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馨回來了,辦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引起全國轟動的警察誤殺案。這個案子審理日期很快定來下來,明懿請了明家御用律師葉思勤爲蔡志昭辯護。
審理一開始,繆馨便開始傳召當時案發現場的幾個重要證人,特勤隊隊長,銀行保安,重案組隊員。
“王隊長,我看了你們的現場報告。你們的報告是這樣描述的:匪徒共有六名,其中2名被當場擊斃,一名重傷已經被控制住,其他匪徒也準備放下武器,現場基本已經被控制住。我有沒有說錯?”
王隊長看了眼在被告席的蔡志照,他點點頭:“是。”
“一般犯罪來講,如果犯罪現場已經被控制了,你們是不會開槍的,對不對?”
“沒有意外事情發生的話,不會。”王隊長回答。
“在這起綁架案中,你們首要的任務是什麼?”
“保護人質不受傷害,逮捕罪犯。”
“所以保護人質不受傷害其實是第一位的。”
“的確如此。”
“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爲,在人質被挾持時,警察沒有百分百把握可以立即擊斃罪犯時,是不會輕易開槍的。”
王隊長點頭:“是。”
“我看了王隊長你的簡歷,你加入警隊已經十年,這其中破獲的大大小小的案子無數。在當時的情形,從你當警察多年專業及資深經驗的角度看,你認爲蔡志照開槍適當嗎?”
王隊長倒吸一口氣:“當時情況複雜,多名人質被俘,我們不確定罪犯下一秒會做什麼,所以警察在每個角度每一個時刻做出的判斷也是不一樣的,我不認爲不適當。”
“如果是你站在蔡志照的那個位置,你會開槍嗎?”繆馨追問。
“我……我不知道。”王隊長臉色難看。
“我這裡有一張現場的模擬照片,照片上你在六點鐘的位置,蔡志照在十點鐘位置,你是警隊裡的槍神,按理說你的角度更利於開槍。正是因爲像你的現場報告裡寫的那樣,你認爲罪犯已經開始放下武器,場面已經被控制,所以你沒有開槍,也認爲沒必要開槍,對不對!”
“是,但是在我的……”
“審判長,我沒問題了!”繆馨問完,已經坐下。
辯方律師葉思勤開始盤問:“王隊長,我看過你們以往的一些案例,其中有一個案例是這樣寫的。在濱海廣場有三名兇徒搶劫,當時你們讓兇徒放下武器。當兇徒開始放下武器時,突然有一名兇徒又舉起了刀要傷害人質,結果你開槍將他擊斃,對嗎?”
“對。”
“也就是像你剛纔說的,即使前一秒以你們豐富的警察經驗認爲犯罪現場已經控制住,但是因爲罪犯的犯罪行爲不可控,可能會發生一些不可預知的事情,導致你們會突然開槍,是不是?”
“這樣的情況經常發生。”
“所以當時從你的那個角度是罪犯已經準備放下槍,也許從我當事的角度可能認爲罪犯要傷害人質,所以開槍,是不是有這個可能性。”
“完全有這個可能。”王隊長回答。
“審判長,我問完了。”葉思勤轉頭看了眼繆馨,兩個人對視,深深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