁船和商船上面大多是華人,一時間同情心“氾濫”,下令剪除這些海盜,也巧,代理艦長一職的法國海軍上尉羅貝爾在法國遠東艦隊(又叫“東京艦隊”)服役過,對這一帶的水情很熟悉,在漁民們的指引下順利地找到了海盜的幾處據點,一頓狂轟全給平了,看着這麼多的商船要求保護,“美女指揮官”本着“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天”的“原則”,把他們都平安護送到了目的地三寶壠,當地的荷蘭殖民當局看見了懸掛大清商船旗的軍艦,嚇了一跳,派人前來接洽,並表示了“歡迎”,正當馬玥準備等商船交易完畢返航時,當地的華僑看見了龍旗,以爲是祖國的海軍來保護他們,紛紛扶老攜幼前來,哭訴南洋華僑在各地遭受的非人的迫害,請求祖國的保護,還遞交了“請願書”,馬玥看後立即“抓狂”,立刻同荷蘭殖民當局進行交涉,荷蘭殖民當局一直沒弄清楚這艘“商艦”是什麼來路(艦長是法國人,船主卻是中國女子),但面對着那已經對準自己家的黑洞洞的炮口(中國水手和炮手知道情形後無不怒火中燒,不顧外國官兵的勸阻,已經炮彈上膛準備一旦荷蘭人說個“不”字就開火拼個你死我活),荷蘭人當時應該是忙於鎮壓亞齊人的起義,只有一些小艦停在那裡,沒有一個敢靠前的,所以荷蘭殖民當局當場表示今後不會“迫害”華人,又寫了個書面保證,纔算了事。
“我們走的那天他們來送行,那麼多人全都在岸上跪着哭,哭聲能傳出好幾裡,我這才知道,南洋的華人原來有這麼多,”馬玥看着他說道,“我不敢看他們,一直躲在艙裡,直到走遠了纔敢出來。”
孫綱看着她眼睛亮亮的,似乎有晶瑩閃動,說話的聲音也有些哽咽,不由得握住了她的手。
“我沒給你惹什麼亂子吧?”她小心地問了一句,
“你做的對,我要是在那裡,早就拿炮轟荷蘭人了。”孫綱惡狠狠地“安慰”她說道,
他哪裡知道,她這回惹的麻煩比哪次都大。
安慰她的話雖然可以這麼說,但一旦引起外交上的麻煩,也是很令人頭痛的,荷蘭人現在雖然在西方列強中已經成了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現在又被亞齊戰爭(亞齊人民反抗荷蘭人殖民統治的正義戰爭)弄得焦頭爛額,但一艘中國“準軍艦”差點打上門的事,難保不被其他列強知道後加以利用。
他想了一下後,還是把事情的原委立刻通報了李鴻章。
李鴻章很快地給他回了電報,“總暑已同荷蘭人交涉此事,勿憂。”然後又大大揶揄了他一把,“使纖柔弱質,孤帆萬里,揚威異域,爲海外萬民請命,要我等男子何用?汝善造汝船勿失即可,餘皆非汝夫婦事也。”
“李中堂什麼意思這是?”馬玥奇怪地問道,“他這是誇我們呢還是罵我們呢?”
“管他呢,反正出了事有他頂着就行了。”孫綱放下電報說道,他也沒弄明白老狐狸這是什麼意思。
“正好大連灣到南洋的航線已經開通了,爲了保證航線安全,‘東方公主’得在這條航線上護航。”馬玥有些氣鼓鼓地說道,“那些華人太可憐了,應該想辦法保護他們。”
孫綱明白她的心意,那份“請願書”他已經看過了,也託人轉給了李鴻章,那上面的文字讓他不敢正視,“``````凡有禍亂,華民必首當其衝,店鋪遭焚,資財蕩盡,妻女受辱,前番荷人挑唆,暴民四起,華民屋宇一夜被焚八百餘間,女子被*而死者三百餘人,種種慘狀,不能盡述``````”
“‘東方公主’根本保護不了那麼多的人。”孫綱有些無奈地說道,“再說,她也不能代表朝廷啊。”
“反正,我答應了他們,說話就得算數!”馬玥有些氣惱地說道,
“你先別急,給我點時間想想。”孫綱安慰她道,給她講了些關於海外華人的事。剛剛發展海外貿易的她這才知道,這種悲慘的事情,在海外筆筆皆是,哪止南洋一地!
南洋自古就有大量華僑在那裡生活,中國東南沿海人多地少,因此向有出洋謀生的習慣。但明王朝開國之初即嚴海禁,規定沿海居民不得私自出海,“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清朝建立之初也實行嚴厲的鎖國政策,屢屢嚴申海禁,甚至下令“片帆寸板不許下海”。對外貿管理、禁止尚且如此之嚴,對那些想方設法漂洋過海到“番”“夷”之地謀生者,清朝統治者當然更加仇視。清初曾規定,凡官員兵民私自出海貿易及遷往海島居住者都按反叛、通賊論處斬,凡國人在“番”託故不歸者一旦回國,一經拿獲即就地正法。乾隆五年(1740年),荷蘭殖民者在爪哇屠殺上萬華人,即歷史上著名之“紅河(溪)慘案”,消息傳到國內,乾隆皇帝居然說:“天朝棄民,不惜背祖宗廬墓,出洋謀利,朝廷概不聞問。”朝廷對海外華人的這種態度,對孫綱這個穿越者來說,簡直是不可理解。
“乾隆盛世”都這樣,現在,在這個祖國處於內憂外患的時代,這些“天朝棄民”在海外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
不光是南洋,就連美洲,也發生過同樣的事。
其實早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英法兩國藉助戰爭的勝利,迫使清政府將“允華民外洋別地承工”寫入1860年《北京條約》,使18世紀以來在中國沿海出現的將契約華工作爲販運謀利對象的貿易變爲合法。自此,西方殖民者蜂擁而來。南美的秘魯是其中主要參與者。但在與西方列強爭奪勞動力的競爭中,秘魯並不處於優勢。清政府“凡無約之國,一概不準設局招工”的規定,迫使秘魯種植園主通過非法手段獲得中國勞工。爲保證獲取鉅額利潤,無論是華工的招募、販運,還是對華工勞動的盤剝,秘魯都採用了更殘暴、更野蠻的方法。這些華工不少是被誘騙和綁架來的,在等待秘魯船隻啓航前,通常被集中在條件相當惡劣的房間裡。幾乎所有駛往秘魯的苦力船都是超載的,每個華工只能分到一小塊吃和睡的地方。極度惡劣的船艙環境和生存待遇,造成華工死亡率達到驚人程度,那些能活着到達秘魯的華工,大多數被賣到種植園和鳥糞場勞動,普遍遭受無情剝削、惡劣待遇和殘酷懲罰。
當海外華工的悲慘遭遇被一點點的披露後,李鴻章極爲憤怒,想方設法施以援手,1873年開始就這一問題同秘魯政府進行了艱苦漫長的談判,決定以“簽訂條約”“設置領事”等方式來確保海外華人的利益,李鴻章在奏摺中指出,“但我若無使臣在彼,則華工相隔七、八萬裡,其保護與否,除弊與否,烏從而知之;即知之,又烏從而拯救之乎?”可在秘魯設置領事一項,卻又遭到了清流頑固派們的反對。如光祿大夫劉錫鴻就認爲:“遣使只宜言通好,今華民流各國各島者殊不乏人,其人類皆無賴頑劣,不能謀生於鄉里,然後逃之外洋。”“若輩即已身出化外,即可化外置之”(此輩人等,真該一棒打殺),但在李鴻章和洋務官員們的力爭之下,“簽約設領”終於實現,19世紀70年代末,秘魯華工狀況已有較大改善,不少早期華工契約期滿,開始從事自由勞動,積攢錢財,並因“中秘條約”得到了較好待遇。
老狐狸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把秘魯的事擺弄得差不多了,所謂“摁住葫蘆起了瓢”,美國那邊又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