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這話很有意思,我也是昨天又在網上刷資訊時的評論區看到的,一位網友發的,很義正言辭的樣子,點贊量也很高。
而且我估計不少人大學期間甚至還打過這個辯論賽,即——遲到的正義能不能算正義。
正反方應該都是能找到不少論點支持自己的觀點的,因此好像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行。
根據立場的不同,你既可以認爲它是,也可以認爲它不是。
我不爭辯什麼,也不給它下什麼定義,只從這句話出發,發散並探究一些東西。
…………
首先,正義會不會遲到的問題。
毫無疑問,正義一定會遲到。
因爲涉及到公平正義的事,但凡你想用一套道德或法律規則去對它進行判定的話,就必定要等待一個判定的過程。
就好比一個殺人犯,他殺死了某人,而這人餘下的活着的親人,會如何呢?
如果他選擇走法律程序,那或許一段時間後,開庭,這殺人犯被判處死刑,並且再又經過一段時間後,被執行死刑。
那這中間的這幾個月或者多少時間,其實就是被害者出於對法律或社會公德的相信而做出的等待,是正義的時效了。
但犯人被執行死刑的這個時候吧,距離他親人出事也過去許久了吧?正義是否遲到了?
而這算不算遲到,得看你怎麼定義的了。
如果說正義就是樸素的,他殺了某人的親人,那這受害者就當場殺死犯人,以報大仇。
這也是大多數如你我一般普通人的想法,以牙還牙嘛。甚至當年有些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就是這麼被活活打死在村裡的,這就是一種形式的正義。
但這種正義,最起碼是隻能在比較古早的社會形態中才能實現,放到後面的社會中就不行了。
所以,若是還秉持直接報復當場裁決的正義觀的話,那無論如何正義都會遲到。
因爲這種情況下,但凡不是當場報復回去的,那都是遲到了,不算做正義。
…………
其次,遲到多久的問題。
就像第一段中說的那樣,如果從你我這種平凡普通人而非法理機器的角度來看的話,它肯定會遲到,沒有人能當場殺死或者重傷另一個哪怕自己很看不順眼的人。
但它遲到多久這事,是個大問題。
假如說有這麼一個場景,某人40年殺了另一家人裡的某個人,或者侵佔了某家人的財產資源,然後逍遙了好幾十年,享盡了各種幸福。
等他老了,啥事情都爲後代安排好了,子孫一切都好,自覺也活夠了。
這時候,再判他有罪,給他安排個死刑,算是一份正義實現了。
這個時候,這個遲到,還能算得上正義嗎?
或者網上有當年冤假錯案的例子,被誤判爲強姦犯而關入大牢二三十年的男人,
在牢裡過完大半生後,被放了出來,被宣告無罪。
然後他回了家,發現所有的一切都變了,自己成爲了上個時代的棄嬰。
這個遲到,還能算嗎?
假使某個犯人傷害了某位父親的孩子,這位父親等了幾個月後,得到了一份合理的的裁決,那這怎麼算呢?
而再假如說某對父母爲了自己的孩子四處奔走好幾年,哪怕十年,二十年,但只要能得到合理的結果,他們也就會滿意。
這時候這種遲到又該怎麼計算呢?
…………
這就牽扯到第三點了,是面向何人而說的正義了。
以上面實際發生過的錯案爲例,面向不同人羣,它的含義就不大一樣。
對平白被關了幾十年的年輕人來說,他在人生的終點前,終於能不再揹負罵名了,終於恢復了自由之身,就是一種正義;
對年輕人死去的父母而言,他們終於還是知道自己的兒子是清白的,而且年輕人出獄後第一件事就是去祭拜他們,告訴他們這個好消息,所以他們若死後有知的話,一定也會認可這份遲到的正義。
但對於我們來說,在大多數人看來,恐怕遲到這麼多年後纔來的正確判決,是讓人有些失望的,是不認可的。
畢竟人的一生能有多少個二三十年呢,
年輕人從18歲被關進去,直到了人已屆50歲才被放出來,他的一生,毀滅了。
而對於真正的受害者呢?
她曾憎恨年輕人許多年,然後以爲一切都解決了。卻突然又發現,原來以爲的犯人不過是個可悲的替死鬼,真正的作案者早就在歲月中沒了痕跡。
她又作何想法?
綜合這幾方人的視角,你可以看到,明明是同一件事,但卻就是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含義。
年輕人或許滿意,或許不滿意;
年輕人的父母應該會滿意,總算是沒辱沒了他們的堅信;
如你我這樣的旁觀者,有人滿意於這是對正義的維護,是世間自有公義在,有人不滿意於它毀了一個人的一生;
受害者也許還爲此不滿憤怒,但更有可能是早已對這事不再記懷,只是感嘆世事無常。
這第三點,就是關於辯論遲到正義的兩個立場了。
你若是站在受害者一方看,那就很好找論點,論證正義;
你若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也很好找觀點,論證不正義;
…………
這就是開放式論題的好處了,也是很多話術的巧妙之處了。
無論你怎麼說,只要我不停的變換立場,那我就永遠是對的,永遠是立於不敗之地。
因爲無論你怎麼說,反正只要是對的,那肯定就是我說過的,是我預言到的;
只要是當前情況下不對的,那肯定也是你沒有準確領會我的意思,而不是我說錯了。
一豬多吃,真是了不得的古人大智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