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快要進入夏季的春城,陽光裹住所有的高樓和廣場,包括噴泉公園與露天咖啡館,似乎是要把這座城市拖進它熱情溫暖的懷抱。
許盡歡拿着裴斯宇的航班時間和航站樓信息,那是程子放寫給他的。在主編辦公室,他輕巧地在紙條上寫下裴斯宇的航班,然後遞給她,說,“實在捨不得,去送送他也是好的。”
豔陽高照的四月,她捏着紙條坐在出租車上,往春城機場趕。
路上不斷有帶着巨大蛤蟆鏡的女人,打着遮陽傘在街道上走着。也有坐在路邊喝下午茶的人,像身在海灘一邊悠閒地躺在傘下,兩根手指小心地拿着吸管,用力吸一大口那玻璃器皿中的冰鎮飲料。然後閉上雙眼,深深地“啊”一聲。
春城機場到處都是人,密密麻麻地擁擠在一起,在這燥熱的天氣裡更是惹人膩煩。廣播裡的女聲在播報着各個航班起飛或者誤點的信息,無數條長隊排在換登機牌的窗口。
許盡歡在人羣裡。艱難地一個又一個地擠過去,目光尋找着裴斯宇的身影,那個面容乾淨、身姿瘦高挺拔的年輕男人。
他終究還是選擇了去法國,他的頭髮也許已經染了新的顏色,或許今天穿的又是一件花襯衫,吊兒郎當不正經的斯文雅痞,或許帶着的是上次去他家時看到的那個黑色拉桿箱,上面有一條醒目的水藍色色帶。
然後,她終於看見了他。
越過無數人的頭頂和肩膀的縫隙,裴斯宇正靜靜地站着,看電子牌。他的側臉異常消瘦,似是因爲出國這件事而消耗了太多的能量,但他決定出國的原因,也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伯希頓那次大秀過後,他的腦中就在不斷回放着抱玉怒氣衝衝說出的那一席話,“既然這麼喜歡顧嘉妮就去把她追回來啊。沒本事追還賴在這裡對我指手畫腳挑三揀四。別鬧了,想做我男朋友的人現在都排到南門外了,要挑三揀四也輪不到你裴斯宇!”
言猶在耳。
許盡歡揮舞着手,大聲地喊他的名字,“裴斯宇——”
他從回憶裡怔忪了下,緩過神來,有點不可置信地回過頭。
密密麻麻的人羣裡,他的身影顯得格外孤獨,在尋找了一會兒之後,他將目光輕輕落在許盡歡身上。他笑了,卻顯得更加落寞起來。
這麼快就要走了,都還沒來得及表白。許盡歡想。
她看着他,他的頭髮被太陽照得金燦燦的,皮膚、瞳孔、甚至手指,都在陽光下變得金燦燦的,還有點兒透明感。像是要融化進空氣裡消失不見。
他就像是美好善良的精靈王子,身上鍍了一層耀眼的金邊兒。
時間在一點一滴地過去,流逝、告別。
分離的條件就是相遇,在分離前總有相遇。許盡歡覺得,那次酒店裡的火災,走廊裡慢慢地白花花的大腿,以及那條浴巾,還有裹在浴巾裡摻雜了燒焦氣味的香水味道,都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情,甚至還能感覺到氣味停留在指尖,這一系列作用下神經末梢帶來的麻酥酥的感覺,就是所說的愛情吧?
相遇是件美好的事,和其他所有平凡的事物一樣,光明的、溫暖的、善良的屬性,如同在冬天裡想握住暖熱的手,心情也會隨之愉快一些。
她的目的她很清楚,想要引起注意,想要更多接觸,想要被他發現存在,於是用了最幼稚最直白的方式,拿着“催稿”這種有唯一聯繫的事情做文章,既然他每次都能跟她貧幾句,鬧騰兩下,順帶還能認真看她幾眼,那麼總會關注到她的心裡去吧,總會在將來有更多話題的吧,總會知道她是喜歡他的吧。木貞餘巴。
告白吧,不試的話,真的連成功的可能都沒有。
那麼試了的話呢,連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沒有。
不試的話,一定會後悔!
那麼試了的話,誰來解釋自己的心情?
說出來又不會懷孕,能有什麼損失?
自信不算損失?自尊不算損失?以往每次的期待,都不算損失?
……
那如果,從此以後都不會再遇見。
“喂,裴斯宇——”她喊。
他提着巨大的旅行包,另一隻手拉着行李箱,也笑着衝她揮揮手,算是迴應。
抱玉說得對,喜歡一個人光有自己的勇氣是不行的,一定要讓別人覺得你喜歡的是世界上最好的,而且要大聲說,大膽地說,理直氣壯地說。
“你知不知道我喜歡你啊!”她在嘈雜擁擠的候機大廳大聲喊。
“你說什麼?”
“我說,我喜歡你啊!”
“太吵了,你說什麼?”
她有點花光了力氣的虛脫感,正不知該怎麼辦,裴斯宇已經舉起了,揮手示意她接聽。她有點兒遲疑的從衣服口袋摸出,按了接聽鍵。
“這邊太鬧了,你說什麼呢?”聲音透過聽筒傳過來。
“啊?我啊……”她有些侷促不安地朝四周看。
機場的安檢口,裴斯宇排在前面,安檢的人示意他趕緊進來,已經到登機時間了。來回擁擠的人羣不斷擦過他的背影,密密麻麻的藍紅電子數字牌不斷閃爍着。
“快點兒啊許盡歡,別磨嘰了昂,我等着上飛機呢!”
她噗嗤笑出了聲,“我能說什麼啊,讓你多多保重而已嘛。”
“謝了昂,你也保重。”他再次揮手,“那我走啦,等着哥哥我回來昂。”
他站在安檢口,掛斷了電話,安檢員在他身上來回掃了幾下,就放他過去了。
她看着他拉着行李,甚至還騰出手來撓了下後腦勺,然後重新拎起地上的旅行包,一步一步走出了安檢口。他的背影顯得又清瘦,又孱弱,像是易碎物品一般,讓人不知該如何去對待,彷彿即便是雙手捧着也會碎。
那就是了。
許盡歡想,原來那就是我漫長暗戀的最終結局。眼淚不爭氣的流下來。
她臉上有爲了送機而化的妝,她平時都是不怎麼化妝的。
她甚至還穿上了難得的連衣裙與細高跟鞋。
走出航站樓的時候,她看見了程子放。
他穿簡單的polo衫,沒有戴墨鏡,拿鑰匙的手衝她揮了揮,笑着說,“好巧。”
光線黃黃的,讓人心裡發暖,他的肩膀寬闊而結實,在polo衫的襯托下,洋溢着男人特有的一股力量與吸引力。
許盡歡又一次紅了眼眶,她想也沒想,跌跌撞撞朝他跑過去,用力地抱緊了他的腰,把臉埋進他寬闊的胸膛,滾燙的眼淚全部流進他的襯衫裡。
她一邊哭泣,一邊甕聲甕氣地說,“借我抱一會兒,就一小會兒。”
此刻的她非常需要一個撫平傷痛的場所,顯然程子放的懷抱是最佳選擇。她也不想管來人是誰,反正不管是誰,她都會撲上去抱住,那種失落與無力感已經爬滿了她整個心臟,甚至在上面安營紮寨,她必須釋放一會兒,否則真的會透不過氣。
程子放身上的香味溫暖和煦,他沒有躲閃,只是任由她抱着。她以爲自己剛剛在機場已經哭過了,就不會再有眼淚,沒想到現在,將臉埋在他的胸膛上,還是嗡嗡地哭了起來。
“抱一會兒有什麼好處嗎?”程子放不合時宜地插嘴。
她將?涕在上面偷偷蹭了蹭,抽泣着說,“那個巧克力的軟文我馬上交啦!”
“還有嗎?”
“你怎麼那麼煩啊,沒看見有人正難過嘛,我都失戀了啊還跟我講條件!”
她捶打着他的胸口,遠處看去,像是一對普通怨侶在吵架一樣。她越過他的肩膀,看見了傍晚時分的春城,無數人來,無數人離開。她看見周圍年輕的女孩子對程子放投過去疑惑和稍許激動的眼神,這個時尚雜誌的神秘主編,只不過在專刊上露過幾次面,參加過幾次媒體專訪,或許也只不過寫過幾篇將奢侈品推銷出去的軟文,卻總會讓周圍人覺得有遠有近,還有一絲絲不確信。
但同時,她也看見了被晚霞染得橘紅色的天空,有不斷衝上天空的飛機閃燈。
在巨大的飛機轟鳴裡,程子放輕輕擡起手覆在她背上,一下一下地拍着。
那感覺像是她小時候數學不及格,拿着考卷跑回家,鑽入爸爸的懷抱哭的聲嘶力竭,爸爸就是這樣拍打着她的背,說,“我知道,盡歡,你是好孩子。”
而此刻,她發覺,程子放不是那個不近人情不好相處的工作狂魔程西斯,他也有他的耐心與柔軟所在,安靜、沉默,雖具攻擊性,但也算是暖男屬性,頭髮散發着軟軟夢境一樣的柔光,眼裡盛着暮色裡的春城。
他輕輕拍打着她的後背,說,“一切都會好的。”聲音像是在講一個古老的童話故事。
從前呀,有個叫馬良的小孩很會畫畫,他畫什麼,什麼就成真的了。
這樣的故事她從小就聽,當然也寫,只不過她的童話故事裡,結尾除了那句“王子和公主過着幸福快樂的日子”以外,還有一句“後來一切都好”,她也不知道自己爲什麼喜歡用這句話作爲結尾,也許是骨子裡帶來的懶怠,又或許覺得柴米夫妻諸事繁雜,總之這麼說就對了,後來一切都好。
她忘記了自己是怎麼回到公寓的。
打開門的時候,抱玉正坐在沙發上看雜誌,一雙長腿擺在上面,手裡端了咖啡杯,見她來了,合起手中的雜誌放到一邊,坐起身小心地問,“吃晚飯了嗎?餓的話,我從環翠樓買了水晶蒸餃和蟹粉酥……”
許盡歡平靜緩慢地換了拖鞋,放下自己的包,將紮起來的頭髮散下來,整個過程裡,她都沒有說話。
抱玉遲疑了下,問,“你沒事吧,他……真走了?你,還沒跟他說?”
說老實話,許盡歡這是生平第一次看見抱玉也有擔心她的時候,雖然她此刻眼圈紅腫的樣子換了誰也一樣擔心,但她還是覺得滿足,雖然她並不能表現出任何滿足的表情,因爲除了難過,她不知道該怎麼樣讓嘴角揚起來。
“說什麼,難道要我說,來來來,我們好好談一談吧,我是真的喜歡你,你看你能喜歡我一下嗎?”許盡歡有氣無力。
抱玉站起身,那雙大長腿走至電視機旁,拿了遊戲手柄過來遞給她,“那要不你打遊戲吧。”
“你大秀的事兒忙完了?”她接過來問。
“再也不用忙伯希頓的事兒了。”抱玉擺擺手,“我跳槽了。”
許盡歡也沒有力氣去驚訝,此刻的她,口紅眼線粉底混爲一談,醜陋的要命,也沒有力氣去卸妝。她瞄了一眼桌上喝了一半的咖啡,對抱玉說,“少喝點吧,醫生警告的還不夠嗎。”
然後她放下游戲手柄,站起身,像一縷遊魂一般從她旁走了過去,然後打開臥室門,拉起窗簾,裙子也沒脫,只是胡亂把高跟鞋踹在了地上,接着就倒進了被子裡。
她寧願這半年發生的,都是一場從未有過的漫長而窒息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