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飛鳥關一路向北,是一片不知道該叫戈壁還是沙漠的荒灘。
來自大陸南方的水汽被黑雲山脈隔斷,而北方的水汽較少,到不了大陸中部,所以就造成了一片廣袤無垠的大荒灘,被稱之爲大戈壁。
路邊的綠色越來越少,黑、灰和枯黃,漸漸成爲了大地的主基調。碧藍的天空和枯槁的大地遙遙相對,人走在其中,不由得有一種渺小的感覺。
世界如此之大,我如此之小,又有什麼權力地位值得爭奪,有什麼財富美人值得追求?
熊貓早已脫掉了爬雪山用的皮衣,換上了一襲白色的長袍。他把自己整個人都罩在袍子裡面,宛若地球上那些大喊着什麼巴克拉,在人羣之中把自己炸成一團煙火的瘋子。
這身衣服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阻擋強烈的陽光。大戈壁上空萬里無雲,強烈的陽光毫無折騰地落下來,要是不穿着這身白袍遮陽,怕是很快就會被活活曬死。
走在戈壁之中,一眼看去四面八方都是同樣的景色,看不出半點區別。對於行路人來說,這是爲危險的局面,很容易迷失方向。
古代的行商人,一般都採取白天和深夜休息,早晨傍晚趕路的方法,對照天上的星辰指路,以確定自己的方向,避免迷失。熊貓不需要這麼麻煩,他有一直指着城堡方向的魔法羅盤,無論在哪裡都不會迷路。
不過,在西陸大地上,也有一些地區被奇異的“反魔法力場”籠罩。在那些區域裡面,任何魔法都施展不出來,任何魔法道具都會暫時甚至永久失去作用。已經有出門闖蕩的穿越者誤入其中,發現了問題,在地圖上將其標註了出來。
對,地圖。
系統又一次更新之後,城堡就多了“地圖室”,將其建成之後,穿越者們就能將自己走過的路記錄成自動地圖,其中還能標註出自己目前大致上的位置,猶如衛星定位一般。
可惜大家的地圖不能互通,必須回到城堡,將自己的地圖報告到地圖室,別人纔可以去地圖室下載更新。
熊貓出門已經快兩個月,期間沒有回到過城堡,自然不可能下載大家的地圖。而系統的這一次更新,也跟他沒什麼關係——引起更新的是王土豪,他不知道怎麼的,就溜達到了色雷斯王國的首都,然後就觸發了系統的更新。
根據他的說法,是想要去見識見識那個未來被稱之爲“霸王”的男人,理查德·色雷斯,也就是將來的色雷斯帝國第一代皇帝。
至於見到了之後怎麼辦?他沒說。
但他並沒有見到理查德,因爲他在色雷斯首都雷默爾城惹了點麻煩,爲了避免被人亂刀砍死,直接溜之大吉了。
“你究竟惹了什麼麻煩?”有人問。
“我四海漂泊,居無定所,以歌爲業……”
“說人話!”
“我到處唱歌的時候,勾搭了一個長得漂亮身材火爆的美女,誰知道特麼居然是一個公爵夫人……”
“臥槽!”
和公會裡面大多數魔法師們完全相反,王土豪是個實實在在的風流浪子。穿越之前,他就有過兩手兩腳數不完的女朋友,其中一些,他甚至連人家叫什麼都記不清了。穿越之後,他一開始倒是還管得住褲腰帶,但自從單飛之後,他就開始漸漸恢復了風流浪子的本性。之前都還只是話語撩撥,這次遇到了個跟他一樣風流的女人,頓時就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
“其實公爵夫人的作風,公爵自己也是知道的,他也未必在意。只是……唉!”王土豪似乎很感慨地說,“誰叫我長得太帥,引起了他的嫉妒呢!”
這話實在自戀得過分,但大家卻又無法反駁——王土豪的相貌,是遊戲當中最高檔氪金皮膚之一“聖徒”。那真是帥到傷天害理的地步,要是他能以這相貌穿越回去,投身影視業的話,絕對能混到上億的身價,力壓各路小鮮肉。
嫉妒的公爵派出了殺手,想要幹掉吟遊詩人“奈必靈”(王土豪本名王必靈,穿越之後給自己的化名則是奈必靈,就改了一點點)。遺憾的是,他派出的那個殺手刀不夠快,拳頭不夠硬,反而死在了王土豪的劍下。
堂堂公爵可以派出的殺手遠不止區區一個,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源源不絕,而且還越來越厲害。所以王土豪殺死了殺手之後,果斷離開了雷默爾城,表示要到遠方去追尋新的愛情。
那已經是差不多一個月之前的事情了。
現在王土豪大概在色雷斯王國的東部,靠近獸人草原的地方。如果熊貓想要去跟他會合的話,一直向西走,估計要走上十天半個月。
當然,熊貓並沒有去跟王土豪會合的意思。
他這一趟是想要去獸人草原,見識見識獸人們的生活方式。
經過十幾天艱難的跋涉,熊貓最終走出了戈壁。
一路上,他不止一次見到了人畜的骸骨。這些骸骨應該都有相當長的歷史了,風化得很厲害。在其中還有一具特別龐大的骸骨,雖然已經散落一地,但光是肋骨殘餘的骨架,差不多就跟熊貓一樣高。
擁有如此龐大身材的巨獸,活着的時候一定是一方霸主,但它死了之後,也不過就是一堆白骨罷了。
熊貓對巨獸的骸骨研究了很久,最終也沒發現什麼有價值的東西,只採了幾個小塊帶走,準備帶給寒風等幾個科研人員當做禮物。
走出戈壁之後,周圍的綠色越來越多,很快就從荒漠變成了草原。
草原上,星羅棋佈地散落着許多湖泊,各種各樣的野獸或者魔物以這些湖泊爲中心繁衍棲息,常常爲了爭奪水源而廝殺。
熊貓此刻宿營的這個湖泊一帶,就有好幾夥魔獸,經常爭鬥不休。
比方說,那幾個正在湖泊的東邊廝殺,打得不可開交的那倆羣——馬?
它們的相貌看起來都像是馬,只不過一羣生活在陸地上,一羣生活在水裡。
無論是生活在陸地上的馬,還是生活在水裡的馬,身上都覆蓋着許多鱗片,從鱗片的光澤和厚度看來,怕是有龍族的血統。
這些傢伙如果跑到地球上去,大概會被稱之爲“龍馬”。要是漢武帝得到了它們,一定會非常高興,專門爲它們建設龐大的公園。
嗯……假設他不介意時不時被吃掉幾個馬伕的話。
看這些傢伙那比尋常駿馬更大的嘴巴,以及鋒利的牙齒,就知道它們不是吃素的。
雖然長着馬的外形,但它們大概更多的應該算是亞龍一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