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斯收到加入薩姆博家兄弟會的邀約,伯爵和伯爵夫人有多開心?
那簡直是開心得要跳起來。
知道這個消息之後,伯爵夫人立即就開始煩惱瓊斯應該穿哪件衣服了。
“寶貝,這可是你的大日子,我們必須嚴肅對待。必須給兄弟會的成員們留下一個好印象。”
一下子,瓊斯彷彿又回到了剛回家的時候,受盡萬千寵愛了。
然而,瓊斯卻一點都開心不起來。
“兄弟會聚會都會做什麼?”
“這就不清楚了,也許是一般打打牌,下下棋,一起抽菸,又或者探討一下時興的潮流。你不是跟我一起去過嗎?”德拉庫拉伯爵如此答道。
這喚醒了瓊斯的記憶,他曾經跟着德拉庫拉伯爵參加過兄弟會聚會。說白了,也就是一幫上位血族聚在一起聯絡感情而已。
相當的無聊,以至於瓊斯很小的時候去過一次就再也不想去了。
事實上,這樣的聚會每週都有。是的,每週。
你以爲兄弟會聚會日是個大日子,其實每週都有。更有甚者,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日子會被淡化。因爲無論他們聽音樂會,參加舞會,參加茶會,都是同一幫人。久而久之,特別安排一個聚會日好像就顯得多此一舉了。
說白了,其實就是血族之中站隊的一種方式而已。
“所以,參加兄弟會有什麼好處嗎?”瓊斯問。
“當然有,例如你可以認識各個家族了不起的人。特別是在薩姆博家的兄弟會上,肯定都是數不清的顯赫姓氏。”
“然後呢?”
“你可以認識他們。”
“再然後呢?”
“然後什麼?”
“我是說,加入了兄弟會之後,我不會有什麼實際的好處,例如我辦某件事更容易,或者我可以得到什麼。”
“所有人都會更加尊重你,因爲你有着廣泛的人脈。”
“再然後呢?”
“嗯……難道這樣還不夠?”
“父親,現在你的朋友不夠尊重你嗎?”
這個問題一下子把德拉庫拉伯爵問倒了,不過,他很快就岔開話題了:“來,試試這件衣服。”
瓊斯木然地配合着。
從某種角度來說,血族,雖然有無限的壽命,卻也並不比人類長進多少。他們一樣會勢利,甚至比人類還勢利。每天參加着各種無意義的社交,傳播着不知道真假的謠言,聊着各色各樣的八卦,卻從沒仔細思考過目的這回事。
好吧,也許血族都沒什麼“目的”這個概念。
“哎,真是個不上進的種族呀……”瓊斯無奈感嘆道。
如果是以前,瓊斯大概還會積極一下吧,儘管沒意義,但親戚們都認這一點。好歹是件有面子的事情。然而生日會的事情之後,瓊斯已經徹底破罐子破摔了,只想早點回鹹魚港去。
反正情況就是這樣,瓊斯反抗也反抗不了,只能聽之任之。
伯爵夫人一邊給瓊斯打着領結,一邊交代道:“到了那邊,一定要注意舉止。畢竟薩姆博家族孩子的兄弟會,肯定有很多大家族的孩子。我們不能讓人看笑話。明白嗎?”
“明白了,媽媽。”瓊斯面無表情地答道。
“應該要給大家帶點禮物,畢竟第一次見面。”德拉庫拉伯爵提議道。
“這是個好主意,不過你應該早點說。如果早點說,我可以親手給他們做些糕點。可現在太遲了。”
“第一次空手去總是不好的,送普通的東西,他們肯定都看不上。”
伯爵和伯爵夫人蹙着眉頭,開始冥思苦想了起來。
瓊斯就在一旁面無表情地看着。
伯爵夫人忽然望向了一旁的朵拉:“你不是帶了很多人類世界的禮物回來嗎?”
“呀!可是……夫人,那些都是已經預定了的。”
“沒關係,先拿去當禮物吧。人類世界的東西,雖然談不上珍貴,但至少稀奇。回頭你再買一份回來就是了。”
瓊斯用眼角瞥了朵拉。
朵拉猶豫着,只能重重點了點頭:“好的,夫人。”
在狠狠地準備了一番之後,第二天一早,瓊斯被送出了門。
十分慶幸地,今天的天氣還算好,不過瓊斯的心情卻不怎麼美麗。
“爲什麼我非得去加入什麼兄弟會呢?一幫人整天在一起開宴會,打牌,搞這搞那就那麼有意思嗎?簡直是浪費生命。”
瓊斯化作蝙蝠撲騰着翅膀往前飛,依舊是滿臉的不樂意。
朵拉提着一大袋東西搖搖欲墜地跟在後面。
“瓊斯大人,等等朵拉!等等朵拉!”
瓊斯干脆找了個地方落地了。
“怎麼啦,瓊斯大人。”朵拉撲騰着翅膀問。
指着旁邊的山洞,瓊斯說道:“把東西放進去吧,回來再拿。”
“回來再……不是說要拿去送給兄弟會成員嗎?”
“不用了,我不想讓人覺得我是去討好他們的。其實我甚至不想加入。”
“可是夫人說……”
“夫人不在這裡,你聽我的。”
“哦……”
朵拉只好把東西都塞進了洞窟裡。
這一下,速度就快很多了。兩隻蝙蝠繼續撲騰撲騰地往前飛。
朵拉小心翼翼地跟在後面望着瓊斯,小聲嘀咕道:“瓊斯大人,如果事情搞砸了,老爺和夫人會生氣的……”
“那就等他們生氣了再說吧。”瓊斯面無表情地答道。
昏睡了幾天之後,瓊斯忽然“頓悟”了。當然,肯定不是朝着父母希望的方向。
風輕輕地吹着,藍色的月光照耀大地。
天邊的雲在明媚的月光下輕輕飄蕩。草木在風中輕輕搖曳着,發出沙沙的響聲。
遼闊的大地在身下流轉而過。
期間,兩人偶遇了好幾座的血族古堡。有建在山上的,有建在河邊的,有建在平原上,樹林裡的。反正各式各樣的城堡都有。每一座城堡之間都會保持着一段距離。
別看古堡林立,一個接着一個,每一個家族的家長都掛着公爵伯爵的頭銜,瓊斯的父親號稱伯爵,貝利的父親號稱公爵,其實血族的領地比人類要小很多很多倍。科林半島本身就不大,而整個大陸上血族領地加起來,也不過就是一個貝希爾公國的規模而已。只不過血族人口也比人類少很多很多,所以每一個家族的地皮看起來都很大而已。
漸漸地,前方出現的城堡越來越密集,有的城堡甚至就在隔壁山頭而已,這意味着瓊斯已經越來越接近血族聚居的中心地帶了。
遠遠地,一個壯觀的畫面終於出現在瓊斯面前了。
那是一座環形山,呈傾斜狀,一端開口。
主峰上,有一座巨大的白色城堡。
對於血族來說,白色的城堡,本身就是一種財富的象徵了。絕大多數的血族不敢選擇白色作爲城堡的主色調,不是因爲他們買不起白色油漆,而是因爲他們沒有足夠的人手保養。
是的,城堡是必須要保養的。缺乏保養的白色城堡,很快就會變成灰色城堡。那會成爲其他血族口中的笑話的。而保養,需要人手,下屬血族的多少,恰恰就是衡量一個血族實力的關鍵。
像瓊斯家,別說保養外牆了,城堡裡的保養都還不足呢。
關鍵是,這裡的白色城堡還不只一座。巨大環形山的七個山頭上,分別各有一座或大或小的白色城堡。
不過,這還不是關鍵。
真正厲害的,是這裡居然出現了一座血族的“城邦”。就在環形山中間的平原上,一大片的建築星羅棋佈。
當然,如果以人類城市的規模來說,這裡壓根談不上“城”,頂多只能是個“鎮”。但作爲血族來說,已經相當了不起了。這意味着,衆多血族在這裡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聚居。
也因此,這裡有着各種各樣的商業活動,就如同人類的城鎮一般。
居住在這裡的,除了薩姆博家的下屬之外,還有衆多的商人以及自由民。不僅僅是血族,還有地精,以及其他各種各樣的種族。而這裡最重要的商業活動,就是血族貿易……是的,只要付得起足夠的錢,你可以在這裡買到一個血族。當然,你也可以買到木乃伊,或者殭屍、哥布林之類下屬。甚至人類,都有可能買到。
據說,朵拉的父母就是在德拉庫拉伯爵在這裡買回去的。
矮人會到這裡來兜售裝備,精靈也會到這裡來出售他們的魔法物品和各種奇怪的藥劑。
商人們還提供各種送貨上門服務,瓊斯家賴以生存的人血,就是從這裡送過去的。至於商人從哪裡弄來的,這就不是上位血族們關心的了,他們只管血新不新鮮。
這種地方被血族稱“希爾德”,意思是“心臟”,“向四肢輸送血液的地方”。如果沒有這種地方的話,上位血族們將無法維持他們高貴而優雅的生活。
當然,正是因爲“希爾德”位於薩姆博家族的領地上,所以可以想象,他們能從中獲得多少好處。這就是他們能成爲血族三大家族的原因了。
據說亞岱爾的父親,是一位親王。薩姆博家族一共有七位親王,剛好對應這裡的七座城堡。
掃了一眼,瓊斯便朝着最靠右的一座稍小的城堡飛了過去,朵拉緊緊地跟上。
城堡的前方,是一個巨大的,位於山頂上的花園。有噴水池,有平整的地面,甚至還鋪了紅色的地毯。
幾輛由獨角獸拉着的“馬車”就停在那裡。
門口站着六個全副武裝的殭屍守衛以及一個穿着禮服的血族管家。
瓊斯撲騰着翅膀落到他面前,就要往裡走。卻被其中一位殭屍守衛用儀仗用途的長柄斧攔了下來。
梳着光亮頭髮,留着小鬍子的血族管家立即朝着瓊斯走了過來。
還沒等他開口,瓊斯已經遞上了邀請函。
翻開看了一眼,血族管家似乎愣了一下,不過,也僅僅是愣了一下而已。他很快擺了擺手,示意殭屍守衛們讓開,然後側過身,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瓊斯少爺,亞岱爾少爺正在等您呢。”
也不說話,瓊斯帶着朵拉就直接往裡走。管家連忙追了上去,走到前頭帶路。
不得不說,亞岱爾家的城堡,才真的像個城堡。如果將瓊斯家的城堡對標格雷的鹹魚港城堡的話,那麼亞岱爾家城堡的奢華程度,就堪比獅王宮了。當然,是班尼迪克二世早期執政時代的獅王宮。瓊斯家平時都是黑漆漆一片的,只有日常活動的區域會點上蠟燭。而這裡,也不管有沒有人,整個城堡都是燈火通明的。一天下來,也不知道要燒掉多少蠟燭。
要知道,蠟燭可並不便宜。
關鍵這裡不只亮,還真的有東西可以看。
奢華的裝潢,繁瑣而大氣的雕塑,精美的畫作。整個城堡就好像一個宮殿似的,四處都充滿着藝術氣息。
這很可以理解,事實上,血族的藝術造詣,往往要比人類高出許多許多倍。他們有更長的壽命可以揮霍,也有更長的壽命可以用來蒐羅各種奇珍異寶。如果不是主題都偏黑暗的話,大概人類的貴族也會極爲追捧吧。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人”。血族的財富,從來就不是有多少金幣,有多大領地,而是有多少“人”。
一路上,光是跟瓊斯交錯而過的,薩姆博家的血族僕人,就已經有十幾個了。瓊斯甚至還見到了十幾個人類僕人。
朵拉都看懵了。
雖說朵拉也是去過教廷山的人,但即使是教廷山,跟這裡也有着一定的差距。
走過長廊,路過大廳,又沿着環形樓梯上了三樓,瓊斯和朵拉最終在管家的帶領下來到了一扇嵌着金邊的大門前。
“亞岱爾少爺,瓊斯少爺已經到了。”
“好的,知道了。你讓他先稍等一下。”
側過臉,管家恭敬地對瓊斯說道:“瓊斯少爺,實在抱歉,需要讓您稍等一下。”
“沒事。”瓊斯深深吸了口氣,趁着這個空當問道:“爲什麼這裡會有這麼多人類呢?”
“因爲不可能所有的,都是血族。”管家輕聲回答道。
瓊斯一臉疑惑地看着他。
看出了瓊斯的疑惑,管家乾咳了兩聲,接着說道:“有些事,我們不可能讓殭屍、哥布林或者木乃伊去做。畢竟他們……有點髒。”
“哦。”瓊斯尷尬地點了點頭。
好吧,瓊斯家可沒這麼多講究。瓊斯的親戚裡,頂多也就是公爵而已。雖然會講究一些,但顯然沒到這個地步。像瓊斯家,就一個人類都沒有。因爲德拉庫拉伯爵覺得人類性價比太低了,幹不了重活,又貴,壽命還短。雖然他們很能生,但吃的也多。
好一會,亞岱爾終於開門了,穿着一襲華麗的禮服出現在了瓊斯面前。
“噹噹噹當!歡迎你!我的兄弟!”說着,他一把抱住了瓊斯:“爲了慶祝你的加入,我決定今天玩點有意思的東西。”
“有意思的東西?例如?”
“例如格鬥比賽。聽說你能施展聖光,我決定讓你在兄弟們的面前樹立威望。”
聽到這句話,瓊斯的嘴角猛地抽搐了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