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歌要嫁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安朗。
安朗走到近前彎起自己的胳膊,施明歌自然而然的將手遞進他的胳膊彎裡,“這是我的學生,也是我們家的鄰居元初!”
安朗朝她笑了笑這朝元初自我介紹着,“我叫安逸,謝謝你能來參加我和明歌的婚禮!”
明歌發覺他和元初說話的時候目光並沒有朝自己張望,他似乎和這裡的所有人都一樣看不到自己,發覺元初因爲自己的動作有些緊張,明歌忙安撫他,“我沒事,你放鬆,你老師在看你哦!”
安逸,他是安朗嗎?
明歌幾乎可以肯定,這人是安朗,五官一樣就不說了,說話時的神情,走路的動作神態都一模一樣!
安朗和施明歌結婚,是偶然還是必然?
真希望安朗能好好對待施明歌,這是個好姑娘,值得一個男人好好珍惜。
也希望,這一次安朗能幸福。
元初覺得無趣想要早點離開,明歌亦沒有反對。
上了車,元初便迫不及待的問明歌,“薇薇,你認識那個新郎?”
“嗯!”明歌想了想說,“我在奈何橋邊等你的時候,他也在四處找人,還是他兩次幫我從地府裡出來的。”
話落她雙說抱住閉眼默唸,“如果有老天,就讓施明歌和那個男人幸福快樂一輩子吧!”
“薇薇!”元初碰了碰她的手又縮回,“我們也要幸福快樂一輩子呢!”
“好!”明歌於是搖晃着手又說,“如果有老天,就讓歐陽薇薇和元初幸福快樂一輩子吧!”
元初嘿嘿嘿的傻笑,“好,一輩子!”
明歌的魂魄越來也凝實,有時候元初在被窩還可以摟着明歌睡覺,不過這個純真的男孩子除了碰碰她的頭髮碰碰她的面頰,然後拉住她的手,便會一臉滿足的閤眼睡覺。
唔,雖然關了燈,明歌卻還是能看到這傢伙臉蛋泛起的一層粉紅,甚至還能看到他被子某一處頂起的小帳篷。
腫麼會有這麼純潔的個男孩子呀,到了嘴邊的肉就算吃不下,一般人也會想着去舔/一下吧,這麼個單純的男孩子讓明歌時時刻刻的都想辣手摧花,怪不得當初的冒牌歐陽薇薇想着要和元初在一起之前先修補處//女膜,這麼個天真純潔的大男孩,是個女人都想着好好憐惜他啊嗷……
可惜身體依舊是魂魄狀態,關鍵時刻不給力啊不給力。
於是爲了某個不得不說的邪惡的心思,明歌開始努力的修煉又修煉,她如今修煉出了靈氣,便用靈氣將元初體內的鬼氣驅逐,使得元初的身體恢復正常,除了能看到她這麼個異類,別的神神鬼鬼全部看不到。
元初並沒有繼續上學,他也沒有進入元氏企業,而是和明歌一起開了個電腦修理鋪。
明歌這才發覺元初這個看似羞羞澀澀的大男孩,竟然還是個電腦高手,準確的來說,是個黑客高手。
一個在黑客裡屬於老祖級別的人物,時時刻刻一臉羞澀尊的好麼!
一直努力想修煉出人形的明歌,某一天一覺清醒,發覺自己有了身體,不過還沒來得及高興,就發覺身邊睡個秦嬸,秦嬸是管家秦叔的媳婦,一直料理元初的飲食,秦叔秦嬸一直沒有個屬於自己的孩子,他們倆待元初就和她自己的親孫子差不多了。
明歌還沒反應這是個什麼狀況呢,脖子突然被秦嬸摟了住,“怎麼起這麼早親愛的,少爺還沒起吧,我去幫少爺準備早餐,你再睡會吧!”
明歌的頭頂就像是劈了一道天雷般。
秦嫂已經掀開了被子窸窸窣窣的下了牀。
瞧見秦嫂竟然就穿了一個小褲衩,明歌真是不忍直視,披了衣服似乎發覺往日裡對自己溫柔依賴的丈夫今天竟然沒有給她個早安吻,秦嫂因爲昨晚被運動的好心情瞬間沒了,將衣服穿好俯身到明歌的頭頂嬌聲嘟囔,“老公你還沒親我一下!”
能想象一個五十多歲的平日裡溫和慈祥的婦人用嬌滴滴的語氣說話的樣子嗎,明歌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吻上秦嫂的額頭的,碰了一下她立馬要後退,可是秦嫂已經飛快的吧唧親了一下明歌的脣,這才嬌嗔着又說,“看你無精打采的的,昨晚讓你別折騰別折騰,你非要逞強,等會別去少爺那了,我盯着點,你好多休息一會!”
等秦嫂出了門,明歌激靈靈的打了一個寒顫,想伸手把秦嫂親過的地方擦一下,可一擡手發覺自己的手乾巴巴的、胳膊乾巴巴的、就連入眼的胸口也是乾巴巴的,現在她這身屁股上了歲數纔會有的皮膚,想要掀開被子查看自己現在的狀態,一掀開立刻發覺此刻她竟然沒穿衣服。
不穿衣服也就罷,她現在的身體,就是個老年男人的身體啊啊啊!
不該有的地方有,該有的地方就是個飛機場!
想到秦嫂剛剛那樣對待自己,哪怕沒有照鏡子,明歌也知道自己現下在誰的身體裡了。
嗖嗖嗖的套了衣服,全程都不敢低頭去看不該看的地方,衣服穿好,明歌就像是個做賊心虛的小偷一般出了秦嫂和秦叔的房間朝樓上元初的房間奔去。
還沒上樓梯呢就遇到了剛從廚房出來的秦嫂,“老秦你怎麼起來了?”
一擡眼看到明歌,她又說,“怎麼臉也沒洗頭也沒洗?這身衣服不是昨天剛換下要洗的嗎,都皺成這樣了,你怎麼又把它穿上了?咦老秦你你鈕釦怎麼也錯位了?還有你拉鍊還沒拉呢!”
“少爺喊我呢我先去瞧瞧少爺!”看到秦嫂上前想要幫她整理,明歌飛一般的朝樓上狂奔,總算脫離秦嫂的魔爪。
“少爺怎麼了?老秦你慢點啊你……”
慢什麼,明歌想到秦嫂早上嬌嗔的小模樣就渾身雞皮疙瘩,腳步更快了,然而樂極生悲,明歌明顯對自己現在這身體抱太大信心了,腳腕一顫,腳下一個打滑,明歌骨碌碌的從樓梯上摔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