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破產之後3
季楓看着簡陋倉庫裡擺放位置很好看的各色黃花梨傢俱,當下不由越發驚訝,想着這個張琳琅,沒看出來,還挺鎮定的,竟然能在被趕出來之前,還能找到地方安置這些東西,要知道,他以爲張琳琅一個不諳世事的姑娘,陡然面臨家變,根本不知道怎麼處理。
——其實原身正是季楓預料的這樣。
當下季楓看着這些傢俱,便道:“我看了下,都挺不錯的,作價一千萬,不知道你願不願意。”
這是他能開出的最高價了,要不是有點同情張琳琅,他可能都出不了一千萬,畢竟這種高端傢俱,他雖人脈不少,不愁銷路,但一下子拿出一千萬,也還是太多了,知道張琳琅急着出手,可能會壓價到八百萬左右,如果張琳琅不知好歹,覺得自己給一千萬還少了,佔了她的便宜,那他肯定掉頭就走,之後她賣不出去,就是她活該了。
不過張琳琅顯然沒這樣傻。
琳琅聽季楓願意給一千萬,這正是她自己估計的價格,知道季楓厚道,給了自己頂額報價,當下自然同意,並感謝了季楓,願意幫她的忙,接收這些傢俱,畢竟要不是季楓,她找陌生人幫忙,還有得磨,一時之間這筆生意,是談不成的,畢竟這個單子不小,不是誰都吃得下的,且對方看她是個小姑娘,指不定還會起什麼歪心思,哪有季楓接收這樣乾脆利落。
當下季楓讓公司方面走賬,琳琅收到後,有了這樣一筆大錢,不用擔心之後的生存問題了,不由高興,當下便道:“多謝季總,今晚我請客,請季總吃頓飯,不知道季總可有時間賞臉。”
季楓正想還了解了解她呢,於是當下便道:“既然張小姐美意,那就卻之不恭了。”
兩人找了一家不錯的餐廳,落座後,季楓便問琳琅,道:“你家的情況,你準備怎麼辦?據我所知,追債的人可不少。”
琳琅喝了口茶,笑道:“冤有頭,債有主,這債又不是我欠下的,誰欠他們的,就找誰唄,我到時給他們聯絡方式,讓他們自己找有錢的主去,找我,就是我將手頭這一千萬給了他們,也填不滿他們那個窟窿啊。”
張母自然不會給琳琅留聯絡方式,但琳琅有這方面的技術啊,稍稍一查就能查的出來,她想逃到天邊去,也逃不掉,將張母的電話和地址交出去,讓那羣人折騰去。
張母不是一直對原身冷暴力麼?現在還將原身留下頂缸麼,這樣惡毒地對原身,她不該“孝敬”她一二?畢竟上樑不正下樑歪嘛,她這是遺傳了他們的“優秀”基因啊,他們知道了,應該不會罵她,只會誇讚她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吧。
季楓聽了琳琅的話,聽的出來,她對家裡毫無感情,要不然也不會說要將張母的聯繫方式說出去了。
不過也是了,自己拿了錢和疼愛的兒子跑了,將不喜歡的女兒孤零零地留下來頂缸,這樣的情況,換了他,他也不會對她還有什麼感情。
而他聽了琳琅的解決方式後,暗道看來張家這個女兒,自己之前還真是看走眼了,人家其實挺有想法的,按她這主意,估計那羣人的確不會騷擾她,而會騷擾張母母子了,這事不就解決了?根本不用擔心了。
只要追債的事不用擔心,她手頭有這一千萬,怎麼都能過的好,反正她之前在張家的生活也就那樣,按那個標準生活的話,一千萬她一輩子也花不完的。
知道琳琅在張家破產後不會有事,相反還能過的很好,季楓也就不再多問了,吃過飯後便告辭了。
琳琅有了錢後,也沒離開這個一線城市,但她沒買房子,而是隻租了個房子,之所以沒買房子,是因爲,才一千萬,在這個大城市,買的話,買差的房子住着不方便,買好的房子吧,錢就要花光了,所以她暫時先租着房子,準備先用這一千萬搞點什麼事,再說其他。
琳琅也沒租太貴的,只租了個普通小區的普通電梯房。
之所以沒租太貴的,主要是因爲,一來,租太貴的小區,她怕會給那些債主們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爲她手上有很多錢,到時追着她不放就不好了;二來,租太貴的房子,將錢浪費在房租上,也太不划算了,她那一千萬,她還要好好用這個錢生錢呢,自然不能將它們浪費在租房上。
而她租房子雖然沒跟任何人說,但很快,還是被債主們找到了,這也很正常,畢竟債主們總有人脈的,肯定能找到她。
找到她了,就像原身世界一樣,開始找她要錢。
琳琅看到那些追債的人,不慌不忙,按她跟季楓說的,將張母存錢的賬號和張母的地址給了那些人,然後道:“別追着我了,我家裡重男輕女,他們跑路了,將我扔下了,沒給我錢的,不過我知道他們一些銀行賬號,這些賬號裡,大約有十多億錢,現在給你們,你們有本事,就讓他們將這錢掏出來給你們吧,沒本事,找我也沒用,畢竟就是把我殺了,論斤稱,也賣不出幾個錢,純粹是浪費時間,還不如將時間,用在更有用的地方。”
張母的這些銀行賬號和地址,自然是琳琅自己查出來的。
不過這些人不知道,只以爲琳琅是張家人,所以知道,當下聽了琳琅的話,想着倒也有些道理,他們這些人一起去國外的法院,申請凍結張母的這些錢,不一定弄不出來錢,就算弄不出來,還可以找到張母門上,看她敢不給,於是當下便散了,不再追着琳琅跑了,畢竟就像琳琅說的,她這兒又沒錢,追着她跑沒用。
琳琅看將原身世界中,原身最頭疼的追債人打發了,不由點了點頭,想着接下來,就等着宋昔那個渣男過來提分手的事了。
不過宋昔還沒來提分手的事,倒是琳琅在外面逛,準備給自己買幾套合適的衣服時,碰到了些熟人。
原身的衣服,不是琳琅的口味,琳琅想換一換,所以便打算買幾套。
也不用買特別貴的,只要穿着舒服就行了。
結果沒想到,在商場裡,還能碰到原身之前認識的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