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沅苦笑道:“無需如此,無需如此的。這些貓兒太小,只要生得可愛,我隨便挑一隻就行了。
“只是……,楊某挑剩下的貓兒,劉參軍打算如何處置呀?”
劉以觀一聽就明白了楊沅的意思,不禁又笑了一下。
這回他那生硬刻板的臉上,竟難得地露出了一絲溫柔。
“楊先生請放心,劉某家裡也是養了貓的。
“先生挑剩下的,劉某會叫本家一一領回,不會棄置不管的。”
這麼刻板嚴肅的人,竟然是個貓奴?
楊沅實在想象不出他散了衙回家後,夾着嗓子喊貓咪的情景。
楊沅便點點頭:“成,那我便挑一隻……”
楊沅把頭探進車廂,正要挑只品相好的,忽然一陣嘈雜叫罵聲傳來。
楊沅從車中縮回身子,循聲向遠處望去,就見一大羣人正呼啦啦地走向“水雲間”酒家。
鄧大娘用布帶把一條胳膊吊在胸前,走在最前面,雄糾糾氣昂昂的。
樊二叔架着雙柺,雙柺挪動如飛,走得一點也不比鄧大娘慢。
鄧家老舅一隻眼睛還青着,一邊走一邊唾沫橫飛地給大家打氣:
“你們都不用怕,丹娘是已經賣給丁家的,一女二嫁,這後嫁便不作數。
“咱們要把她綁回丁家去,合理合法,誰也說不出咱們的不是。”
樊冬喳喳呼呼地叫道:“我老舅說的對!我姐要敢聲張,她不但要吃官司,這酒樓也保不住!
“等她見了我們,是一定會服軟的,只要咱們越兇,她就會越怕!”
樊老爹頭上纏着繃布,對一幫拉來助威的親戚賠笑道:“對對對,大家一會兒就看我渾家眼色行事。事成之後,少不了你們的好處!”
後邊跟着七八個來自樊家和鄧家的親戚,一個個興奮的滿面紅光。
楊沅看清領頭的是丹孃的父母家人,臉色便陰沉了下來。
劉以觀是臨安府司法參軍,整個京都刑獄訴訟案件,幾乎都要過他的手,那眼光是何等毒辣。
一看楊沅的臉色,他就知道那些鄉下人的出現,必然與楊沅有關係。
劉參軍便問道:“楊先生,那些人是?”
楊沅冷冷地道:“那是賣女兒的一對無良父母,糾集了一班利益薰心的鄉野刁民,來這裡鬧事的。”
一看那些人的裝束打扮,劉以觀就知道是些沒跟腳的村夫村婦了,只是還不清楚他們鬧事的緣由。
這時聽楊沅一說,劉參軍頓時心中瞭然。
劉參軍便向楊沅親切地笑了笑,法令紋讓他的笑容顯得更加叫人心悸。
“好,如果一會兒需要幫忙,楊先生你只需遞個眼色給我!”
樊實一羣人趕到“水雲間”門前,便朝裡邊大聲叫罵起來。
片刻之後,就有一些怕事的客人匆匆結了賬,迅速離開了酒家。
丹娘聽到夥計示警,驚而不亂。
她馬上回到臥室,把兩份“典身文書”取出來分左右揣在懷裡,這才領着青棠匆匆下樓。
她怕爹孃又在店裡打砸,如是者再三的話,消息傳揚出去,這生意以後可就沒法做了。
楊沅走到“水雲間”酒家門前,站在樊家一人後面,冷眼看着。
劉參軍在等他的眼色,他也在等丹孃的臉色。
丹娘是否能幹淨俐落的和她這些除了血緣,已談不上半分感情的“家人”劃清界限呢?
他要看看丹孃的魄力和決心,不能剃頭挑子一頭熱啊!
丹娘到了大堂一看,她爹孃已經帶人涌進院子,堵住了店門,在那裡吵嚷不止。
夥計們站在門裡面擋着他們,當然,也只是擋着,沒有太用心的表現。
他們只是來這裡打個工掙口飯吃的,真犯不上爲掌櫃的打死打活。
丹娘見楊沅不在,心裡就有些慌,摸了摸藏在懷中的典身文書,這才恢復了幾分膽氣。
丹娘一到,夥計們就讓開了一條道路。
一見丹娘到了,樊老爹夫婦的氣焰更加囂張起來。
鄧大娘叫道:“小賤人,老孃今日來,也不圖你這店了。
“只要你把這店作個價,給我一半銀錢,我們立即就走。
“從此咱們老死不相往來。如若不然的話……”
樊冬把手裡的繩子晃了一晃,威脅道:“姐,你要不答應,可別怪兄弟不顧手足之情了。
“我們這就把你綁了,送回富春縣,送去天鐘山。”
青棠氣得小臉通紅,她左右看看,跑過去從門後抱起了一根閂門槓子,又怒氣衝衝地走回來,站在丹娘身側。
樊二叔又開始扮起了紅臉兒:“丹娘啊,你自家情形自己心裡還不清楚麼?
“不用二叔我說的太明白吧?便是叫你店裡夥計聽了去,對你也不合適。”
鄧老舅道:“是啊,丹娘,你那相好兒的護得了你一時,還能護得了伱一世?
“再說了,我們可打聽過了,皇城親事官不算是正兒八經的官,這天子腳下,他還大得過一個法去?”
丹娘本以爲自己早已對這一家子親人完全死了心,可是親眼看見他們如此醜惡的嘴臉,依舊氣得發抖。
丹娘把目光緩緩移開,看了看爹孃身後那些只是臉兒熟,卻叫不出名姓輩份的親戚。
丹娘脣角慢慢露出一抹譏誚,她大聲地道:“你們含含糊糊的幹什麼?不敢說出來啊?怕說出來了,雞飛蛋打,什麼好處都撈不到?”
丹娘杏眼噴火,恨聲道:“你們不敢說,我自己來說!
“不就是你們喪了良心,把我賣給丁家爲妾的事兒嗎?
“你們想拿這事挾持我一輩子?我現在自己說出來了,又怎樣?”
丹娘往前踏出幾步,樊老爹夫婦下意識地退下了臺階。
但他們馬上發現自己示弱了,不禁懊惱地脹紅了臉龐。
丹娘從懷中摸出一份“典身文書”,慢慢打開,向左右的夥計、店裡沒走的客人,以及門外擁堵着的親戚們緩緩展示了一圈兒。
然後,她揚起下巴,傲然地看了眼樊實夫婦,把文書捧在手裡,大聲唸了起來:
“富春縣天鐘山下樊實,有親生自養女兒丹娘,年登一十九歲。
“爲因日食無措,自願引就持契人丁正爲妾,本日受得銀錢百五十貫。
“本女自此聽憑銀主,如有此色及走閃出,自當跟尋送還。
“倘偌風水不虞,亦是自己之命,與銀主無干。
“今欲有憑,故立賣契並本女手印,一併付與銀主爲照……”
丹娘念着念着,雙眼開始發紅。
她紅着眼睛擡起頭,冷冷看着面前的樊實夫婦。
“樊實,你把我騙回家去,叫樊冬捆了我,抓着我的手指摁下的手印兒!
“這上邊還有你的簽字畫押,白紙黑字紅手印兒,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樊冬驚道:“姐,你……這典身文書,怎麼在你手上?”
攀二叔則像抓住了理兒似的,一臉喜色,指着丹娘道:
“好哇!你敢直呼你親生父親的名字,忤逆!這可是忤逆啊!”
丹娘冷笑一聲,對樊冬道:“這典身文書,自然是有人幫我贖回來的!
“所以,就不勞你們把我綁回丁家了!
還有,別叫我姐,我和你樊實,已經沒有半分關係。”
然後,她又轉向眼含竊喜的樊二叔:“既然’本女自此聽憑銀主’,
“丹娘這一生,便只認買下我的那位銀主,
“和你們還有什麼關係呢?樊建,樊二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