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艘潛艇,不管是聯邦調查局也好,還是說海岸警衛隊,他們都在瘋狂的進行尋找,他們甚至還聯繫了海軍方面,讓他們幫忙搜尋那些潛艇,並且劃定了一定的範圍,畢竟就憑那艘小潛艇的速度,就算是放開了速度讓他們跑也跑不到哪裡去。
更何況事情一發生,聯邦調查局和海岸警衛隊就已經展開了全面的搜捕,好幾個航線都已經被徹底的堵死,而且他們在第一時間就聯繫了海軍方面,所以那時候潛艇根本逃不出他們的視線去。
但是偏偏呢,偏偏好幾天過去了,他們愣是沒有在海上找到那艘潛艇的半點蹤影,所以最終只能大體猜測,要麼是那艘潛艇已經沉潛在了某處的海牀上,躲避在海岸交底礁石之間,要麼就是他們已經被送入了岸上,被送進了某處修造船廠。
如果是前者,那麼他們的搜尋就還有意義,可如果是後者,就等於他們已經擺脫了全部的視線,人早已經進入偌大的洛杉磯市內,想要找到他們的難度不吝於一下子大了幾十倍,而這也就意味着聯邦調查局的這一次行動徹底失敗,好不容易從洛杉磯警局方面把案子搶過來,最終卻落了這麼個結果,方方面面都不好交代。
所以在這陣子,聯邦調查局洛杉磯分部的這些人就像是瘋了一樣,死死的盯住了日清會上上下下的每一個人,但凡是有任何一個曾經在港口出現過的人出現,立刻就會被他們逮捕,甚至還會被他們藉着這個名義,對整個日清會展開最全面的掃蕩。
不過矢志玄又哪裡是那麼好惹的,光看到現在爲止聯邦調查局的人還沒有找到那艘潛艇就可以看出一二了。
如果說那艘潛艇是沉在海底,但不管多久,他們最終是要浮出來的。
一般情況下,核潛艇潛航的時間較長,一般在40天左右,AIP潛艇次之,約爲14至20天,常規動力潛艇僅爲4至7天,而現在的這艘潛艇所能沉潛的時間更短,如果再有三天他們還無法在海上找到這艘小型潛艇,那麼他們也只能放棄了,而且海域上也不能保持長時間的封鎖,哪怕不是主要航線,也不能如此耗費人力物力。
如果說那艘潛艇已經進入了某個隱秘的修造船廠,但現在不管是聯邦調查局的人,還是洛杉磯警局的人,早就已經開始了對整個洛杉磯所有修造船廠的密集拉網式排查。
日清會的這艘潛艇在這個時候不可能進入正式的修造船廠當中的,哪怕是他們再明白燈下黑的道理,但是在聯邦調查局和洛杉磯警局瘋狂的搜捕之下,也難免會露出破綻,就算是他們和修造船廠之間的關係再緊密,但是在聯邦調查局和洛杉磯警局強大的壓力和鉅額的懸賞之下,真正能扛得住的沒有多少,但凡有半點風聲露出去……
所以最有可能的還是那些隱秘的造船廠,沒有登記在案的隱秘造船廠,纔有可能改造出這麼一艘潛艇,甚至還在上面加裝了魚雷導彈,但也正是因爲如此,也給了政府方面一個有效的調查方向。
潛艇不是一般的玩意兒,尤其是上面還加裝了魚雷導彈,有些東西需要進行特殊的購買,就算不是在洛杉磯進行改造的,也能根據這些線索查出什麼東西來,而這方面正是聯邦調查局的特長。
所以他們都在瘋狂的日以繼夜的進行工作,而他們的工作也很有效,他們根據一件特殊材料的運貨地址,查到了一處位於海岸邊上的一處大型莊園,根本來不及申請搜查令,聯邦調查局的人就已經突襲了這座莊園。
然而在這座莊園裡,真正違禁的東西並沒有多少,彷彿被人提前清理過,而費了很大的力氣,他們終於找到了通向地下秘窟的隱秘通道,然而還不等他們高興多少,在進入地下秘窟之後,眼前的一切傻眼裡。
地下秘窟當中,的確存在有曾經潛艇進入留下的痕跡,他們也找到了通往大海當中的密門,但是偏偏在這個地下密庫當中他們找不到任何潛艇的存在,彷彿進入這裡的前提就這麼不翼而飛了。
如果不是他們確定潛艇在進入之後再沒有離開,搞不好聯邦調查局的人就真的只有空手而歸了。
他們運氣還不算是太壞,最終有人在秘窟當中找到一小塊帶有字母的碎片,結合地理環境他們分析那是潛艇內部某一個設備的碎片,也就是說那個設備在這裡被粉碎掉了,不,是整個潛艇都在這裡被粉碎掉了!
這樣的結果讓人忍不住悚然一驚,全身發寒,在這空蕩一片的地底秘窟當中,他們究竟是怎麼將一艘潛艇給拆毀的那麼細小的,要知道,他們進入的那個通道可並不大。
不管如何,事情還是要調查下去的,整個地底秘窟當中所有的一切都被拍照、打包運走,哪怕這裡幾乎什麼都沒有,但是聯邦調查局的人還是非常嚴密謹慎的做着自己的工作,尤其是他們對於現場的縝密分析。
要知道,聯邦調查局的人進入這裡搜查是沒有足夠證據的,也沒有能夠拿到搜查令,所以莊園方面很快就想洛杉磯警局報警,並且派遣律師朝法*院申請禁止令,要求聯邦調查局的人立刻退出莊園,並且將所有從莊園當中拿走的東西都交還回來。
這座莊園和日清會之間看上去沒有任何的關係,最起碼聯邦調查局的人在段時間之內並沒有找到兩者之間聯繫的證據,這座莊園的主人甚至都不是日本人或者日裔,反而是一個猶太人,憤怒的猶太人僱了好幾名有名的律師直接去法*院要求立刻終止聯邦調查局人的行動,但是在憤怒的同時,這名猶太人也忍不住有些疑惑。
法*院的禁止令也沒有那麼容易申請下來,雖然說聯邦調查局的人並沒有足夠的證據申請下搜查令來,並且不顧一切的已經進行了行動,但是光是聯邦調查局的這個不顧一切的氣勢,就已經讓法官忍不住開始猶豫,他在懷疑這座莊園裡是不是真的有問題,如果聯邦調查局的人真的在裡面發現了什麼,又該怎麼辦。
過了好幾個小時之後,法官纔將禁止令給批了下來,儘管他的心裡有所懷疑,但是聯邦調查局的人的做法依舊是違法的,從這個方面來說,禁止令是必須要批下來的,而這樣導致的唯一後果就是聯邦調查局在莊園裡查到的所有東西都無法當做是呈堂證供,所有的證據在法*庭上都不能使用。
但是聯邦調查局的人哪管那些,在法*庭的禁止令下來之前,他們就已經收走了所有的東西,並且撤離了這裡,至於想從聯邦調查局的手裡將那些證據拿回來,別的不說,先一步步走程序吧。
對於拖延時間這種事情,聯邦調查局的人如果不要臉起來,他們還是很有辦法的。
法*庭禁止令裡面要求他們將東西交還給莊園主人,這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前提是在禁止令到他們手上之前,那些東西已經被提前轉移走了,轉移到了其他的州,要從其他的州轉移回來,需要相當一段時間。
不管如何,這些東西想要在短時間內拿回來是很困難的,當然,如果莊園的主人非常強硬的要求聯邦法*院在極短的時間內,讓聯邦調查局的人將東西交回來也是可以的,但是在這個時候,莊園的主人猶豫了起來。
莊園的主人和矢志玄在早年就已經相識了,甚至莊園主人的事業裡都有矢志玄的一份股份,只不過這些東西都是放在暗地裡無法明確的拿出來的,所以這座莊園纔會讓矢志玄的人使用。
但是現在明確的和聯邦調查局的人對上,莊園的主人在這個時候也不由得猶豫了起來,他知道矢志玄是什麼人,所以明面上他表現的很憤怒,但是在暗地裡對自己的律師卻不再那麼急促的進行催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