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那幫陸軍高層爲何如此頑固,當然也是有原因的。X23US.COM更新最快
日軍自明治維新建軍以來,在陸軍中突出兩項基本技能,一個是武器的精確射擊,一個是所謂刺刀見紅的肉搏戰,並且將這兩項作爲武士刀精神的體現。
日軍的步槍精度高,射程遠,槍身長,刺刀更長,甚至不惜爲突出這些性能犧牲諸如穩定性,威力等性能。在全世界步槍中,日軍步槍打的最遠,射擊最準,最適合拼刺,但威力最小,穩定性也一般。
在二戰之前,經歷了甲午戰爭,八國聯軍侵華,日俄戰爭,一戰對德軍的青島戰役,在對待這一系列比自己弱得多的對手上,日軍都獲得全勝。
任何人,一旦連續勝利往往就會驕傲,日軍認爲自己的這套理論完全沒有問題,是完全符合實戰需要的。
實際上,這套理論在一戰之前都是正確的,只是一戰後期的衆多戰役已經粉碎了這個理論。日本人如此妄尊自大,不過是因爲他們沒有全面介入一戰,所以並不瞭解而已。
一戰結束以後,日軍又在九一八之後中國戰場接連勝利。面對落後自己半個世紀的**,日軍傷亡不多,卻獲得了東北四省,華北北部,上海地區的控制權(大過日本本土數倍),所以陸軍更爲傲慢,認爲日本皇軍是無敵的,也是最精銳的。
所以到了二戰期間,日軍陸軍高層對於衝鋒槍子彈的超高消耗量,十分反感,因此並不熱衷這種單兵武器。而且,由於日軍的國力相比美英蘇等列強來說,還是弱的。體現在後勤補給上,就是無法應付衝鋒槍子彈的大量補充。
淞滬會戰後期,上海的幾十萬日軍已經耗盡了步槍和機槍的彈藥,而日本國內短時間無法提供足夠的補充,只得緊急向華北方面的日軍借調。日軍連現有的步槍子彈和機槍子彈的需求尚且無法有效應付,還談什麼衝鋒槍子彈?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衝鋒槍一旦裝備,彈藥消耗量絕對不會少於輕機槍。那麼這樣一來,恐怕日軍後勤供應體系就要被搞垮了。
不過,供應問題總歸是其次的,日軍如果有心想搞衝鋒槍,這麼多年時間,現有問題總歸是有辦法解決。關鍵還是高層的觀念問題,他們的思維仍然停留在“如果可以一發子彈殺死敵人,又何必發射一堆子彈消耗資源”的觀念上。
日本陸軍當時的各種步兵武器,不僅射程遠,而且清一色的可以安裝刺刀,甚至連輕機槍和衝鋒槍也不例外。
給衝鋒槍裝備刺刀可謂全世界獨一家,其他僅有英國人的斯登衝鋒槍後來曾經裝過刺刀,但也沒有大量實戰過。
日軍高層甚至認爲:衝鋒槍就是可以讓單人運用的小型輕機槍,可以在遠處先進行單發精準射擊,近距離再以全自動射擊。
顯然,這種定位是莫名其妙的,也是錯誤的。
因爲衝鋒槍的定位應該是:在100到200米內發揮威力的近戰武器,要求射速高,火力猛,裝彈量大。
而日軍高層的定位,實際上是後來對自動步槍的定位。
自動步槍如果可以在遠處單發精準射擊,就必須要求槍管較長,使用步槍子彈。這樣一來,第一整槍很重,彈藥也重,單兵攜帶難度大,第二,因爲需要遠距離射擊,子彈威力大,裝藥量大,導致連續射擊時候槍口跳動明顯,後坐力大。換句話說,近距離火力就大爲減弱。
爲了這種定位,百式衝鋒槍安裝了腳架以及可以瞄準到1500米外的表尺,其實衝鋒槍有效距離爲200甚至100米內;除了腳架以外,日軍近距離接戰準則中,必須使用刺刀進行白刃戰以節省彈藥。百式衝鋒槍就與同時期其他的日本步兵用機槍,一樣安裝上刺刀座。
對於這些莫名其妙的設計,在當時的日本也不算稀奇。1909年日本修改《步兵操典》時,明確將“決定戰鬥最終勝負的方式是刺刀突擊”。
可笑的定位,莫名其妙的設計,但日軍在和國共兩黨最精銳的部隊面前,依舊佔據着絕對上風。
首先,從裝備上,日軍主要裝備的30式刺刀刃身長達50釐米,加上三八式步槍的長度總共長1.65米,這個長度甚至超過了日軍平均1.56的身高,也是整個二戰時期最長的刺刀組合。
拿着衝鋒槍的美國大兵將此譏諷爲能夠發射子彈的中世紀長矛,可是,就是這個能發射子彈中世紀長矛在中國戰場上逞盡了威風。
原因很簡單,30式刺刀不僅長,而且刺刀製作精良,選取優質鋼材,部件加工精細,堅固耐用,雖然受島國資源缺乏限制,全部使用的是低碳鋼容易生鏽,但只要經常保養,能用很長時間。從幾十年後的華夏大地,小流氓們械鬥的時候還經常拿着30式刺刀大殺四方,就可想而知了。
而反觀國共兩黨這邊呢?那可就差多了。先說漢陽造上面配的刺刀,先是所有人都厭惡的歐洲式樣的短刺刀,刃身總共不過30釐米,後來因爲考慮到了日本人的威脅開發了長刺刀,長度和日本人的基本相當,短也就短几釐米,勉強算是能夠抗衡,可鋼質又差了許多,很容易折斷損壞變形。
這可不是瞎黑國民政府的刺刀,劉浪記得軍史上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紅色部隊著名的瘋子悍將王中將,也就是抗日神劇中李雲龍的原型,反圍剿的時候曾經跟**拼過一次極爲危險的刺刀。當時王將軍以後帶着部下和**肉搏了1個多小時,極爲疲憊。突然一個**挺起刺刀偷襲刺向王,王措手不及,被一刀刺中腹部,一般來說是活不了啦。
沒想到這名**的刺刀質量極差,這一刀捅在厚厚的棉襖上,居然把刺刀捅彎了。沒有受傷的王將軍,上去一刀把**士兵砍翻。事後檢查傷口,皮都沒破,只能淤青了一塊而已。
這樣的刺刀,跟日寇寒光閃閃的30式刺刀比起來,後果自然是堪憂。
再說**抗戰前主力裝備的中正式,中正式仿造的毛瑟1924步槍,並不是三八式這樣的長步槍。
德國毛瑟公司在二戰前經過仔細分析認爲,現代化步槍的長度已經沒有必要保持一戰之前那樣。因爲一戰時期,步槍還是遠距離射擊的支柱火力之一,但進入二戰以後,真正遠距離的目標應該由機槍,步兵炮,迫擊炮來消滅。
步槍只需要在400米到600米距離發揮作用就足夠了。
既然是這樣,步槍槍管可以縮短(來複線短,射程就近一些),那麼毛瑟1924步槍的仿製品中正式步槍長度就大爲減少,只有1米1,而漢陽造和三八式都在1米25到1米28以上,長出足足15釐米以上。
當然,這縮短的15釐米對於步槍兵來說是很好的,短步槍更易於攜帶,重量也減輕,也利於狹窄空間內的使用,
可是,對於拼刺來說,15釐米的差距,是非常可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