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穆法沙的擔憂
烈火已經走進古墓,而在古墓外面竟然有上千萬骷髏爲他警戒。
上千萬骷髏站立着,一動不動,也沒有發出任何聲響,如果他們得不到主人的命令,他們可以這樣站立幾十年,甚至幾百年,一直到他們的的靈魂之火燃燒殆盡爲止。
這就是不死生物的悲哀,也是不死生物的優勢所在。
沒有任何生理需求,只知道絕對服從主人的命令,這不是任何一支人類軍隊可以做到的。
然而就在這樣一支軍隊中,卻有一匹骷髏骨馬不安分守己,他就是具有魔龍靈魂的骨馬穆法沙。
作爲一個生存了數千年,並且保留了生前記憶的不死生物,穆法沙的智商在這支軍隊中絕對可以排在前十名之內。如果讓穆法沙自己排名次的話,他甚至認爲他是最聰明的。
聰明有聰明的好處,但是也有缺點,那就是渴望表達自己的意見,哪怕是明知道自己多嘴可能會遭到嚴厲的懲罰,他也會忍不住說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穆法沙現在心中就有很多想法,因此他感覺到焦躁不安,尾巴來回晃動着,一次又一次的擡頭看他的主人。
終於,穆法沙實在是忍不住了,用靈魂交流的方式小心翼翼地說道:“尊敬的主人,我有一句話,不知道該不該說?”
穆法沙等了一會兒,發現雷既沒有發怒,也沒有阻止他說下去的意思。
穆法沙受到極大的鼓舞,侃侃而談道:“主人,您是知道的,我是一個聰明的龍,我在人類的世界生存了好幾百年,我的知識和經驗十分豐富。我的經驗告訴我,您很可能上當了,這個胡佛不是什麼好東西。”
雷依然保持沉默,靈魂之心一點波動都沒有。
穆法沙繼續說道:“據我分析,胡佛這個傢伙一定是派遣了間諜,偵察到了一些主人的主人的相關信息,因此才編造了這樣一個謊言,來欺騙你的。她的目的十分邪惡,就是要讓你充當馬前卒,去對付那些可怕的火焰惡魔。當您得到火焰晶石之後,她就會露出猙獰的面目,殺死我們,奪取火焰晶石。因此我認爲,我們不應該和她合作。”
“不合作,難道要和她對抗?”雷終於開口了:“不錯的選擇,我對你的忠勇感到很滿意。我現在就給你一個機會,衝上去,殺死胡佛吧。”
“不不不,我不是這個意思。”開玩笑,穆法沙連一箇中級黃金骷髏都打不過,怎麼敢對強大的骷髏大領主發動攻擊呢?穆法沙即便是再笨蛋,他也知道憑藉雷目前所擁有的力量,根本不是胡佛的對手。
“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逃走。”穆法沙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您現在身邊有幾百萬人馬,要想阻擋一下他們很容易,布論特他們都有馬,我們可以駝着您跑得很快,兩條腿的骷髏根本追不上我們。”
穆法沙竟然能說出這樣的話來,雷感覺到很滿意,骨龍的確比骷髏聰明的多。
不過雷有自己的想法:“逃到哪裡去?這一帶都是胡佛的地盤,難道你能夠駝着我奔跑幾千年嗎?”
這的確是一個棘手的問題,穆法沙沒有想過。
“更何況火焰晶石是一種很有用處的東西,我需要它。”雷解釋道:“胡佛知道哪裡有火焰晶石,我們爲什麼不去找一些來呢?”
想法被否決,穆法沙一點也不氣餒,馬上說出了自己的第二個擔憂:“主人,我還是覺得這個胡佛不地道,她竟然欺騙你說你不能接受猜霸的傳承之火。這怎麼可能呢,主人已經接受了幾十團傳承之火,爲什麼單獨猜霸得不能接受。她一定是想要把佔您的勝利果實。”
“我本來就打算讓烈火和我一起進去,他是我的副領主,應該得到靈魂獻祭的力量。”
這個決定並不是雷臨時做出的,而是在來古墓的路上就已經決定了。
雷目前已經進化成初級白金骷髏,在骷髏當中實力已經很強大了,再也不能依靠靈魂獻祭的力量進化。
戰鬥力,就好比一個容器,所謂的靈魂獻祭,就如同一條永不枯竭的河流。當的容器中沒有水的時候,可以依靠它來補充。但是補充的水量並不取決於水流的大小,而是取決於容器的容量。
因此雷當先首先要考慮的並不是如何擴大水流,而是如何擴大容器。
六百多年的生命歷程告訴雷,增加實力的最佳途徑是戰鬥,只有在戰鬥中,在生與死的艱難考驗下,纔可以激發靈魂之心內的潛能,大幅度提高自己的實力。
因此雷渴望戰鬥,但是在骷髏領地卻不能實現這種渴望。
一般的骷髏根本不能對雷產生威脅,而強大的胡佛卻是雷目前惹不起的人物。雷答應和胡佛一起去熔岩峽谷尋找火焰晶石,就是看中了熔岩峽谷內存在着強大的火焰惡魔。
也許,在和火焰惡魔的戰鬥中,纔可以讓雷獲得再次進化的力量吧。
另外,雷之所以想要得到傳承之火,主要是他想知道傳承之火中究竟記載了些什麼信息,而要知道這些信息,並不需要自己親自去尋找。
烈火的額頭上有王者權杖的標記,他的一切記憶雷都可以任意索取,因此雷讓烈火去接受傳承之火,就等於自己也擁有了傳承之火的記憶。
穆法沙聽了雷的解釋,先是沉默了一會兒,旋即就被一種強烈的挫折感折磨得死去活來。
“太不公平了,主人,您太不公平了!”穆法沙委屈得說道:“我是您第一個僕人,我是您最忠誠的僕人,我日夜駝着你四處奔馳,任勞任怨,可是您卻把傳承之火交給了烈火,那個傻大個子憑什麼得到這樣的優待啊!嗚嗚……主人啊,穆法沙也需要靈魂獻祭啊!”
聽了穆法沙的抱怨,雷心中泛起一絲憤怒。開玩笑,我愛給誰就給誰,用得着你在這裡瞎囉嗦?
在雷的心中,選擇的隨意性雖嚴已經不很明顯,但是平衡的技巧還沒有掌握。雷作出的一切決定,都是基於利益最大化考慮的,從來不會考慮別人會不會滿意。
胡佛過於強大,那就暫且臣服;火焰晶石十分有用,那就不惜一切代價去尋找;烈火越強大越有用處,那就給他一個強大的機會。
至於穆法沙會不會對他的決定有意見,布倫特會不會反對,這些根本就沒有想過。
“不如這樣,爲了獎賞我的忠誠和勇敢,您把泰蒙的傳承之火給我吧?”穆法沙說出了自己的渴望:“反正胡佛和泰蒙現在是您的手下,讓胡佛殺死泰蒙,一來可以檢驗一下胡佛對您的忠誠度,二來可以增強您的穆法沙的實力。”
穆法沙越想越興奮,大腦袋在雷的身上使勁摩擦:“主人,我這並不是私心作祟,我是爲了您着想啊。我的實力增加了,我就可以跑得更快,甚至我有可能恢復飛行的能力。您想想啊,如果您騎在一匹飛馬身上巡視您的領地,那有多威風。或者,當您被敵人殺得抱頭鼠竄的時候,我可以帶着您迅速脫離險境啊!”
“如果你再羅嗦,我就馬上讓你抱頭鼠竄!”雷用靈魂衝擊波小小懲罰了一下穆法沙,然後快步走向古墓的入口。
根據烈火的靈魂波動,雷知道烈火馬上就要出來了。
厚重的石門緩緩打開,四米多高的巨人骷髏領主烈火大踏步走出來。
和進去的時候相比,烈火發生了翻天地覆的變化,骨頭更明亮了,腰板更筆直了,靈魂之心成倍的旺盛。光從骨頭的光澤上判斷,此刻的烈火比雷還要高級,至少已經算是一箇中級白金骷髏。
烈火原先的大砍刀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領主特有的巨大狼牙棒。狼牙棒長七米多,棒頭直徑超過三十釐米,鋒利的尖刺足有五十釐米長。僅從體積上判斷,這根狼牙棒至少有八九百斤重。
看來這一定是猜霸沒有進化出死神鐮刀之前使用過的兵器,烈火走進去,順手牽羊的帶了出來。
“主人,謝謝您!”看到雷,雷火龐大的身軀撲通一聲跪倒在地上:“仁慈的慷慨的主人,烈火已經成爲一個真正的骷髏領主了。”
看到烈火的變化如此巨大,雷也很滿意,點點頭說道:“你得到了什麼?”
一團湛藍色的記憶之火從烈火的口腔飛出來,緩緩飛到雷面前:“主人,這就是傳承之火中的記憶。”聰明的烈火併沒有等到雷索取,居然主動獻出了記憶。
龐大的信息流如同決堤的洪水向雷洶涌過來,雷張開靈魂之心,貪婪的吸收遺棄之地的記憶。
荒涼,殺戮;殺戮,荒涼。最初的億萬年大同小異,和其他傳承之火中的記憶差不多,無非是這一領地內的領主的成長變更歷史。可是,當雷搜索到記憶的源頭,當他看到天空中飛翔的一羣奇怪的生物的時候,雷震驚了。
“天使,那就是拉法蘭記憶中的天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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