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代人,很難理解那個年代的民族觀念,更不用說去衡量奧地利貴族,比如奧地利歷史上最偉大的軍事家之一,歐根公子,可以算作法國人或意大利人,但沒人會否認他是奧地利的大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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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絕大多數奧地利貴族信奉天主教,這是他們與德國貴族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差別,德國貴族有多種宗教信仰,後來由普魯士主導的第二帝國更是把新教放在很高的位置上,對德國南部和西部的天主教世界長期持敵視和不信任態度。
典型的奧地利貴族傾向於和非天主教徒保持距離,只和其他天主教徒結婚,所以北德的新教貴族和奧地利貴族之間很少聯姻。
奧地利貴族可以和南德的天主教貴族結婚,比方說巴伐利亞貴族,或者和意大利與法國的天主教徒結婚,也就是因爲宗教原因,奧地利貴族和英國貴族的聯繫也極少。
不過那個時候的奧地利貴族比德國貴族或者其它國家的貴族更富裕,一個重要原因是,哈布斯堡家族長期壟斷神聖羅馬皇帝的位置,維也納長期是帝國的中心,大量財富和資源集中到維也納和奧地利。
奧地利貴族的宮殿和城堡,尤其在文藝復興時代和巴洛克時代,往往比德意志或者其他地區的貴族宅邸更爲豪華和美麗。
也正是因爲奧地利貴族比普魯士貴族富裕,從軍的奧地利貴族也比普魯士貴族少得多,家裡有財產保障,奧地利貴族的幼子們不一定需要走嚴酷的從軍之路,而且哈布斯堡帝國廣袤,有充裕的行政和外交崗位可以給奧地利貴族提供職業路徑。
如此一來,奧地利貴族自然擁護哈布斯堡家族的統治,大多數情況下,奧地利貴族對哈布斯堡皇帝非常忠誠,貴族與皇帝的摩擦和衝突較少,在哈布斯堡統治的諸邦,除了哈布斯堡家族自己之外,在神聖羅馬帝國時期也沒有直屬於帝國的主權諸侯,所以減少了衝突的可能性。
相比之下,德意志西南部一度有大量直屬於帝國的主權男爵和騎士,他們在19世紀初喪失了主權,被巴登、符騰堡等大邦吞併,這些曾經理論上與巴登和符騰堡君主平起平坐,甚至血統比他們更古老的男爵和騎士們往往很不服氣。
第二帝國時期的德國貴族對霍亨索倫皇帝的忠誠也是打折扣的,而對奧地利貴族來講,社會金字塔的最頂端永遠是皇帝。
當然,匈牙利貴族是另一回事,他們時常密謀反對哈布斯堡家族,爲馬扎爾民族爭取更多權益和自由。
但這一切都是歷史了,神聖羅馬帝國利奧波德一世在位時期,哈布斯堡家族的統治還是君主與貴族等級的二頭ZZ,貴族還擁有相當強大的政治權力和諸多特權。
他的次子查理六世在位期間已經開始凝聚君主的權力,往現代絕對主義專制政權的方向發展,而查理六世的女兒瑪麗亞特蕾西亞及其兒子約瑟夫二世皇帝則通過一系列改革,建立了強大的中央集權現代國家,君主與貴族的二頭ZZ讓位於君主專制。
貴族等級的權力和特權因此被大幅度削減,從此,中央ZF徵稅不再需要貴族等級會議批准;
聽命於君主的行政機關與職業guan僚從中央滲透到地方,逐漸蠶食貴族領主的統治權;
司法部門與行政部門分離,使得貴族等級失去了司法裁判權;
刑法與民法的整理編纂使得國家的權力逐漸統一且集中於維也納朝廷;
稅務和財政改革也削減了貴族的權利;
約瑟夫二世甚至拒絕召開波西米亞的地方議會,並解散了它的執行機構,於是貴族與君主平行統治的最後殘餘也消失了。
在這過程中,貴族損失了很多,但他們很快找尋到了自己的新位置,他們積極參與現代國家的建設,出任行政官員,爲君主效力,從更強大也更富於的現代國家那裡獲得勝過封建時代的物質利益和資源。
現代的所謂奧地利貴族,除了以前的皇室成員之外,可以分爲幾個等級:無頭銜貴族,僅有“馮”字,或有貴人(Edler)稱號,這是最低等的,所以帶‘馮’字的不一定是真貴族;
再就是騎士,姓氏前有“Ritter von”;
往上是男爵(Freiherr),日常可稱呼Baron;
伯爵(Graf);
侯爵(Fürst)。
少數侯爵也享有公爵頭銜,就像列支敦士登侯爵同時享有特羅保和耶根多夫公爵頭銜。
現存的哈布斯堡家族成員有,也享有一些公爵頭銜,但這也只是頭銜而已。
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解體,在這之前就獲得貴族身份的家族常常在自己的頭銜前加一個“帝國”,如“帝國男爵”“帝國伯爵”等,以區分1806年之後獲得貴族身份的暴發戶,不過二者之間沒有法律地位上的區別。
但新老階級的對立是與生俱來的,不是說法律平等就真的平等了,old money永遠瞧不起new money,這就是貴族內部的鄙視鏈。
1400年前後獲得貴族身份的貴族,稱爲原始貴族,此後通過皇帝/國王等封授的詔書而獲得貴族身份的,稱爲詔書貴族,奧地利和匈牙利常用的一種說法“老貴族”,包括原始貴族和一些早期的詔書貴族。
如果是神聖羅馬皇帝封授的詔書貴族,在整個帝國範圍內享有相應的身份和地位,而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還能夠以波西米亞國王、匈牙利國王、奧地利大公等身份,封授僅在這些地區得到承認的貴族。
從1757到1918年,所有出身資產階級的哈布斯堡軍官,只要滿足一定條件,比如不間斷地服役滿三十年,就可以獲得世襲貴族身份。
哈布斯堡帝國著名的女君主瑪麗亞特蕾西亞皇后在七年戰爭期間頒佈了這道法令,爲的是吸引資產階級的人才爲皇室所用。
後來,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茨二世又增加了一個條件,即必須親身參加過戰鬥,再後來即便沒有參加過戰鬥,只要有特殊貢獻,也可以獲得貴族身份,這就大大降低了成爲貴族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