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很好喝,我還以爲有什麼臭腳味呢,但是並沒有。”波波博·維奇看向李察推薦道,“李察,你要不要嚐嚐?”
李察此時正用湯匙舀起一勺牛奶蘑菇湯,送入嘴中,一口吞下。之後看向波波博·維奇,搖搖頭,有深意的拒絕了。
“那隨便你了。”波波博·維奇再次喝了一口,突然想到了什麼,扭頭看向還沒有來得及走出門的酒館老闆,有些好奇的問道,“對了,老闆,我想問你一下,這酒爲什麼要叫做腳趾朗姆酒呢?
和普通的朗姆酒相比,它很爽口,並沒有什麼難喝的,更沒有什麼奇怪的臭腳味,那爲什麼還要叫做腳趾朗姆酒這個名字?”
“額……”準備離開的酒館老闆站住了身體,有些僵硬的轉過身,在波波博·維奇好奇目光的注視下,生硬的笑了笑,努力用一種柔和的、不刺激人的語調道:“大人,因爲它是用腳趾泡出來的。”
“啥?”波波博·維奇眨了眨眼,像是沒有聽懂,再次問出聲。不過正要送往嘴邊的酒杯,卻是急剎車的停在半空中。
“那個……”酒館老闆硬着頭皮回答道,“大人,正是這種酒是被腳趾泡出來的,所以才叫做腳趾朗姆酒。”
“腳趾?腳趾!”波波博·維奇眼睛一點點瞪圓起來,喉嚨深處傳來隱約嘔吐的聲響。表情有些扭曲,但還想要掙扎一下,問道:“是動物的腳趾吧?老虎的?獅子的?”
“不,大人,是人的腳趾。”酒館老闆道。
“我不信!”波波博·維奇太陽穴位置的血管有些凸顯。
“大人,腳趾就在你酒杯的杯底,如果你能喝光酒,就能看到它。”酒館老闆道。
波波博·維奇僵住了。
他根本不用喝光酒,眼睛一往酒杯中掃,就看到了杯底的陰影。略微一用目力,就看到清清楚楚,的確有一根被泡得起褶的暗紅色腳趾靜靜躺在杯底。
看到後,波波博·維奇喉嚨深處傳來的嘔吐聲響變得更明顯,眼睛直勾勾的瞪着酒館老闆,拳頭握了鬆開、握了再鬆開。
“爲什麼要用人的腳趾泡酒,你可知道,一個人一共纔有十個腳趾!如果泡一杯酒就要用一個人的腳趾,你這酒館需要一天需要多少腳趾纔夠?難道,你這是黑店,專門殺人取腳趾的?!”波波博·維奇喊道。
酒館老闆低頭,帶着幾分委屈快速解釋道:“大人,我這真的不是黑店,腳趾不是殺人取的,是人凍壞了被醫師切下來的。你應該也感覺到了,這裡的氣溫很潮溼,在冬季如果行走時間長了,不注意保暖,腳趾就可能會被凍壞。
當然還有一些沒有凍壞,不過也是醫師在治療一些疾病的時候特意切下來的,比如治療腹脹、腹瀉、頭暈、噁心、無法懷孕、**過強之類的。
總之,腳趾的來源都是很正規的,不過數量的確少。所以,一桶酒才只有一根腳趾——腳趾都是循環利用的。”
“等會,你說循環利用?”波波博·維奇發現已經無法用表情正確表達此時心情了,實際上,他發現已經不知道該選擇用什麼表情來對待當前事情。
咬牙,波波博·維奇鼓起最後的勇氣,看向酒館老闆問道:“那你告訴我,我酒杯中的腳趾,用了多久了?”
“你酒杯中的腳趾,是我鎮子上老吉木的,他兒子昨天剛剛過世。”酒館老闆委婉的道,“所以,並不長吧,還不到四十年。”
波波博·維奇:“……”覺得他喝了一個老人三十多年的洗腳水。
沉默,長時間的沉默。
許久後,波波博·維奇看向酒館老闆,認真的問出一個問題:“你……爲什麼不在我喝酒之前,就告訴我酒裡面有腳趾?”
“我想說的,可是被大人你打斷了,所以……”
“啪!”
一聲脆響。
波波博·維奇突然拍出一巴掌——按在了自己的臉上。
另一隻手無力的揮了揮,用低不可查的語調道:“好吧,我的問題問完了,你去忙吧。”
“是。”酒館老闆不敢多說一句話,低着頭快速離開。
旁邊的李察一臉平靜,看了看波波博·維奇,繼續吃東西。
波波博·維奇擡頭,看向李察,有些悲憤的叫道:“喂,你就不能安慰安慰我?我可是喝了腳趾泡的朗姆酒!”
“奧,那不要浪費,都喝光了吧。”李察道,“對了,我聽人說,喝完之後,嘬一下腳趾再放回酒桶中,纔是最正確的飲酒方式。”
“你!”波波博·維奇幾乎暴走,叫道,“過分了吧!要是身份對換,你喝了腳趾泡的朗姆酒,我一定會安慰你的。”
“但是我不會喝的。”李察道。
“什麼意思?難道你早就知道,這種酒是被腳趾泡出來的?”波波博·維奇問道。
李察點頭:“算是吧。”他沒有說假話,他的確知道,因爲在地球上的楓葉國就有類似的酒。
波波博·維奇聽了話後瞪眼,看着李察,呼吸幾乎停滯,舌頭都有點大了:“等……等會,你真的知道?所以剛纔,你才拒絕品嚐?”
“拒絕品嚐的第一原因,是因爲我不想喝酒,防止影響思考。”李察正色道,“而腳趾,則是第二原因。”
“那你爲什麼不告訴我啊?”波波博·維奇有些暴躁的道。
“因爲你是主動提出要喝這種酒的,我還以爲你知道呢。”李察看了波波博·維奇一眼,認真道,“另外,你喝第一口的時候,樣子很滿足。我想,既然你這麼滿足,那麼有沒有腳趾應該都對你沒有影響。那麼,還爲什麼要告訴你?”
“……”波波博·維奇看着李察,啞口無言,低下頭暗暗握拳,只恨自己不是河豚,他現在氣得已經不是暴走、暴躁了,而是要爆炸了。
真的好氣啊!
竟然喝了一個老傢伙三十多年的洗腳水,而且還是唯一的一個不知情者!
見鬼,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用腳趾泡的酒?
這也太變態了吧?!
他簡直因爲不夠變態,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不過……話說回來,不考慮腳趾的因素,這洗腳水……呸,是酒的味道,的確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