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怎麼突然就親她的手背了,一般他是不會這樣做的。
“藍心說,你的手,有個不起眼的小傷疤。”時御天抓着她的手,目光落在了虎口的位置,那裡真的有一個很細小的疤痕。
原來他是說這件事,不過是小事而已。
“已經好多年了,該不會,你是介意我留了疤痕吧?我可是不會去整容的。”宋樂兒揚起眉毛,想要假裝嚴肅,最後還是不行,忍不住,調皮了。
她對着時御天,越來越老實了,好多事情都不會隱瞞他或者對他說謊。
“整容纔是真的傻,瞎折騰。”時御天把她的小手包裹在他溫暖的大手裡,黑眸瞥了她一眼。“留疤就留疤,小疤痕總比整容好。”
當然,如果那時候他就認識宋樂兒,還跟她在一起,他一定不會讓她留疤的。
“我就說說而已。”宋樂兒的臉蛋乾脆枕在了時御天寬厚的大手上,鼻尖快要碰到他的皮膚,滿滿的都是他清雅的味道,真好聞。
她的男人,什麼都是,人也是香的,絕對不會是臭男人。
“有時候我會想,要是早點認識,那就好了。”時御天突然感慨,俯身下去,親了一下宋樂兒的小嘴,人就這麼輕輕地趴在她的身上,隔着被子摟着她的身子。
宋樂兒何嘗不是這樣的感覺,她好想自己的所有第一次和最後一次,都是跟時御天的。
“可惜,在我的豆蔻年華里,你是屬於楊欣悅的。”
因爲楊欣悅17歲那年救了時爺爺,就被時爺爺強行欽點爲時家的三少奶奶。
直到最近幾個月,時御天才與她撇清了關係。
“說不定,我們也是見過的呢?”時御天在她的身邊躺下,沒有蓋被子,臉孔朝着她,揚起了輕笑。“你跟楊欣悅也是多年的讓同學。我記得曾經被爺爺逼着去過楊欣悅的高中好幾次,也許我們有哦試過擦肩而過。”
“啊?你去過我們學校?”宋樂兒表情驚愕,真不知道這個。
當年她們讀的高中是一流的高中,可面積真的不算很大,他去過的話,真的有可能擦肩而過。
“去過,我跟楊欣悅第一次見面,就是在市裡的華林高中。”時御天回憶起第一次去華林高中,笑容都淡了幾分。
那個時候,他才20歲,與白影染在一起不久,處於熱戀期。
在他戀情最好的階段逼他跟另一個討厭的女人在一起,還訂立婚約,年輕氣盛的時御天自然是十分反感的。
第一次見楊欣悅,他就已經擺出了生人勿進的模樣,也不跟楊欣悅說話,場面弄得超級尷尬。
他一點都不在乎,畢竟本來就是故意要惹惱楊欣悅,讓她討厭他,放棄他。
可惜,楊欣悅就是個不要臉的。
才第一次見面,她就跟他表白了,猴急的不行。
時御天覺得聽她說話覺得很聒噪,還浪費時間,在她才說了一半時,就冷冷的拒絕了她。“一堆廢話,就跟人一樣,都是垃圾!”
而且,楊欣悅那次還是穿着又溼又髒的破衣服,頭髮亂糟糟的,看起來醜到了極點,遠遠看一眼就覺得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