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4章 我好後悔中大獎(5)
可是已經成年的兒女,又哪是那麼容易管的,讓他們出去工作,他們不出去,想把他們攆出家門逼迫就範,又怕他們再出去借錢貸款。
他們家可就只剩一套房子了。
再還錢,全家都得租房子住。
所以那真是左右爲難。
爲難之後,他們首先想的是先把閨女給嫁出去,嫁出去之後就只有一個兒子要管,可能會輕鬆點。
所以很快開始給閨女相親。
給閨女相親的同時,想了想之後,順帶着把兒子的名字也加了上去,想給兒子找個強勢點的老婆管着他,說不定能把兒子扭轉過來。
但是,當初原身的兒女欠錢不還,人家要債的打電話給他們,甚至於打電話給其他親戚的事,早就已經在附近區域傳的沸沸揚揚了。
他們家賣房還債的事。
大家也都知道。
所以大家普遍覺得,原身的兒女肯定染上了什麼惡習,所以纔會花了那麼多錢,但凡對自己家兒女負責任的,都不願意讓自己家兒子娶一個有惡習的女人,或者說讓自己的女兒嫁給一個有惡習的男人。
因此相親進行的很不順利。
不是一聽到他們的名字就立刻表示拒絕,就是雖然沒拒絕,但是提出了鉅額嫁妝要求,或者提出了鉅額聘禮要求,要求原身女兒嫁人至少得帶個三五百萬的嫁妝,要求原身兒子娶媳婦,怎麼着也得給個三五百萬的彩禮,最關鍵的是這些人還不是刻意刁難,他們是真的覺得原身家有錢,而原身的兒女又肯定有惡習,不多要一點錢怎麼行?
如此情況下。
相親自然是失敗的。
畢竟他們家的錢,基本都被孩子給敗光了,哪拿得出那麼多錢。 www ★t t k a n ★C○
而屢次相親失敗後,原身總結了一下經驗,她覺得核心問題之一還是兒女沒有工作,沒有穩定的工作,人家就覺得你不是個安生人。
不是個能過日子的人。
因此最終結果當然就是,原身跟她丈夫,繼續努力逼自己的兒女去找工作,爲此甚至於不惜斷了他們的伙食,收了他們的身份證和手機等等,生怕他們倆再去搞貸款。
但是他們能管住這些。
卻管不住他們兩個人。
因爲出去找工作,肯定是需要出門的,原身和她丈夫不可能一直盯着他們兩個,或者說跟着他們兩個去面試啥的,而出門,他們其實就能夠跟鄰居借到錢,鄰居並不覺得原身夫妻會還不起,再加上他們還許諾會給利息,所以,他們兩個很順利的靠刷臉,借到了一筆錢。
每天出門也不是面試。
而是蹦迪花銷開心之類的。
這件事直到大半個月後。
鄰居過來要錢。
才被原身夫妻知曉。
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原身就多了一個心悸心痛的毛病,是被氣的,原身丈夫也是被氣的夠嗆,然後沒先去找兒女的麻煩,是先跟原身吵了一架,覺得事情之所以會變成如今這種局面,都怪原身所爲。
如果當初不把錢打給兒女。
哪會出這種事。
錢沒存下來不說。
還把兒女給養廢了。
原身也後悔,可是後悔又能有什麼辦法呢,事已至此,又沒有後悔藥吃,之後的日子,還得過啊。
隨着還完鄰居的錢。
他們家的存款就基本見底了。
畢竟當初原身僅僅只是留了點零頭錢,四五十萬沒動,剩下的都打給了兒女,而自從中獎之後,原身和丈夫就辭職沒有繼續工作了。
因爲他們覺得那筆錢。
足夠他們過完下輩子了。
坐吃山空之下,四五十萬能堅持三四年,已經是相當不容易了。
已經是他們倆相對節儉。
沒買什麼奢侈品好東西,最多就是日常吃喝比過去要大方一些。
沒啥顧慮的吃肉吃水果。
隨着家裡存款見底,原身夫妻只能無奈繼續想辦法找工作,可是他們那麼大年紀,找工作本來就困難,更別說他們還沒一技之長了。
最後只能找了些兩三千塊錢的工作,維持一家四口的生活開銷。
也是直到這個時候,其他人才徹底相信他們家當年中彩票的那些錢,真的被原身兒女揮霍敗光了。
之後不到一年,原身丈夫就因爲休閒了幾年,不習慣再過勞累生活,過馬路一個晃神沒注意,又倒黴催碰上個酒駕的,被當場撞死。
賠了八十萬左右。
這筆錢還沒到手,原身公公婆婆就已經過來蹲着了,原身兒女也在等着,面對這種情況,原身是真的懶得爭,索性直接閉上眼睛關起門,不爭不搶,任由別人去爭搶。
雖然最近幾年她跟她丈夫一直頗有爭吵,但是二十多年的相處終究也不是白處的,彼此還是有些感情的,現在人死了,上面的父母和下面的子女都在爭搶死亡賠償金。
這幅場景實在是讓她心寒。
有種人間不值得。
下輩子不想再來了的感覺。
最後賠償金分成了三份,一份被原身公婆拿走了,一份被原身兒女拿走了,剩下的一份歸原身,而原身用自己得的那筆賠償金給她丈夫辦完喪事之後,就把剩下的錢都存進了銀行,打算留着自己養老。
不一定夠。
可好歹也比一分錢沒有要好。
這時候的原身已經不想再去改變兒女了,既沒有這精力,也沒有這心思,她甚至時常會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種,一起毀滅得了的想法。
之後家裡一直亂糟糟的。
原身兒女也一直那樣。
就這麼混着。
賠償金沒花完前還好些,天天夜不歸宿,原身基本見不到他們。
可是等賠償金花完後。
一個是找了個男人,也不知道有沒有名分,反正成天不回家,還有一個每次回來都是跟原身要錢。
不給他就翻箱倒櫃自己找。
阻止他就打原身。
半個月前上面突然下發了拆遷通告,他們這邊要拆遷,讓各家拿着房產證去相關部門簽約,可以隨意選擇要房子還是要補償之類的。
原身兒子一收到消息。
就趕緊回來拿房產證。
即便房產證上沒有他名字,他也過來翻箱倒櫃的找,原身想阻止都沒有用,反倒還被他掀倒在牀。
不用想原身也知道,房產證被她兒子弄走,恐怕就拿不回來了。
無論是換錢還是換房子。
估計都與她無關。
一想到她和她丈夫背了十幾年債的房子就要這麼沒了,自己的兒女也沒什麼指望,原身的內心便不由生出絕望以及悔恨之類的情緒。
再加上她這些年心臟本來就不太好,一直沒去醫院看或者治療。
以及本身心腦血管還有問題。
可不就直接出事去世了。
至於她那個兒子劉榮昌,翻箱倒櫃找到房產證之後就拿着房產證走了,他還得託關係想辦法,在沒有他母親出面的情況下,讓這個房產證簽約有效,並且獲得拆遷之後的所有收穫,哪有空管原身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