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普法工作日,瑞祥派出所照例選出社區民警進行普法宣傳。楊政譽因爲是法律專業畢業,這一次的普法工作自然是少不了他。在所務會上,趙喜貴、文洪等人蔘照着常規和慣例的做法,相關工作很快就敲定了下來。在談到中國的法治化進程時,大家都感覺到現在人們的法制觀念大幅提高,用法律保護自己權益的意識也是越來越強了。文洪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觀點和看法:
“這麼多年的普法宣傳效果是非常顯著的。但我覺得和諧的社會僅僅依靠法律還不行,如果法律成了衡量各種行爲的唯一準則,那麼我們的社會也會出問題。試想,如果每個人都認爲只要是不違法的行爲,我什麼事情都但做無妨,一旦形成了這種局面,就算頒行再多的法律、懂得法律的人再多,那這個社會也是畸形的。就像我們前幾天遇到那個人,自家的抽油機就在隔壁的陽臺邊上,他卻時常炒辣椒,這種行爲是沒有違法,可在道德修養上顯然不能被普遍接受。所以說,除了法律,其他的社會規則如習慣、道德也是必不可少。習慣上的東西因爲大家習以爲常了,沒有多少人刻意地去破壞它,而這道德卻往往被人們忽視。法律是人制定出來的,反映了國家的意志,它可以隨着時代的變遷、形勢的變化而改變,而道德則是思想意識形態裡的東西,最能體現社會的進步與否。如果說法律的防護是冷冰冰的,那麼道德的約束則是熱乎乎的。普法絕對是必不可少,但我自己倒是認爲,倡導德育應當重於法制宣傳。”
李永浩聽了,有些似懂非懂。楊政譽則是滿臉的欽佩之情。
所長趙喜貴倒是面露喜色,不住地點頭:“文洪,可真有你的,這些問題我也曾經想過,的確是這個理兒,但要讓我像你一樣把它
講出來,我還真沒有那個水平。我們這個社會真的道德水準普遍提高了,遵紀守法也就成了自覺的行爲,那該有多好啊。”
散會後,文洪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坐下沒多久就有人推門走了進來,文洪擡頭一看,卻是刑偵大隊的林廣棟。
文洪知道林廣棟目前仍負責着刑偵大案隊,應當說有他忙的,不太可能利用上班的時間專程來看望自己,想必是身有要事,起身相迎的同時,便問起了他此行的目的。果然,林廣棟講起因爲隊裡的一擔案子,嫌疑人恰好住在瑞祥派出所轄區,於是在工作之餘順便來看望一下文洪。
兩人聊了一下各自的情況,林廣棟現在的工作似乎並不順利,隊長高振邦因爲辦案的事情,已經批了他好幾次。一提到高振邦,文洪忽然想起了什麼,忙問道:
“你剛纔講我們派出所轄區有一個刑事案件的嫌疑人,究竟是什麼情況,需不需要我們派出所配合一下大案隊的工作?”
林廣棟搖了搖頭:
“不用,只是件小事,目前還沒有正式立案,我今天只帶了個兄弟想先跟他接觸一下,回頭還得向高隊彙報。”
是件小事?卻讓大案隊出馬,這中間別是有什麼隱情小林還不知道吧。想到這裡文洪說道:
“就算是這樣,我們派出所也應當將那嫌疑人做爲重點對象進行備案,你跟我說說究竟是什麼情況。”
自從文洪離開了刑偵大隊,林廣棟在工作上似乎少了個主心骨一般,很多事情拿不定主意,這可真是犯了高振邦的大忌,也不知道單獨把林廣棟叫到辦公室裡教訓了多少次。高振邦之所以沒有建議局裡換掉林廣棟,也是有他的打算的:林廣棟的辦案水平明顯不如自己,對自己的話肯定會言聽計
從,同時,有這人在,豈不更能反映出自己的高明?今天林廣棟所查的這起案件,也正是高振邦吩咐的。現在林廣棟見文洪問起了這件事情,也生怕自己有那意想不到的地方,剛好讓文洪來參謀參謀,便將事情的前後,簡要地對文洪說了一遍。
原來,這起案件的嫌疑人是個獨居的老人,就住在瑞祥派出所轄區內,老伴去世後,想着去投奔到兒子身邊,便有意把自己的住房賣了。這老人也想省些錢,就在自家的門口貼了張賣房的消息,不想竟先後引來了兩個買主。老人已經收了第一個買主的訂金,誰知第二個買主出價更高,他便私下與第二個買主簽了合同。第一個買主索要訂金不成,便去了分局告這住戶誠心詐騙。高振邦知道這件事後,就讓林廣棟着手調查這起案子。
“這件事情羅副局長知道嗎?”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高隊長只吩咐我先找那嫌疑人做一趟筆錄。目前大案隊還沒有立案,恐怕羅副局長還不知道。”
文洪點上了一支菸,眉頭擰了起來。林廣棟見文洪這般模樣,心裡倒七上八下起來,只是盯着文洪看。
“那報案的人拿了合同嗎?另外,那嫌疑人怎麼說?”
林廣棟嘆了口氣:“我今天根本就沒找到那嫌疑人。報案人究竟拿了什麼材料,只有高隊長知道,反正沒有什麼東西交給我。”
“小林,依我看這事情沒那麼簡單。從表面上看,這似乎只是一起民事糾紛,公安機關沒有理由插手,更況且你手頭根本就沒什麼證據。反正你要記住,任何工作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範圍,違法的事情千萬不能做!辦什麼事情都要把程序走足。”
林廣棟見文洪說得如此鄭重,連忙點頭答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