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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雲帶着希爾芙離開了旅館,他們先是去了一趟魔法協會。
在魔法協會的櫃檯前,雷雲把這個任務登記了一下。
櫃檯後面的少女聽說他面試成功,完全都驚呆了。
她不可置信地道:“假如你能活着把這個任務完成,以後在晉升青銅三星的職業等級時,可以得得額外的加分。當然了,前提條件是,你要能活着回來才行。”
她認爲,一個青銅二星的菜鳥,居然敢去迷霧森林探險,這簡直就是送死。
不過這種事情以前也發生過,他們都是跟着探險隊去的,也有一些人幸運的活了下來。
不過這一次,他們要去的地方乃是太陽之城!
很多人都認爲,就算是何矗和高士奇,他們都不一定能活着回來。
雷雲卻很淡定,如果連自己都回不來,那麼這個世界就沒有誰可以回來了。
他帶着希爾芙離開了魔法協會,轉而來到了城東的魔法市場。
希爾芙聽說他要給自己買一根魔法杖,所以一直都很興奮,喜孜孜地道:“我們要不要再買點其它東西?”
她居然也會不好意思,所以纔會這樣問他。
雷雲想了想道:“我也不缺什麼東西了,我還是喜歡輕裝上路,這樣行動起來才更方便。”
兩人在魔法市場閒逛着,不知道爲什麼,雷雲總感覺有人在背後跟着自己。
回頭看時,卻什麼都沒有發現。
對方從旅館一直跟到了這裡,也不知道是什麼目的?
還是算了,懶得去管他了。雷雲把注意力放在了旁邊那些攤位上。
這個魔法市場比格蘭城的還要大上幾倍。眼前盡是熙熙攘攘的人羣,路邊的地攤不時傳來各種叫賣的聲音。
有個傢伙正在叫賣着:“大家快來看一看,最新研製出來的袖箭,在您冒險的時候,如果不小心從高空中墜落,可以用它向懸崖上發射一根繩索,關鍵時候可以救你一命。”
雷雲愣了一下,發現很多人都在圍觀,所以也擠了進去。
只見架子上擺了幾隻精美的袖箭,這東西就像一隻護碗,小巧玲瓏。
那老闆爲了展示效果,隨手拿起一個袖箭,把它安裝在自己的手臂上,然後對準遠處的一塊鐵板,發動了機扣。
“叮”的一聲,從裡面射出一縷寒光,它直接射進了對面的鐵板中。在它後面,果然連着一根頭髮絲細小的鋼絲。
那老闆用力扯了扯,甚至還用刀砍了幾刀,這鋼絲竟然安然無恙。
只聽他道:“這根繩索是用纖鋼打造的,它的拉力可以承受一千斤左右。長度可達三十米,現在只賣二十個金幣。”
雷雲發現,這是一個好東西。
旁邊有人笑道:“老闆,你這個東西有點不倫不類啊,這不是刺客使用的暗器嗎?怎麼改造成救命的裝備了?”
那老闆點了點頭:“你真有眼光,如果把它後面的繩索去掉,它就是一個暗殺的神器。但是我認爲,拿它去救人才是正道,你說對不對?”
大家都笑了起來。
雷雲也笑了起來,可惜自己的預算有點不夠,還是先去幫希爾芙買一根魔法杖吧。
他帶着希爾芙離開了人羣。突然發現,自己還是很缺錢啊,必須賺更多的錢才行!
不知不覺中,他們來到一個魔法商店。
這個商店的物品非常齊全,裡面全是各種魔法帽,魔法靴,魔法披風,還有好幾排魔法杖,簡直一眼看不到盡頭。
雷雲對希爾芙道:“你自己去挑選一下吧,這次的預算大概在二十金幣左右。”
希爾芙來到櫃檯面前,她的美目立刻閃爍着興奮的光芒。
放眼看去,這裡的魔法杖都好漂亮,金光閃閃的,讓她有點眼花繚亂,根本不知道選哪一個好。
足足用了半個小時,她纔看中一根小巧玲瓏的魔法杖。它的手柄全是純銀打造,它的頂部還嵌着一顆青寶石。
一問價格,它只要十五個金幣,價格倒是很便宜。
雷雲打開自己的錢袋,數了數,發現自己還有二十七個金幣左右。除掉她這個魔法杖外,自己還有十二個金幣的贏餘。
等一等,如果自己把《疾行術奧義》這本書賣掉,說不定可以湊到二十個金幣呢。這樣一來,自己就可以去購買那個袖箭了。
自己反正已經把《疾行術奧義》全都看完,留着它也沒有用。最關鍵的是,這本書非常重,放在包裹裡也很礙事。
說到底,自己就不應該買這本書。因爲憑自己的記憶,只要看一遍就可以記住。
下次如果想學魔法,只需要去別人那裡看一遍就行。哈哈,自己真是太聰明瞭!
雷雲拿出十五個金幣,放在了櫃檯上。
希爾芙喜孜孜地拿起了魔法杖,她愛不釋手的玩弄着。
但是才過了十幾秒鐘,她就脆聲道:“好……好重啊,估計拿着它,我就飛不起來了。”
雷雲愣了一下,櫃檯後面的店員也是一臉懵逼地看着她。
什麼叫做“飛”不起來了?這小妹妹好可愛。
雷雲卻是一臉黑線,一本正經地道:“這隻能說明,你的能力還不夠。以後還要多多煅練才行。”
希爾芙怔怔地道:“好吧。”
雷雲覺得這小妮子蠻可愛的,於是摟住她的纖腰,扳正了她的嬌軀,說道:“讓我看看,你現在有多重?”
還別說,她整個人都輕飄飄的,估計最多隻有幾斤重。
希爾芙非常溫順的看着他,讓他隨意地擺弄自己。
就在這時,雷雲發現從遠處傳來了一種森冷的感覺。
回頭看時,只見魔法商店的門口,正站着一名黑衣黑帽的老者。
他的衣着很像一個管家的打扮,尤其在他手裡,還拄着一根柺杖,看起來很有紳士風度。
只不過,在他那雙銳利的眼睛裡,卻閃爍着可怕的寒光。
雷雲有點鬱悶,心想你是誰呀,幹嘛用這種眼神看着我?
他的右手依然搭在希爾芙的纖腰上,絲毫不覺得這個動作有什麼不妥。
雙方隔着十多米的距離,遠遠對視着。
雷雲就是雷雲,他直接朝對方走了過去,問道:“你認識我嗎?”
那老者再沒有躲避,只是用一雙冷冰冰的眼神看着他:“你就是小雷吧。”
“是的,你找我有什麼事?”
“你在這裡過得倒是很愜意!你是否還記得,有一位小姑娘仍然在等着你。”
“誰?”
“看來你已經把她給忘了。”
雷雲的腦海閃過無數念頭。緹亞娜的管家自己是見過的。這個老頭究竟是誰,自己肯定是第一次見到他。
他居然認識自己,那只有一種可能,他肯定是琉璃的管家。
雷雲沉默了片刻,終於試探地道:“琉璃在帝都還好吧?”
傅家夜寒着臉道:“我們小姐根本沒有去帝都。”
他的回答,無異於承認了他就是琉璃的管家。
儘管如此,雷雲還是吃了一驚:“你說什麼,琉璃爲什麼沒有去帝都?”
傅家夜冷然道:“她現在在賞金之城,你如果想知道答案,就自己去找她吧。”
說完,他轉身就走。
他不想再說什麼了,風塵僕僕趕到這裡,就發現雷雲和一個美女同吃同住,心想這種渣男不要也罷。
雷雲正想追上去問個究竟,卻發現傅家夜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
希爾芙訝道:“哇,他的身法好快!”
這老者用的並不是疾行術,但卻有着同樣的效果。
雷雲一臉懵逼道:“這下慘了,我該怎麼辦?”
他面臨着兩個選擇。
一是去賞金之城,立刻去找琉璃。
二是明天繼續和高士奇他們匯合,照舊去探險。
他現在的感覺,就好像事業和愛情正面臨着選擇。
雷雲只能開始計算兩方面的得失:假如去找琉璃,自己和高士奇的合同就要面臨違約。自己還在魔法協會作了登記,一旦取消這次的行動,肯定會影響以後的信用。
最關鍵的是,這次的探險共有十三個人蔘加、大家都在等着自己。
至於琉璃那邊,她一向最聽自己的話了,晚幾個月再去找她應該問題不大。
雷雲猶豫再三,終於決定先去探險,回來後再去找琉璃。
他默默地帶着希爾芙走出了魔法商店,一路上再也沒有說話。
他來到舊貨市場,把《疾行術奧義》這本書賣掉了。結果只換回來八個金幣。
回頭數了數,正好湊齊了二十個金幣,他又回到魔法市場,購買了一隻袖箭,然後裝在自己的手臂上。
它果然很方便,就像一隻護腕,如果用袖子把它遮住,完全都看不出來。
這個時候,他才發現自己又變成了窮光蛋,口袋裡只有二十個銀幣左右。
雷雲嘆了一口氣,探險果然燒錢啊。不過也沒關係了,反正自己要去太陽之城,在那裡也用不着花錢。回來後,自己又可以賺到幾百個金幣的報酬。現在的貧窮,只是暫時性的。
雷雲檢察了一下自己的裝備情況,發現自己的探險裝備已經非常齊全。
探險永遠都是自己最大的愛好,晚幾個月再去找琉璃,肯定也不遲。
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傍晚。他突然想起,自己晚上還要去參加安迪的晚宴,於是匆匆忙忙回到旅館,把伊爾叫了出來。
他們乘坐着馬車,向着德文山莊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