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

董事長是公司的一把手和公司團隊的核心。我算是中國最資深的董事長之一,20年來我只做過這一個職務,沒做過任何總經理之類的職務。從《公司法》出臺之前,我就擔任董事長,一直到現在仍然是這個崗位,因此對這個角色的扮演,我有一些自己的觀察和體會。

從虛到實再到半虛半實

董事長在中國演變過程是怎樣的呢?1993年《公司法》出臺以前,這個職務只是名譽性的角色。當時根據企業改革的規定,我們那時成立的公司不叫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是由兩家以上公司一起籤個協議,組建一個新的實體,叫聯營企業。聯營企業裡有董事會和董事長,但沒有任何法規詳細載明董事長是幹什麼的,而公司所有的權力核心都圍繞着法人代表和總經理,法人代表這個職務也沒有具體規定做什麼,經常是大家一起協商着辦,負面一點兒也可以叫博弈。

從我們創辦公司的第一天,我就請王功權來當法人代表。因爲當時五個人中只有他曾經做過房地產,也做過法人代表並管理過公司,我們其他幾個人都沒做過,今天看來這樣做是對的。

1993年以前,有關公司的大小事情,外部有關部門都只找法人代表,比如銀行簽字等。王功權在1989年曾經受到過不公正的待遇,他被抓起來,後經查明沒有問題後,又被釋放了,這個過程大概有11個月。他出來以後,我介紹他去南德集團的牟其中那裡工作,牟其中看重他曾經當過法人代表,認爲他是一個人才,就讓我們倆分管公司西北和東南的業務,呼呼啦啦的。

牟其中有個特別的習慣,愛讓公司新來的人坐在門口風最大的地方,就像監獄裡來的新人一般睡在最差的地方、大哥睡在裡邊最暖和的地方。王功權剛來的時候也受到這樣的待遇,後來牟其中聽說他當過法人代表,起初還不信,忙叫人事部門通知功權把營業執照複印件拿來給他看了才相信。於是,王功權的桌子被挪到了遠離門口有隔屏的好位置。可見在那時,法人代表很受重視,而董事長這個職務並不重要。

就萬通來說,在1993年以前,我是執行董事長,其他幾個人是總經理、副總經理,自然形成了一個團隊。我們對角色的分配不是特別清楚,董事長沒有法定的地位,我開玩笑這叫"勇挑糞桶",就是你自己主動去找事做,久而久之形成大家對你的尊敬。在這個階段我們是按梁山泊的方式形成領導團隊,在法律上沒有很硬的約束。

1993年出現的《公司法》,明確規定董事長必須是法人代表,我就自然成了法人代表,潘石屹也做過很短時間的法人代表。以後公司陸陸續續換屆,董事會越來越規範,萬通逐步從江湖體制轉爲公司制度,最主要的是董事會建立了,規範了,我也就順着把法人代表和董事長做到了今天。董事長這個角色在法律上是第一責任人,需要代表公司去應訴、簽字等。前兩年《公司法》修改說董事長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萬通也做了一些處理,在公司系統內有很多跟我有關的董事會,有些我還是做董事長,但是讓別人做法人代表,兜了個圈子,像是否定之否定。

1993年以前法人代表是實際控制人,1993年以後老《公司法》中法人和董事長等同,但有時候並不一定是實際控制人,可能總經理是實際控制人。而修改了的新《公司法》弱化了總經理和法人、自然人之間的重要性,強調了制度架構的穩定性,你只要有董事會、有正常的治理結構,誰當法人代表不重要。這樣法人弱化了,公司治理結構強化了,在好的治理結構下,誰做法人都行。

從中國歷史沿革來看,公司經歷了從董事長很虛到很實、到現在半虛半實的過程。1993年以前,你如果管資金,那我必須認識你,因爲那時控制公司的是法人和出納,法人管着章、簽字權,出納到銀行辦錢的事兒,我必須都認識。而現在起主導作用的是程序,該辦就辦,彼此不認識也可以。所以我發現以前自己跟錢特別近,每天都能感覺錢在身邊晃悠,現在卻發現錢就像空氣一樣,你說它在就在,說不在就不在。我看到的是大家每天上班,工作程序讓每人都經手事情的一部分,有什麼事情了就由董事會開會做決議,而辦簽字動錢只是其中一個環節,沒有一個人能把所有事辦完。

隨着公司組織的發育、擴大、複雜化,每個人的角色都由原來的全能角色變成局部角色,這是現代組織發育很重要的特點。分工越來越細,但是系統越來越緊密,在複雜的組織裡,董事長變成組織當中的一個角色,而不是唯一的重心,這是一種進步。

董事長這個角色法定的權力其實很小,《公司法》規定董事長就做三件事:第一當法人代表。第二主持董事會。不過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長不在的時候,副董事長也可以主持,副董事長不在的時候,董事也可以主持。而且董事長只是主持會議,並不能夠決定事情。第三件事是簽署公司的債券和有價證券。這三件事沒什麼實質性,後來又加了一件事,即總經理的產生由董事長提名,副總經理再由總經理提名,這個提名權很大,但是也要經過董事會批准。最近萬通上市公司更換管理團隊的時候,就是走的這種程序。除了總經理授權這項,董事長沒有任何行政管理的權力,其職責歸結起來就是簽字、主持會議、當法人代表、代表公司去打官司等。

中國的《公司法》給董事長規定的權力很弱,但實際操作的時候權力卻很大,讓人感覺公司都圍繞着董事長轉,如果他不簽字,很多事就辦不了。董事長形成了一個樞紐,比如對外籤合同、發股票、募款攤派、捐助等等;政府、證監會、銀行也都需要找法人代表,因爲他們認爲法人代表說話能算數;證監會所有的上市材料、報匯材料都要求法人代表簽字,對外應訴、送傳票、打官司等也是這樣。有些地方銀行做貸款,原來現場讓法人代表簽字就行,現在有些銀行怕這個法人代表不是真的,還要求拍照或者錄像。外部的要求把法人代表變成第一責任人,所以董事長內化爲公司無形的權力和管理重心,公司所有事都要跟董事長商量。

現在公司的治理結構要求董事會分成法定的固定會議和臨時董事會,董事會研究錢和人的事,權力很大,包括公司經營計劃、獎金分配、人員任用、資產重組、投資等等。董事會的表決程序是簡單多數,1/2或2/3同意即可。董事長往往代表大股東在推薦或提名董事上有主動權,這就確保了他對董事的影響力。他對董事的影響力越大,自然權力就越大,比如我不做萬通地產的董事長了,但是作爲大股東,還是有董事的提名權,對董事會有實質性的影響力。如果說董事跟控股股東的意見發生不一致,可以像西方解散議會一樣,開臨時股東會解散董事會,另選一批董事。只要這個董事長有股東背景,就意味着我可以選擇董事會成員。這樣等於把董事會和董事長的權力重疊了。董事長擁有了整個管理公司的最終主動權。

總經理是董事會任命的管理團隊中的主要角色,這個角色的產生有一套程序,董事長可以代表股東來決定董事會組成,進而提名總經理,再由總經理提名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於是董事長的權力變得很實。

這是一個法律過程。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又分兩類,一類是公司的創始人,比如我在公司做了20年,創辦者在公司會有魅力遞增(增魅)的過程,社會心理學就是這麼說的。由於年齡差距和獨特的經歷,每個公司創辦人都會被大家塗上奇奇怪怪的色彩。昨天潘石屹的微博上說"江湖大佬"的時代過去了,那是因爲像任志強、潘石屹、我、王石等以前被賦予了很多傳奇背景,逐漸被美化,甚至神化。這些會讓法定權力又加一層保護,形成心理優勢。

過去有個很有影響的老幹部,當時別人跟他提意見說:你怎麼還不退休,佔着茅坑不拉屎?他說:茅坑是老子挖的,拉不拉屎是我的權力!他這樣說好像很不講理,但公司創辦人們心裡往往就是這麼想的,儘管實際上是不對的,會形成公司權力重心配置失衡的問題。多數情況下,一般要等到這種創辦人退休了以後,公司才能逐步進入更加理性的治理。回憶過往,萬通集團裡面所有的股東,只有我們創辦人這些股東還活着,其餘被抓起來的、流亡的、客死國外的都有,所以能活下來的確有點兒傳奇。創辦人作爲董事長,他本身的傳奇加上股權和法定的遊戲空間,會讓他的權力過大。

另外一種董事長是非創辦人,由股東委派的,他們會更按程序、規則來處理事情,但是需要更多協調的時間、花費精力更大,然後逐漸在工作當中形成他的威信。這個權力有兩種,一種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力,但有時法律給你的權力並不確保你就真有力量,比如古代有些兒皇帝就是這樣;而一些人沒有大職務,但卻有很大的權力,這來源於人們內心的認同,來自這個人的經驗、領導風格和人格魅力,比如很多宗教領袖或者氏族長老,有時沒有法定權力,但他說一句話,底下人卻會奮不顧身去執行。其實在公司也是這樣,一個領導者最好兼具法律給你的運作空間和自己領導的風格,然後讓追隨者對你有信心,使這個權力成爲發展事業的動力和方向。

股東委派的董事長,如果不是創辦人,最大的挑戰就是怎麼樣建立自己的領導風格,建立法律以外的影響力和在團隊當中的核心地位。創業者形成的無形影響力經過多年自然形成,還是篩選競爭出來的,兩者有很大的差別。

不管怎麼樣產生的董事長,只要不是創辦人,挑戰就比創辦人還大。但是不管任何一個團體,創辦人最終都會走掉。比如美國有四五十任總統,華盛頓就幹了幾年,但是他通過制度傳承,保證國家有效運轉,社會進步,而不是依靠某一個人的帶動發生傳奇式的變化,所以要更多相信體制,而不是個人。

嫁給不同的人,命運絕對不同

我認爲董事長最難做的一件事情是算別人算不清的賬。我看見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就要做決定,這就牽扯到算不清的賬,因爲你是投資未來,而很多人只要現在。比如我需要500億建立體城市,這叫投資未來,但我現在用這個錢也可以馬上買地、蓋房,這叫現實。多數人會說後者賺多少錢能算清楚,這叫算得清楚的賬;前者萬一打水漂怎麼辦?因此沒人敢做決策,因爲算不清賬。

馬雲在10年前說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當時沒人相信,今天都信了,現在房子、汽車什麼都能在網上賣。我說立體城市如何好,董事會、股東響應的人不多,因爲大家都只算能算得清的賬,而對那屬於未來算不清的賬沒有概念和把握。但是我心裡對未來是清楚的。現在這個事情越來越靠譜,最近有風險投資跟進,對公司的估值已經漲了10倍。這時,大家才慢慢覺得這事兒恐怕是真的了,要不然怎麼有人投錢呢?於是跟隨者就越來越多。

算這些算不清的賬,就是算現在和未來。多數人會算現在。實現未來理想的中間環節是不確定的,誰願意算未來呢?神纔是算未來的,所以神永遠在我們頭上;祖宗是算我們過去的,所以祖宗總埋在地下。另外每個人心裡頭的未來也不一樣,就會有爭議。所以董事長面臨的挑戰是如何說服董事會,拿一部分錢做未來的事情,更多的錢做現在的事情,從而在現在和未來之間做好分配。比如我們在新加坡做研發中心、在公司做培訓,這是做未來的事情,跟眼下掙錢沒有直接關係。公司的領導人每天要算的很多事是在分配資源的時候,把多少分配給現在,多少分配給未來,而"未來"兩個字是沒有具體時間的,有時候3、5年,有時候10年,比如對人的培養,什麼時候見效呢?有的20年以後才見效。董事長在董事會裡面,就是去做未來的事情,推動公司做未來。馬雲說過:"明天很美好,今天很殘酷,後天更美好,但是我們看不到明天就死亡了。"所以當一個領導者就是在今天、明天、後天,還有昨天之間,不斷過濾和做決定。

哪些屬於算不清的賬呢?針對同樣一件事,時間不同,對這件事的價值觀選擇就不同,根據價值觀來篩選這件事合理不合理,而不在於這個事本身值多少錢,這筆賬的算法就不一樣了。比如同樣100塊錢,如果是用作贓款我就不做,用作善款我可能會做,但也不能全做,因爲全做公司就無法持續發展了,中間還得留點兒利潤。公司在決策的時候,賺錢不賺錢有時不是唯一性的標準,還有很多社會價值方面的考量。比如這件事是綠色環保的,即使少賺5%我也願意做。價值觀決定了公司是不是一個負責任、令人尊敬的公司,而做這樣的公司常常是要花成本的。

同樣一件事,究竟該跟誰做,也是很有講究的,這很像女孩兒找老公,嫁給不同的人,命運絕對不同。很多人都不主張早戀,我的小孩兒有約會的時候,我卻很鼓勵她,她覺得很奇怪。縱觀人類歷史,你會發現幸福跟戀愛的起始年齡沒關係,因爲歷史上沒有一個特定的規律說幾歲開始談戀愛就一定行。《紅樓夢》裡的林黛玉13、14歲就戀愛了,過去現在也有很多女孩兒20多歲才戀愛;晚戀也不一定就幸福,早戀也有幸福、不幸福的,這跟年齡沒關係。但是女孩兒跟誰戀愛絕對有關係,我關心這個,而不關心她什麼時候開始。在孩子18歲以前我有監護人權利,只要求她在公開場合約會就行了。18歲以後這些都不再管。但是她跟誰戀愛,決定她一生成爲什麼樣的人、過什麼樣的生活。如果她跟戀愛對象都很上進,比如倆人一起努力讀書備考清華,那這個戀愛越早開始越好。如果她跟一個黑社會爛仔在一起,即使等到25歲開始戀愛也不行。公司也是一樣,不在於做什麼,而在於跟誰做。我們做新城國際項目,有很多選擇對象:私人的、國企的、外資的,專業機構的、非專業機構的,甚至是來路不明的錢。早年我們不懂,只要給我們錢,我們都叫爹。後來發現不行,好錢才叫爹,壞錢我們不要。

我們選擇跟香港置地合作做新城國際,按照合作方的要求,光中介費算下來就要付8000萬,包括結構顧問、機電顧問等。在北京所有做公寓、住宅項目的沒有一家花這麼多錢的。當時很多人說我們是大股東,沒必要花這麼多錢,並擔心對方會黑我們錢。可我覺得,人家是超級大款,大老遠跑這兒來,不可能是爲了佔我們這點兒便宜。我們公司的情況很像嫁到城裡的農村姑娘,覺得城裡什麼都貴、城裡人不會過日子,比如在鄉下河溝裡洗澡不花錢,城裡熱水要收錢;在鄉下不需要抹化妝品,進城買瓶洗面奶都得很多錢。但是如果不花這個錢,不改變原有的生活習慣,這個姑娘就不能入鄉隨俗成爲城裡人,而永遠是鄉下人。所以我說你要做城裡人媳婦,這筆錢你就得花;我們既然要變成像人家一樣的好公司,那我們就得付這個成本。現在我們感受到了好處:跟置地合作10年,我們的觀念完全改變了,變成"城裡人"了。我們在CBD做Z3的時候,另外一家合作伙伴也出現這種問題,老覺得我們花錢多,我跟那老闆說你不想做城裡人,那你就別花這錢;現在全世界最牛的建築都花這錢,你不肯花,那就做一個鄉下人的炮樓子吧。

找所有比我們強大的公司合作,這是我們的首選。這樣我就不僅可以迅速成爲城裡人,還能再成爲城裡的貴族。千萬不能找比我們還差的合作,這和對方的規模大小無關,而是它的價值觀、做事方法、經驗等等,可能會把我們往下拖。過去北京江湖女子有一句豪言壯語說"吃大款、喝大款、傍大款、消滅大款,最終自己成爲大款",這裡除了"消滅大款"不能做,其餘都是對的。人一生就是要找這樣的機會,最終讓自己成爲"大款"。

什麼時間做、選擇什麼樣的價值觀、跟誰做,這些考量使得每件事情可以有無限多的組合,這是困擾董事長做決策最多也是最難的一點。比如在上海做商用不動產,我們有10個億,這個項目應該跟誰合作呢?如果沒有好的合作伙伴,我們會選擇不做。最近有機會跟香港置地一起投標項目,我毫不猶豫決定做,因爲它是好公司。香港置地公司成立120年了,信用絕對好,他掙的錢都是乾乾淨淨的,和這樣的公司合作,我們當然要做!選擇一個新的合作伙伴,除了對方專業上要很強之外,我還希望這些專業能轉化成萬通未來的優勢。決策的順序永遠是未來和現在要平衡,好和壞要取好,優和差我們取優。這樣錢的作用纔可以被放大到無限。

我們做立體城市的規劃時,想請國外一家很牛的機構做顧問,我花錢請他,但是他不做。他說他沒來過中國,對這裡的人和做事習慣不瞭解。但是之前他跟香港置地是長期夥伴,有次他們見面時順便提及:中國大陸有家叫萬通的公司找我,你們瞭解嗎?香港置地說這是個好公司,結果他馬上給我們打電話,同意合作。所以過去的一個決策會帶來後邊很多事情。如果當時你碰上一個壞人,他不僅讓你做不了城裡人,還可能偷稅漏稅、行賄亂搞、拖你下水。各種決策的累積成就了企業的現況,現在我們沒有欠錢,沒有官司,因爲一開始就決定跟好人在一起,近朱者赤,我們也變成了好人。董事長的工作,就是算這類算不清的賬,算現在和未來,算是非善惡,算合作伙伴的優劣,在這個框架內決定用這些錢做什麼。

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序:站得高,尿得遠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序:站得高,尿得遠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三章 傳承(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一章 理想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序:站得高,尿得遠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三章 傳承(節選)序:站得高,尿得遠第三章 傳承(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二章 公平序:站得高,尿得遠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二章 公平序:站得高,尿得遠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一章 理想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序:站得高,尿得遠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一章 理想第二章 公平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一章 理想第三章 傳承(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三章 傳承(節選)序:站得高,尿得遠序:站得高,尿得遠序:站得高,尿得遠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第三章 傳承(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三章 傳承(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三章 傳承(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一章 理想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三章 傳承(節選)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第五章 房地產(節選)第二章 公平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第七章 公益與慈善(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六章 立體城市(節選)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序:站得高,尿得遠第三章 傳承(節選)第一章 理想第四章 董事長(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