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了這麼大的一個單子,布魯斯回到家中,卸下了全部的武裝,端了杯薑汁,愜意的飲着。
“少爺,你今天似乎很高興啊!”
阿爾弗雷德端着茶點過來,輕輕的放在布魯斯的面前說道。
布魯斯抿了一口薑汁,道:“今天運氣不錯,把哥譚的毒瘤之一送進監獄了,這次證據確鑿,他跑不了了!”
說着,布魯斯頓了頓,又繼續道:“真沒想到,只不過是個違規的地下實驗,居然引出了這麼一隻大老虎,這麼久以來,還是第一次抓住這種級別的大佬,相信接下來的這段時間,哥譚可以平靜一陣子了。”
“是啊,薩爾·馬洛尼的落網,應該能夠震懾住不少人!”阿爾弗雷德贊同的說道,“所以,少爺你也可以休息休息,順便,也該考慮考慮個人問題了!”
“……”
老管家的話頓時把布魯斯噎住了,想要反駁卻又無能爲力,畢竟老管家是看着他長大的,說這些也是爲了他好。
說起這個,布魯斯也陷入了沉思中。說起來,他的周圍整天都圍繞着一堆鶯鶯燕燕,要說沒有一點想法,那是不可能的,只是,每當他想要放縱一下的時候,不知道爲什麼,腦中都會冒出一個身影。
黑色的皮衣包裹着完美的身材,小野貓樣式的面罩遮擋住精緻的面容,慣用一根小皮鞭,看上去讓人想入非非,但是事實上卻是哥譚讓人聞風喪膽的江洋大盜,一個能夠從容的在蝙蝠俠面前偷走寶物的美女小偷。
自從當上蝙蝠俠以來,和這個名爲貓女的美女小偷交手多次,每次都讓她從手上跑掉,實在是有失自己的威名,下一次,一定要抓住她,把她送進,還是先好好教育教育吧,畢竟看她年紀也不大,還是能夠改正的!
布魯斯思緒紛飛,早就把一旁的老管家拋之腦後了。看着他臉上乍現的笑容,老管家露出了姨母般的微笑。
“咳咳,少爺,時間表不早了,你還是早點休息吧!”不知不覺,布魯斯已經在那裡發呆了一個多小時了,看着夜漸漸的深了,老管家不得不出言打斷他的沉思。
“呃,好,我知道了,你也去休息吧!”布魯斯回過神來,有些不然的將剩下的薑汁一飲而盡,然後對老管家說道。
“好的,少爺,另外,少爺,晚上還是不要想太多的好,您那個天朝朋友的國家有句老話說的好,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祝你做個好夢,少爺!”
老管家給了布魯斯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後,便轉身離去。
“錯覺嗎?爲什麼總覺得老管家怪怪的樣子?”布魯斯看着老管家離去的身影,布魯斯有些莫名其妙,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休息。
……
“最新新聞報道,哥譚市著名黑澀會頭目薩爾·馬洛尼涉嫌在市區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現已經關入拘留所接受調查。檢控官哈維·丹特聲明將作爲檢控方對其提出訴訟,誓要將其送入監獄。”
一大早打開電視機,就看到了一個極爲勁爆的新聞,胡祿立馬端着帕米拉早就準備好的早餐,坐在電視機前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對胡祿來說,哥譚的新聞可不比西海岸邊上的那個電影之都出產的大片差。
看着電視上一個穿着筆挺的西裝,梳着大背頭的英俊“老”帥哥在那裡侃侃而談,胡祿覺得自己似乎在哪裡看到過這個傢伙。
“這傢伙真騷氣。不過可惜,論顏值和我還是有些差距,話說,要是我站在那上面胡說八道一通,應該能夠收穫不少靈氣情絲吧!”
胡祿端着早飯自言自語道,猛然間,他似乎想到了什麼,“咳咳,最近是不是有點鹹魚過頭了,都好久沒有靈氣情絲收入了!”
想到這件事,胡祿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懶的穿越者了,明明手裡掌握着強大的金手指,卻偏偏要做一條鹹魚。
“如果真的有個穿越者聊天羣的話,我八成早就被褪裙,呸,退羣了吧!”電視裡的哈維丹特還在那裡侃侃而談,細數薩爾·馬洛尼的各種罪行,胡祿覺得自己有必要多努力一下了,不然就真成鹹魚了。
迅速的吃完了早飯,胡祿關掉電視,來到書桌前,打開電腦查看不久前上傳到網上的作品。
一個星期前,新公司的各種網站已經一一上線,這幾個月來,在布魯斯的金錢開路下,熊貓PP遠比胡祿穿越前的企鵝更加的順暢。
事實證明,企鵝當初的策略不僅在國內行得通,在國外也是席捲全球,等級,會員,這些功能也讓熊貓PP迅速搶佔了市場,什麼推特啊,臉譜啊,MSN啊,通通被斬於馬下。
而有了熊貓PP的鋪墊,接下去推出的購物網站“世界淘”、網絡文學網站“世界點”、網絡漫畫網站“世界漫”、網絡音樂網站“世界歌”、視頻網站“觀世界”等等,只要是二十一世紀流量最多的網站,在胡祿的建議下通通複製了一份。
可以說,現在的這個世界,在胡祿的插手下,以哥譚爲起點,網絡時代開始席捲全球。相信再過不久,胡祿就能夠重溫當年的網絡崛起時代了。
網站上線了,胡祿自然也把小說上傳了,只不過,這麼多天下來,效果並不是很理想,不管是國內的還是燈塔國這邊的,點擊率都不怎麼高,這讓胡祿大爲不解。
反倒是哪些網友們自行上傳的文章點擊率跟坐火箭一樣網上飆升,這跟胡祿當初的設想完全不一樣,要知道,他的作品可是有網站的各種推薦一條龍的。
查看了一下昨天的成績,胡祿哭喪着臉道:“難道我真的就是撲街命了?這也太不科學了!爲啥那些文抄公穿越了,抄什麼就能夠火什麼,而我借鑑就還是一如既往的撲街呢?”
胡祿心中覺得很憂傷,明明兩個世界都差不多,除了這個世界真的有具有超能力的人外,也沒啥太大的區別了,按理來說品味也應該都差不多才對啊!
這到底是爲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