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位面的寄體,讓白卿半喜半憂。
喜的是,這次倆人之間有條親密的紐帶相連。
憂的是,這根親密紐帶隨時都有可能會被對方毫不留情的扯斷乾淨。
她的這個寄體,怎麼說。
是個作死的白富美。
原主名喚慕卿出生豪門世家。從小便接受最好的教育,被家裡人培養成一個他人口中,才華橫溢的別人家的孩子。
因爲原主在頂級富豪圈的所有千金裡出類拔萃,所以便與頂級富豪圈裡的大佬之子訂下了婚約。
一切看似都很完美,原主當初也因爲這樁婚事而沾沾自喜。
畢竟這大佬之子盛凌燁,可是所有富豪千金、名媛想嫁的男人。
不單因爲他的家室,更因爲他有着一張超脫世俗般的神顏皮囊,以及他從不搞一些花邊新聞、潔身自好的品行。
盛凌燁俊美的就好似神祗一般。媒體評價他爲墜落在凡間的星辰,熠熠生輝卻不可觸及。
盛凌燁對訂婚這件事沒有任何感覺。
在他心中,這只不過是在自己的配偶欄中寫下一個人的名字,家裡多了一個頂着他盛太太名頭的人而已。
世人都是如此,他是凡夫俗子自然也避不開。
他會做到丈夫這一詞該有的責任,但是不會去愛。
因爲他不懂男女之間的感情,更不懂什麼是愛。
盛凌燁這種過於看開的像半隻腳踏進佛門般的思想,自然讓原主接受不了。
倆人的約會,盛凌燁像例行公事一般。
而這約會也只限於吃飯。
一般情侶該有的活動,二人之間從來沒有過。
倆人連手都沒牽過一次。
走在一塊兒時,倆人之間還隔着半個人的距離。
原主忍受了這樣的戀愛兩年。
這兩年期間,倆人只約過四次會,連一隻手的手指頭數都湊不夠。
而且在第四次約會,原主想要去牽盛凌樺的手時,還被冷臉教育道“慕小姐,您雖是我的未婚妻,但我們畢竟還未結婚。這樣的行爲不合禮節。”
被這樣說,原主心裡肯定會不舒服。
這年代,男女朋友之間滾牀單都不是什麼稀奇事。
倆人都訂下了婚約,比男女朋友之間的關係還要牢靠,連牽個手都能合禮節?
大清都亡多少年了!
擠壓了兩年的委屈與不甘,讓原主產生了些想要報復盛凌燁的小心思。
因爲原主足夠貌美也足夠優秀,即便她已經訂下了婚約,但也不缺追求者。
而且還不少。
這原主便想利用這些追求者,來讓盛凌燁醋上一醋。讓他覺得自己有危機感,讓他覺得自己難堪。
盛凌燁的確給了她反應,但卻是冷漠的警告。
“這一次原諒你是看在你沒做出格的事,與兩家交情的份上。
如果你再有下次,我會毫不猶豫的跟你解除婚約。”
這話,徹底激怒了原主。
可就連她想跟盛凌燁吵架,男人都不配合她。
等她發泄完情緒,男人也不發一言。
漠然的忽視,連個情緒的迴應都沒有。
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的無力。
原主想過放棄,想過跟他解除婚約。
可這樣的男人,太能勾起人的征服欲。
而且她是盛凌燁未婚妻的身份,也會給她帶來優渥感。會大大滿足原主的虛榮心。
這種矛盾心裡,讓她產生了幼稚的舉動。
有句話說的好,沒有存在感的人總想用些特殊手段來吸引到旁人的注意,哪怕是具有爭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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