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魔法的好奇,並不亞於對於修真的好奇。
林天賜來自二十一世紀的地球,那是個信息大爆炸的時代,全球的文化互相交融,各種藝術作品也能很輕鬆的走出國門。
這是個十分優越的時代,大家吃飽了撐的之餘自然就很關心精神方面的享受。
耳濡目染之下,即使林小哥兒比起看電影打遊戲更喜歡吃,依舊對此很好奇。
見林小哥兒像是有點興趣的樣子,愛娜趕緊把陽光之石塞他手裡。
“這是以日光之石爲原料製成的魔法物品,很強力的,在我們西方,很多活屍,食屍鬼之類的都能一發幹掉,使用起來也非常方便,你看這裡。”
她指着陽光之石下面的金屬底座,那裡有個可以按下去的按鈕:
“只要對準想要攻擊的目標,然後摁下去就完事了。”
確實很方便的樣子,而且林天賜運氣於眼,能看到這塊所謂的陽光之石裡面有種很強烈的破邪能量,與神符決煉化出來的法力有些類似,但更加霸道強橫的多,如果用這種能量救命很可能就是謀殺,不過用來對付鬼怪可能反而更合適。
隨手把玩了兩下,林天賜問道:
“多少錢?”
“不貴,在我們西方需要金幣一千枚,不過林先生你是我的第一個顧客,只要紋銀三百兩。”
林天賜一聽,把石頭放櫃檯上:
“告辭!”
“別啊!價格好商量,就當行行好讓我開個張!”
愛娜的要價其實已經很便宜了,陽光之石在西方也算很昂貴的魔法物品,能賣上千金幣多少有些吹牛逼,卻沒有吹太多。
再從西方運來,加上運費愛娜幾乎給林小哥兒了一個不賺錢的進貨價。
但林天賜就是想買個魔法物品拿來收藏研究,300兩白銀他確實拿得出來,可也很肉疼。
他身上的銀票都是自家老爹每次去神符門看望的時候帶來的,單算吃喝絕對夠他快快樂樂的遊遍東神州,若是少了三百兩,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再說了,林天賜作爲修士,他哪知道魔法到底靠不靠譜,萬一買來以後發現對鬼怪沒用咋辦?
你拿西方的法術,對付東方的鬼?
就算愛娜一咬牙給他再減一百兩也絕對不能接受。
“不是說修士都不在乎凡間的錢財嘛,有那麼一句話‘錢財乃身外之物’,林先生您就買了吧。”
“誰說不在乎的,沒錢我吃啥喝啥?”
“你們不是可以靠西北風活着嗎?”
“……”
這就是文化交流不夠多的鍋。
愛娜聽說東神州修士們非常牛逼,不僅壽命比精靈還長,而且不吃不喝每天光靠喘氣兒就能活的好好的,對他們來說錢財是負擔,所以愛娜就興沖沖的跑來分享負擔。
能把錢財乃身外之物這句話理解成這樣,愛娜也是可以的。
到了能辟穀的階段,修士確實可以不吃不喝,可就算到了辟穀的階段,估計林小哥兒依舊還是胡吃海塞。
廢話,吃好的喝好的,多爽!
然而吃好的喝好的,前提是要有錢。
點石成金這種法術看似美妙,卻也有很大的限制,且不說點石成金對修爲有要求,在修士的規定裡也不允許隨便用,不然整個東神州的物價早就亂套了。
再說,點石成金會消耗該修士的法力上限,不是法力,而是上限。
這屬於不可逆轉的消耗,誰也不可能爲了點錢財就斷送掉自己將來的修士人生吧?
所以東神州的修士們如果真的缺錢就會打聽哪裡有爲富不仁魚肉鄉里的傢伙,亦或是落草的流寇。
劫富濟貧一下嘛。
一般修士要錢也就是個吃喝的問題,所以單靠這種方式完全足夠。
林天賜懶得去搞這些,他纔不會爲了個意義不明的東西就花掉大量旅費。
見林天賜死活不鬆口,愛娜一跺腳:
“這樣,聽說您是神符門的弟子,神符門應該是很大的組織吧?如果有魔法物品方面的需求可以來找我,這枚陽光之石就當好處費了。”
算盤打的挺好,既然東神州的百姓不喜歡魔法物品,沒準東神州的修士會感興趣,畢竟魔法與道法之間有一些共通的地方,再說林小哥兒不就是很感興趣的樣子嘛。
然而林天賜卻說:
“不是我打擊你,除了我之外,恐怕真沒幾個會對這些東西感興趣的修士。”
林小哥兒很實誠,不想坑這個千里迢迢趕來東神州做買賣的精靈,他說的一點都沒有作假。
修士們從不會離開東神州,也對外界的一切沒有多少興趣,這是因爲有劫仙結界的關係,東神州封閉太久了,他們只會對能提高自己修爲的東西比較上心。
愛娜賣的這些魔法物品,修士們都有代替的法術,既方便又不需要在身上帶一堆零碎,幹嘛花錢買?
再說,對於東神州的修士而言,他們似乎多少有些看不起東神州之外力量的感覺。
這種優越感不知從何而來,卻非常根深蒂固,就算林天賜幫愛娜聯繫一下神符門,估計師兄師姐們也沒有興趣。
聽了林天賜的解釋,愛娜明顯泄了氣,兩隻尖尖的耳朵都耷拉了下來。
“這麼說,我運來的商品都是賣不出去的垃圾?”
“呃……算是吧。”
這就是她的商業策略失誤了,一聽說東神州的修士們行動隱匿,凡人難得一見,愛娜覺得東神州的老百姓肯定會對魔法感興趣,誰知道避之不及。
好不容易碰到林天賜這麼個正牌修士,結果還被告知你這些東西太low,修士們也看不上。
她賣的這些魔法物品雖然都有很神奇的效果,但根本不算是法寶,無法與修士建立聯繫,也無法和修士一起成長,修士們會對這些東西感興趣纔怪。
“你也別太灰心,我聽說泉州的天水宮有個精靈脩士,或許她會對這些家鄉貨感興趣。”
看愛娜實在可憐,林小哥兒忍不住把冉青蓮師姐的情報說了出來。
“精靈脩士?還有這種操作?”
愛娜顯得十分驚訝。
是啊,我也納悶精靈爲啥能修仙。
這隻能說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了。
“既然找到魔法物品滯銷的根源,那我今天就收拾收拾東西回去……”
她很是心灰意冷,摸出個灰色的小袋子,把剛剛擺好的商品一樣樣塞進去。
那袋子明明只有巴掌大,卻能放下不少東西。
這讓林天賜眼前一亮:
“你這個納寶袋怎麼賣?”
“納寶袋?哦,是次元口袋吧?”
叫法不一樣,但效果應該差不多。
“雖然我也很想賣掉它彌補一下損失,但次元口袋一旦簽上姓名以後就無法改變了。”
這倒是跟納寶袋差不多,同樣也是隻要認主以後就無法更換主人。
看來隨身空間這種主角標配林小哥兒還是無法得到,否則他就是花光所有錢也要買一個。
正說着,林天賜不經意間看到愛娜腳上踩的那雙靴子。
會吸引他目光,是因爲只要運氣於眼,就能看到那雙靴子上強烈的法術靈光,可以毫不客氣的說,愛娜店裡的所有魔法物品的法術靈光加起來都沒有她那雙靴子來的強烈。
靴子是深棕色的,類似於馬靴的造型,不過並沒有鞋帶。兩側各鑲嵌着一枚雞蛋大的寶石,儘管上面像是故意被蹭了不少泥土遮蓋,卻在運氣於眼能看到法術靈光的情況下無所遁形。
這靴子上的靈光,甚至比林天賜手裡的青雲劍還要強烈幾倍,肯定是一件好寶貝。
像是注意到林小哥兒的目光,愛娜趕緊說:
“這雙靴子不賣,我就靠它回家了。”
“換旅費?”
“不是,它叫相位靴,能通過實現安放的琥珀節點實現空間傳送,我曾經當過冒險者,這是我最得意的戰利品,多少錢都不賣。”
難怪她不會賣掉靴子,效果就跟林天賜的飛遁離俗符差不多,一搓回城卷直接就回西方了。
愛娜說着極爲麻利的收拾掉高價值的物品,然後開始對成捆成捆的魔杖下手。
林天賜見狀說:
“那我就買根魔杖研究研究吧。”
多少也算個生意,愛娜趕緊抽出一根塞林天賜手裡:
“算林先生你便宜點,只要白銀十兩。”
“可你的價簽上寫着售價五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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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名來自西方到東方做買賣結果翻車的精靈交談了一陣,林天賜覺得想象中不管是多麼高大上的種族,實際上那就那麼一回事兒。
而且還了解了林天賜的一個心願,至少他知道精靈裡既有堅冰城的那種前凸後翹,也有愛娜這款前後跟鹹魚差不多的平板罩杯。
——多虧他沒好意思問出口,不然愛娜說不定會一發大火球糊臉。
因爲商業策略失敗,愛娜白白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坐船來到東神州,不過她回去的時候倒是非常迅速。
收拾乾淨貨物,跟林小哥兒打了個招呼,還說如果有機會來西方可以去梵尼商會找她聊聊。
然後林小哥兒就眼睜睜的看着她化作一團白光,完全消失不見。
應該是她腳上相位靴的功能,這也是她一個人敢跑來東神州的依仗,再怎麼糟糕的情況下也能保命。
當然,林小哥兒除了聊了會天之外,也買了點東西。
一根據說每天能使用一次光亮術,持續時間半小時左右的照明魔杖,總共花了六兩銀子,倒也不算貴,主要是林小哥兒打算研究研究魔法和修士們的道法到底有哪裡不同。
說不定他還能成爲一個使用魔法的東神州法修。
——這畫風就更詭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