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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自然也很高興,親自下來迎接,抱着李毅又親又抱,完全不顧他的孫子已經2o歲了。天『籟小說

而李毅則用着自己剛剛學會的秦語很親熱地跟他爺爺套着近乎。

當晚,自然少不了有美酒佳人的宴席,整個新城一片歡騰。

看着端茶送水的侍女都有着顏色各異的頭和令人驚豔的容貌,那紅紅綠綠的色彷彿是從歐洲某個著名的廊中染出來的一樣,令李毅驚歎。

李毅仔細觀察了那些侍女一會兒,現她們她們手指上戴滿了戒指,覺得很奇怪,便‘諮詢’了一下坐在自己邊上的一位長得很正派的堂兄。

該堂兄一臉正氣,私下裡卻不住地把手伸向邊上的侍女們,一經得手就痛飲一杯,見新來的堂弟給面子問自己,便停下了手中的活,很認真地說:“防止她們用法術!哼哼!她們只不過是天生的僕人罷了,天生的玩物,恩,有空我送你一打!”

在李毅張口結舌之餘,那位“正氣”的堂兄又順手揩了一把油:“恩!這酒真不錯!哎喲!”一個侍女受不了他的一番亂摸,將他的手甩了回去。

“媽媽的!”“正直”的堂兄站起身,拔出腰刀一揮,結果了這個膽大妄爲的侍女,旁若無人地坐下繼續喝酒,大殿內也無人驚訝,除了李毅。

“你看,這就是不聽話的侍女的下場。”堂兄指着那個可憐的精靈的屍體對李毅講解道。

一旁的侍官們迅地清理了現場,連精靈白色的血也擦得乾乾淨淨,任誰都想不到,這兒剛剛死過人,哦不,死過精靈。

李毅顯然沒有皇室的覺悟,因爲他還有着一顆,一顆可以說百分之六十沒給狗吃掉的良心——那百分之四十是給他中學時的同學們吃掉了,當一個有一點良心的男人看見一個絕世美女死在面前,論誰都不好過。

“別擔心,美女?哼,這兒多的是!恩,好酒!我的舌頭。”殺人犯大着舌頭肆無忌憚的說。

心,是放下了,可總有些難過。

這一切,宛若做夢一般,自己稀里古怪地成了秦始皇嬴政的孫子,來到了一個只聽過而從未有人涉足過的傳說中的地方(其實,胖子沒見過的地方多着呢!),這兒,有很多美女(對胖子來說,這一點符合天堂的標準),但是他們卻沒有自由(當然,沒被抓來的精靈除外)。

天啊……

在李毅翻閱了無數皇家歷史典籍後,才明白自己在大陸的哪個地方。

先,他是在大陸東北方向的祈福港着6,由東向西后繞了一個大圈纔回到了位於大陸東南方向的皇都新城(“以前是東方人,現在還是!”李毅憤憤的想)。

至少知道這些,李毅走路就不會迷路了。

而翻閱這些寫實的史記後,李毅現,歷史和父親說的有偏差。

憑藉強烈的好奇心和雄厚的文字功底(其實他高中時最愛學的就是這個——看看古文念念古詩之類的),李毅很快現了那些皇家典籍中所記載的事件和傳言的衝突。

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這兒的精靈們就前去亞洲大陸拜訪了他(在這之前,他們還去了很多地方),並應他的要求帶他和他的子民們來到亞蒂蘭提斯。他們分出中央山脈以東的半塊大陸供秦皇及其子民居住,卻沒有教會他長生的方法,皇帝大怒,率兵潛入中央山脈的西方,在殺光一個村落後,方從一個祭祀的房中搜來了那本據說能夠令學習者長生不老的古神語的入門密典,並威逼利誘令那位祭祀教會了他,讓他得以初窺古神語的秘密境界。

而秦皇卻害怕有些精靈想殺他——在精靈中,不同的族羣都遵守着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除了族中的祭祀,任何‘宛渠’及外種族的生命皆不可學習‘古神語’,違者,殺。”和“‘古神語’是與神溝通的語言,除了用來與神交流外,不可用於任何途徑中,違者,殺。”這兩條規定。

因爲害怕而殺人——正因爲這樣,秦始皇做出了一個錯誤的決定,“剿滅背信棄義的精靈們!”,可見當時的秦始皇有多麼的瘋狂。

而死板的精靈們卻依靠中央山脈這一難以逾越的天險和強大的法術,一次次地成功抵抗了秦軍的入侵,得以苟活。

看完這一切,李毅心中不由得一涼……

而由於先前在法術上吃了精靈們的虧,現在國號“新秦”的秦國很重視法術教育,法術學院遍地開花。

在酒宴後的第二天,李遠就應李毅的要求將他送進了新城最大的法術學院——“天術學院”(名字很爛,但整個新城就數這家最好了)。

太好了!又可以看美女咯!

然而,胖子的如意算盤打錯了。

因爲學習是從初級學起的。

而學習初級的,最大的才十歲……

此後李毅多次要求如高級學院,都被李遠拒絕了。用李遠的話講,我厚着臉皮送你去學就不錯了,還敢來挑三揀四?

無奈,李毅只有老老實實地去上課。

“所謂‘念術’,就是將你的思想集中,從而製造出你想要的東西,例如……”初級的念術教師是個乾癟老頭,絮絮叨叨地在臺上講解着‘念術’的原理,可惜這一類的書李毅早就在宮中的圖書館裡看過了,覺得簡單,沒意思,便四處亂看。

教室很大,而且不是一般的大。這個教室是一個由念術凝成的空間,頂上五彩斑斕,底下也五彩斑斕,叫人看了就頭疼。被李毅稱爲“小屁孩們”的學生們坐在地上,擡着頭,很是用功地盯着臺上的老頭,似乎這傢伙臉上就有他們所想學的東西。

小屁孩……

李毅開始覺得無聊起來,就隨意用念術凝結了個小水球來玩。

說實在的,這念術實在好用,不念咒又不花多少時間,很快就有自己想要的東西出來,經濟又實惠。

李毅不知道,這僅僅只是他的觀點……

水球玩夠了,就一把衝老頭扔去。

很快,他就聞名於整個學堂——因爲,他被老頭痛打了一頓。

“早知道,就把戒指帶來了……”胖子一邊咒罵一邊後悔道。

這位初級念術教師是個風火雙修的契約師——這在亞蒂蘭提斯上很常見,但一般人至多也就只能掌握兩種契約術,三種很罕見,四種的基本上就沒出現過……

李毅的衣服被老頭一上來就燒了精光,又借風勢將他燒到快熟才停手,完全沒有理會他的家庭背景。

被扁一頓倒不足以讓李毅聞名全校,只是,他是裸奔回去的……

“哎,李毅,你是修什麼契約術的啊?”一次,學堂裡一個貴族小屁孩問道。

“什……什麼?”李毅一臉茫然。

“就是你用什麼契約術啊?我是闇火雙修……”小屁孩一臉驕傲狀。

“我……我還沒有呢!那個,你能說說嗎?”

原來,法術修習有三中,一種就是“念術”,集中自己的注意力並消耗自己的精神力;一種則是傳說中只有秦始皇纔會的“古神語”(這讓李毅小小地自豪了一把);最後一種,也是最爲簡單的“契約術”,只需唸咒並付出自己的精神力就行了,但必須與大自然的七種力量達成共識,自己才能使用這幾種能量,而要達成共識,則要經過一些儀式,從而能夠使用與各種力量對應的法術,這種儀式一般在這兒的孩子週歲時進行,跟“抓週”差不多,在新秦,這種儀式被稱爲“認宗”。

一般自然力量並不是你想要就會有的,只有它們認定你,你才能使用它們,這樣很被動,但也沒辦法。

次日,在李毅的死纏爛打下,李遠不得不爲自己已經二十歲的兒子“認宗”。

當天下午,他們就準備進行“認宗”。

在李遠宮殿後院裡的那條小河邊上,架着一堆篝火,中間,則站着李遠李毅父子倆。李遠一本正經地念了一會兒咒文,突然,他頓了頓,說道:“李毅,把手伸到水中。”

李毅聽話地做了,但沒什麼事情生。

“放地上……”沒反應。

“伸向天……”還是沒反應。

“放草叢裡……”依舊沒反應。

“伸進火裡……”

“什……什麼?!”李毅的手縮了縮。

“伸!”嚴厲的口吻。

忍受着火焰的溫度,李毅很快的伸了一下子,馬上有縮了回來。

“不會吧?”李遠仔細地看着正在吹手的胖子,“一個也不中?”

李毅也很奇怪:“怎麼了?”

“如果認水宗,水會分開;如果認土宗,土會分開;如果認木宗……”

“是不是手上會長草?”李毅好奇地問。

“放屁!草只會在地上瘋長!如果認風宗,你手上會有氣旋;如果認火宗……”

“是不是火會旺些?”李毅再次插嘴。

“那是你手上的豬油燒的!那火會凝成一點在你的手心!”李遠快氣瘋了。

李毅有些委屈:“那,那我不是用不出契約術了!對了!不是還可以認那什麼暗宗之類的嘛!”

“晚上夕陽落山之前和明天日出之前來我書房找我……”

“爲什麼?”李毅挑起了眉毛,他討厭早起……

“只有看暗宗和明宗咯……”李遠無奈地拍拍李毅的頭,“死胖子,小心以後肥得沒女生看得上你——我十五歲時就已經結婚了!”

很可惜,明宗和暗宗也都不認可李毅。於是,父子倆人在李遠宮中安靜地坐了整整一個白天。

“可能,你並不屬於這裡吧。”這是李遠的結論。

“哦。”李毅並沒有在意,畢竟,還可以用念術,這並不重要,他現在想把一個一直壓抑在心裡的問題問出個所以然來,“那個,精靈到底是怎麼回事!”

在李毅一副知情人的表情下,李遠苦笑了一下:“我並不想給自己的家族抹黑,真的!其實,有些事情,你不知道,心裡會好受些……行了,別這麼看我,我說就是了。事情的導火索就是這個該死的長生不老的傳聞!爲了這個,父皇差不多殺光了那個村落中的所有人!太黑暗了!雖然他真的長生不老了,雖然我也被他祝福,長生不老,但我始終不開心!”

李毅緊張的看了李遠一眼,接着問:“他們手上的戒指?”

“爲了防止他們施法而製作的戒指,隔斷了他們與自然的聯繫,而且,只有父皇的‘古神語’才能解開。很惡毒的法子,不是麼?”李遠的眼中似乎閃着淚光,“其實他們是個很美好的一個種族啊……哎……”

“美好?”胖子心想,“除了長得好看,其他一無是處!”

“他們只是太愛好和平了……”李遠彷彿反駁李毅所想的話一般自言自語道。

一夜無語……

學習總是艱苦的,這一點對於李毅來說特別確切。雖然沒有學習契約術的天賦,但原理之類的東西學堂裡還是要考的,特別是對李毅沒有用的契約術咒文。而對於死記硬背的東西,我們可愛的胖子李毅還是深惡痛絕的。

於是,一個門門考試(當然,除念術外)得差的學生又誕生了。

以往打打鬧鬧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爲了狠抓學生的總體素質,學堂決定給已經二十歲的李毅單獨輔導——真要命!

但是儘管如此,李毅的契約術依舊一無所成。無奈的先生們只得放棄這個百年難遇的念術奇才。

終於,胖子又可以去花天酒地了……

“幾天沒來,變了很多嘛……”其實李毅還是很注重平民文化的,對於宮裡那美女如雲的環境,他總是找不到感覺——用他自己的話來說,要爲了美女打架纔夠勁。

這就是爲什麼偏愛路邊小酒館的原因。

新秦在娛樂上的成就堪比他們在征服精靈上的豐功偉績,大小酒店遍地開花,高級青樓也因被捕獲的女精靈而如雨後春筍般林立起來——可以說,在大街上見到個把貴族是不足爲奇的。

可以這麼說,大街上的青樓中的精靈都要比王宮中的漂亮——主要是人類女人起到了陪襯的作用,這也就是李毅愛逛“紅燈區”的原因之一。

胖子在一個自己曾經經常去的“誘惑之光”酒吧坐下了,拍下幾塊碎銀子,徑自叫了兩杯“深藍色的誘惑”慢慢的喝着——自然,邊喝邊留神邊上的美女。

不久,他將目標放在了一個大口大口喝酒的女人身上。

那女子長還算清秀,穿着緊身皮衣,與邊上的長袍衆們顯得格格不入。不知是失戀還是怎麼的,她煞是玩命地灌着廉價的大麥酒——其實這種酒味道很像我們平時喝的啤酒,可以說,這就是啤酒。

但是胖子選中她的原因並不是她的長相(雖然她的確長得很美),而是因爲,她獨自一人在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