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內需要將隊長人選物色出來,由我們幾個對整支部隊進行全面管理絕對行不通,一是我們沒有那種精力,二是他們必須培養出正規部隊那種以小隊爲基本單位的團體協作能力,上到戰場之後我們不能親自處理每件事情,只要少數骨幹力量對我們負責就夠了。”阿爾豐斯看着兩個隊友,心裡卻在思索着月之心軍隊裡那些最簡單的做法,“如果可以,今晚我就去馬薩雷解決那些壟斷商,這不是什麼難事。”
“在這裡的都是代理人,那些商業巨頭們不會輕易離開在城邦內受到重重保護的住宅,殺光代理人,也只能是再換上一批新人,他們接到的指令並不會改變,而且,你首先動手很可能會引發一場血腥衝突,因爲我們和他們處於競爭狀態,一出事,很容易懷疑到我們頭上。”
布蘭克的話讓阿爾豐斯想起了揹負的任務——爲死神代言。
“我擔心的是他們先對我們下手,那可是防不勝防。以我們現在的狀況,承受不起任何打擊,不過既然你這麼說,那就算了。”阿爾豐斯反覆衡量了一下,怎麼算都是自己這邊吃虧,還不如像布蘭克所說的靜觀其變,以免落人口實。
凱瑟琳在旁邊聽着他們商量着這些殺人的勾當,但是出奇的沒有大發脾氣,不去指責這些行爲實在有悖騎士精神,看來這幾天下來她的性格還真改變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麼容易激動了。
兩天後,試驗田裡的麥子開始結穗,大羣的熊蜂再次離巢採集花粉,阿爾豐斯呆在學院裡等待結果。每日裡也只是逗着瘟疫玩耍,瘟疫這幾天很多次試着用前肢支撐着爬起來,剛直起身體便馬上跌倒,特別像一個剛學走路的幼孩,總想自己走幾步,但手腳就是不受大腦的控制。聽布蘭克說龍族起碼要五年時間才能脫離雛龍期,看來還得照顧它好一段時間。
等待的時間確實無聊透頂,阿爾豐斯決定去做一件事——搶劫!他還記得在來蒙利埃的路上洛卡曾經說過在小路上經常有強盜出沒,那麼偶爾當一兩次強盜也算一種有益的戶外活動,他特意準備了一套軍用鍊甲和一面大鋼盾,反正身上已經加上了千多磅的負重,這身裝備對他來說幾乎不會造成任何影響,武僧爲了避免動作的敏捷受到影響不會使用這些沉重的裝備,現在穿上這些反而成爲最佳的掩飾。
阿爾豐斯想搶的只有一種人——搶劫別人的人——強盜,因爲強盜窩裡通常會積累着大量的財物,搶劫他們既方便省事又不用擔心失主展開追查,既玩得開心又不用太過耗費精力。
兩天時間下來,阿爾豐斯收穫空空,他發覺當強盜也得有着一定的職業學問,只靠武力的搶劫根本沒有作用,作案還得分地點、看情況、辨人識物以及掌握目標的準確情報,什麼月黑風高好做案的話全是假的,沒有急事而又身攜貴重物品連夜趕路的人估計一年下來都不會碰上一個,整整兩個夜晚小路上都沒有半點動靜,只有黎明時分纔有一些衣着破爛的窮人在小路上行走,當他扛着鋒利的軍用彎刀出現在那些人面前時,幾乎所有人都做出同一個動作:一言不發的解開包裹將裡面的東西擺在他眼前,然後高舉雙手站到旁邊,包袱裡除了幾件換洗衣服、幾塊乾麪包、幾個銀幣或者銅角之類的財產找不到其它物品。他連搜身的興趣都提不起來,揮了揮刀示意他們撿起東西走人。
這個世界哪有這麼多的肥羊等着宰,要是每次搶劫都能成功,乾脆每個人都去當強盜算了,還用得着那麼賣力過活嗎?這個道理就像每天想着有隻兔子一頭撞死在門口一樣不現實,阿爾豐斯暗笑自己太過一廂情願,怪不得費迪南德總是看不起強盜,要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裡,六個魔法時都不知道能扒到多少個錢袋了,同樣的時間內比強盜的效率不知道高了多少倍。他將視線投向驛道,小路不好搶,貴族和官方使用的路應該好做生意吧。
結果依然失望,晚上也沒人使用驛道,所有貴族無一例外的全挑選白天的時間上路,因爲夜間趕路一來不安全,二來馬匹也容易失蹄,沒有要緊事誰也不會選擇走夜路。只有幾匹送信的快馬在來回奔馳着,看到他們身上的記號阿爾豐斯也沒心情動手搶劫幾封無關的信件。
要不是阿爾豐斯只是將搶劫看成一種業餘愛好,要不是他還記掛着田裡的農作物,以他現在這種心情肯定衝去馬薩雷大搶特搶了,那裡的富人多,油水自然也充足,偶爾試試獨行俠的感覺也不錯,只不過自己一個人來回也得花上幾天時間,最後想來想去,他還是放棄了這個很具誘惑力的想法,老老實實的呆在這裡隨便搶點東西過過乾癮算數,沒收穫就只當做夜間出來活動一下身體了。
第三天夜晚,阿爾豐斯從僧院偷偷溜了出來,麥子的長勢良好,估計在一兩天之內就能成熟,收穫之後就是想玩也沒時間玩了。他無聊的趴在草叢裡數着天邊的星星,起碼天上的景物不會因爲地點的轉換而變得有所不同,四周遍野草叢裡隨處可聞的昆蟲的鳴叫聲顯示着這裡冬季還這麼熱鬧,如果是夏季豈不是鬧翻了天?他突然很懷念塔隆的沙漠,寧謐而安詳。
前方半里處的草叢裡幾條灰影一閃而沒,阿爾豐斯心頭一陣欣喜,期待中的獵物終於出現了。他所處的地方是驛道和小路的中間部分,既能遠遠望穿平坦的驛道,又能對小路進行監視,實在是一個理想的觀察位置,但是對強盜卻不適合,無論要進攻哪一條路都要穿過這片草地,搶劫成功率遠不如埋伏在其中一條路的兩邊來得高。
幾道灰影在驛道兩側隱藏好身影,道中橫着一線和路面差不多顏色的影子——絆馬索。如果不是阿爾豐斯眼力特別好根本分不出來,要對付的目標已經很明確,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得到確切的信息,如果只是一次隨意的搶劫,前兩天卻看不到強盜的影子。
馬蹄落地的嗒嗒聲從南邊隱隱傳來,是從馬薩雷方向過來的。這幾天每到這個時候都有馬匹從那邊過來,阿爾豐斯已經見怪不怪,馬上的人都不會有什麼包袱箱子之類的大件隨行物品,他們是傳遞軍情的士兵,一些並不重要的日常報告都交由他們負責遞送,遲上幾天也不會有太大關係,緊急的軍情則都是通過信鴿來傳遞的。難道那些強盜的目標是這個信差?他身上什麼是值得搶的嗎?搶劫幾封並不重要的日常信件真是不知所謂。
阿爾豐斯手足並用,朝驛道小心翼翼的爬近了一百碼,由強盜先動手是再好不過的選擇,自己所做的就是等在後面一網打盡。黑吃黑在塔隆沙漠是很常見的事情,有時候幾撥人同時盯上一個目標,最後的受益者總是屬於耐心最好的那個。
馬匹一路小跑而來,可見騎者並不着急趕時間。這段路和前後的驛站各有兩個魔法時的距離,晚間也沒有士兵進行巡邏盤問,強盜在這段路下手確實是經過了精心的選擇。
如果將那兩千雜牌軍全拉出來搶劫,不知道會有什麼後果?像沙漠裡那些專盯着駝隊的大股盜匪一樣搶了就跑,恐怕那些屬於領主的正規軍隊會相當頭痛,他們擁有精良的裝備,是優勢同時也是缺點,不正面對陣訓練再有素的部隊也沒有辦法,笨重的鎧甲讓他們無法像盜賊那樣進行靈活的機動,反而成爲追擊的累贅。消滅兩千人的遊賊大概得動用多少正規部隊?就算知道具體的位置,至少也得調動兩萬人才能進行區域性封鎖,只要耗上十天半月就能讓領主們變成徹頭徹尾的窮光蛋,光是糧食上的消耗就能讓他們叫苦連天。
遠處傳來重物的墜地聲將阿爾豐斯從幻想中拉回現實,強盜動手了。因爲馬速不快,馬匹摔倒之後立即掙扎着站了起來,背上的騎者卻被拋翻在一邊。四條灰影從埋伏的地方竄出,手裡的刀劍抵在了地上的騎者身上。
阿爾豐斯由於離的比較遠,只能看到強盜們在低聲追問着什麼。其中一個人的長劍往上揮出,由騎者的喉頭劃過,另一人的硬頭錘隨即砸下,將騎者的腦袋砸得稀爛。剩下的兩人將武器插在地上,俯身在屍體上搜索起來,殺人的那兩人則在旁邊把風放哨。
這些人可真是囂張,不單搶東西還隨便殺人,殺害沒有抵抗能力的人在強盜***裡也是種惡劣的行徑,一般都會受到同行的鄙夷和牴觸,除非他們做得很乾淨,沒留下任何的痕跡。這也不是強盜們想安什麼好心,殺害手無寸鐵的人只會增加下次搶劫的難度,反正都是死,就算不會武技的人面臨生死關頭也會拿起武器進行頑強反抗。所以很多強盜團體的口號就是:只要錢不要命,不會對失去抵抗能力的人和婦女兒童下手。這是一種心理造勢,雖然聽上去很人道,但卻在人們心裡種下了只要交錢就能免死的固定想法。
阿爾豐斯繼續向前挪動,他的動作很輕,沒有發出多大的聲音。
“找到了。”一個強盜從屍體腰間掏出一封信件,向同伴興奮的打了個招呼。
“可以看看嗎?至少能滿足一下我那小小的好奇心。”阿爾豐斯突然站了起來,出現在四五十碼遠的地方。
強盜們愣了一下,想不到距離這麼近的地方還隱藏着其他人,還好這個笨蛋自己冒了出來,不然還以爲這次搶劫做得十分乾淨利落。
阿爾豐斯學着布蘭克的樣子挽着鋼盾,慢慢走近。他總覺得有說不出的彆扭,好像手臂上多出了一大片多餘的東西,不過既然要裝那就裝到底吧,反正在脫掉連着面罩的頭盔之前,沒人能認得出自己。
“夥記,見者有份,這是你該分到的那份,離開吧。”那個拿着硬頭錘的人從懷裡掏出一個錢袋拋到阿爾豐斯腳下,聽聲音裡面起碼有幾十枚銀幣。
想不到一句話就值幾磅麪包,也不算太吃虧,只是這袋錢並不是阿爾豐斯的目標,他想看看那封信件裡寫的是什麼,
“太少了,還不夠放開肚子吃上一頓。聽着,將身上的錢全拿出來,大爺心情一好就不怎麼喜歡殺人。”阿爾豐斯陰惻惻的說着。
“哈哈……”“呵呵……”對面的四個人不由得狂笑一陣,好像看到了一個怪物。
“你一個人就想搶我們四個?好狂妄的口氣。”使劍的盜賊雙手交錯舞起幾個劍花,“既然是同行,那就按行規解決吧,我還想讓你將那身盔甲和錢袋都留下來呢。”
阿爾豐斯根本不知道這裡的強盜有什麼行規,想來想去無非就是打上一場,他將彎刀拔在手上,“好。我接受。”
用硬頭錘的大漢暴喝一聲,搶上幾步,錘頭就向阿爾豐斯頸中砸落,另一個強盜拔起插在地上的單手斧從旁邊夾擊。阿爾豐斯全身鎧甲,除了錘斧這類重武器,普通刀劍很難傷得到他。
阿爾豐斯一縮頭,讓過硬頭錘,左手鋼盾平平揮出,右手彎刀反撂而上。悶響聲中,硬頭錘落地,單手斧的刃部被彎刀劈開一道深深的口子,直達斧身中部。用錘的強盜口中鮮血狂噴,摔在地上不再動彈,胸口被鋼盾砸中一記,估計肋骨已經沒一根能夠保持完整了。阿爾豐斯並沒有用上內勁,這是雙手各加上三百磅負重之後的結果,他既不會用刀也不會用盾,全是靠眼力和判斷才能一招制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