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我第一次聽到這個黑狗油珠治哮喘的偏方或神方的時候,大約是兩三年前了。
而我之所以在偏方之後還加了神方這麼一個名詞,倒不是說它的效果真的有多好多神奇。
只是單純爲了說明它其實是個神神叨叨的方子,來自於一位算命先生。
算命先生姓甚名誰家在何處高齡幾何,我一概不知,我只知道哮喘多年的奶奶找他算命之後,就得到了這麼一個奇詭的方子:
找一隻通體純黑不帶雜色的黑狗,買回來稍微養上一段時間,然後在冬至這天把狗殺了吃肉。
切記,必須讓哮喘的這個人獨自吃完所有黑狗肉,連湯也要一口不剩的喝完。
只有這樣,病人才能吃到黑狗體內隱藏着的那一滴能根治哮喘的油珠,才能治好哮喘病。
考慮到一隻狗剝皮去骨後起碼好幾斤,所以一頓吃完肯定不可能,只要在殺完狗當天往後數的三個九天內把狗吃完就行。
一定,一定,讓得病的人自己連肉帶湯吃完,才能逮到那顆能治病的油珠(我估摸着這玩意得是迷信裡面黑狗靈魂一類的東西,還會跑的)。
有其他人分吃的話,黑狗有怨念,不願意治好殺自己吃自己肉的人,油珠就會趁機逃到其他人那裡去。
那樣就不但治不好病,還容易被有靈性的黑狗給記恨,提前損了陰德。
方子真不真咱也不知道,也沒法細究,反正就是很神,迷信意味很重,正經的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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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家人基本都不怎麼信神鬼,雖然也吃狗肉,但並不在意這玩意兒。
可迷信這事兒吧,本就很難說清其本質。
倘若有一個人將要死了,這時候突然有個人跟他說,你日行一善,病就會慢慢好起來,你就能活下去。
這個人信以爲真,在強大求生意志的驅使下,自我欺騙自我沉溺,把每晚身體愈發衰敗的疼痛臆想爲病魔被自己的善行驅除而不甘掙扎帶來的,喜悅的痛苦,他是不是迷信?
找一個東西,找一個藉口,當作自己意志的支撐,自我欺騙,支撐自己向着不可能的方向行進,這算不算迷信?
癌症晚期的病人,因爲家裡新生命的增添,迷信着新生命的降生衝跑了自己的死亡,認真努力的活着,覺得自己能撐到看見孫女長大的一天,就這麼多活了很多年,是否爲一貫讓人想起時就痛罵愚昧落後的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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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二十出頭那會,大學那會,總是喜歡在老人們進行一些愚昧落後的迷信活動時同他們辯駁,指出他們的錯誤,喜歡證明自己的看法。
我不理解他們的迷信,只覺得那是非常古老而落後的東西,是歷史裡的垃圾堆,應該幫助長輩們清掃他們的愚昧,讓他們相信科學。
但無論我怎麼說,爺爺奶奶輩的老人都只是當面出於愛護而不和我爭論,背地裡卻依舊搞迷信的那一套。
就好比這個神方,我是真沒看出來這能有啥不同,無非就是幾頓狗肉湯而已,怎麼可能就有用。
我估計這狗吃完以後,該咋樣還是咋樣的。
但後來吧,出乎我意料的事就發生了,奶奶前年照方子吃完那麼一條黑狗後,往年冬天時因哮喘加重壓根下不來牀的狀況居然就直接在當年消失了。
她說感覺自己好了,沒事了,也說明方子確實是管用的。
方子既然管用,已經七八十歲的老人自然立刻就開始操心起了幾位已經年過五十或在五十附近的兒女們,趕緊把方子告訴了他們。
這幾位中年人裡,以我爸的呼吸道問題最大,也是時常肺不舒服,且作爲爺奶最疼愛的小兒子,我們家當然更是早早的拿到了方子。
爺爺還特意幫我們從村裡收了一條大黑狗,讓我們提前養着,等到當年的冬至殺了給我爸吃狗肉。
因爲奶奶第一次吃好是在前年了,已經過了那年冬至,不適合再殺狗了。
所以我們買的這第一條大黑狗,就安安穩穩的活了將近一年,被我們關在後院裡養了一年後才殺了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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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又恰好逢上我爸幹活受傷住院,我媽在醫院照顧他,我在家與醫院間靈活機動,照看兩端。
照理說,殺狗的任務自然就到了我手上。
可有兩點,
首先,我雖吃過狗肉,但基本都是在飯店吃的。雖然也輔助過其他人殺狗剝皮的活計,卻從沒拿刀殺過狗,我不知道怎麼樣一刀斃命。
其二,雖然我總在外地回家較少,但畢竟也是餵了大黑很多次飯,很多次溫和的搓着它的狗頭,看它興奮的衝我搖尾巴,總歸還是有點不忍心殺它。
嘿,我果然還真是很多年前那個太過心軟的小男孩,沒學會區分開人與動物,竟死活不願下手殺了它。
我妹妹連狗衝她呲牙都會怕,就更不必說拿刀子把狗殺死了。
搞來搞去,最終還是又麻煩了七十多歲的爺爺特意從村裡趕來鎮上幫我們殺了大黑。
大冬天怪冷的,我爺爺本就有支氣管炎,身體弱的很,騎電動車從村裡過來,路上沒少凍,來到後好大會沒喘過來氣,手涼的跟冰塊似的.
而我這麼一個二十好幾奔三了的人,明明還是爲了給自己老子治病,居然還得麻煩老人家受着寒過來幫忙,真是廢物啊!
心有愧疚,我暗自決定,以後再有這種事,一定不能麻煩老人家了。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就是殺條狗嗎?狗肉吃得,那狗自然也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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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的是想的,邊想也不耽誤我邊做事。
老爺子殺了狗之後,我們合力把狗皮剝了,把狗的內臟清理了,然後我年輕力氣大,先抄着斧頭把大黑給剁成了大塊大塊的一片片。
而後又用小些的砍骨刀把它分成了一個個小袋子塞進冰箱裡,一袋正好是一頓的量,連肉帶湯一頓。
冬至當天,因爲爺爺幫我處理完狗後就已經下午三四點多了,我們當然就做了一頓,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
我去買了點菜,弄了點羊肉湯,還給老爺子弄了點酒。
他本來喝不下的,但看到我爸老老實實吃了兩碗狗肉後,還是很開心的喝了點。
嗯,一點,只是稍稍有點多而已,我送回去的。
送回我爺爺後,我媽要收拾刷鍋,我沒讓她幹,她也喝了點酒,應該睡覺,也被我勸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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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桌子上的食物殘渣時,除了還沾着些許肉絲在上面的烤鴨骨頭、羊骨頭和一些溼饃皮(我妹揭下來的)以外,最乾淨的當屬我爸啃過的狗骨頭了。
家裡唯有我爸和我牙齒好,吃肉乾淨,會吃肉,連裡面的骨髓都能敲爛骨頭給吸出來。
我媽之前有一次開玩笑說,你們爺倆啃過的骨頭啊,我看狗都吃不出來啥東西了,你們啃過的骨頭簡直跟狗啃完似的明光發亮。
我們一家人開玩笑我自然不會往心裡去,但我媽當時這麼一說,我就考慮着下次啃骨頭時稍稍留些餘地吧,給家裡養着的狗也吃點有葷腥的骨頭,不能老啃些啥都沒有的碎骨頭渣子啊。
大黑應該也就是從那時候經常能吃到一些稍微有點東西的骨頭了,我看它吃的挺香的,經常不自覺跟貓和老鼠動畫裡大狗抱着的那種兩頭分叉的骨頭做類比。
停下拿着抹布清理桌子的左手,想着我爸的傷,想着爺爺特意跑來幫我,想着今天冬至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飯很開心,想着虛假的希望給人的真實力量,想着許許多多的我,
捏起那根光潔纖細且長度適中的狗骨頭,簡單比了比,我覺得它多半是大黑哪條狗腿上的骨頭,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曾經被我捏起來“握手”的那隻,也不知道是不是曾經扒拉我褲腿的那兩隻。
可惜,帶肉絲的骨頭沒處喂去了。
可恨,帶肉絲的骨頭又有處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