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親的車隊很長,足足有三十多輛車,清一色的國外跑車,就這樣排成一線的從十里長街,招搖過市。
京華是華夏心臟所在,這兒聚集了太多有錢、有權的人,但很少有人在結婚時敢這樣招搖,一路上鞭炮聲幾乎沒有停止,硝煙瀰漫的。
多少年了,沒有誰敢私自在京華街頭放鞭炮了,尤其是在路過廣場時,也沒有停止,搞得路人都紛紛駐足猜測,這是誰家公子哥這樣無畏,無知。
同時大家也很納悶:那些執勤的警員,不該來制止這種招搖行爲嗎?
畢竟在市中心燃放鞭炮,可是違反了治安條例,不但會造成空氣污染,更是產生了不良影響,這次要是沒人出來管的話,那麼下次某人結婚時,是不是也可以這樣?
街頭上有很多執勤的警員,數輛比平時最少得多了三五倍,甚至還有武警的身影,可所有警員在看到這列車隊時,都是一副無動於衷的樣子。
今兒迎親的新郎背景深厚,沒有誰敢招惹他——這是普通老百姓心裡的想法,更讓大家感到驚奇的是,多達三十多輛的豪車上,只有前面那幾輛坐了人,後面的除了司機之外,全都空蕩蕩的。
這列車隊的出現,引起了好多記者們的注意,都紛紛駐足拍攝了起來。
在當今這個某NBA球員嫖、娼突發綜合徵昏迷不醒、他老婆、小姨子卻趁機大出風頭,性敢寫真照片每天都能登上報紙頭條的大環境下,京華街頭能夠出現這樣一列牛比的迎親車隊,也絕對是大新聞之一。
只要是記者,實則沒理由放過這個新聞。
車隊很快穿過了十里長街,向西北方向進發。
等這列車隊消失在遠方後,那些拍完照片的記者們,正準備離去時,卻發現被警方攔住了。
警方的要求很簡單:刪掉剛纔所拍攝的一切照片。
具體是爲什麼,最好不要問,警方這樣要求,可是爲了記者本身好。
有聰明些的,就很聽話的把照片刪除了,可有些腦子僵化的,卻瞪起眼睛跟警方談起了《記者法》,說什麼記者是無冕之王,在記錄到某一幕特殊事件後,有權把它刊登出去,展現給世人。
就像當年發生在南邊的彭某案(就是扶起老太太反被訛詐一事),之所以影響那麼大,被世人稱爲‘華夏國民道德素質滑坡事件’,還不就是多虧了搞宣傳的記者們,在其間扮演了無可替代的角色,這才讓人們看清了那些摔倒在大街上的老頭老太醜陋的本來面目,向善良的世人提了個醒?
好吧,既然你跟警方講法,那就回局裡去好好辯論一番吧——在短短十幾分鍾內,就有十數個甘心爲正義而獻身的記者,被警方強制性的請走了。
這種小事,對於魯秀城來說,就算是看到了也不會管。
他現在最重要的,就是享受風光。
比哥哥何落日、比高飛比任何人都風光的婚禮:你們最多也就是在某酒店大擺宴席啊,有誰敢像我這樣,豪華車隊穿過十里長街,鞭炮大鳴大放的卻沒人敢管風光?
開車的是高雅。
魯秀城跟廖水粉坐在後排。
廖水粉穿着一襲露肩白色婚紗,並沒有像別的新娘那樣盤頭,一頭青絲就這樣瀑布般的灑落下來,只是脖子裡戴了一條珍珠項鍊,除此之外就是素面朝天了。
很清秀,素面朝天的本色。
上車後,魯秀城就一直看着她,目不轉睛好像永遠也看不夠那樣。
廖水粉面色平靜,甚至嘴角還帶着淡淡的笑意,就像不知道她在被魯秀城欣賞那樣,微微側臉看着外面的風景,動也不動。
魯秀城慢慢伸出手,牽起了廖水粉的左手。
廖水粉本能的掙了一下,就不再動了。
“粉姐,你高興嗎?”
魯秀城低聲問道。
廖水粉沒說話,眼眸都沒有動一下,直到魯秀城問到第三遍時,才幽幽嘆了口氣,扭頭看向了他,眼神閃爍:“你說呢?”
魯秀城的回答,卻是風馬牛不相及:“在我的記憶中,你真正走進我心裡的那一年,我才十三歲,上初一。那一天你跟隨父母去我、去何家做客,你穿着一身白色的連衣裙。那時候,你的臉上還滿是青澀之氣,純真的就像天上的雪蓮。”
魯秀城的眼睛看向左上方,明顯是在回憶:“當我看到你後,我的心裡就有個聲音在吶喊,說我要追你,娶你做妻子,你就是我的,無論怎麼樣也跑不掉。”
廖水粉笑了:“呵呵,我早就忘記這些了。不過現在我可以告訴你,如果當初我知道,我竟然能給你留下這麼深刻的印象,我真該把這張臉給毀掉纔對。”
“晚了,已經晚了。”
魯秀城笑眯眯的說着,擡起右手攬住了廖水粉的肩膀:“現在,別說你把臉毀掉了,哪怕你是個老太婆,我也會娶你的。”
廖水粉黛眉皺起,看着魯秀城,沉默很久才低聲說:“你該知道,我已經嫁過人,被婚姻傷害過,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能一個人安安靜靜的把這輩子過完。我不想再嫁給任何人,我就想一個人——何秀城,如果你真的在乎我,那就該讓我幸福,尊重我的意願。”
“有人說,男人要是真愛一個女人,那就想方設法的讓她幸福,只要她能幸福,寧肯做任何事,其中就包括在遠處默默的祝福她。”
魯秀城並沒有更正廖水粉稱呼他爲何秀城,看向車子前方,臉上帶着有些詭異的笑容:“可我纔不會那樣傻。我就是覺得,既然我喜歡你,那就該千方百計、甚至不擇手段的得到你纔對,幹嘛要站在遠處祝福你?那樣,也太傻了些。”
廖水粉的聲音有些冷:“是啊,你就是這樣一個人。正因爲無可救藥的愛上了我,所以纔在走上末路時,拉着我一起去死。”
“呵呵。”
魯秀城輕笑了一聲:“這有什麼不對嗎?世人都知道,王羲之的《蘭亭集序》是華夏文明史上最璀璨的代表作之一。這樣的瑰寶應該流傳萬世纔對,唐太宗李世民幹嘛要把它帶到墳裡去?還別就是因爲太喜歡它了,哪怕是死,也要帶走。既然華夏史上最偉大的君王之一都那樣做,我爲什麼就不能效仿呢?”
(野史記載,唐太宗李世民臨死前有兩件事放不下:第一,就是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必須得給他陪葬。第二,就是武媚娘——本來小武跟《蘭亭集序》一樣,都該被唐太宗陪葬的,可小武卻搶先一步跑出去出家,這才躲過一劫,有了後來的大周朝。)
ωωω● ttκa n● C〇
聽魯秀城把唐太宗都搬出來後,廖水粉就知道倆人之間實在沒啥好談的了,就算被他慢慢攬在了懷中,可固執的扭頭看向了車窗外,閉上了嘴巴不再說話。
車子很快就出了鬧市區,車速加快,向西北方向而去。
看來魯秀城特意佈置的‘新房’,就在遠郊某處。
廖水粉還知道,就算魯秀城故意的招搖過市,相關部門最多也就是在暗中追蹤、監視,也絕不敢靠近,避免發生血腥事件。
“我知道你恨我,希望現在我就死了。”
魯秀城把車窗玻璃往下落了一點,還是很冷的風灌進來,讓廖水粉感到有些冷,下意識的往他懷裡鑽了一下,但接着就離開了,淡淡的說:“希望終究是希望,很少有能成爲現實的。”
“我會死的。”
魯秀城忽然說到,語氣很認真。
廖水粉愕然一下,回過頭看着他,也認真的問道:“什麼時候?告訴我一聲。如果你自己去死險情孤獨的話,那麼我可以陪你。但我有個條件,那就是得讓無肆夫妻平安回去。”
“你甘心陪我一起去死?”
“跟你一起死,這可能就是我來這個世界上的宿命吧?”
“可我希望你能好好的活着。真的。”
魯秀城的語氣,越發的誠懇。
廖水粉的眼神,慢慢浮上了譏諷之色,重新扭過了頭。
魯秀城輕聲說:“等我們舉行完婚禮後,廖水粉跟賀明珠,很快就能安然離去的——如果可能的話,明天,最遲明天早上八點,你也會安然無恙的回到廖家。”
廖水粉猛地回頭:“什麼意思?”
魯秀城卻笑了笑,鬆開廖水粉,後腦靠在座椅上閉上了眼,不再說話。
他們兩個人在後面說話時,前面開車的高雅始終一言不發,臉上帶着優雅的笑容,很有些大局在握的樣子。
這個人,已經徹底的墮落了。
魯秀城結婚的新居,在西北遠郊的一座風景度假別墅內,別墅門口有很多身穿正裝的男女,大多數都是外國人,個個臉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彷彿今天是他們大喜的日子那樣。
車子停下,一個身穿黑色禮服,頭髮斑白卻容顏嫵媚的少婦,緩步走了過來,給廖水粉打開了車門,伸出了右手。
廖水粉優雅的扶着她手,拎着婚紗款款下了車。
可能是因爲不想污染這邊的清醒空氣吧,沒有再燃放鞭炮煙花等東西,就是時下年輕人結婚時常用的小鋼炮,打彩紙的那種,砰砰不斷的響聲中,五顏六色的碎紙屑紛紛落下,風一吹,就飄出老遠。
魯秀城下車時,所有人都開始鼓掌,大聲說着祝福的話。
一條猩紅色的地毯,從門口一直鋪到別墅門前。
“廖小姐,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陰金花。”
虛虛攙扶着廖水粉走上紅地毯的嫵媚少婦,臉上帶着甜甜的笑容,輕聲說道:“咱們以前就曾經見過了。”
廖水粉看了她一眼,搖頭說:“我從沒有見過你。”
陰金花咯咯一聲輕笑,說道:“不知道廖小姐,你還記得冀南的河底古墓嗎?”
冀南的河堤古墓之行,對於廖水粉來說就是噩夢一般的存在,她一輩子都無法忘記,那時候她所體會到的絕望,恐懼,以及對銀婆婆的恨意。
“你就是銀婆婆?”
廖水粉停住了腳步。