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萬一抱着胭脂回到‘天逸酒店’的房間中時,胭脂因爲昨晚找萬一,一晚沒有睡覺,靠在萬一的懷中,胭脂早已經睡着了。
萬一輕輕的將胭脂放在了牀上,看着沉沉睡去的胭脂,她那絕美的面上還掛着一絲幸福的微笑。
萬一看得心頭沒來由的一酸,這真是個傻女人,這一刻,萬一很想彎下腰親親胭脂那嘴角微微揚起的性感小嘴,但最終萬一還是忍住了。
萬一搖了搖頭,將心頭的雜念與即將燃起的慾望之火給強壓了下去,而後方纔爲胭脂脫下了鞋。
胭脂本來說是右腳鞋跟斷了,但現在左右兩根都沒了,看着被磨損得不成樣的兩隻鞋,萬一想來,應該是胭脂看到右腳鞋跟斷了,乾脆也將左鞋跟也給拔了。
脫掉鞋後,看見胭脂那原本應該是白皙的玉足,此刻已經是紅腫一片,還有不少地方被磨破了皮,有兩塊甚至有尾指指甲蓋大小。
萬一難以想象,這雙玉足被折磨成這樣子,胭脂到底是怎麼堅持下來的,萬一腦海中甚至能想象到,昨夜,自己在夢中時,胭脂拖着疲倦孤獨的身子,還在長沙的大街小巷中,一瘸一拐的到處找自己。
這就是胭脂所要追求的轟轟烈烈的愛情嗎?
爲了我,胭脂你覺得值得嗎?
萬一的雙眼不自覺的溼潤起來,胭脂這個傻女人給他帶來了太多的感動,但萬一呢?
萬一無法否定自己內心的感覺,他承認,胭脂已經真正的走進了他的內心,但萬一現在實在不敢去面對胭脂這份感情。
特別是想起凌魚卿現在的情況,萬一的心頭就是一陣的刺痛,夔牛山一行,萬一差點就被凌魚卿給殺了。
心愛的人現在形同陌路,而且見面就要動殺手,這事放在誰身上,誰不心痛,誰不無奈?
如今,凌魚卿又失蹤了,萬一雖然期待能找到凌魚卿,但心中又十分的害怕,萬一生怕再次與凌魚卿相逢,又會是凌魚卿無情的殺招。
可即便是如此,萬一還是放不下,依然想要去找到凌魚卿,此刻的萬一就好比是一隻飛蛾,而凌魚卿就是燭火,但萬一卻拼命的想要向那燭火靠近,即便是被火焰燒得體無完膚。
整理了一下思緒,萬一細心的爲胭脂處理好傷口後,這才走到陽臺上,撥通了唐雄的電話。
那邊,唐雄接通了電話:“萬哥,好長時間不見你來上課了啊?咦,說來也奇怪,凌老師也好久沒來了,我們都換導師了。”
“哦,有這事?”
萬一故作驚訝,而後調轉話題,說道:“熊貓,還記得上次我那位中毒的朋友嗎?你這兩天有沒有時間?”
果然,唐雄的注意力很容易就被萬一轉移,唐雄一聽後,急忙說道:“萬哥你發話了,其他的事那就都是狗屁,說吧,我們什麼時候出發?”
“我現在已經在川省的宜中市了,我主要是看你什麼時候方便。”
“啊,萬哥,你都在宜中市了啊,那這樣,我馬上出發,理論上說今天傍晚就能到蓉城,到了蓉城我們再聯繫,如何?”唐雄那性子,一聽就立刻決定了出發了。
“好吧,就這樣決定了。”
胭脂身上的毒不能再耽誤了,時間如果是壓得太緊,到時候就連一點應變的機會都沒有了。
胭脂也的確是累了,這一覺醒來已經是午後了,胭脂一睜眼,就看見坐在旁邊的萬一,她趕忙坐起身來,說道:“我怎麼就睡着了呢?”
“你昨晚沒休息,也是該好好睡睡,還要再睡一會嗎?”
萬一輕聲說着,或許萬一自己沒有感覺到,此刻他對胭脂說話較以前柔和了不少,這或許也正是胭脂的堅持讓萬一內心不自然的軟化了。
“不睡了。”胭脂趕忙搖頭說着:“我可不想把最後的時間浪費太多在睡覺上。”
胭脂說罷也絲毫不囉嗦,雷厲風行的就下了牀,落地就感覺到雙腳的異樣,低頭一看,自己的一雙玉足上可不正有幾個創可貼嗎?
胭脂知道,那當然是萬一所爲,想到此處,胭脂忍不住心頭歡喜,低頭一個勁兒的看着腳踝處的創可貼,心頭卻也十分後悔,自己怎麼就睡着了呢,要不然就能更切身真實的感受心愛男人爲自己清理傷口的那份溫暖了。
“腳踝處的紅腫我倒是已經幫你揉消了,但那幾處破皮和水泡就只有等它自己好了,來,餓了吧,先吃午飯,然後我送你一件禮物。”
之前看着時間已經到了午時,胭脂又睡得正香,萬一估摸着胭脂醒來肯定餓了,這纔出去買了兩份午飯,順便給胭脂買了一件禮物,姑且說是禮物吧。
“禮物,什麼禮物?”胭脂一聽,心頭激動,立刻就要看看。
“先把午飯吃了再說。”
“好。”
一聽萬一說買了禮物,胭脂是興奮得不得了,吃飯的速度就連萬一也是自嘆不如,不過,這美女吃飯,雖然動作有點那啥,有點彪悍了,但卻有一種別樣的韻味。
萬一還是一個勁的勸道:“胭脂,你慢點吃,慢點吃。”
“到底是什麼禮物?”幾分鐘後,胭脂解決了午飯,連忙拉着萬一,一臉期待的問道。
“其實也沒什麼。”
萬一從牀頭櫃中拿出了一個盒子:“我看你原來那雙鞋已經不能穿了,剛纔出去順便給你買了一雙,也算不得什麼禮物。”
“哇,這鞋好漂亮!”
盒子一打開,一雙精緻大氣的水晶鞋便展露在空氣之中,胭脂忍不住一聲驚歎。
“由於你的腳現在有點傷,所以這鞋的跟沒有你原來那雙的高,但勝在平穩,說實在的,這是我第一次送女性禮物,希望胭脂你能喜歡。”看着胭脂剛纔驚歎的表情,萬一還是爲自己的審美觀頗感自傲的。
“喜歡,你第一次送女性禮物就是給我,我當然喜歡。”胭脂已經高興得想要跳起來了。
“你喜歡就好,不過,我可得事先說明,上面的寶石並不是真的。”
實際上,上面的寶石卻比珍珠還真,這雙鞋是萬一經過一家大型的珠寶店櫥窗外無意中看到的,當時,這雙鞋就吸引了萬一的注意力,上面的水晶與寶石結合得是那麼的自然,整雙鞋看上去是那麼的高貴與雅緻,萬一幾乎沒多想就買了下來。
說實話,這雙鞋是萬一長這麼大,買的最貴的東西,可花了好幾大十萬,雖然是黑狼的卡,但萬一還是肉痛,畢竟黑狼的錢還是要還的。
不過萬一當時也有些奇怪,這珠寶店怎麼搞出一雙鞋了,店中的經理講,他們這只是分店,這鞋是上面設計的,準備推銷進入更高端的社會圈,而萬一買下的那雙鞋也就是今天早上才發下來的。
這麼一聽來,萬一當時就覺得花了幾大十萬值得,似乎冥冥之中,這雙鞋也像是爲胭脂而準備的,來得是那麼的巧。
“是不是真的我不在乎,只要是你買的,都是我的最愛。”胭脂笑臉盈盈的對萬一說着,而後將鞋拿了出來,宛如欣賞一件藝術品一般。
實際上,當胭脂在欣賞手中那雙漂亮的水晶鞋時,那場景又何嘗不是構成了一副美麗的風景。
那話是咋說的,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正在看你……
萬一不知道的是,胭脂擅長用毒,實際上她還有一項絕技,那就是鑑寶能力,而這其中又最擅長的是鑑別珠寶這方面,因此,胭脂細細看了看就已經看出了這水晶鞋上,那些小鑽,那些寶石都是貨真價實,心頭不由越發溫暖了,當然,胭脂卻不會說出來自己已經看出了這水晶鞋的真假。
只是念頭一轉,卻說道:“你幫人家穿上。”
胭脂說罷,將鞋遞給了萬一,而後微微翹起那雙玉足,卻是一臉期待的看着萬一,萬一想來,這裡也沒有旁人,再說,爲胭脂穿一穿鞋,也沒什麼。
感受到腳上傳來萬一手上的溫度,胭脂身形微微一顫,心頭宛如一隻小貓在抓一般,奇癢無比,一股怪異的熱流也在胭脂體內散發開來,胭脂那一張俏臉上很快就浮起了兩朵紅暈。
任何一個女人,她的敏感部位都是不一樣的,而胭脂,她的敏感部位卻正好是那雙美足。
萬一倒是不知道胭脂此刻的心境,只是握着胭脂的腳,低着頭一門心思的爲胭脂穿鞋,卻也沒看見,此刻胭脂已經微微低下了頭,一雙美目中,飽含春*水,綻放出足以勾魂奪魄的迷離眼神,正時不時的瞥上萬一一眼,那樣子,欲羞還迎,美得讓人窒息。
“好了,胭脂你……”
穿好了鞋,萬一正想讓胭脂起來試試,不想一擡頭就迎上了胭脂那迷離勾魂的眼神,以及胭脂那紅暈輕飄的俏臉,而胭脂此刻還輕輕的咬着一點下嘴脣,看樣子早已經忍得辛苦。
萬一倒是不疑其他,趕忙起身問道:“胭脂,你怎麼了?”
“嗯!”
胭脂一聲輕哼,猛然一起身,一下就將萬一給掀倒在牀上,此刻的胭脂,一張臉更是紅得幾乎滴出血來。
有句話又叫什麼來着:女人就像是雞蛋,被堅硬外表包裹下是很潔白,但裡面卻很黃。
女人,不被點燃火就算了,一旦點燃,那就是熊熊烈火。
突然被胭脂給掀倒在牀上,被胭脂壓住,萬一正要說話,胭脂已經不由分說的將紅脣湊了上去,將萬一的嘴給堵住了。
感受着身上這具柔軟的身子,聞着胭脂身上的莫名卻讓人不僅內心躁動的香味,感受着胭脂口中小舌的絲滑,萬一心頭的火一下宛如被澆了一壺汽油似的,騰騰直往上竄。
此時,萬一哪裡還不明白,他孃的,哥這又是要被逆推的節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