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眼“弱雞”帶着不甘倒下了,倒下之前,他向胡祿迸發出了他最強的怨念,有憤怒,有憂傷,有悲哀,有恐懼,有驚嚇。
總而言之,在胡祿的眼中,五顏六色的情絲從四眼“弱雞”的身體裡鑽出來,然後如同胡祿在公園時看到的一樣,當它們和漂浮在空中的氣泡相結合之後,瞬間就鑽入了胡祿的身體裡。
就在這些情絲進入胡祿的身體裡之後,胡祿心中忽然了有些許明悟,飛快的搜刮完四眼“弱雞”身上的全部財產,胡祿趕緊離開了原地,心中的明悟,讓他覺得有些事情需要去試驗一下。
……
一個小時後,在金錢的開路下,胡祿穿着一條內褲躺在了一個幽暗的房間裡,這是哥譚警察總局附近的一個小旅館,在付出多一倍的放錢之後,胡祿得以住進了這間旅館。
不過胡祿並不在乎,首先,他身上並沒有身份證,其次,本身他就不是一個多看重錢的人,再加上這個錢對於他來說跟撿來的一樣,所以並沒有在乎要多出錢。
反倒是今天一天的經歷,對於他來說簡直太刺激了,現在的他迫切需要休息一下,緩和一下緊張的神經。
當他再次醒來,看看時間,已經是第二天的凌晨了,房間裡並沒有窗戶,因此顯得非常幽暗。
開了燈,胡祿坐在牀邊發呆,他多麼希望自己醒來,身邊依舊躺着那個玩cosplay的妹子,這表示昨天經歷的一切只是做夢。
只可惜,當他睜開眼的時候,看見的只是一片黑暗,房間裡沒有任何他熟悉的東西,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他真的穿越了。
雖然在起點塑造了不少的穿越者,但是,胡祿一點也不希望自己成爲其中之一,他又不是擼瑟,相反,他有房有車還有妹子,人生簡直完美,穿越對他來說簡直就是一種酷刑。
要不是心臟還算得上強大,估計現在都已經發瘋了,不過胡祿覺得自己可能真的快要瘋了,回想起昨天晚上的事,他根本不知道他究竟是哪來的勇氣,居然敢去埋伏一個輕而易舉就隔斷別人喉嚨的殺人犯。
不,或許更應該稱呼那個人爲殺手,雖然胡祿並沒有見過真正的殺手,但是從那個四眼“弱雞”的行爲中,胡祿覺得如果真的有殺手,那麼應該就是四眼“弱雞”這樣的吧!
出手果斷,毫不留情,一擊必殺,悄然遠遁,想一想,自己居然敢去偷襲這樣的一個人,真的有可能是瘋了。
不過,這樣做的好處也是很明顯的,首先就是收穫了一大筆的金錢,胡祿昨晚數了數,三萬一千八百二十五塊,這是付完雙倍一百美金房錢之後剩下的,另外還有四五個硬幣,不過厚厚的一疊美金放在眼前,胡祿也懶得去看硬幣的面額了。
當然,錢是次要的,就算沒有錢……
那就更不可能去做了,他又不是小丑那樣的精神病,時不時的就會閒的無聊,於是就跑去殺人玩,然後引蝙蝠俠出來調戲一番,接着半推半就被蝙蝠俠送去阿卡姆住瘋人院。
對此,胡祿只能說,他們真的是真愛。說真的,換做是胡祿的話,寧願被打死,也絕對不會去阿卡姆瘋人院的。
不過,除了錢之外,胡祿也不是沒有別的收穫,至少他確定了,他的金手指,真的如他所猜想的一樣,通過吸收因他而產生的情絲,他就可以慢慢的變強。
至於胡祿爲什麼會這麼肯定,他放下了剛剛在自己手臂上劃拉了一下的刀,看着只有一條白印的手臂,胡祿覺得如果刀沒有問題的話,那完全沒有解釋的必要了。
“所以,我想要在這個世界好好的活下去,就必須要搞事情了,事情搞的越大,我就能越快變強,臥槽,這特麼什麼金手指啊,一點也不符合我低調的氣質啊!”
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胡祿不由得一陣鬱悶,天朝人都知道,悶聲才能發大財,出頭鳥早晚會被槍打死,老虎永遠都是被會扮豬的人吃掉的。
想要再哥譚搞事情,胡祿可不認爲他是蝙蝠俠的對手,畢竟這哥們硬生生的以凡人之軀,將一衆半神壓在腳下,成爲了正義聯盟的領袖人物。
而且,胡祿也不覺得他的成長速度能夠超過蝙蝠俠,要知道連超人都曾經被他按在地上摩擦,曬太陽就能變強的超人已經是個大掛逼了,能摩擦超人的主,那簡直就是掛逼中的掛逼啊!
“等一下,爲什麼我總是想要去懟超人和蝙蝠俠啊,我這麼正直善良,難道不是應該加入正義聯盟,成爲維護正義的一員嗎?
對了,我只要去找那些反派人物的麻煩,就算是超人和蝙蝠俠也沒有辦法說我什麼吧!他們總不會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吧!
反正哥譚有這麼多的反派,一個個的找過去,也能收穫不少靈氣情絲了,到時候我就會不斷的變強,然後當上大英雄,成爲救世主,迎娶神奇女俠,走上……臥槽,那我不是虧大發了,頭上簡直是一片青青大草原啊!
總之,只要能變強,總有一天,我能夠吊打超人,腳踢蝙蝠俠,到時候別說哥譚,整個世界我想去哪就去哪,這麼看來,我果然是要成爲反派王的男人啊!
既然如此,那就這麼愉快的決定了,哥譚的反派們,都乖乖的等着本座來臨幸,呸,來寵愛,呸,來虐待,這會不會有點變態,emmmm,來教育你們吧!”
似乎是想明白了,胡祿臉上沒有了剛起來時的鬱悶,相反,似乎還有些小激動。
飛快的收拾了一番,胡祿先去退了房,怎麼說也是未來的反派王,怎麼能夠窩在這種地方呢?
胡祿決定換一個更好的住所,不過在這之前,還是先去填飽肚子吧!
從昨天到現在,除了在公園的時候灌了一肚子的自來水之外,胡祿完全是滴米未進,現在覺得腿都有些發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