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夏露,十足十的怨婦,寧佑璽真懷疑自己,當初是什麼樣的眼光,瞅中了這樣一個只會不停的埋怨的女人。
他現在,連回家都怕了!
他今天晚上和那位影視圈子裡的土財主的於老闆喝酒,他如今太缺錢了,曾經最看不上的於老闆這種土財主的他,如今也不得不陪着笑臉和土財主談天說地,變着法的貼近兩人的關係。
中途實在受不了土財主滿嘴男人女人論的寧佑璽藉口去洗手間出了包廂。
在洗手間的入口處看到了對着鏡子在玩手上口紅的明歌。
帶着貝雷帽,穿着一身迷彩休閒服的明歌看起來就像個活力四射的二八少女。
脣豔豔的,波光瀲灩的眸子從鏡子裡斜斜瞟了寧佑璽一眼,就這麼一眼,寧佑璽的心底一陣異樣,他的咽喉無意識的滾動,目光落在明歌因着呼吸而起伏的胸,那一刻的他,徒然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明歌在他身邊的日子。
不同於夏露的清爽,不同於夏露那稚嫩的扳平身材,明歌的身體一直是該凸的凸地方凸該翹的地方翹,若說起來,明歌的身體就如一個極品的尤物。
當年他其實很喜歡明歌的身體,要不然也不會千方百計瞞着明歌他與夏露的事。
他一直覺得明歌身材雖好,卻是個胸大無腦,驕縱無知的蠢女人,這種女人花點錢遍地都是,只是如今想想,能從當年的落魄走到如今這一步,明歌這樣的女人,哪裡是什麼胸大無腦,分明就是扮豬吃老虎。
這個女人爲了報復他,從嚴霄的身上下手,打了他一個措手不及,完事了立馬就跑人,這樣一個做事果斷,狠辣又能忍的女人,寧佑璽如今真心後悔招惹了她!
腦海裡混混沌沌的胡亂思考,寧佑璽的手已經摸向了明歌的臉,“明歌,是在這裡等我嗎?”
色/欲薰心,寧佑璽被明歌這嬌豔豔的臉蛋迷了失了神智,等他想起明歌的殺傷力的時候,某個地方已經被襲擊,這種痛苦讓他覺得自己的男性象徵如同被撕裂了一般,捧着小腹的寧佑璽渾身冷汗的倒在地上,他瞪着明歌,連咬牙切齒的力氣都沒有。
“的確是在等你啊,你還真聰明!”明歌笑眯眯的蹲下身,將一截脣膏塞進寧佑璽的嘴裡,又用垃圾桶裡的飲料瓶子接了水灌進寧佑璽的嘴中,好讓他將脣膏全部吃下去。
“咳咳咳,咳咳……”寧佑璽一臉驚恐的瞪着將他下巴放開的明歌,他伸手去掏喉嚨,想將被那入嘴就化了的脣膏以及水全都催吐,這會兒他連自家的小弟弟也顧不得了,性福面前,命最重要啊。
“半年不見,你這張臉倒是又俊了呀!”明歌的手拍着寧佑璽的臉蛋,看似很輕,可是她不是一般女人,寧佑璽的臉上瞬間就浮起了幾個巴掌印,“是不是想着怎麼折磨我啊?瞧瞧你這弱雞樣兒,給了你半年時間都從泥潭裡爬不起,忒沒出息了!”
這種嫌棄的語氣,讓寧佑璽咬牙切齒的,卻反駁不出任何話語。
明歌的鞋子噠噠噠的消失在洗手間,爬在地上的寧佑璽這在掙扎着起身,奔到洗手池旁就是一陣乾嘔,可惜,什麼都沒有吐出來。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的頭有些暈,剛走幾步,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再醒來,是躺在沙發上,口好乾,身體也好熱。
“哎呀小寧你是怎麼回事?也太不注意身體了,如今年紀輕輕就這樣,以後可怎麼滿足你的嬌妻呢!”於財主的聲音在眼前嗡嗡的響着。
寧佑璽聽不進去,他好渴,指了指茶几上的啤酒,他說,“水!”
軟軟的聲音,話一出,連他自己都愣住了。
於財主也愣了,他拿了杯子倒了啤酒,“來來來,我餵你喝!”試探着將手摸到寧佑璽的臉上,寧佑璽不僅沒有拒絕,又是一聲低呼。
“平時人模狗樣的,沒想到喝了酒就變成這樣了!”這種機會於財主可不會放過,他想把寧佑璽這人耍耍的念頭已經好久了。
尤其是曝出寧佑璽出櫃的事,他更是迫不及待,這次過來和寧佑璽喝酒,其實還想着用錢談條件和寧佑璽來一次呢,沒想到這個男人骨子裡這麼賤,連錢也用不着就自己送上來了。
吃飽喝足,於財主還不忘打電話叫自己那幾個志同道合的損友,一起來玩玩。
哼,寧佑璽就算難啃又怎麼樣,他那幾個朋友一個個也都是有權有勢的主,寧佑璽想惹也惹不起。
一覺醒來,寧佑璽的世界天翻地覆,他把嚴霄壓着的時候,從來沒想過自己有一天也會被人當玩意!
某個地方因爲第一次,疼的連站立都不行,他的嘴巴麻麻的,滿口的液體腥臭味,一張口便是大堆液體流出去,寧佑璽如今想死的心都有。
然而他更多的,是恨,土財主竟然敢這樣對待他,他一定要讓土財主知道後悔兩個字怎麼寫。
寧佑璽這人,他雖然經營的是正規公司,可有些時候,暗地裡的事他也做了不少,他做事向來心狠手辣爲達目的不擇手段,他坑過無數人,有時到爲了目的,甚至不止是坑人這麼簡單,但他從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人坑!
熾白的閃光燈在下一刻嘩嘩嘩的刺在寧佑璽的臉上。
他反射性眯眼,依稀聽到有人喊:“別動,警員!”
瞧着時間差不多了,明歌報了警,又打了媒體的電話,告訴媒體們某處酒吧裡有名人進行行交易!警員已經去了,而且組織這場交易的還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
連續打完好幾家媒體電話,明歌這纔將剛買的手機和電話卡一起扔進橋下的河水裡。
想到明天報紙上的頭條,坐在橋欄上的明歌脣角彎起微微笑着。
寧佑璽從半年前就開始掙扎着往泥潭外爬,眼看要爬出來了,如今又栽了個徹底,這種給人希望又讓人絕望,文火慢燉的方式,明歌其實並不喜歡,她素來愛快刀斬亂麻,能用武力解決的事情絕不靠唾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