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那本秘籍,的確是真的,這也是光頭老大賴以生存的根本。
說起來,這半本秘籍的來歷還頗帶有幾分傳奇色彩。
六十年代,那場持續三年的大饑荒席捲了全國,當時才十二歲的光頭老大自然也沒能倖免,在吃不飽肚子的情況下,僅有十二歲的光頭老大先後眼睜睜地看着自己的老爹老孃還有一個哥哥三個姐姐先後餓死,然後他便踏上了乞討之路。
在那個飢餓的年代,乞討遠遠沒有發揮出他應有的作用來,因爲當時遍地是乞丐,甚至已經到了乞丐縣乞丐市的地步。
沒辦法,爲了活命光頭大哥也只能想別的辦法了。
人在困境之下所爆發出來的勇氣和生存手段是絕對能夠讓整個世界都爲之動容的。
當時興起了一個叫做丐幫的團體,這也是最早的丐幫團體了,比金庸先生的丐幫還要早上三十年。
加入了這個幫派的人就可以得到吃的,但是前提必須是要出去討飯,而且還要討錢,最重要的是,收購老物件兒,也就是有年頭的東西。
當時光頭大哥不懂這些,相比較於那些老物件兒,他更願意討飯或者討錢,但是後來他就慢慢地發現,丐幫的那些組織者對上繳老物件兒的人會發放更多的吃的,而對於上繳吃的或者錢一類的人則會發放相對較小的吃的。
這個發現讓頭腦靈活的光頭大哥記在了心裡,但饒是如此,他發現自己仍然是吃不飽飯,而且隨着當時的大環境變的愈發嚴厲,那些收購老物件兒的人越來越少,後來聽人說好像是因爲國家政治的原所以不讓他們來了。
最終,丐幫解散,所有人再一次恢復到了吃不飽肚子的狀態。
很快,冬天來臨,這個冬天據老人說是建國以來最冷的冬天,這種冷,註定是要死不少人的。
這一天,光頭大哥正在路上走着,然後碰到了一個被積雪覆蓋的老人,他的身體還抽搐着,但是已經爬不動了。
光頭大哥知道,這種情況下,這個人最多活不過五分鐘,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光頭大哥下意識地把老頭兒背在了身上,然後把他送到了附近的破廟裡。
老頭兒靠在牆上,氣息微弱,臉色發紫,光頭老大能夠做的就只是把漏風的破門關上,然後坐在旁邊一動不動地看着他,在吃不飽肚子隨時餓死的情況下,甚至連取暖都是問題,更別提給老頭兒一杯熱水喝了。
“孩子,謝謝你啊。”
光頭老大沒有接茬,不是他害羞,而是生活的歷練告訴他,這種感謝是毫無用處的,還不如一塊窩頭來的實在。
那老頭兒從懷裡掏出一本書,上面寫着《增刪卜易》四個大字,“在我將死之際還能碰到你,實在是咱們兩個的一場緣分,我師承茅山道教,主攻風水一脈,雖學藝不精,但也算是小有成交,咱倆有緣,這本書就送給你吧。”
光頭老大轉過頭看了看他,仍然沒有說話。
破書,沒用。這是光頭老大的想法,但是他的這一扭頭,卻讓老頭兒心裡吃驚不少。
眉骨突出,刀眉橫生,而且眉間有痣,這是一副兇相啊!
老頭兒掐指一算,隨後便是一陣苦笑,“這是老天給我開的玩笑嗎?呵呵。”
最後看了光頭老大一眼,看着他冷漠的表情,老頭兒嘆了口氣,“也罷,緣分這種事情誰又能說的清呢。你救了我,我得報恩,但是你心性不純,爲了防止你以後少做惡事,這本書我只能給你留一半,如果日後你真的走了歪路,也能讓你少作惡。”
說完,光頭老大便看到老頭兒手裡的書竟然開始自燃起來,從封皮開始,一撮紫色的火苗開始燃燒起來,然後慢慢地燒了下去,直到半本書全部燒完了。
直到這個時候,光頭老大才知道自己是遇到高人了,就在他想要跪地拜師的時候,老頭兒卻微笑着嚥氣了。
光頭老大草草地把老頭兒給掩埋了,然後拿着那半本書開始了闖蕩江湖的生涯。
不得不說,老頭兒當時的眼力勁兒是一流的,因爲光頭老大在以後的日子裡的確是可以用作惡多端這個詞來形容了。
殺人越貨,盜墓挖洞,凡是涉及到違法犯罪的事情他都做了一遍,這一切都源於那半本秘籍帶給他的大量看風水的知識,但是在碰到大墓和兇墓的時候,光頭老大往往就選擇知難而退,因爲後半本書的內容晦澀艱深,很難理解其中的意思。
靠着半本秘籍,光頭老大也在這個行當裡混出了名聲,人稱“尋龍手”。
在屋子裡靜靜打坐的光頭老大慢慢睜開了眼睛,嘴角掛上了一絲冷笑,“想對我下手?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幾斤幾兩!”
光頭老大從來不信任任何人,他只關心自己,而且年紀越大,他追求的東西就越是瘋狂,自從在一座皇帝墓裡找到這隻紫色鈴鐺之後,他就愈發地嚮往長生,但是苦於不能修行真氣,這個計劃一直被擱淺。
直到剛纔看到程宇的出現。
“真是天助我也,只要把他的身體佔爲己有,我就能真正的長生不老了!”
沒人知道他到底在醞釀着什麼計劃,一切,看起來都似乎無比的正常。
“哈哈,真是佔大便宜了,”一路上,柳丁山緊緊地抱着那隻青銅鼎,生怕磕了碰了,無比的小心,“唉,就是這些人實在是太危險了,不然,他們手裡的好東西可不少,以後說不定還能建立合作關係呢。”
程宇淡淡地說道,“爸,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咱們還是儘量不要跟他們有過多聯繫,不然,很有可能會染上大麻煩,而且,您做的這件事本身就是違法犯罪了。”
柳丁山酸溜溜地說道,“我不買,他們很有可能就賣給國外的那些商人了,我買回來,怎麼說也是保護文物啊。你可不能亂說。”
程宇對他的這番解釋有些無語,索性直接閉嘴了。
沿着石板小路,兩人一路走到最近的公交車站,這裡很少有出租車,就連公交車也只有一班。
在等車的空檔,程宇竟然意外看到了刀疤臉和小矮子兩個人,他們正在遠處的樹林裡似乎在密謀着什麼事情。
“爸,你先回去吧,我想在這裡再轉一轉,難得到這種空氣清新的地方來一次。”
柳丁山只顧着寶貝自己懷裡的青銅器,哪裡顧得上程宇,便隨口說道,“你去吧,記得早點兒回家。”
程宇點了點頭,然後便按照原路返回。
遠處的樹林茂密而幽深,而且距離很遠,以程宇的目力,再加上體內真氣的輔助,他自然是能夠將周圍的一切都清楚地看在眼裡,但是刀疤臉卻不能,就算是程宇就站在距離不遠的地方他也察覺不到。
人是一種靈性很強的動物,雖然進化的很高級,但是依然保持着動物的一些本能,比如,第六感。
人是由第六感的,而且這種第六感並不比在優勝劣汰環境下生存的動物弱多少,相反,還有一點兒提高,因爲人的智力是要遠遠高於動物的。
程宇隱藏起自身氣息的一個重大原因就是封閉了自己的存在感,這樣就可以避免被其他人的第六感所察覺,從而很好的隱藏自己。
果然,一直到程宇走到距離他們三十米的地方,刀疤臉和小矮子依然沒有察覺到他們的談話已經被別人偷聽了。
“只要我們計劃周密,行動果斷,他斷然是活不下來的,只要咱們把他殺死,那本秘籍和那隻紫色鈴鐺就是咱們的了,有了這些寶貝,咱們幹什麼不成!憑什麼要每天看他的臉色做事!”
刀疤臉顯然跟光頭老大的隔閡不淺,說話的時候都是帶着強烈的怨氣。
小矮子依然很猶豫,“刀疤,我覺得咱們沒有必要非這樣做吧。跟着老大做事,其實也挺好的。”
“挺好的?挫子,你忘了你的腿是怎麼瘸的了?還不就是被他硬生生給打斷的!”
說到這裡,小矮子的臉色變的有些難看,的確,他的左腿就是因爲做錯了事情被光頭老大給一腳踩斷的,雖然後來進行了治療,但還是落下了殘疾的毛病。
“挫子,難道你就真的想一直在他手底下幹活兒?每天看他臉色行事?他根本就是一個瘋子,誰知道有一天會不會要了咱們的命。”
程宇聽明白了。
這是在商量造反。
“誰!”
刀疤臉看着程宇的方向,大喝一聲。
嗯?難道他發現我了?程宇心中略微有些吃驚。
“呵呵,怪不得看不到你們,原來是在這裡商量造反啊,你們膽子看真是夠大的。”
是那個跟程宇二人見面的張經理。
程宇鬆了一口氣,原來是虛驚一場。
刀疤臉看到是他,臉色變的很是難看,因爲他跟光頭老大的關係是最好的,也是最聽話的一隻狗,如果被告了密,自己肯定是活不成的。
“姓張的,你這手聽牆角的功夫練的不錯啊,是那你主子教你的吧?”
姓張的笑了笑,慢慢地走了過來,“刀疤,你也不用激我,既然我站出來了,肯定是有話要說的。我想加入你們,不知道可不可以?”
刀疤聽到這個答案愣了愣,隨後便狐疑地上下打量他,“姓張的,你該不會是那跟老傢伙派來跟我們耍嘴皮子的吧?”
姓張的笑了笑,“你要是這麼想,我也沒辦法,但是如果讓我加入的話,我可以給你們提供最準確的信息,有了這些信息,我想我們的把握也會增加很多。你們以爲呢?”
這個條件的確是很有誘惑性,而且有了他的加入,就意味着活命的機會將大大增加。
程宇心裡暗暗感嘆,真正厲害的,還是這個姓張的傢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