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讓他有些失望,但是也不算是很失望,畢竟他現在也不是很刻意的想要回去,回到那個世界其實也並沒有他特別留戀的地方。畢竟在這個世界裡生活了一百多年了。人的感情總會是慢慢培養出來的,對這個世界,他也有一些難以言說的情懷。
“那好吧,我該走了!”賈歡站起身,準備離開。
“不玩一玩?我可以算便宜點!”女人對着賈歡妖媚的笑了笑,也站起身來,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身材,“我甚至可以爲你破例,你可以脫光我,爲什麼不來試試?”說着她還做了一個伸展手的動作,讓腰肢更加的舒展,胸膛更挺拔。
“算了吧,別試探我,你只不過是利用了幻覺來讓那些人覺得在和你上牀。”賈歡就很不屑的指出來,“你自己則可以坐在一旁看着他們的醜態。或者他們自己打槍,甚至他們可以和你的狗搞上……”
“你還真的是個奇怪的人……”女人的臉色終於有些重視賈歡起來了,她看了看賈歡說道,“既然你都猜到了,我也就不瞞你了,正如你說的那樣,那個猥瑣的中年男人,就是因爲和我的那條狗搞上了,所以……我殺了那條狗。”
“所以……你還想試探我嗎?”賈歡就送了下肩膀說道,“好了,我該走了,這裡還真是讓我有些失望了。”
他站起來,朝着門口走去。
“等等,先生。”忽然背後的女人叫住了他說道,“你說到了一個名字,叫做丹妮絲。其實我聽說過那個名字,你知道,我這樣的人,對任何人都會有一種警惕性,是一個曾經路過這裡的女人提起過。”
“她叫什麼名字?”賈歡就轉頭看着她。
“黛西?巴隆。”女人就歇了一口氣說道,“正因爲我和她有着相同的特點,你知道的,這個世界上有女巫的存在,而我和她都是……”
“這個我早就看出來了,我經歷過的女巫可不只是你們兩個。”賈歡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看着女人,“所以你告訴我,她去了哪兒?我是她女兒丹妮絲的朋友……放心,我對她沒有惡意。”
“我纔不會管這些,我只知道,她在十幾年之前就出現在這裡的。那時候我還沒有顯示出這樣的女巫的特性,是她點醒了我的女巫的身份,我不知道該感謝她還是該殺了她,因爲我的生活已經完全的被改變了。”
“你應該感謝她……”賈歡就對着女人說道,“不然你在別人的眼裡就是個怪物,這很不好受,反而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之後,做事就沒有那麼多的困惑了。”
“你還真是個奇特的人,你也是巫師?”女巫看着賈歡笑,“或者是像印第安人一樣的喜歡手舞足蹈的跳着奇怪舞蹈那樣的巫師?頭上還有羽毛的那種。”
“如果我是就好了,說不定現在就給你來段印第安的舞蹈。”賈歡說,“她朝那個方向去的?”
“她誰都沒有告訴,不過我知道她從哪裡來的,從德克薩斯州那邊過來的,或許也可能是加利福利亞州吧,誰知道呢。所以我不覺得還會讓西海岸那邊。也許是紐約,也許吧……”女人說着,然後看着賈歡,“我覺得我現在撐不下去了。但是我又不想殺人……”
“告訴我這個沒用。”賈歡說道,“女巫的生命和普通的人類不一樣,你已經死過一次了?爲什麼還懼怕再死第二次?女巫都是有三條命的。”
“正是因爲死過一次,所以才懼怕死亡!”女人嘆了一口氣,“我所用的魔法都是那個女人教我的,雖然不多,但是夠我勉強生存下去。”
賈歡沒有出聲,而是皺起眉頭,考慮了一會兒,女人也不催他,只是靜靜的看着他。直到賈歡長長的出了一口氣說道:“我只能給你這個。”說着他手中忽然多了紙筆,畫了一道符紙,疊成了三角形,遞給那女人,“你重生之後,就將這個符紙燒成灰,並且化在水裡喝下去,你就會變得跟普通人一樣了。”
女人沒有說什麼,看着賈歡頭也不回的離開,手裡就捏了捏那個三角形的符紙。
冒着風雪繼續往前,賈歡在小鎮的一個旅館的前面停下來,這是唯一的旅館,並不大,但是可以停車,賈歡在這裡已經住了兩天了。
退了房間,他開車繼續朝着東邊潛行,從這裡上540高速公路,一路上雪很大,車很少,即便有車也都開得非常的謹慎,非常慢。
因爲下大雪,天色變得有些暗起來。大雪紛紛揚揚,不過越是往紐約方向,雪就越小了,但是路邊還是很溼,路邊上有一輛車已經拋錨了,一個年輕的男子下車後,正束手無策的用腳踢了一下車的輪胎,然後抱怨着什麼。
賈歡將車停在了路邊,那輛車的前面,下車,朝着那個年輕人走去。天空中還紛紛揚揚的下着雪,不過不大了,但是路邊的雪還是堆得很厚。
“需要幫忙嗎?”賈歡對着那個年輕人說道。
那個年輕人正將頭伸進了汽車被打開的前引擎蓋裡面,不知道在擺弄什麼。聽到聲音就將頭伸出來,轉過身看到了賈歡,就很無奈的攤開手:“這該死的破車,總會換了它的。對不起……這真是很尷尬的時刻。”
一個金色頭髮的年輕人,鼻子很挺,而且長得很英俊。身材也挺魁梧的。
“如果我們順路的話,我可以載你一程。”賈歡提議。
“當然,當然……”年輕人就對着賈歡笑,“非常感謝。去紐約……我想在那邊找個工作,我從小就一直待在這邊,快發芽了。”
“歡?賈,”賈歡對着他伸出手。
“卡洛斯?科特爾,今年二十六歲,蒙大拿人,典型的浪漫主義者。”年輕人握了握賈歡的手就笑,“這邊很少看到亞裔人,你是我遇到的第一個。”
“以後你會看到很多,在紐約!”賈歡就笑,擺了擺頭,“上車吧,我也是去紐約。”
汽車一路上朝着紐約開去。卡洛斯?科特爾就坐在副駕駛,這個年輕人很熱情,他就在蒙大拿本地大學讀書畢業,然後一直在利文斯頓市區工作,但是卻很嚮往大都市的生活,這也是他鼓起勇氣要去紐約的原因。
“你覺得這樣去紐約會有什麼工作等着你?”
一路上,賈歡和他聊天。
“誰知道呢,總得先去了再說吧,服務生也行,只要能看看紐約就好了。”卡洛斯對新的生活很憧憬,“機會總是留給有嚮往的人的。”
“這句話我喜歡聽。”賈歡笑了笑。
一路上兩人聊天,很容易就能打發時間。到了中午,賈歡在路邊的加油站加油,而卡洛斯就主動去加油站旁邊的便利店買了一些食物和零食。一般搭順風車的人很少這樣做,都是各買各的,但是卡洛斯不是。
“這是給我的?”就連已經適應了美國人的那種生活方式的人,也覺得卡洛斯遞給自己一袋袋零食和水的時候,也有些吃驚。
“我總得爲你做點兒什麼吧!”卡洛斯就笑,“我還真不習慣接受了別人的好意之後,不爲他們做點兒什麼,不然我會一直有不安的情緒在。”
“你這樣的人在美國……還真是少見,不過我喜歡……”賈歡就拍了一下他的手臂,“好了,夥計,繼續保持,我們去紐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