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飯,她窩在椅子上看他的小電視,古董級別的電視,應該是九十年代那種淘汰的老電視,看着,再感受着他在身邊走來走去收拾碗筷的身影,那感覺卻是該死的好,“不帥,你不問我是誰?不怕我偷了你家的東西再溜走嗎?”
“你偷呀,隨便你拿。”他笑,人已經在洗碗了,嘩嘩的流水聲配着他的帥,卻又該死的和諧,恍惚的歪頭看向小廚房,彷彿她住在這裡已經很久很久了似的。
“不帥……”忍不住的又想喚他。
“再叫我親你。”
“哈哈,那我咬你。”
“小美,你知道不知道打是親罵是愛呀?我一點都不介意你多咬我兩口。”
“喂,你……”她臉紅了,訥訥無語,急忙轉頭看電視,再也不理他了。
洗好了碗,男人搬過了椅子坐在她身邊,“小美,要不要出去轉轉曬曬太陽?”
她搖搖頭,“不了,等我好些了能自己走了再去。”
“那也好,想吃什麼告訴我,我去買給你吃。”
“你去忙你的吧,別管我,再管我不好意思住下去了。”她想,等她真的能走了,也好些了,是務必要離開這裡的,這樣讓他侍候她,端得是不好意思極了。
“住吧,我這裡太冷清了,多個人才熱鬧。”削了一個蘋果給她,削得那是一個好,皮薄薄的,從頭到尾都沒斷,遞給她咬上一大口,真甜。
“不帥,謝謝你。”記憶裡從來也沒人對她這麼好過。
“謝什麼,是我自己自願要養你照顧你的,別客氣,我只是在履行我的承諾罷了,跟你無關。”
鼻子酸酸的,她輕輕的閉上眼睛不敢看他了,“不帥,我睡會兒。”
“睡吧,我出去一下,中午一準趕回來給你煮午飯。”
走了,真走了,復又睜開眼睛,房間裡乾乾淨淨,一點都不象是個單身男人住的地方。
明曉殊覺得自己撿到寶了,可是,再是寶貝也不是她的菜,她現在,誰也不配了。
頂着小三的名頭,多壞的女人呀,她是真的不能帶壞了看起來絕對清純的不帥,等好些了,一準要離開。
七天七夜,都是一樣的日子,飯他煮,碗他洗,只是晚上要同牀,但是,每個人都乖乖的穿着睡衣,他這裡連沙發都沒有,他說他認牀,離了牀不能睡覺,而她傷着,於是,就只好將就着兩人擠一張牀了,好在,他很紳士,每晚都是規規矩矩的佔着一小條的位置,大半的都讓給了她。
可是,每天早上醒來,都是她一隻腳擱在他腿上,然後,臉紅的逃跑。
“不帥,今晚上我想喝酒。”傷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已經好的七七八八了,他正在拆着她傷口上的紗布,輕輕的,慢慢的,比醫生還醫生,真的要解脫了,她開心的只想喝酒慶祝一下。
“不許。”卻不想,他嚴肅的回敬了一個不許。
“不帥,我都好了是不是?我可以喝酒了,哦耶,我只喝一杯就好。”
“行,那就一杯。”
他的手輕輕拆下最後一圈紗布,然後放下她的衣襬,除了第一次以外,每一次都沒有再碰到過她的胸了,有時候她想,他是同志吧,所以,即使是看了她的身體跟她睡一張牀都不會跟她擦出火花似的。
胸上的累贅解決了,她如撒歡的兔子,他煮飯,她也跟着去忙活,開心的不得了。
可當酒菜擺在桌子上,當他拿起酒杯放在她面前的時候,她傻了。
小小的一盅,比指甲油的小瓶子還小,“不帥,就給我喝這點?”她是想喝好多好多,不醉不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